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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本-沙哈爾:幸福的衡度來自內心

在商業中,用資產的現金價值來衡量公司;對人而言,幸福感應該是我們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因為它是所有目標的最終目標。

金錢除了可以提供食物和居所外(不是指魚翅和城堡),只是一種實現目標的手段。有趣的是,我們經常搞不清楚目標和手段的區別,而犧牲幸福(目標)來換取金錢(手段)。

當社會上普遍認為財富的積累是人生目標的時候,我們很容易犯這類錯誤。並不是說賺錢或存錢是錯誤的,物質上的富有可以幫助個人甚至社會得到更多的幸福。金錢上的保障,可以讓我們向不喜歡的工作說「不」,或是讓我們不為賬單煩惱。還有,賺錢的慾望可以成為積極的挑戰,甚至給我們啟發。但是,金錢本身並沒有價值,而是因為它可以帶來一些豐富的經歷。物質本身並不能給生命帶來意義或是精神上的財富。

研究顯示,財富與幸福之間的關係不同於我們通常的認識。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所做的幸福調查中,心理學家大衛·邁爾斯(DavidMyers)和他的同事們發現,幸福與財富之間的關聯性非常低,唯一的例外是在一些極窮困的地區,在這些地區基本的生活條件都得不到滿足。此外,還有報告指出,在過去的50年里,美國每一代人的富有程度越來越高,但幸福指數卻沒有什麼變化。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卡尼曼(DanielKahneman)在過去幾年裡,將注意力轉到了有關幸福的研究上。在他的研究中,卡尼曼和他的同事們幾乎沒有找到幸福和財富的必然聯繫。

大部分的人會認為高收入=快樂,但事實上這個說法是極虛幻的。高收入的人對生活會比較滿足,但不會因此而比其他人更幸福,他們甚至更容易緊張,也不太會去享受生活。收入對於生活的影響是短暫的。我們認為,人們之所以會過度地去宣揚收入就是幸福的標準,是因為他們只是用傳統的視角衡量自己以及他人的生活。

令人驚訝的是,許多人在富有之後居然比在努力致富的過程中還要沮喪。「忙碌奔波型」的人認為,他們的行為可以為將來帶來好處,這樣想可以減少他們的負面情緒,然而一旦達到目標,發現所得到的無法使自己快樂時,他們就無法自拔了。這時,他們會充滿了絕望,因為沒有目標他們就失去了幸福的指望。

太多成功的人有著壓力和煩惱的問題,他們甚至因此而酗酒或是吸毒。矛盾的是,成功反而使他們不開心,在成功之前他們可能也曾有不開心的日子,但他們一直相信,只要成功了,他們就會得到幸福。而當他們達到目的時才發現,原來所期望的根本就不存在。而在此時,他們感到他們的幻想(也是很多普通人的幻想)——物質和地位可以帶來永久的幸福破滅了,而陷入「現在怎麼辦」的深谷。在發現他們所有的努力和犧牲並不能帶來幸福後,他們一個個都掉進了「習得性無助」的深淵。他們接著成為「虛無主義」的典型,相信世上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帶來快樂,於是就去找尋另外一些毀滅性的解除痛苦的方法。

既然財富無法使人幸福,為何還是令我們如此痴迷呢?為什麼獲得財富可以超過尋找生命的意義呢?為什麼我們以物質為標準作決定時,可以這麼自然,而以內心為標準的時候卻這麼困難呢?

從進化的角度看,有可能是遠古歷史影響了我們現在的行為。當人類還在原始時代時,更多的物質資源決定我們是否可以度過下一個嚴冬或是自然災害,因此,儲存成為一種習慣。至今,很多未來已經相當有保障的人,仍然在拚命儲蓄。儲蓄不再是為了生存,而僅僅是為了「儲蓄」。我們不再為生活而儲蓄,而是為儲蓄而生活。

在決定和判斷的過程中,人們通常也會將物質放在精神之前去考慮,主要原因是物質容易計算。我們習慣性地對物質作出評價,比如財富和聲望,而不是難以衡量的情緒或意義。我們所羨慕的是物質上的東西。有錢人因為他們的財富被尊敬,就好像物質變成了用來衡量的唯一標準。學術界的人,以出版量作為升職的標準。我們在每一個時期結束時,會以物質上的東西來衡量我們的成果,例如我們「賺了」多少。就像勞倫斯·波特(LaurenceG. Boldt)在《禪宗與生活的藝術》(Zen and the Art of Making aLiving)里說的:社會教我們的道理就是物質至上,只在乎那些可以「數」得出來的東西。房子的價值可以用錢的數量衡量出來,而我們對家庭的愛卻不行。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在書店可能是10元一本,它給每個人所帶來的價值卻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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