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億萬富豪婚姻的殘酷真相
這些年,陳旭看過太多富豪離婚大戰時的爾虞我詐和薄情寡義。
他是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男人是增值資產,我每打贏一場官司就增值一次,女人則像華爾街暴跌的股票,隨著時間流逝年老色衰。」電視劇《離婚律師》里吳秀波的這段台詞,就出自陳旭的原話。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陳旭為無數富豪打過離婚官司,其中包括國內標的最高的離婚案——鋼鐵大亨杜雙華百億離婚案。
在陳旭提供的富豪婚姻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人性的幽暗,也看到生活的邏輯。
痴心女子負心漢
鋼鐵大亨杜雙華的離婚案中,杜雙華在外和他人生兒育女,宋雅紅2011年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才得知自己10年前已經「被離婚」。這個官司牽涉到杜雙華數百億資產的分割。
在法庭上,杜雙華讓代理律師出具一紙離婚判決書,判決書稱,由於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已於2001年4月28日判決雙方離婚。但宋雅紅卻說這個判決書是假的,指出其中將她和孩子的名字都寫錯了。
錢上弄不過人家,關係上弄不過人家,怎麼辦呢?只能靠輿論。宋雅紅通過律師將事情向媒體公布後,杜雙華髮表萬言書,指責宋雅紅是個潑婦,對家庭不負責任,與有婦之夫同居,如今還和律師一起操縱輿論爭奪財產。
一場豪門恩怨打得頭破血流,個中真相撲朔迷離,至今這個案子還在最高法院懸著。
在陳旭代理過的許多億萬富豪離婚案中,男方在離婚前後的言行經常讓他感慨萬千。杜雙華案其實不是標的最高的,他現在手頭還有個標的千億的離婚官司。這個富豪今年才四十多歲,當年是個屌絲,愛上了當地鐵路局局長的女兒。
地方鐵路局局長的勢力多大啊,管著38萬職工呢。這邊是大家小姐,那邊是農家子弟,女方家裡肯定不同意。他就跑到人家家門口租房子,守了半年,兩人到底好了。
男方從此飛黃騰達,成為中國數一數二的隱形富豪,女方還為他生了個女兒。生活也進入了第二幕。男方跟自己的秘書生了孩子,三個女兒一個兒子。「不生兒子不罷休。」女方後來知道了,一直隱忍著不願意離婚,但男方一定要離,非常強勢。
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痴情女子負心漢」的故事。因為在他們幾十年的婚姻歷程中,女方也曾高高在上,稍有不順就指著鼻子罵:「沒有我,你能有今天嗎?」而女方家人當年的極力阻撓和有意無意的輕視都在這個富豪心中長期鬱積。當愛情的火花熄滅,兩人的地位逆轉之後,必將遭到強力反彈。
無一例外都有小三
陳旭代理的富豪離婚案全部都有婚外情。所以他的信條是:男人有錢就學壞。當然,不乏有一些沒錢的屌絲也這個德性。
曾經有個四十多歲優雅的女富豪去找他諮詢。她和丈夫是大學同學,兩人白手起家,成了億萬富豪。之後老公在外有了情人,她因此要離婚,並要求財產女七男三。男方不想離,要求她每周給他兩天自由時間:五天回家,剩下兩天不要管他。
陳旭看過照片的建議是,你老公目前風流倜儻,是很有吸引力的年齡,而歲月對你來講很殘酷,體型也發生變化。
我一直覺得,陳旭做離婚分析往往用的是比較世俗的角度——如果你現在要離了,你還能找到你老公這樣的人嗎?年齡比你小的小帥哥都是吃軟飯的,奔你錢來的;同齡人讓你看得上的,對不起人家看不上你;年齡比你大10歲的,你照顧他,你不甘心……
據說這兩人最後沒離婚,夫妻倆還一起去感謝律師。但男方私下的表態是:男人嘛,就要有那麼一點事。
難道這樣處理真的可以「皆大歡喜」嗎?其實,很多感情問題是從妥協開始的,一開始一周兩天,慢慢就會變成三四天,然後乾脆是一周。在男人心裡,妥協的女人就是一個保姆。
而對於身邊那些男性富豪朋友,陳旭的建議也是「哥們兒玩玩可以,別玩真的,艷遇可以理解,拋家舍業沒必要」之類。
他最近在打一個離婚官司。當事人四十多歲,住別墅有豪車,離婚娶了小三,之後因與股東發生糾紛坐牢了,15年。結果小三立刻把他辛辛苦苦掙的八千萬轉走了,要移民。倒是原配還在為他奔走,出面找律師,花錢找關係救他。
富豪的錢花不著
現在富豪很多也都學聰明了,不會輕易讓人在自己的財富上切走一大塊。好多富豪的宗旨是,以10萬元為限,買完包,上完床,玩上兩個月,10萬元花完,新鮮勁過了,就再換一個。
即使真的有能耐走到結婚了那一步,財產還是牢牢地抓在自己手裡。曾有這樣一個案子:男方是二婚的,女方是初婚,男方有八套房子,還有幾百萬存款,結婚前簽了一個協議。內容是房子所有權都是男方的,以後房租收入都是男方的,存款都是男方的,每個月給女方5000塊錢生活費。女方同意了,因為覺得反正結婚後他掙的錢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了。但是,男方結婚後就不工作了,給的那點錢連養孩子都不夠。「儘管有幾千萬看著供著,但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一個28歲的漂亮媽媽,是個英文同聲翻譯,嫁給一個富二代,孩子剛一歲。她懷孕期間老公就在外面找小姐,等她月份稍大點,那邊也懷上了,老公就跟人同居去了,等這邊生下來產假滿了,那邊也生了。
現在的情況是,老公想起來就回去一趟,甩一萬塊錢就走了,不高興兩個月都找不著人。那個富二代沒有收入,名下也沒有任何不動產,因為「現在富二代的爹媽也很賊的」。
碰到這種的,律師往往建議趕緊離。靠別人並不是一件比靠自己容易的事,費盡心機還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如多在自己的天平上加加碼。富豪的婚姻能夠走得比較長的,一定是個夥伴關係,有共同的公司,有共同的事業,有共同的目標,就是共同的利益要比所謂的激情走得遠得多。
而聽完陳旭的嘮叨,在我看來,這樣的婚姻實在太可怕了。保持尊嚴是人生之為人的根本,無底線的容忍,帶來的恐怕是更加肆無忌憚的侵犯。那些「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意坐在自行車上笑」的姑娘,在和有錢人結婚前,要想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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