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價值觀析

 

  

改革開放30多年,中國發生了巨大變化,對自身以及世界都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與此同時,我們所處的國際環境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特別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崛起抱有很大偏見,因而在對待中國的問題上普遍地採用「接觸+扼制」的政策。其實,接觸是不得已,因為它沒辦法無視強大起來的中國的存在,而且還有巨大的經濟利益;而扼制則出於其本能,它不願意接受中國這個「另類模式」成功的事實。  

西方國家的扼制策略中,一個突出特點是以「價值觀」為武器,開展所謂「價值觀外交」:建立中國周邊「同價值觀」國家之間的聯盟以圍堵中國。攻擊中國政治改革滯後,實行一黨專政制度,在民主和人權問題上不斷發難,在台灣、西藏、新疆等問題上大做文章,分裂中國等等。我們可以舉出許多事例,這些事件與「中國崩潰論」、「中國威脅論」一樣,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互相呼應的。有人不贊成「陰謀論」的說法,我們也可以不提「陰謀」,但是「扼制」的意圖卻是明顯存在的,恐怕不應該把問題看簡單了。  

在所謂的價值觀攻勢之中,西方把自己置於道德制高點上,以為自己在所謂人類普世的理念方面,比如自由、民主、人權等領域站在正義一邊,完全可以居高臨下地指責和教導別人;而中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則仍然處於落後、愚昧、專制的歷史階段,應當而且必須聽從和服從西方「教誨」,否則就該受到他們的批判、制裁,甚至被消滅,我們對此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西方現在所宣揚的價值觀,果然是普世的道理、人類的方向、道德的制高點嗎?西方實行的社會模式,真的就是拯救世界上所有國家和民族的唯一形式嗎?中國以及所有發展中國家真的是在道義上理虧而處於下風嗎?在這場道德、道義之戰中,我們真的挺不起腰桿,只能俯首稱臣嗎?所有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做出理性的思考,從理論和實踐上做出明確的回答,不能在戰略和戰術上處於被動地位。  

讓我們來做一些分析和思考。其實,西方世界也有不少人在反思這類問題。筆者想多引用一些他們的議論和觀點,以增加一些視角來加以闡述。  

  

(一)  

所謂價值觀,與我們常講的世界觀、人生觀都屬於文化範疇。什麼是文化?美國當代著名歷史學家斯塔夫里阿諾斯在《全球通史》中有這樣的敘述:「人類,且只有人類,能夠創造一個自己想要的環境—這一人化的環境被稱為文化,因為只有人類能夠從現實生活觀察到或抽象出概念和事件」,「由於人類具備獨特的、徹底變革環境的能力,所以人類不用經過生理上的突變便能很好地應對周圍的環境┄所有這些,通過人類創造的文化,也就是經過非生物學的途徑,都能得到解決。具體地說,人類文化包括工具、衣服、裝飾品、制度、語言、藝術形式、宗教信仰和習俗。所有這一切使人類能適應自然環境和人類相互間的關係。」也就是說,人類文化是通過人類漫長的現實生活,適應及改造環境(包括與自然界和人類相互之間關係兩大方面)而逐步積累產生出來的。  

廣義地理解,文化是指人類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而狹義地理解,就是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文化是一種歷史現象,每一種社會都有與相適應的文化,並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文化是上層建築,是以經濟為基礎的,作為一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反映,又能反作用於社會的政治和經濟。因此,在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文化是具有階級性、多元性(民族性和地域性)、階段性和連續性的。  

在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不同地域不同環境的人類曾經創造出許許多多不同的文化,而每一種文化都有它產生髮展的客觀基礎。各種文化的並存和相互影響,形成人類世界豐富多彩、燦爛輝煌的文明。歐美為代表的西方社會總是把自己的文化當作世界的主流文化,從來多貶低、排斥其它民族的其它文化。然而,正如斯塔夫里阿諾斯在「致讀者」中提到:「我們漸漸不情願地認識到,在今天這個世界上,傳統的以西方為導向的歷史觀已不合時宜,且具有誤導性。為了理解變化了的情況,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全球視角。」其實,我們已經看到,正是由於西方在工業革命後推行社會達爾文主義,以及弱肉強食的掠奪性政策,建立起以西方為宗主國的遍布全球的殖民地,才強行樹立了西方主導的世界秩序及所謂的「主流文化」。也正是由於這種對抗性的霸權主義文化,才導致了兩次世界大戰,千百萬人生靈塗炭。同時,也正是由於他們推行這種侵略性文化的「不合時宜」,才激起了廣大殖民地的民族解放運動,創造出新的世界格局。我們可以說,當今世界的多元化,從某種意義而言,正是擺脫西方文化主導才形成的。而仍然把西方文化中的價值觀強行推廣到世界各地,又是怎樣地「不合時宜」,美國及其盟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已經很說明問題。  

我們當然不會像西方一些政治家和學者貶低、排斥其它文化那樣去一概排斥西方文化。西方國家在文藝復興運動摧生工業革命,興起資本主義的整個發展過程中,的確產生、積累了許多先進的文化因素和文化內容,包括工業革命、新技術革命,推動生產力的大發展,自由、平等、人權、法治和民主的理念,以及相應的治理制度等。但我們也應當看到,這些先進的好的東西很多是在掠奪、壓迫別人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很多基本條件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無法拷貝的。他們發展的基礎與後發展國家的基礎有著極大的不同,因此,他們在這種發展基礎和條件下經過不斷調整和修正而形成的文化,也不是其它基礎上發展的國家和民族所普遍適用的,更不是拿來就能良好運用,而只能根據自己的實際加以借鑒、改造和利用。  

其實,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已經呈現出不只一種的發展模式,那種認為西方的發展模式、資本主義和西方民主,是進入現代工業社會的唯一通道和最終歸宿的所謂西方正統理論,已經受到了挑戰,這種挑戰不僅來自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實踐,而且也來自西方一些治學嚴謹的專家學者的重新審視。關於前者,中國的崛起就是一個極好的例證。而關於後者,已經出現了大量的論著。美國學者巴林頓?摩爾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發表了《民主和專制的社會起源》,在這部被西方學者盛讚為「對人類社會和歷史所進行的重大探索」的二十世紀社會科學三大名著之一中,摩爾依據大量歷史事實雄辯地揭示出:西方民主只是特定歷史環境中結出的果實,通向現代社會的歷史道路和與之相適應的政體形態是形形色色的。他還從農民問題著眼,在對世界各國現代化進程加以橫向比較的基礎上,得出了俄國和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絕不是歷史偶然事件的觀察性結論。  

西方國家現在的社會運行和管理成熟而穩定,人文環境優越,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生活水平很高,是一種現代化的文明,不能不承認這是工業革命和技術革命以及相應文化作用的結果。但是,勿庸置疑,作為上層建築的這種文化,又是建立在發達的商品經濟基礎之上,在完成了財富的原始積累的前提條件下實現的。作為發展中國家,如何去實現原始積累,建立起現代化的經濟基礎呢?顯然,它不可能完全重複西方國家所走過的道路,歷史已經沒有給這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和民族以那樣的機遇和條件,他們只能在人類已經創造的經驗和現實條件下,探索新的發展模式—這正是當今世界許許多多國家和人民正在進行的事業。而且,我們還可以肯定地說,地球上60億人,不可能都以美國和西歐發達國家的那種生活方式去享受「自由世界」的富裕生活,因為人類所賴以生存的這個星球,沒有那麼多資源可以供人類隨意消費,人類所處的自然環境也沒有能力去承載如此巨大的壓力。倒是中國人民為之奮鬥的全面小康社會,才是更具理性和現實性的道路。但是,中國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下,利用參與西方主導制定遊戲規則的WTO,快速發展自己的經濟基礎,人均GDP才3000多美元,僅僅是美國的1/14,歐盟的1/10的情況下,就已經鬧得沸沸揚揚,西方世界反對之聲四起。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並不真誠希望發展中國家人民過起好一些的日子。我們可以問一個簡單的問題:既然一個美國中產階級人士一年的生活費用可以養活1000個貧困的非洲人,為什麼他們不能自己節約一些而多多援助貧窮國家的人民首先過上好一點的日子?既然發展中國家還沒有建立起一定的經濟基礎,為什麼非要人家建立西方價值觀為指導的上層建築?  

說到底,西方所推行的任何政策,都是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推行他們的價值觀,也是為此目的服務的。只有先實行他們那種民主、人權制度,才給你一定的援助和貸款,而這過程中,他們繼續成為你的債權國,控制著你的權力。如果不這樣做,不僅不會借錢幫助你,還要制裁你,才不管那裡的人民生活如何,更不管那些經濟落後的國家之所以治理困難,人民貧窮,甚至內亂不斷,原本都是西方殖民主義統治的結果。這時候他們為什麼不講人權?不講道德正義?美國已是世界上最強大最富裕的超級大國,他們的利益遍布世界各個角落。你那裡的一舉一動,他們都要考慮是否會影響美國的利益,而從來不首先考慮人家自身的利益。為此,美國還在世界上幾十個國家建有軍事基地,派駐軍隊,在各個角落保護美國的利益,監視著別人「不能越軌」,還冠冕堂皇地宣稱,他們是在維護國際秩序。而這種秩序並沒有真正解決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並沒有能讓世界上占多數人的生活過得好起來。  

在《全球通史》中,斯塔夫里阿諾斯有這樣的描述:「第二次工業革命的世界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壞性』的,導致了第三世界經濟的惡化以及富國和窮國差距的驚人擴大——據世界銀行統計,1950年工業化國家的人均收入是欠發達國家的10倍,到1965年時這一比例轉變為15:1;而到20世紀末,預計這一比例還有可能達到30: 1」 。  

同時,「社會不公正的問題也日趨嚴重—據聯合國1994年的《人權發展報告》披露,在過去的50年中,世界收入增加了7倍,人均收入增長了3倍。但是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際社會,大量收入的分配都是不公正的:在1960年至1991年間,佔世界人口20%的最富有的人擁有財富的比例從70%增加到85%,而20%最窮的人擁有財富的比例則從2.3%下降到1.4%。」這樣的現實,正是在西方為主導的國際秩序下發生的,也是他們的推行「主流文化」和價值觀的歷史階段中發生的。同時,中國正是由於沒有「遵循」他們的「教導」和指揮,而是走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才取得了今天的成就。這就不難看出,西方主流的價值觀並不都是普世的、唯一的,而往往是「不合時宜」的。筆者記得歐洲一位大學問家在總結上一個千年歷史時,曾經說過一段精闢的話,大意是:人類社會發明了商業活動,極大地促進了物質生產,極大地提高了人類的生活水平;同時,也極大地破壞了人類的道德體系。這樣說來,西方的文化價值觀並不都是正面的,當然也絕非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上。  

  

(二)  

西方推行的價值觀中,最核心的是「民主」。《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稱:「美國的政策是在每一個國家和文化中尋求並支持民主運動和民主制度。」他們認為,只有把別的國家都變「民主」了,美國才能真正安全。很明確,在世界範圍推行民主,根本還是為了他們自身利益。這暫且不論,先來看看民主到底是什麼?  

民主的原意是多數人的統治。馬克思主義認為,民主屬於上層建築,屬於政治文化範疇,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民主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它有其發生、發展的歷史過程和相應的階級內容。不妨簡要回顧一下民主的軌跡:  

在遠古的印度鄉村,村民們推舉輩份高、年齡大的人主持大家議論村中的大事,叫做「五老會」,這可能是最早的基層民主形式。古希臘創立的民主可以說是西方民主最早的起源,那裡規模不大的城邦中,有自由民、奴隸、外邦人,有各種利益團體,如何治理城邦?男性自由民們便組織起來一年選一次執政官,另外還有元老院和公民大會的形式,一起參政議政。但是,女性和占城邦人口一半以上的奴隸以及沒有市民資格的人是沒有選舉權的。可見民主從一開始就屬於統治階級內部。這種民主傳統雖然在古羅馬有所傳承,但後來被帝制所取代。之後的中世紀,羅馬帝 國是 君權神授,基督教會的勢力至上,也就沒有什麼民主可言了。十三、四世紀,義大利文藝復興,用「人」來挑戰「神」,用「人道」、「民主」來反抗教皇的反動統治。起碼到十七、八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一批像伏爾泰、盧梭為代表的思想家,明確地提出以「民主」來反抗封建王權,主張「社會契約論」,由此,促進了資本主義的大發展和新政治體制的建立。可見,「民主」仍是屬於資本主義制度下占統治地位的資產階級。  

縱觀歷史,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道路其發展也並不平坦。英國是最早的「君主立憲」國家,其議會民主政體有300年歷史,但英國人能享有普遍的選舉權至今也只有80多年。法國自1789年大革命後,也經 歷了 君主立憲、民主共和、雅各賓專政、寡頭政務委員會、拿破崙稱帝、君主復辟以及重歸共和的殘酷鬥爭歲月。美國從華盛頓領導獨立戰爭,頒布沿用至今的憲法以後幾十年,都沒能廢除黑奴制,到林肯總統打贏南北戰爭才解放了黑奴。而美國的婦女及黑人擁有選舉權,則更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而且直到上世紀60年代,以馬丁???路德?金為代表的進步人士還在為黑人的權利作鬥爭。所以說,民主的實行,特別是建立比較成熟的民主體制是一個反覆的歷史過程,絕不可能一蹴而就。  

民主,就意味著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最需要什麼?當然是需要大家都過上好日子。怎樣才能過上好日子?當然是首先要有一個和平、發展的好環境。正因為如此,當今世界的主流叫做和平與發展,而非民主。民主是一種機制,它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一種決策程序,一種政治形式,而不是終極價值。看看西方自由主義理論大師哈耶克的忠告,他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說到:「我們無意創造一種民主拜物教。我們這一代可能過多地談論和考慮民主,而沒有足夠地重視民主所要服務的價值。」再回過來看看,西方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推行民主的結果—並沒有給那裡的人民帶來和平、繁榮和幸福。由此可以一目了然:西方的政客們不是民主拜物教者,就是別有用心!其它國家裡不成功的民主而造就的混亂局面,也許正是他們維持霸權和自身狹隘利益的價值體現。  

再來看看另一位美 國著名 教授弗朗西斯?福山近年的言論:「(人們)最初的、普遍的東西並不是渴望自由民主,而是渴望生活在一個現代化的社會,即技術上先進和繁榮的社會,這個社會如果令人滿意,就傾向於推動人們參與政治的要求。自由民主是這一現代化過程中的副產品,是某種只有在歷史進程中才成為人們普遍渴望的東西。」這就是說,民主不是目的,它自有它發生、發展的過程,而且它實現的形式和手段也是多種多樣的。人類社會仍在發展演進之中,無論全世界的民主還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民主,也都還在發展、完善的過程中。誰要說他的民主是終極形式,那一定是胡說。  

人們都說民主是個好東西,但我們今天客觀地說:只有好民主才是好東西。道理很簡單,被哈耶克嚴格界定為一種決策程序,一種手段的民主本身,像一切事物一樣,有一利必有一弊,它不可能是完美無缺和絕對理想的東西。在民主起源的古希臘,偉大的思想家、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是被那種民主制度以「腐蝕青年罪」判處了死刑,而他的學生柏拉圖則認為這是「暴民政治」。柏拉圖認為:人的智力、品行和能力是有差異的,而民主制度否認這些差異,所有公民不分良莠,而行使同樣的政治權力,就會導致如此結果。他提出的一個問題,今天的人們仍值得思考:如果你病了,你是召集民眾為你治病呢,還是去找醫術高明的醫生呢?那麼,治理一個國家,其責任和難度要比醫生大得多,你該找誰呢?  

西方現在推行的「民主」,最主要的內容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好像只有這種「程序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然而,希特勒的納粹黨正是採取了民粹主義的手法,在這種一人一票的選舉中,成為德國議會的第一大黨,很快就推行法西斯主義,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不僅使世界上幾千萬生靈塗炭,而且差一點毀掉了整個的西方文明,包括民主政治本身。美國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拉里?戴蒙德撰文說:近年來,「民主俱樂部的大多數新成員以及某些老成員都表現糟糕,就連許多被視為成功案例的國家,也存在嚴峻的治理問題和深深的不滿情緒。」「在這樣的國家,精英的行為是無所顧忌和機會主義的。如果有競爭性的選舉,這種選舉就變成了血腥的零和鬥爭,它的成敗關係到一切,誰都輸不起。普通百姓並不是真正的公民,而是有權有勢的地方首腦的附庸,而後者又是更加有權有勢的庇護人的附庸。權力和地位的極端不平等形成了垂直的依附鏈條,其穩定性通過庇護和恩惠、脅迫以及選舉中對種族自豪感和偏見的煽動而得到保障。官員從政府中牟利,有權有勢者壓榨弱者。這樣的掠奪性政府無法讓民主制度持續下去,因為民主需要立憲制度、折衷和對法律的尊重。」他還說:「民主陷入困境的國家幾乎普遍受到治理不善的困擾,有些國家似乎深陷於腐敗和暴政模式。很難看出,如果不推行重大改革,他們如何能做為民主政體存活下去。」這就是西方國家在其它國家推行民主的現狀。  

實際上,民主作為上層建築,本來是有豐富內容的,除了必須擁有的經濟基礎之外,法律的完善、法治的社會、較高的教育水平和公民文化素質以及嚴密精細的操作程序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而所有這些基本要素的確立和完善,需要相當長的歷史過程,並且需要針對本國具體的歷史、文化和環境,進行長期的改革和奮鬥。西方人把這一切最基本的內容都置於一旁,單單強調一人一票的程序民主,這種從利己的目的出發,採取機會主義和霸權行徑的做法,正是導致發展中國家出現「普遍的民主困境」的根本原因。  

關於民主制度的建立,有必要特彆強調指出它與經濟基礎的關係。早在公元前,古希臘的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就提出,一個優良政體至少需要的兩個條件:一是中產階級占多數,二是法治的確立。他認為中產階級比任何其它階級都傾向穩定,所以中產階級是優良政體的基礎。而一個城邦只有能夠維持法律權威時,才能說明它已建立了優良的政體。這些思想對後來西方民主制度的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那麼,怎樣才能使社會中的中產階級占多數?肯定首要的是促進生產力的大提高,建立起強有力的經濟基礎,才能夠實現的。香港的社會在回歸前後都運轉良好,在國際上有口皆碑,靠的就是經濟繁榮和法制健全,並不是所謂的「民主政體」。回歸前,香港連總督都是宗主國英國委派的,連一人一票的選舉形式都沒有,哪有什麼民主?不照樣躋身「亞洲四小龍」嗎?新加坡自獨立後一直是一黨專制,也是四小龍之一,西方不也得承認人家是「成功的專制」嗎?而一個國家中大多數人都還掙扎在溫飽線上時,哪來那麼多趨向穩定的中產階級?又何談優良政體?畢竟民主選舉不能當飯吃飽肚子。那些被實行了民主體制卻陷入了民主困境的國家,基本上都是沒有一定經濟基礎,還處在貧困狀況中的發展中國家,這就足以說明問題了。硬要把民主建立在沒有基礎的沙灘上,搞得人家紛爭不斷,四分五裂,而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據胡佛研究所的拉里?戴蒙德統計,這種「陷入困境的民主國家」超過50個,遍布拉美、非洲、亞洲和前蘇聯地區。這種普遍的狀況能說明什麼呢?只能說明美國和西方在世界所有地方推行「民主」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在發展中國家強制推行民主出現了「民主的困境」,那麼,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美國情況又是怎樣呢?前面提到過美國的黑奴制度和黑人及婦女選舉權的問題。再來看看「三權分立」,這個學說是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發明的。實行「三權分立」的具體設計時,卻從一開始就是赤裸裸的利益考慮。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窮人還是窮人,富人還是富人,於是各地都出現了要求重新分配土地的呼聲,甚至發生起義。如果當時用「民主」的方法決策,占人口多數的窮人肯定有利,而富人和他們的私有財產自然受到威脅。怎麼辦?英國當代學者約翰?麥克里蘭在《政治思想史》中寫道:「解決這個難題的辦法,是設計一套政治制度,以此來磨鈍人民的意志,將人民的動亂列為非法┄設計效果就是要純化群眾粗魯的激情。參政必須是間接參政,不能依樣複製古代共和國的直接民主。」「一套經過‵純化′透過代議原則運作的政治制度,絕無可能使國會出現主張重新分配財產的多數,何況最後還有總統的否決權把關。後來‵司法審查′制度充分發展,又加入了最高法院的制衡。」了解了這一段歷史,就不僅知道了「三權分立」的初衷,也知道了它的本質。麥克里蘭還對多黨議會民主做了分析,指出「美國政治是各種正式與非正式複雜因素之間相互平衡的政治」。也就是說,是各種利益集團用黨派形式在議會裡不斷爭奪和妥協的政治。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社會學家米爾斯早就指出:活躍在美國政壇的是一批各有後台的「權力精英」,選民只是被迫在這批精英中挑選領導人。因此,這是一種「形式上多數人參與、實際上少數人控制」的「民主」。近幾次大選,真正出來投票的選民才有40%左右,這能是一種多數人的自覺選擇和多數人的統治嗎?難道這就是「真正的民主」?實際上,西方那種民主制度下,還是政客們說了算。早在1787年,美國政治家漢密而頓在觀察了一些州議會後就斷定:「(議員的)問題總是什麼能夠取悅而不是有益於人民。」問題出在人民自己而不是議員身上,人民「小聲抱怨賦稅,大聲抗議統治者,然後再投票給吸引我們最惡劣本性的煽動家」。德國前總統魏茨澤克則說:「議員們通常只考慮短期利益,而不大注意長遠利益。沒有長期打算,要保持可持續性發展是難以辦到的。」美國學者蒂姆?哈克勒在《民主是人類的自然狀態嗎?》中寫到:「歷史證明,是文化決定了哪個國家適宜民主。」英國學者馬丁?雅克也發表文章說:「的確有理由認為,西方民主正在衰落,而且癥狀很普遍:政黨的衰落、投票人數的減少、對政客的日益蔑視,政治不再是社會的中心。至少15年來,這些趨勢在各方面都能覺察得到。」他還進一步說:「西方的民主模式就像其它所有事物一樣,都是歷史長河中的一個特定階段,它不是普遍適用的,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  

既然民主不像美國和西方政客們說得那麼美好,既然承認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與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文化、經濟與社會環境有著密切關係,那麼自然地就會得出結論:強行推動別國實行西方式民主的強權做法,就是錯誤的。既然是錯誤的,還要做為「戰略」去實施,那麼肯定就是不道德的。硬要把自己打扮成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民主傳教士,該是怎樣的虛偽!在當今人們越來越認清這些問題時,西方一些有識之士的話也許更值得西方那些偽善政客們認真思考。英國學者喬納森?斯蒂爾在英國《獨立報》上撰文說:「從西方的態度中可以得出一個教訓,那就是現實世界中的民主比華盛頓的民主鬥士們想得複雜。另一個教訓是,民主制度無法輕鬆地應付全球化和迅速的內部變革帶來的緊張局勢。」  

哈佛大學經濟學家布魯斯?斯科特說:「在幾乎所有的地方,都是資本主義先於民主出現,只有美國除外。」「世界上其它地方花了一百年乃至兩三百年才達到能駕駛民主的水平。」認為「有了憲法和選舉就有了民主」的看法大錯特錯,是「非常愚蠢」的。他還說:「資本主義未必會通向民主。可以肯定的是,資本主義會不斷產生收入不均,最終會變得與民主格格不入。」柏林社會科學院研究中心教授洛德?達倫多夫指出:「當民主未能帶來經濟好處時,人們就會開始懷疑其價值。」「對於可持續的自由來說,沒有什麼比人們頭腦中把資本主義和民主分開更難,卻也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如果不把兩者分開,它們不會相互促進,反而會全都逐漸令人失望」。美國右翼資深記者羅伯特??D?卡普蘭則明確指出:「政治變革不是我們必須強加給人民的東西┄我們必須為之努力的目標不是民主,而是正常狀態。和我們歷史經歷不同的民族將對此表示感激。」  

我們應該對美國和西方的政客們提出忠告:從虛偽的道德制高點上走下來,不要再居高臨下地教訓別人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管管好自己的事情,這個世界就會和平得多,發展得快,這樣做,大家才能都有好處。  

  

(三)  

從當今的國際形勢看,西方推行自己的價值觀,已經成為專門用來攻擊別國的一套三節棍,除了「民主」之外,還有所謂的「人權」和「自由」。只要看看那些「自由世界」的「人權衛士」們經常使用雙重標準來分別對人和對己,就能明確地觀察到這一事實。  

在中國積極籌辦一屆象徵人類和平、團結的體育盛會——北京奧林匹克體育運動大會之機,西方一些人先是參與、密謀利用這個機會羞辱中國,策划出一整套的行動方案,支持少數「藏獨」分子,並資助他們在西方及其它地方建立的訓練營中加以培訓,在西藏拉薩掀起一場打砸搶燒事件。再到「講求自由」的西方國家破壞奧運火炬傳遞活動,同時,他們的政要和媒體幾乎同時一邊倒地利用這一事件群起而攻擊中國的人權問題,誣衊中國壓制「自由」。在整個西方陣營掀起一股反華的浪潮,從整個事件中,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顯然是有計劃、有組織、有配合的一個運動,在這場運動中,西方勢力里沒有人去講為什麼「和平示威」會打砸搶燒;沒有人去講為什麼「軍隊鎮壓」死難者卻是未參與示威的普通老百姓而沒有肇事者;沒有人去講西藏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是政教合一、僧侶專制的農奴制(與西方許多國家在中世紀的狀況頗有類似),而之後這幾十年取得了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迅速提高;沒有人去講藏傳佛教得到了怎樣的保護和傳承(在西藏,每1600多人就有一個寺廟供做宗教活動,而西方許多地方要3000多人才擁有一座教堂);也沒有人去講西藏幾百年來從來就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始終是中國的一部分,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承認過西藏是獨立的,包括西方國家自己;更沒有人去講法國政府是如何對待巴黎郊區大規模青年人鬧事的;美國政府是如何對待洛杉磯大面積騷亂的┄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完全不顧基本事實而又盛氣凌人的嘴臉,給世人上了生動的一課:西方的文明和價值觀,他們鼓吹的「自由」和「人權」,原來如此!  

他們不講道理,我們卻不能像他們那樣無理。究竟什麼是人權?自由又是怎麼一回事情?讓我們看看歷史。西方的人權概念可能要追溯到中世紀,當時教皇和教會的勢力至高無上,在神權的壓迫 和封建 君主、貴族的剝削下,人們不僅生活得水深火熱,而且完全沒有尊嚴,殘酷的剝削和壓迫迫使人們起來反抗。雖然義大利的文藝復興主要表現在藝術和學術形式上,但其矛頭指向了反動的教皇和教會勢力,用「人」來挑戰「神」,用「人道」和「民主」來反抗「神權」。後來,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同樣是為了反對封建專制制度,資產階級提出了人權的概念。1679年和1689年,由英國國會制訂了「人生保獲法」和「權利法案」。十八世紀,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提出「天賦人權」,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提出「一切人生來都是平等的,他們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賦人權——生存、自由、追求幸福。」1789年法國大革命發布《人權宣言》,提出「人類生而自由,在權力上生而平等」,宣布「自由、安全和反抗壓迫為天賦人權」。1948年12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組成的聯合國第三次大會上,通過了《人權宣言》,宣布個人享有各種基本自由,以及勞動權和其它經濟的、社會的、文化的各方面權力。可以說,這在某種意義上是針對德意日法西斯主義的。  

從以上回憶中我們可以看出,所謂「人權」和「自由」,從一開始就是被壓迫階級作為新生力量用以反抗統治階級的工具,這種「價值觀」以及由此經過鬥爭逐步發展起來的治理體制是歷史的進步,而且這種人本主義的理念對於推動整個世界向著更加文明的境界發展也具有進步意義。但是它也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局限性,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解決人類所有問題的唯一的靈丹妙藥。「天賦人權」講的是人與生俱來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有生存權力,有不受奴役、追求幸福和自由的權力,也可以說,平等是「人權」、「自由」、「民主」等概念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了平等的權力,怎麼談人權和自由?如果我們發展中國家的人和美國西歐的人生來就不平等,而這種不平等又是幾個世紀以來被列強們壓迫、奴役而造成的,那麼,我們應該首先向誰去索要人權和自由呢?如果我們發展中國家與西方人生來就是平等的,那麼,為什麼他們可以做的事情我們不可以做呢?  

西方的政客和媒體往往以「上帝選民」自詡,布希前總統就公開講過這一概念。自以為他們天生就高人一頭,受到上帝的青睞和眷顧,但不知他們對「上帝選民」的出處是否遺忘了?這個提法出自十六世紀瑞士新教卡爾文教。卡爾文在1536年發表的《基督教信仰典範》中提出「先定論」,認為人的得救與否不是先靠齋戒、懺悔和赦罪,而完全靠上帝的先定旨意,認為從創世時人類就有「選民」和「棄民」之分。「選民」註定得救,而「棄民」則註定受窮和失敗,那麼,非西方的人已經被註定是「上帝棄民」了。「選民」和「棄民」從來就是不平等的。如此一來,你們讓「棄民」與「選民」享有同樣的「人權」和「自由」,豈不是為難上帝嗎?你們連「萬能的上帝」都敢為難,不是太狂妄,太自不量力了嗎?我們到現在都還不明白,「上帝選民」是什麼意思?是上帝選擇了你們因而你們是上帝的寵兒,天生就比別人優越呢?還是你們作為選民選舉了上帝,上帝就會照顧和回報自己的選民呢?當然,不管是什麼,我們之間天生不平等就是了。既然連平等這種起碼的條件和基礎都沒有,還要講自己的價值觀是普世的道德,這不是太虛枉,太不靠譜了嗎?  

「人權」和「自由」是人類的一種追求,但是人類社會是分為不同民族、不同國家、不同階級、不同利益集團的,因而這種追求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也應該是多樣的。只有爭取大多數人廣泛的人權和自由,才應該被視為正義和有意義的。只關注少數人的權力和利益,則會對多數人形成侵害。正如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國際法教研室主任阿斯蘭?阿巴希澤 教授所言:「在當今社會,人權的實質就是使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如果有人在國家主權的問題上破壞了國際通行的法則,應被視為侵犯人權。」由此可見,人權問題不是一個孤立抽象的概念,它是一種與人類社會生活中其它許多基本規則相互結合、相互影響的理念。那種不顧別人對生存權力及良好生活的起碼追求,不顧別人的安全穩定和基本秩序,自己制定某種不平等的遊戲規則,自己又不完全遵守,卻硬要別人「按規矩」行事的言論和做法。根本就是破壞人類基本權力、破壞人類基本道德的行徑,是對人類社會進步的反動。  

海洋地理學家雅克?庫斯托在一份探究個人經歷的社會意義的調查中總結到:「當你在街上開車看見紅燈的時候,你會停下來,你不會認為紅燈限制了你的自由,相反你知道它是在保護你┄責任要靠社會機制而不是個人美德來維繫。」這裡提出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那就是自由是相對的。人們在享受自由的同時,又必須以社會的秩序和紀律約束自己,絕對的自由是沒有的。自由是對紀律而言,它們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就像沒有完善的法制亦也不可能有成熟的民主一樣。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只會搞亂別人的社會秩序,使那裡的人民連基本的生活安定都無法保障,還談什麼「自由」和「人權」?當然,也許這種情況正是西方一些政治精英們所需要的,當你那裡的社會被搞亂了以後,他們正偷著樂呢!  

講人權,自然是指人享有的權力。中國古代先賢孟子曾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理念,這比歐美先人提出人權的概念要早近2000年。誠然,東西方的意識中,對於人的理解有極大的不同。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講人是自然界的一份子,與自然共生。「禮」與「和」是講人與人的關係,講社會秩序。總之,在東方傳統觀念中,人從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西方講人是自然界的主宰,食物鏈的頂端,人與萬物是對抗性的,適者生存,優勝劣汰,弱肉強食。被西方奉為自由資本主義理論先祖式人物的亞當?斯密認為:人人各為自己,而最終各得其所,社會就會發展,因而,個人主義、利己主義就天經地義。在美國影響甚大,被稱作「代表美國精神」的艾恩?蘭德倡導:「個人是其自身的最高價值」,「一個人唯一的道德義務是讓自己獲得幸福」,「攻擊『自私』就是攻擊人的自尊,放棄『自私』也就是放棄自尊。」她還說:「我決不會為他人而活著,也決不會讓他人為了我而活著。」倫納德?多伊爾評論說:她「通過棄絕利他主義和擁抱自私」「將美國對個人主義的崇拜推向了以徹底的利己主義和鄙視社會貧困成員為指導原則的新領域。」 艾恩?蘭德研究所所長亞龍?布魯克甚至說:「只有蘭德為個人以及整個社會提供了一種世俗的絕對主義道德觀,一種建設性的理念和行動計劃。」我們不知道艾恩?蘭德女士在1982年去世前是怎樣生活,怎樣與別人和社會打交道的。她的思想聽起來與我們中國人乃至東方人的思想有些格格不入,但她的著作影響力卻僅次於《聖經》,她本人被當作「精神領袖」,在當代美國仍受到頂禮膜拜。這就是美國,這就是美國價值觀的思想基礎,也是美式「人權觀」的思想出發點。  

與西方不同的是,我們認為,人都是社會的人,人的社會屬性乃是人的本質特徵,而不僅僅是一種外在的屬性,沒有人可以生活在人類社會之外。其它高級動物出生下來最多一年就可以離開父母獨立生存,人卻不同,他從降生到能夠獨立生存至少要十幾年,而這段時間不僅僅是生理成熟的必要過程,更是接受各種教育,形成自我生存能力和獨立思想的必要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人無時不刻不在與社會打交道,沒有了與社會的聯繫,人幾乎連一天也不可能存活。正是由於人的這種社會存在,決定了人際關係的複雜、多樣,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也就催生出多種多樣的思想理念,包括西方人所強調的人權、自由、平等、民主等等。如果人可以作為一個個體獨立地生活在自然界,像其它動物那樣在自然界覓食謀生(就像「人猿泰山」)的話,也就根本不需要什麼政黨、議會、政府、軍隊、企業和社會組織,不需要什麼人權、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概念,也就不會有什麼科學家、藝術家、企業家、政治家、工人、農民、白領、蘭領了。當初魯濱遜漂流在孤島上,與外界失去了一切聯繫,那時候的他講人權、平等、自由、民主還有什麼意義嗎?  

既然人只能以社會的形式存在,而組成社會的人又分工不同,於是就形成了不同的階級、階層、利益集團和組織形態;處於不同的社會地位,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條件環境又形成了不同的民族、國家。那麼,就一定需要某種社會秩序,某種遊戲規則,某種制度和文化,而身處其中的人就必然要接受這些規則的制約,承擔一定的社會義務與責任,否則人類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大致正常地運轉,甚至不可能存在,哪裡還會有個體的人的利益和追求?像艾恩?蘭德女士那樣「決不會為別人活著,也決不會讓別人為我活著」的人,從地球上有了智人之後就從來沒有過。當然,我們也承認,中國傳統文化和體制中,對個人權利和意志尊重不夠,這是需要加以改進的。現在提出以人為本的理念和方針,正是這種改進。  

香港教授劉迺強指出:「人權是從個人主義價值觀出發,中國不論從集體主義的傳統,或者從狹窄生存空間的現實出發,最終都不可能全面採納西方那一套。」「國際社會已開始明白,不可能以發達國家的觀點和優先次序檢視所有國家的人權問題。」那麼,為什麼西方國家的政客和媒體還一定要把他們的人權自由觀強加於人,動不動就出來打壓一番呢?英國資深經濟學家阿納托爾?利芬在《金融時報》撰文指出:「打著人道旗號進行帝國主義宣傳,是美國及其盟國現在還在使用的手法。」「所有西方國家都以非西方社會的野蠻為借口將其征服,它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自身的利益。」他還說:「無論在人類歷史上還是在今天,我們現在所說的人權主張還可以被用來助長仇恨、傲慢和侵略言行。」因此他強調:「在評價特定的人權運動時,應該問幾個基本的問題:到底是同情還是仇恨驅使他們採取行動?他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本著對相關地區認真負責的態度?參與西方人權運動的個人和組織究竟做出了多大努力來研究這些地區及它們存在的問題,而不是僅僅擺出正人君子的樣子?」  

對於美國的帝國主義本質,英國斯特靈大學國際關係學者瓦西利斯?福斯卡斯博士在《新美帝國主義》一書中有更深入的剖析。他在具體分析了美國在經濟、國際關係領域和意識形態方面的政策後指出:"美帝國主義並非一個過時的辭彙,它正以一種新面目出現"。它「往往聲稱其採取的政策和軍事手段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和平、民主和自由』。」但是,「帝國主義往往用華麗的詞藻來掩飾自己┄美國對世界『救世主似的』帝國控制從1945年以後開始隱含在其外交政策中┄但只有在冷戰後,它們才找到機會露骨地表現出來。」他還深刻指出:「曾幾何時,我們可以通過曆數殖民地來跟蹤帝國主義擴張的軌跡。從新帝國的角度來看,殖民地就是軍事基地。」「美國的政治目標是要成為『自由世界中心』,使其它重要力量圍繞、依附在美國的周圍,形成一種『輪軸與輻條』的關係。」這種利益格局下,那些「輻條」上的人民及其所在的國家,能有真正意義上的「人權」和「自由」嗎?  

在我們看清了西方推行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的背後,以及實施這種戰略而給發展中國家造成的實際結果之後,我們應該更加堅定地篤信自己的價值觀,堅持在「五個統籌」的方針下,認真解決現實存在的問題,排除一切干擾,追求絕大多數人民的長遠和根本利益。堅持發展社會經濟和改革開放的路線,堅決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事業進行到底。我們中華民族復興的目標,不是也不可能是建立美國或西歐那樣的國家,而是建立包括自身優良傳統,吸納世界先進文化和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共產黨文化的全面小康社會。既然我們中華民族綿延五千年,從來就沒有被別人所打倒,沒有被外來民族和其他文化摧垮,也沒有在世界大戰和世界性動亂中消失,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探索出一條既符合人類社會發展潮流,又適合我們民族自身特質和需要的道路呢?為什麼不能在「和而不同」的價值理念下,與地球上的所有民族共同去創造一個大家都能享受美好生活的嶄新社會呢?  

走自己的路,不管別人怎麼說! 宏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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