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6次對中國動用「301條款」

美國第6次對中國動用「301條款」

《華盛頓郵報》報道,美國貿易代表本月18日宣布根據「301條款」啟動第6次對華貿易調查。

歷史上,美國共啟動過8次「301條款」調查,其中對中國動用5次,其它3次分別是對巴西、日本和韓國。

「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的第301條,該條款是為了保護美國的貿易和知識產權利益。

「301條款」可分為「一般301條款」、「特別301條款」和「超級301條款」。「一般301條款」主要是針對貿易對手國所採取的不公平措施;「特別301條款」是針對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市場准入等方面的規定;「超級301條款」是針對貿易自由化的重點國家。

在美國貿易代表認定不公平貿易情況下,美國可以採取以下報復措施:終止原貿易協定的適用;對該國商品施加關稅或實施其它進口限制;迫使該國訂立有約束力的條約,並勢必要將其效力延伸至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市場准入的條款。

過去5次美國對中國動用 「301條款」的細節如下:

(1)1991年4月,美國針對中國知識產權領域發起「特別301條款」調查。調查主要涉及中國專利法缺陷,美國作品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商標權保護的缺乏,並於1991年底公布了15億美元報復清單作為談判籌碼。最終在1992年1月中美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中國對改進知識產權法律作出承諾。

(2)1991年10月,美國針對中國市場准入發起「301條款」調查。針對美國商品進入中國市場遇到的不公平壁壘問題進行了近1年的調查,於1992年8月公布了價值39億美元的報復清單。最終中美達成協議,中國承諾未來5年里對美國商品取消進口壁壘。

(3)1994年6月,美國針對中國知識產權發起「特別301條款」調查,將重點轉移到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上,要求中國對其知識產權產品開放,於1995年2月達成第二個知識產權協議。

(4)1996年4月,美國針對中國知識產權發起「特別301條款」調查。中國被美國確定為重點國家,直接啟動制裁程序,中美展開第3次知識產權談判,於1996年6月達成第3個知識產權協議書。

(5)2010年9月,美國針對中國清潔能源補貼發起「301條款」調查。在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提起申請以後,美國貿易代表宣布啟動對華清潔能源政策的「301條款」調查,最終中國同意修改政策中涉嫌禁止性補貼的內容。

從過去的幾次「301條款」調查看,美國主要針對中國的知識產權問題。這一次是否為同樣原因,還是把它作為一張牌,打壓中國在朝核問題上與美國進行更大範圍的合作,尚不清晰。

比爾蓋茨在訪問中國時曾對中國領導人說,忽視保護知識產權,受害最大的最終是中國,這是說中了要害。

根據歷史經驗,這一次中方也會作出讓步姿態,發展成全面貿易戰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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