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停電檢修工作涉及的各單位部門
來自專欄電力調度的那些事兒
基本流程
由施工單位報送給運行單位,運行單位上報至調控中心,再由調控中心許可工作給運行單位,最終由運行單位許可工作給施工單位。工作完畢後,施工單位彙報給運行單位,運行單位彙報給調控中心,調控中心下令對停電設備恢復送電。
調控中心是在這個流程中作為電網設備停電和送電的指揮者,除此以外,調控中心需要對管轄範圍內設備進行電網運行方式的調整。對於緊急事故進行處理。日前計劃停電檢修是調控中心一項基礎且重要的工作。
施工單位的兩種類型
施工單位按照地區供電公司的屬性劃分為兩個部分。
1.外部施工單位。
2.內部施工單位。
外部施工單位是經過安監部門考核通過的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方可在電網設備進行工作。內部施工單位包括地區供電公司的各個運檢工區檢修班組和試驗班組。
對於直調用戶申請的檢修停電工作,實施工作的施工單位需要經過安監部或者營銷部的審核才能批准其工作。也是為了保證電網安全來考慮。
運行單位是設備的運維單位
運行單位包括有內部運行單位和外部運行單位。
內部運行單位有三類:
1.輸電運檢室。
2.變電運檢室。
3.配電運檢室。
輸電運檢室負責35千伏及以上線路設備。變電運檢室負責35千伏及以上變電設備。配電運檢室負責10千伏線路設備。由於配網設備眾多,不少地區供電公司都會按照片區再進行細分。最簡單的劃分原則是城網片區和農網片區,或者是按照地區行政區域來劃分。
外部運行單位有三類:
1.檢修公司。
2.直調用戶。
3.直調發電廠。
檢修公司是外部運行單位中的重點運維部門,檢修公司負責220千伏變電站設備的運維工作。地區調度機構的調度管轄範圍包括110千伏及以下設備的調度工作。因此220千伏變電站的110千伏和10千伏設備(除主變總路外)均為地調管轄範圍。
直調用戶的設備運維由用戶自行負責。地調原則上調度管轄範圍為直調用戶的進線電源設備。進線電源設備的檢修停電工作需要由地調許可。
直調電廠的設備運維由電廠自行負責。地調原則上調度管轄範圍為直調電廠的進線電源設備和發電機的出力。相關設備的檢修停電工作需要由地調許可。
代運維單位
運行單位有一種屬於代運維單位,既是設備資產屬於A公司,但是由B公司代為運行和維護。檢修公司負責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但由於運維工作量巨大,會將一部分220千伏變電站或是220千伏線路設備的運維工作交由變電站所在地的地區供電公司代為運維。此時的運行單位就是指的地區供電公司的變電運檢室和輸電運檢室。
調控中心分為上級、本級、下級
作為地區電網調控中心,上級的調度機構為省調(或者市調,直轄市的稱謂),下級的調度機構為縣調。有些地區電網調控中心管轄的範圍是市區中心區域,有可能沒有下級的縣調機構。本級地區調度機構會劃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地調,一個是配調。
各級調度機構的調度管轄範圍劃分明確
省調(或市調)的調度管轄範圍220千伏電壓等級設備,包括220千伏變壓器的各側總路開關。
地調的調度管轄範圍為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設備,地調與配調的調度管轄劃分由地區調控中心自行確定。
縣調的調度管轄範圍為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設備,地調與縣調的調度管轄劃分由地調與縣調自行確定。
地調與配調的調度管轄劃分
是在10千伏電壓等級的範圍,分界點的原則有以下兩種情況:
1.變電站10千伏開關出線側。
2.變電站10千伏開關母線側。
變電站10千伏開關出線側。地調管轄變電站的所有設備,配調管轄10千伏線路設備。這種劃分方式可以與變電運檢室和配電運檢室的設備運維劃分保持一致。
變電站10千伏開關母線側。地調管轄變電站的10千伏母線,配調管轄10千伏線路設備以及變電站的10千伏開關迴路。這種劃分方式可以保證10千伏線路的完整性,配調可以調度的範圍從10千伏開關迴路開始直到整體的10千伏出線。地調和配調的調度劃分會更加的明晰。
地調與縣調的調度管轄劃分
是有地調與縣調自行確定。分界點的原則有以下三種情況:
1.縣調管轄區域的變電站的進線開關線路側。
2.縣調管轄區域的變電站的主變高壓側總路。
3.縣調管轄區域的變電站的主變10千伏總路。
第一種情況地調管轄的範圍最小,只需要管轄到變電站電源線路即可。第二種情況地調管轄範圍擴大,需要管轄到變電站高壓側母線設備。第三種情況地調管轄範圍最大,需要管轄到變電站主變設備。依據哪一種情況是地調與縣調自行協商的結果。
小結
各單位之間的聯繫錯綜複雜,只有將它們之間的關係弄清楚才能夠更加梳理好停電檢修工作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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