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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從「禮」中心到「仁」中心

孔子:從「禮」中心到「仁」中心

孔子思想形成的具體來源相當複雜,大致可以說,是從歷史文獻和當時社會現實中逐漸形成的。由於受到歷史文獻的局限,今天不可能完全弄清其思想淵源,但是從他所處的戰爭頻仍和「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可以知道「禮」在當時是一個相當嚴峻的話題。正如《左傳》所說:「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殷周重「禮」。據王國維解釋:「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謂之圍若豊,推之而奉神之酒醴亦謂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謂之禮。」「有制度典禮以治,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使有恩以相洽,有義以相分,而國家之基定,爭奪之禍泯焉,民之所求者,莫先於此矣,且古之所謂國家者,非徒政治之樞機,亦道德之樞機也,使天子諸侯大夫士各奉其制度典禮,以親親尊尊賢賢。明男女之別於上,而民風化於下,此之謂治,反是則謂之亂,是故天子諸侯卿大夫士者,民之表也,制度典禮者,道德之器也,周人為政之精髓存於此。」其禮儀往往同祭祀對象等級和具體禮義禮樂的秩序緊密相關,以形成一種嚴格的上下等級威儀和社會的差別意識。在這一點上,有學者認為,「禮」成為孔子思想的關鍵。如李澤厚認為:「孔子講『仁』是為了釋『禮』,與維護『禮』直接相關。『禮』如前述,是以血緣為基礎,以等級為特徵的氏族統治體系。要求維護或恢復這種體系是『仁』的根本目標。」而鄭永健認為,「孔子是針對其身處時代社會秩序面臨崩潰的危機,而提倡恢復周禮,但他在這套秩序倫理化﹑意識型態化時,他同時給周禮注入了一些新的內容——孔子反省秩序之背後有一理據或成立之根據,此便是人的道德自覺,即『仁』。」這些看法,均注意到「禮」與「仁」的內在關係,即一種外在的社會秩序與內在的道德依據的複雜關係問題。這對我們探討孔子從「禮」到「仁」的重心轉移,有所鋪墊。

周代的禮樂制度是嚴格的社會等級制的體現。《禮記·祭統》「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的重要性在於,使人們按照一套嚴格的律令去規範自己的行為方式。治人之「禮」要深入人心,必須同「樂」結合,禮是行為道德的規範,而樂能調和性情、移風易俗。二者皆可用以教化人民,治理國家。禮與樂的配合相當嚴格,只有這樣才能顯出森嚴的秩序和權力的威儀。一般而言,「禮」這一範疇有多層意思,一是指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和共處關係秩序。《禮記·曲禮上》:「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常,明是非也。」二是指規矩恭敬的行為態度和隆重儀式。《呂氏春秋·開春論·察賢》:魏文侯師卜子夏,友田子方,禮段干木。」三是指一種祭禮。《儀禮·覲禮》:「禮月與四瀆於北門外,禮山川丘陵於西門外。」這多層意思中,第一層是最根本的意義。

試對《左傳》(編年始於公元前722年,終於公元前464年)中出現的先秦思想的核心範疇「禮、仁、義、樂」等加以統計,結果如次:「禮」出現526次;「德」333次,「義」有112次,「禮義」相連用僅2次,「樂」計有178次,而「仁」出現最少僅39次。《詩經》中「德」71次,「禮」10次,而「仁」僅僅出現2次,「義」出現3次。

可見,孔子之前,「仁」並不是一個經常出現的核心範疇,當時的核心範疇應該是「禮」(以及相關的「德」「義」),「禮」成為春秋時代思想和社會政治觀念中最高層次。《左傳》「禮」的含義相當豐富,有的已經具有核心範疇的含義。如:《左傳·隱公十一年》:「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左傳·傳》二七:「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左傳·傳》十一:「禮,國之干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無疑,春秋時代是一個「禮」中心主義的時期,這一時期,無論是國家的典禮,民眾的冠婚喪祭有著嚴格的禮制,而國際之間的交往和戰爭,君臣之間的關係,以及各種季節的祭禮和喜慶之禮,均有一整套嚴格的規定。

但是,在《論語》中,這種「禮」的中心地位已經逐漸轉換成「仁」中心。「仁」的解釋有多種,比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其一是「二人關係」說,其二是「上身下心」「心中思人」說。也就是說,「仁」的根本精神就是居於相當普遍意義的「愛人」。《論語》對「仁」極為重視,其中「仁」出現了110次,而「禮」僅出現75次,而且還包括「禮樂」一詞在內。應該說,孔子繼承春秋時代的禮制思想,但是又不拘於這一思想,即不再以「禮」為中心,而以「仁」為中心,甚至強調沒有仁的禮是沒有意義的——「人而不仁,如禮何?」(《論語·八佾》)這裡,不難看到孔子對春秋「禮中心主義」的揚棄,而開創了自己的「仁中心主義」思想體系。這意味著,自孔子始,儒學從可分為以「禮」為基礎的社會倫理規範逐漸轉向以「仁」為基礎的德性原則層面,外在之「禮」與內在之「仁」不再成為一種對立的思想模式和制度模式,而是使涵養德性的倫理秩序的「禮」,在與「仁」的人格實現的德性理想中,構成一個完善的「君子」思想倫理體系。「君子」體現了以仁為基礎的「仁與禮」的整合——孔子思想中作為「仁的境界」的體現者的「仁人」「君子」是尊禮的。因此,那種認為孔子思想是禮中心主義的看法,是不夠全面的。

「仁」在孔子的體系中究竟占什麼地位?「仁」究竟是一個從屬性的概念,還是一個原創性的概念?「仁」在孔子的道德理想主義學說中,是比「禮」與「道」更為抽象的還是更具體的?在孔子那裡,聖人、仁人、君子的關係怎樣?這些都是不可輕輕滑過的重要問題。陳榮捷在《仁的概念之開展與歐美之詮釋》中認為:「仁為儒家哲學之中心,亦即中國哲學之中心。二千餘年,步步發展,可分七分目言之。」即:孔子全德之仁,以愛言仁,博愛之謂仁,仁即性即理與理一分殊,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仁與生生,心之德愛之理。在《康有為論仁》一篇中進一步認為:「仁之觀念為儒學之神髓,孔子所常談,比論孝弟忠信為多,非如論語子罕篇所謂之『罕言』。……其義由孔孟而經漢唐宋明諸儒步步開展,以達康有為譚嗣同之新仁學,相得益彰。」這種看法,無疑有其深刻之處,並對我們的探討有所啟發。

在我看來,對孔子的「仁」中心思想,應從聖人、仁人、君子三者的等級秩序看,「聖」包含仁而成為比「仁」高的境界,不僅因為「聖」方才能「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修已以安百姓」,而且,孔子說:「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在這個意義上,甚至堯舜也很難說已經臻達此境界——「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仁」的境界和「君子」境界儘管同樣不易臻達,但卻有可能通過全身心努力而實現人格轉換。

《論語》的關鍵詞「仁」出現過百餘次,其意義有多重,需要細緻釐定各層意味。一指「仁愛仁德」,共出現105次。又可細分為:「仁愛」如:「求仁而得仁」,「人而不仁」,「仁者安仁」;「親愛」如:「仁民愛物」。二指「仁人、仁政﹑仁心仁術」,如「凡愛眾,而親仁」,「殷有三仁焉」,「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知者樂水,仁者樂山。」「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知者樂,仁者壽。」可以說,「仁」的主要含義就是「愛人」,用《孟子》引孔子的話說:「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將仁看作是孔子學說的根本和關鍵之所在,並從根本上顯示出儒家和道家的理想人格君子風範的差異。

《論語》對「仁」有許多解釋,或者說「克己復禮為仁」,或者說「仁者先難而後獲」,或者說「能行五者(恭、寬、信、敏、惠)於天下為仁」,或者說「愛人」就是「仁」。這些說法需要細加分析,從不同層面加以考察。

在我看來,孔子的「仁」的思想可以分為四個層面:

其一,「仁」的精神是從主體身心出發,超越血緣關係而尊重他人權利並普遍性地愛他人。

這種普遍性地愛他人的觀念,是「仁」的精神的最重要特徵。在《論語·顏淵》中就有三條論及此,十分重要:「樊遲問『仁』。子曰:『愛人』。」「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在孔子看來,「愛人」與「克己」並不矛盾,通過克制自己的過分慾念而達到中庸協調的境地,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平等的人我觀念下,恪守社會禮儀並達到「愛他人」的「仁」的境界。

在《論語·雍也》中,孔子第一次對「仁」加以確切定義:「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這句話同《論語》中孔子其它地方談論「仁」有所不同。其它處談「仁」,一般是就某種具體情景或學生的某種問題做出具體的回答,而沒有上升到範式「定義」的抽象層面,而此處「夫仁者」的語氣,即對「仁」這一核心範疇下定義,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作為「仁」的普遍標準加以界定。同時,孔子在《論語·陽貨》中,分別用五種品德來說明「仁」的性質:「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也就是說,僅僅達到其中一項,並不能成為仁人,而只有達到「恭﹑寬﹑信﹑敏﹑惠」這五種綜合性指標,才能稱之為「仁人」。

其二,仁者之樂是從心中自然出現的生命本性快樂。

孔子確乎很重視「仁與樂」的關係,他認為:「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應該看到,孔子處在周代禮崩樂壞的時代氛圍中,其「樂」生態度的內涵相當深沉。馮友蘭對此有所解悟,認為「孔子生活在社會、政治大動亂的年代,他竭盡全力改革世界。他周遊各地,還像蘇格拉底那樣,逢人必談。雖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費,可是他從不氣餒。他明知道他不會成功,仍然繼續努力。……這樣做的結果,我們將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遠快樂」。所以孔子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可以說,孔子的「樂」,是一種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樂,一種面對困境和失敗而無所縈懷的樂,一種超越個我得失的「知命」之樂。因而「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換言之,只有進入「仁」的層面,才能獲得生命的大樂。孔子將憂樂問題看得很深,因為,人生的樂與憂問題成為了一面鏡子,使每個人的內在人生觀、幸福觀和生死觀得以呈現出來。

其三,「仁」的境界是人的自我修養和人格完成之境。

在孔子那裡,修身的目標是「成己」(自我完善)與「成物」(兼善天下)。孔子的儒家理想是以個體道德實現為人生和社會的終極價值,在這方面孔子的論述相當宏富。諸如:「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者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盡有之矣,我未見也」,「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巧言令色,鮮矣仁!」孔子從正負兩個層面分析了「仁」與「不仁」、善與惡等,對「仁者」的界定有了更為豐富的社會內涵。在這個意義上,孔子以人格完成為「仁」,其注重「仁」的理想,強調只有通過仁者之路,才能實現人格「大我」和社會「大同」的整合。

為了實現理想之仁,應當自己清除過分的雜念私慾,鑄成一種剛健清新的生命意志。《子罕》:「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衛靈公》:「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知之何也已矣」。《憲問》:「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陽貨》:子六言六蔽說,曰:「好仁不仁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盪。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正因為仁是一個很高的人格理想和社會理想標準,所以需要不斷克服自我的慾念,使之合乎社會的法度禮儀,從而為實行政治上的「仁德」和「仁政」打下基礎。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孔子的理想之仁,注重的是從個體的具體的事情做起,而後擴展開來,進入整個社會層面的變革。

孔子仁學倫理原則還貫穿在其人格審美原則中,從個體出發而後完成個體到群體整合的過渡:「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予藝」。他的藝術精神是「中庸」之道的,注重君子修德的中介形式——「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在「中道」「中行」之中,成就其君子的文質彬彬的人格稟賦。

其四,強調「仁」中心地位對「禮」「樂」的統攝作用。

孔子儒學的「仁體禮用」的倫理體系的本質在於:以「仁」為儒學價值的意義內核,在倫理之「禮」與道德之「仁」中進行協調,使得作為外在戒律性的社會規範的「禮」同涵蘊內在人生行為品性的「仁」,在宗法倫理與人文價值之間達到某種統一。孔子將「仁」的觀念上升到一個本體論的高度,將「仁」看作是愛人、立人、達人的必然途徑。這樣,就從先秦的「天人關係」的自然層面轉化到「人我關係」的社會層面上來,並進而提出一套人我關係的具體規則——忠信恕孝弟恭寬敏惠,以防止人性失范所導致的負面效應。

通過以上幾個方面的分析,不難看出,孔子之「仁」是一個生命本體論的範疇。但是,問題的複雜性在於,個體修德行仁仍然不能保證其能完全達到「仁」的境界。因而,孔子從來不輕易地稱人為「仁」。在《論語》中,對古代高士伯夷、叔齊也只是簡單評價說「求仁而得仁,又何怨?」;顏回的德行很深,但孔子僅僅說「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對於未能殉主的管仲,並不因其人格上的缺失而加以否定,而是從更大的社會背景看問題——其為民免除了戰爭之苦,而贊之曰「如其仁,如其仁」。可見孔子對仁的評價,基本上是根據其是否在歷史上對民眾和社會有利,這意味著「仁」並不僅僅是個體的道德修養的問題,即不僅是個體心性之仁,而且是社會之仁,普遍之仁。在這個問題上,我以為王國維的看法值得重視。在《孔子之學說》中,王國維對「仁」的問題有著多角度的考察,並得出了中肯的結論。在其第二章「道德之標準」中認為:「孔子自天之觀念演繹而得『仁』,以達平等圓滿絕對無差別之理想為終極之目的。至其絕對的仁,則非聰明睿知之聖人,不易達此境。欲進此境,必先實踐社會的仁。社會的仁,忠恕是也。……要之,孔子仁之觀念,若自普遍言之,則為高遠之理想;若自實際言之,則為有義禮智孝弟忠信等之別,以為應用之具,故能全達此等之義禮智孝弟忠信等,即為普遍之仁。王國維將「仁」看成是「社會之仁」,將「仁」同「禮」聯繫起來而強調「普遍之仁」,這一分析具有現代學術眼光,也是令人信服的。

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仁」並不是孤立達到的人格指標,相反,仁是與義、德、禮、忠恕、樂等相聯繫而構成一個整體倫理結構。馮友蘭認為:「在《論語》中可以看出,有時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種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總和。所以『仁人』一詞與全德之人同義。在這種情況下。『仁』可以譯為perfectvirtue(全德)。……忠恕之道同時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會中的責任和義務,這就包括了義的性質。因而忠恕之道就是人的道德生活的開端和終結。」楊伯駿《試論孔子》認為:「究竟『仁』的內涵是什麼呢?我認為從孔子對曾參一段話可以推知『仁』的真諦。孔子對曾參說:『吾道以一貫之。』曾參告訴其他同學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吾道』就是孔子自己的整個思想體系,而貫穿這個思想體系的必然是它的核心。分別講是『忠恕』,概括講是『仁』。孔子自己曾給『恕』下了定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仁』的消極面,另一面是積極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事實上,無論是孔子的「仁」,還是孟子的「義」,都將個體人格的建立放在重要地位,只不過,孔子更重視仁心愛人的內在光輝,孟子更注重養個體浩然之氣罷了。

不妨說,歷來張揚孔子和批判孔子思想的說法,都將「仁」作為一個論述對象。不管否定還是肯定,仁的思想在孔子的體系中,都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對此的忽略,將產生體系性理解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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