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三節、菩薩道與現代社會(1)
第三節、菩薩道與現代社會
欲度化眾生,自己須先具足正信、正見、正戒、正智,得世間樂、出世樂,具備福德、及度人說法的方便技巧。說法應善於觀察對象的根性和接受程度,若對方不能直接接受佛法,即先授予世間善法;若不能接受佛法的出世間法,即先授予佛法的世間法,漸次引導,循循善誘。
為了以四攝法度化眾生,還應掌握世間各種知識技術,熱情主動地為眾生服務,廣結善緣,使眾生由得到好處而對菩薩建立感情,容易接受他所說的佛法。為此,菩薩應廣學各種世間法,這是園滿方便所必修的。
《優婆塞戒經.自利利他品》說:菩薩為說法利他故,可先學外典(世間學問及其它宗教),後學佛典,說法時先說世間法,然後再說甚深法界。「菩薩定知,若用聲聞、緣覺菩提教化眾生,眾生不受,則以天、人世樂教之,是名利他。」
居士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夫婦,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間,一定要堅守貞操,要敬愛對方,要體貼對方,夫婦間的感情融洽了,縱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個可愛的家庭。
一、奉行十善得安樂
凡夫總是易受外境干擾、誘惑,故犯錯誤在所難免,但因此常會影響到家庭的安寧和幸福。所以我們應常奉行十善業道,這是佛陀為凡夫於生死輪轉中,講的求取安樂之法。
十善業道:即十種良善的行為,它是通向善處的道路,是為大乘之在家戒,能使實踐者感得欲界之樂果者。持十善戒行者,上品者與中品者由其功德,得生於天上,下品者能王於人中,有此功力,謂之十善戒力。
據佛經記載,佛陀在許多場合,宣講各種善、業因所得的果報。述說最多者是十善十惡的果報:行十善者升天,作十惡者入地獄。大正藏第十五冊中《十善業道經》,內容為佛說有關十善業之功德。經載,永離十惡而修行十善者,有如下之功德:離殺生者成就十離惱法,離偷盜者得十種可保信法,離邪行者得四種智所贊法,離妄語者得八種天所贊法,離兩舌者得五種不可壞法,離惡口者成就八種凈業,離綺語者成就三種決定,離貪慾者成就五種自在,離嗔恚者得八種喜悅心法,離邪見者得成就十功德法。
十善業道的內容如下:
十善業道,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慾、不嗔恚和不邪見。此十善業道,乃去苦除災的指南,就是未皈依佛教的眾生,也應勉力奉行。眾生若不能時刻憶念及力行此十善業道,則難免作下惡業,他日必要隨業受報,現今的身心也會受極大的苦惱。
行十善業道有什麼果報呢?
若人不起殺心、心常慈悲、於眾生能施無畏、救苦扶危、斷除暴戾的習氣,那麼,他便可身常無病,壽命長遠,常受到天神的守護,出入不墮險境,心地平靜和悅,他人不起怨恨,常得敬重,命終之時、能生天上、享大福報。
若人離偷盜,他便能積資財,天災盜賊不能侵損,不生敗家之子女,他人誠實相對、不願虧負,自身資財、能善受用,更有餘資布施於人。這樣,他便得善名流布,為人讚美,命終之時、能生天上、得一切受用無缺。
若人離邪淫,能制淫慾之心,夫婦正淫之外,不復淫人妻女夫子,不壞他人名節,不破他人家庭和合,那麼,他便能得諸根調順,儀容端正,受人敬重,身常康健,妻子兒女,不為人侵,家庭融洽快樂,子孫不輟,且孝順有為,光明磊落,終成大器,榮耀父母。反之,作邪淫惡業,現前家庭不和、身體贏弱,妻不貞節,惡名流布,所居之處污穢不凈,命終墜三惡道,若再生於人中,受眷屬不和、妻不貞節之餘報。
若人離妄語,便能口常清凈,言詞無失,辯才無礙,常得他人信任,所發言論、皆受人敬重,且能常近智者,恆得增進智慧。
若人離兩舌,不搬弄是非,不誹謗弄人,那麼,他便不受他人離間,不受毀辱與讒言之害,事業順遂,能親近善知識,增長智慧。
若人離惡口,說話溫文有禮,那麼,他便能言詞美妙,眾人樂聞,說話契理,更不遇惡口之人,不受譏議,心常安樂。
若人離綺語,不說邪淫不端正之話,他便能遠離邪僻之人,不為淫邪之語所污辱,恆令人發言尊重,不敢輕薄無禮。
若人離貪慾,那麼,他便能諸根具足,端正無缺,身心健康,財物能親得受用,不為他人所奪,或因自己不察而遺失,更由於無貪而樂於布施,故易得資財,生活無憂無缺,恆為他人仰羨。
若人離嗔恚,他便能心境平靜,和顏悅色,健康無病,儀容調順,他人樂與相處,事業常得順遂,為人愛護思念。
若人離邪見,不信異教外道的邪論,不行異教外道的邪法,遠離一切戲論執著,深信佛法無常無我及因果的道理,他便能修聖道、行佛法,終得不可思議的解脫。
善男子,這十善業道,是修身證道之根本,不墮惡道之必需,得人天福報的因由,因此,就是尚未有因緣皈依三寶,受持五戒,發願修行度世的眾生,也應身體力行,以求暫時有限的安樂,雖在生死輪轉桎梏之中,仍能多處善地,少受苦惱,他便要行十善業道了。待根器成熟,再求更徹底的解脫。二、煩惱即是菩提
1、佛陀悟道的啟示
一般而言,宗教修行之路往往是一路向上,直指清凈之境。然而,當佛陀在菩提樹下,即將成佛之前的最後階段,突然來了三個無比美麗的姑娘,在佛陀禪坐的菩提樹前,跳起了誘惑的舞蹈,但佛陀看破她們的真面目,不為所動。
依《佛本行集經》以及《佛所行贊》所述,這三個美女,乃是魔王所派遣者。她們以一切方法誘惑別人為其特長,三人的名字是一名「欲染」,一名「能悅」,一名「可愛樂」。她們跳舞嘻戲,獻出種種的媚態,企圖以愛欲,將佛陀拉進愛欲的漩渦之中!
但佛陀坐在金剛座上,寂靜的心中,像湛然不動的清水一樣,除了想出離三界,觀察諸法的實相之外,沒有其他的念頭。魔女們一番折騰之後,毫無結果,最後沮喪而隱退。
其實,這三個魔女,又何嘗不是修行人潛意識中,根深蒂固的愛欲呢?每一個行進在菩提道上的修行人,最後都將超越「愛欲」、「我見」之關,方能得大自在、大清靜、大安樂。
修行之路看似一向清凈,其實,「一向清凈」又何嘗不是回頭照明那個「一向陰暗」的歷程呢?逆向修持,有時是一種必要的功課。
2、筏蘇蜜多女的故事——一個逐層化解的「離貪慾際」法門
學習行菩薩道的人,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精神值得效法。善財童子為《華嚴經·入法界品》中之求道菩薩,曾南行參訪五十五位善知識,遇普賢菩薩而成就佛道。《華嚴經》中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歷程與內涵,對於「人間佛教」理念的深廣化,提供了極佳的指標作用。五十三參所參訪的善知識,上自文殊、彌勒、觀音、普賢諸大菩薩,下至童子、船師、醫生、藥師、教師、制香人等各行各業的人士,不分僧俗、男女、長幼、內(佛教)外(他教)、尊卑,處處呈顯出佛教修行方式與角色扮演的多樣性與包容性。
五十三參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筏蘇蜜多女的故事。而筏蘇蜜多女,是善財童子參訪的第二十五位善知識。筏蘇蜜多的角色,明白地說,就是「淫女」,也就是現代所說的妓*女。
當善財童子進入「險難聚落」而向路人探問筏蘇蜜多的住址時,每一個人都表現出惋惜和蔑視的態度。他們認為像善財童子這樣清純的青年,怎麼會想去接近這麼一個以淫為業的女性?不過,善財童子在「決定欲破一切眾生於女色中所有凈想」之後,終於登門造訪。
向善財童子推介筏蘇蜜多的,乃是修持極高,已經可以為地上菩薩說法的大比丘尼,叫做「獅子頻申比丘尼」。一位持守比丘尼戒的善知識,向善財童子做此推介,其中自有深意。筏蘇蜜多乃是「淫女」,何以獅子頻申比丘尼竟然做此推介,好象是倒拉善財童子一把?這與當年佛陀在菩提樹下遭遇三個「魔女」的誘惑,豈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其實,這是一個逐層化解的「離貪慾際」法門。
《華嚴經》雖然提到同一城市的人們,把筏蘇蜜多視同「魔女」,但《華嚴經》卻形容她說:「從其身出廣大光明,……遇斯光者,身得清涼,心除惑熱。」
筏蘇蜜多自述說:「若有眾生欲意所纏,來詣我所,而於我身生極愛染,心如昏醉,我為說法;彼聞法已,則離貪慾,得菩薩無著境界。若有眾生暫見於我,則離貪慾,得菩薩歡喜三昧。若有眾生,暫與我語,則離貪慾,得菩薩無礙妙音聲藏三昧。」
經中明言:「所有一切眾生來詣我所,親近於我,一切皆得住離貪慾際,入於菩薩一切智地最勝解脫」,也就是說,凡是前來親近筏蘇蜜多的人士,都是接觸之後得「住離貪慾際」。
筏蘇蜜多的法門,實際上並非萬能。在五十三參的整體架構中,筏蘇蜜多女只是其中一參而已,不能以偏概全。這一參反映了人間的現實需要,但五十三參之中更多的是選擇出家的比丘、比丘尼。
因為性愛的行為,有其習慣性與上癮性;對於選擇世俗在家生活的人士而言,性愛固然是現實生活中必需的一部分,但是就菩薩道的修持而言,則別有一番天地。唯有向上修持,到「化欲」之境界,才是究竟。
3、維摩詰居士
維摩詰居士是大乘佛法中一位著名的在家菩薩,維摩詰的故事出自《維摩詰經》。維摩詰,意譯為凈名、無垢,意思是以潔凈,沒有染污的人。
維摩詰是古印度毗舍離地方的一個富翁,家有妻妾,財富萬貫,奴俾成群。他雖在俗塵,然精通大乘佛教教義,其修為高遠,雖出家弟子猶有不能及者。他曾於過去劫中承事供養無量諸佛,深聞法要,契入不二;他勤於攻讀,虔誠修行,能夠處相而不住相,對境而不生心,得聖果成就,被稱為菩薩。
為了方便攝化眾生,他上自軍政,下至酒肆,廣泛地參預了社會生活。後來他患疾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皆來問疾。
佛陀聞知後,特派文殊菩薩等去探病。佛知道維摩詰菩薩只是詐病,所以派去了被譽為「第一」的文殊菩薩,率僧眾前去慰問。
文殊見到維摩詰後,兩位菩薩互斗機鋒,反覆論說佛法,義理深奧,妙語連珠,使同去探訪的菩薩、羅漢們都聽呆了。維摩詰現身說法,要問疾者識身虛幻、危脆、垢穢,為苦為惱,眾病所集,不應心為形役,應常樂佛身。佛身是從無量功德生的,是從慈悲喜捨生的,是從四攝六度生的。應以速朽之身,勤修如是勝行,饒益眾生,獲成佛的清凈莊嚴之身。一場論戰後,文殊菩薩對維摩詰倍加推崇,人們對維摩詰居士也更加崇敬了
《維摩詰經》將「煩惱即是菩提」的道理,闡述得淋漓至盡,說明「中道」是對治愛欲煩惱的最佳選擇,「若菩薩欲得凈土,當凈其心,隨其心凈,則佛土凈。」為不思議解脫的張本。
《維摩詰經·觀眾生品》中有三段極為重要的見解。
(1)、維摩詰與文殊辯析「云何觀於眾生」乃至「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時,室內出現了天女散花。花散到菩薩身上,隨即下落,散到舍利弗等聲聞身上,即使運用神力,也扯不下來。
舍利弗正為天女散華而尷尬不已時,天女告訴他說:「勿謂此華為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華無所分別,仁者自生分別想耳。……觀諸菩薩華不著者,已斷一切分別想故。譬如人畏時,非人[1]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也。已離畏者,一切五欲無能為也。」
這一段經文,明白地指出「五欲」對於人的影響,關鍵在於人的「分別心」。你有分別心,你在乎它,你恐懼它,你就受到它的影響。
因此,「色不迷人人自迷」,迷不迷畢竟是在自己。
(2)、同品中天女又說:「一切諸法是解脫相。舍利弗言:不復以離淫怒痴為解脫乎?天曰:佛為增上慢人說離淫怒痴為解脫耳。若無增上慢者,佛說淫怒痴性即是解脫。」
這一段話更明白地指出,你自己心能作主,你看得透諸法實相,淫怒痴就是解脫。你自己做不了主,又看不透,只好跟你說「離淫怒痴為解脫」,免得你跟著淫怒痴打轉。這不是說看得透就任由你淫怒痴無所謂,而是說看得透,則淫怒痴動不到你的心,你碰不碰,你的心都是如如不動、當下自在、當下解脫。如果看不透,即使不碰,心裡頭還不是堆積著許多淫怒痴的垃圾,自己煩自己。
(3)、天女在與舍利弗對辯過程中,將舍利弗變成了天女,將自己變成了舍利弗,證實眾生如幻,男女實無定相,破除聲聞人對「法」的執著,得出諸佛菩薩所證得的功德,「實無所得」,「但以世俗文字,假名得耳」的結論。
這是從「法無定相」角度說明「女人相了不可得」。平常人所謂男相、女相,畢竟只是主觀心識的投射。因此究竟的解脫女色之道,不是逃避女色,而是從「法無定相」上徹底超越個人對於「女相」的心理投射。要達到此一境界,唯有透過甚深的禪定功夫,才能夠像《心經》所述,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維摩詰經·佛道品》也以另一種方式表達「煩惱即是菩提」的理念。經云:「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同品偈語云:
火中生蓮華,是可謂希有;
在欲而行禪,希有亦如是。
或現做淫女,引諸好色者,
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道。
這一段偈語,正是五十三參中筏蘇蜜多女的最佳詮解。用「火中生蓮」來比喻「在欲行禪」,可見這個法門不但是高難度,而且是高度危險性,一不小心,便可能變成「火花」而不是「火蓮」,故諸學佛者不可輕易嘗試!
「煩惱即是菩提」的思想,在大乘佛教的經典如《大品般若經》、《文殊般若經》等中,都有詳盡的闡明。有興趣者,不妨查閱學習。
[1] 【注釋】非人,指非人類之天龍八部,以及夜叉、惡鬼、修羅、地獄等。一般又作為鬼神之泛稱。
三、從不同的立場來看婚姻
1、從空性的立場來看婚姻
從涅槃的立場,來看人類的婚姻,其實婚姻當體即涅槃。
龍樹菩薩說:「諸法從本以來皆涅槃相。」大乘經論及禪典之中,也處處向世人明示「溪聲儘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凈身」、「鬱郁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儘是真如」的理趣。無奈吾人業障深重,寧願相信凡夫之言,而不願相信聖者之語。
即以情慾而言,其實情慾本身有何咎呢?
我們認為情慾不好,甚或產生排拒、罪惡之見,難道不覺已經背離「緣起即空」的精神,以及佛教無嗔的原則了嗎?
《般若經》云:「真如法門不舍一法,若舍一法即是謗佛。」從般若的立場來看,遍一切法都是葯,也遍一切法都是毒,端看是否運用得當。『砒霜』倘若使用適當,一樣可以成為仙丹活命葯;『糞便』如果置於林園花圃,便可長養萬物!砒霜、糞便尚且如此,何況是情慾豈有絕對是不祥物之理?
欲界眾生比較嗜欲,固然是事實,但嗜欲重只是障礙聖果的證得,卻不是生死輪迴的根本,生死輪迴的根本乃是自性見的戲論──於如如之境生起虛妄分別,復於虛妄分別境上產生執著。這才是眾生輪迴生死的根本原因。
如果稍有情慾,便無法證得菩提,那麼佛陀現在也還是生死凡夫。試問:佛陀有沒有欲呢?如果佛陀沒有欲,那麼他肚子餓吃飯是不是食慾?身體寒冷披一件衣服、腰酸背痛請阿難尊者替他捶背,是不是欲呢?
其實生活上例如:手被開水燙到立即縮回來、口渴想喝茶水、走路避開坑洞……等等,廣義言之都是欲。雖然很明顯的,佛陀必然有種種欲,但卻不妨礙佛陀成為佛陀。因為欲之有無並不是成為聖者與否的關鍵,而應是『明』與『無明』的問題,也就是有沒有顛倒夢想、有沒有覺悟才是聖凡的分水嶺。
2、從大悲的立場來看婚姻
婚姻的場所即是菩薩利生的場所。
佛法的最深處雖在涅槃,但體現涅槃的佛弟子,其人格最大的特徵,卻在大悲。
「大」是體現諸法寂滅性──涅槃,故可稱為大;悲則是慈悲的簡稱。故「大悲」其實是指沒有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的慈悲心。
當一個人體現涅槃的時候,就不會再有主客分離的意識,也不會有人我的執著,所以看的時候只是看,沒有產生「我看到」之念;聽只是聽,沒有產生「我聽到」之念;充分活在渾然一體(亦無一體之錯覺)的境界里;沒有絲毫人我對立的隔閡。
所以他看到別人受苦時,只是發覺苦,而沒有產生這是「別人」在受苦的念頭,所以別人就是我,我就是別人,別人跟我是一樣的。由於自身都有離苦的本能(此乃法性使然),當察覺到「別人」在苦時,「我」便會產生悲心,捨不得「別人」苦,所以會傾盡能夠運用的福德和智慧,來給予別人快樂,拔除別人的痛苦。並且在進行這樣的工作時,內心依然安忍在如如不動的涅槃中,沒有計著分別心所生之種種名相,唯是一腔滿眾生願的悲心而已。這種沒有理想、企圖,更沒有主宰、支配慾望的悲心,將隨著佛弟子浸泡在涅槃的時日愈深愈久而愈深徹泯然,最後甚至到達「痴」的地步呢!
經論禪典之中,隨處散落這類的經句:
「為度眾生離得苦,寧願我身下地獄」
「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不為自己求安樂」
「問渠為何放不下,蒼生苦盡那時休」
「菩薩以大悲而不得自在」
或許一般人大都忙於自身的功名利祿,對此少有感觸,但有的修行人聽聞此類經句時,則會感動良久。
但願眾生離得苦,誰還去惦記佛學上的名相,誰還去計較究竟不究竟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溫暖!婚姻當然也是菩薩利生度世的場所!
3、從修行的立場來看婚姻
古德云:「不入煩惱大海,則不能獲得一切智寶。」困難的環境,使人遭逢無邊苦惱,但對於有志修行的人,逆境能使將意志鍛煉得更堅強,獲得到更多的人生經驗;婚姻的生活雖然不免因為兩個人的長期相處而產生摩擦,但可使人品味生活真諦,學到度化眾生的經驗和方法
因此,站在菩薩乘的立場來看婚姻——婚姻不僅不是禁錮的牢籠,反而是親近眾生、化度有緣的絕佳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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