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常用辭彙釋表
A[按期]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期限。[按時]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時間。B[頒布](鄭重地)發布。頒:發下;布:公布。一般用於黨政領導機關及領導人公布法令、條例及其他重要的法規性文件。[頒發]①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②授予。一般用於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或個人獎章、獎狀、獎品、獎金及其他獎勵物品。[報經](向上級)報告並經由(上級處理)。[報批](向上級)報告並請求予以批准。[報請](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並請示。[報送](將有關材料向上級機關)呈報並發送。[比照]按照已有的(法規、制度、標準、方法、格式等)相比擬對照著行事。[必需]一定要有的,不可缺少的。[必須]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不貸]不予寬恕。貸:饒恕。[不盡]不完全是;未必。如:不盡如此。[不勝]非常;十分(用於感情方面)。如:不勝感激。[不至於]表示不會達到某種程度。[不致]不會引起某種後果。C[參考]利用有關材料幫助了解情況。[參照]參考並仿照或依照(方法、經驗等)。[查辦]①檢查辦理情況並加以督促。②查明犯罪事實或錯誤情況加以處理。[查處]①調查處理。②檢查處罰。[查復]調查了解後作出答覆。[查收]檢查或清點後收下。[查照]示意對方注意文件內容,並按照文件內容辦事。[此布]就這些內容予以公布。用在布告類公文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復]就此答覆。用於復函、批複等公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令]就此命令。用於命令性文件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致]在此致以(祝願性的話語)。一般用於信函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D[大概]不十分精確或不十分詳盡;大致的內容或情況。[大體]大致;就多數情形或主要方面說。E[額外]超出規定的數量或範圍。F[發布]發布(命令、指示、新聞等)。[反應]某種事物所引起的意見、態度或行動。[反映]①反照,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②把客觀情況或別人的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奉告]告訴。奉:敬詞,用於自己的舉動涉及對方時。如:無可奉告(常用於外交辭令)。[付諸]「把它用在……」或「用它來……」。付:交給;授予。諸:文言詞,是「之於」的合音詞。如應用文中常用的「付諸實施」,「付諸行動」。G[給以]「給之以……」的省略,後面必須帶賓語,其賓語多為抽象事物。如獎勵、幫助等。[公布](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貴] 敬辭,對對方的地域、單位及其他與之有關事物的尊稱。在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公文往來時,常以「貴」代替「你的」、「你們的」,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常見於信函中。H[函復]通過信件(公函或便函)進行答覆。常用作結束語。也有寫作「函答」的。[函告]用書信告知有關情況。J[鑒於]覺察到;考慮到。[屆時]到時候。[謹啟]恭敬地陳述。用於信函下款末尾的敬辭。K[考查]用一定的標準來檢查衡量(行為、活動)。[考核]考查審核。L[濫用]胡亂地、過度地使用。[蒞臨]來到;來臨(多用於貴賓)。[屢次]多次;一次又一次。 公文常用詞語彙釋表A[按期]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期限。[按時]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時間。B[頒布](鄭重地)發布。頒:發下;布:公布。一般用於黨政領導機關及領導人公布法令、條例及其他重要的法規性文件。[頒發]①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②授予。一般用於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或個人獎章、獎狀、獎品、獎金及其他獎勵物品。[報經](向上級)報告並經由(上級處理)。[報批](向上級)報告並請求予以批准。[報請](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並請示。[報送](將有關材料向上級機關)呈報並發送。[比照]按照已有的(法規、制度、標準、方法、格式等)相比擬對照著行事。[必需]一定要有的,不可缺少的。[必須]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不貸]不予寬恕。貸:饒恕。[不盡]不完全是;未必。如:不盡如此。[不勝]非常;十分(用於感情方面)。如:不勝感激。[不至於]表示不會達到某種程度。[不致]不會引起某種後果。C[參考]利用有關材料幫助了解情況。[參照]參考並仿照或依照(方法、經驗等)。[查辦]①檢查辦理情況並加以督促。②查明犯罪事實或錯誤情況加以處理。[查處]①調查處理。②檢查處罰。[查復]調查了解後作出答覆。[查收]檢查或清點後收下。[查照]示意對方注意文件內容,並按照文件內容辦事。[此布]就這些內容予以公布。用在布告類公文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復]就此答覆。用於復函、批複等公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令]就此命令。用於命令性文件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致]在此致以(祝願性的話語)。一般用於信函正文的後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D[大概]不十分精確或不十分詳盡;大致的內容或情況。[大體]大致;就多數情形或主要方面說。E[額外]超出規定的數量或範圍。F[發布]發布(命令、指示、新聞等)。[反應]某種事物所引起的意見、態度或行動。[反映]①反照,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②把客觀情況或別人的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奉告]告訴。奉:敬詞,用於自己的舉動涉及對方時。如:無可奉告(常用於外交辭令)。[付諸]「把它用在……」或「用它來……」。付:交給;授予。諸:文言詞,是「之於」的合音詞。如應用文中常用的「付諸實施」,「付諸行動」。G[給以]「給之以……」的省略,後面必須帶賓語,其賓語多為抽象事物。如獎勵、幫助等。[公布](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貴] 敬辭,對對方的地域、單位及其他與之有關事物的尊稱。在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公文往來時,常以「貴」代替「你的」、「你們的」,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常見於信函中。H[函復]通過信件(公函或便函)進行答覆。常用作結束語。也有寫作「函答」的。[函告]用書信告知有關情況。J[鑒於]覺察到;考慮到。[屆時]到時候。[謹啟]恭敬地陳述。用於信函下款末尾的敬辭。K[考查]用一定的標準來檢查衡量(行為、活動)。[考核]考查審核。L[濫用]胡亂地、過度地使用。[蒞臨]來到;來臨(多用於貴賓)。[屢次]多次;一次又一次。 M[明文]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見於文字的(規定),明文規定一般指見於文字,業已公布的法律、規章等。N[擬定]起草制定。參見[制定]。[擬訂]起草制訂。參見[制訂]。[擬用]準備採用;打算使用。P[批示](上級對下級的公文)以書面形式表示意見。[批轉]上級機關在下級機關的公文上寫上向其他有關下級單位轉發的批語。Q[簽訂]訂立合同或條約並簽字。[簽發]由主管人審核同意後,簽名正式發出(公文、證件等)。[簽署]在重要文件上正式簽字。R[如期]按照規定的日期或期限。[如實]按照客觀實際的本來面目。S[擅自]超越許可權,自作主張。[收悉]收到並已了解。T[台鑒]即請您審閱。台:舊時對別人的敬稱,鑒:審閱的意思。一般見於信函。[推行]普遍實行;推廣(經驗、辦法等)。W[為荷]表示感謝。荷:承受別人的恩惠。常見於公函祈請語末尾,不單獨使用。如:請接洽為荷。X[下達]向下級發布或傳達(命令、指示等)。[現行]現在正在執行的;現在正在發生效力的。Y[業經]已經。同「業已」。[逾期]超過所規定的期限。[預期]預先所期望的。Z[暫行]暫時實行的。[制定]定出(法律、章程、計劃等)。[制訂]創製擬訂(方案)。[茲] 現在。[遵行]遵照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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