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音樂老師的自我修養
大家好,我是夏小曈。如果你認識我,可能是看過我一些鋼琴方面的回答。我目前是威爾士皇家音樂與戲劇學院的鋼琴系研究生,剛剛開完畢業音樂會,準備畢業了。我從三歲開始接觸電子琴,五歲學習鋼琴,一路跟隨過很多好老師。非常幸運,我的研究生階段在音樂學院再次遇到了極其優秀的老師,獲得了很多演出和大師課的機會。並且花一年時間選修了Advanced Teaching Skill課程,深入了解了各種教學理論與技巧。這些理論在我碩士之前有所耳聞,但是在聽過來自英國各地的教育專家們的專業講解之後,感受到它們是確確實實可以在國內的普遍教學中實際操作的,於是想要找機會和大家分享。
一個老師的教學風格往往決定於兩個方面:ta是怎麼「被」教的;ta想要怎麼教。反思自己的教學經歷,同時也對比認識的許多老師,發現絕大多數人只注意了第一點,也就是說,他們的教學基本上是自己老師的復刻。老師當年是怎樣教的,那我現在繼續這樣教。但是,每個孩子不一樣,每個孩子學音樂的目的也不一樣。如果是已經當上專業老師的,那大部分是受過專業的訓練,課堂的專業性比較高,並不適合對大多數小朋友的教學。所以,一個好的老師,應該多多思考,我想要怎麼教學。
就我的觀察而言,現在的樂器教學出現兩個極端。第一種老師出於留住學生等目的,非常注意保護孩子的興趣,但過度的順從卻使得教學的進度很慢,課堂中的實際內容比較少,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琴行小朋友學了三五年,還在彈小湯。第二種老師自己的專業水平不錯,再加上自己也是吃了苦學出來的,對學生的要求也很高,可能教學的成果不錯,孩子可以通過一些考級,但是學生對於樂器並沒有多少喜愛之情,反而有一些抵觸情緒。
第一種老師沒能將孩子帶領進入音樂的大門,雖然說是一直在學,但孩子對於音樂的了解實在有限,甚至是一種浪費時間。第二種老師以嚴師出高徒自居,但手下的孩子可能在多方的壓力下考完了十級或者八級,然後再也不願碰樂器。
但是啊,大部分孩子學音樂的本質,不就是為了感受到一種藝術形式的美,增添生活的樂趣嗎?而音樂本身的特性,就是有趣且令人愉悅的,我們在教學的過程中,是不是應該不時停下來審視自己,到底有沒有盡到一個音樂老師最基本,也是最重大的責任呢?
在思考完這些問題後,我接觸了英國著名音樂教育家Paul Harris的Simultaneous Learning理論。他的觀點中有兩個最觸動我,第一是「Re-active」的教學方法改變為「Pro-active」, 也就是說把不斷糾錯的傳統教學顛覆過來,變成一個激發靈感的教學方式。第二是改變教某一首曲子的做法,變成教一首曲子中的元素。這其中也有非常多的方法,你會發現原本看起來如此簡單的一個節奏,在教學的過程中竟然可以如此有趣!
這個方法是面對所有的樂器(包括聲樂)教學的,Paul Harris本身是一個單簧管老師,但是他的理念對於鋼琴教學也非常有用。並且我本人在研究生階段專攻collaborative piano,基本上與所有的獨奏樂器和聲樂都有合作過,對除鋼琴外的樂器也有一定的了解。非常希望能夠把這套理念分享給大家,因為寫專欄文章實在篇幅太長,而且無法互動效果不佳,所以做了一期live。
樂器教學的高效新方法—愛上學音樂
有一句話說沒有學不好的孩子,只有教不好的老師。很多時候老師覺得孩子天賦不高,家長覺得孩子不夠自覺。但也應該從自身出發,想想自己是不是能做得更好。不論你是已經從教還是立志做一名音樂老師,或者是關注孩子學琴的琴童家長,都歡迎你來一起探討學習。也非常期待從大家的討論中獲得新的感悟。
求贊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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