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債的日子,四處逃亡,希望不斷破滅,怎麼辦?
06-02
躲債的日子,四處逃亡,希望不斷破滅,怎麼辦?
個人觀點:逃債和躲債只會讓自己身心更加疲憊,要想解決問題,還是要和債權人協商合理的還款方案。
首先聲明一點,本文所說的債務人僅僅指那些主觀意願想還債,但是客觀條件不允許的正常債務人。而不是那些惡意拖欠,有錢不還的債務人。那些惡意拖欠有錢不還的人不值得原諒和可憐,遇到惡意拖欠者,請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現實生活中,可能很多人一提到債務人,就立馬會想到惡意拖欠。但是,在我實際接觸過的很多債務人當中,其實大部分人要比債權人更想要把錢還上。畢竟,從現實角度來說,說也不會想要過那種天天被人追債的生活。所以,咱們今天就來說一下這種情況債務人應該如何面對。
結束躲債,重新協商無論是債務人還是債權人,在債務問題上我們必須認清楚一個本質,那就是只有賺錢了才能還錢,躲是指定躲不掉的。但是,如果債務人因為債權人逼得太緊,而選擇一直躲債,那指定是沒時間和精力去賺錢了,這對於雙方都是沒好處的。所以,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件事,首先要做的就是大家重新協商一個靠譜兒的還款方案,無法一下子還清,那可以先還一小部分,大債化小,小債化了。如果大家協商好了,對於債權人來說,自己的錢就有被還清的可能性;而對於債務人來說,自己也有時間和精力去賺錢,不會再因為躲債而費心費神了。
當然,作為債務人來說,那指定是要自己主動一點,降低一點身份和面子。畢竟,我們是欠錢的,給人家好好說,相信只要是對方是真心想要你還錢,也不會太為難我們。不過,要是有些債權人想要趁著我們欠錢這事來侵害我們其他利益,那麼就要用法律手段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希望源於實際行動在我幫助過的很多債務人當中,很多人感覺生活沒有希望都是因為只是在想而沒有付出實際的行動去解決實際的問題,或者說剛剛做了一點事,就想要有很大的成就。然後如果沒有什麼實際的效果,在加上欠債問題,就會開始不斷地否定自己,這對於債務人來說才是最致命的。說難聽一點,要是我們真的那麼厲害,也就不會欠債了。所以,這時候我們其實更應該去想明白一個事:那就是,我們必須去行動。從現實角度來說,我們可能一下子還不了100萬,但是稍微努力一下還一萬總可以吧。當你把要求降低了,然後慢慢地去付出實際行動解決問題了,再加上一個科學的還款方案,你會發現事情反而就變好了,甚至會超出你的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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