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有錢人是這樣安排窮人的

看,有錢人是這樣安排窮人的

發表於 2009-04-06 16:45:49 類別:時事評論

看,有錢人是這樣安排窮人的

據財經界人士估算,英國的查爾斯王儲年收入大約1000多萬英鎊,身家大約3.46億英鎊(乘以10,就是人民幣的數目)。

查爾斯一直保持著簡單的著裝風格——請注意,「簡單」可不等於「簡樸」——查王儲的西服一直以來都由倫敦的SavilleRow高檔制衣街的一間高級裁縫店製作。《先生》雜誌評價說,查爾斯的「穿著總是驚人的考究」。

最近,大闊佬查爾斯王子說,電影《貧民窟里的百萬富翁》中所拍到的孟買達拉維貧民窟,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一種比西方建築更好的、讓激增的城鎮人口可以居住的方法。

孟買達拉維貧民窟

他說,達拉維貧民窟在520英畝(約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塞進了大約60萬個居民(另有說法是100萬人),這就意味著,「在那裡,有一個潛在而又直觀的住房設計原理,那就是,可以完全不用平板磚塊,而在世界各地建造出像『倉庫式』的住房,讓窮人們來居住。」

查王子曾在2003年訪問過達拉維,因此他對這處貧民窟的認識並不局限於電影銀幕。

看看這張照片,不知查王儲訪問這裡時,聞沒聞到這裡難聞的氣味,走沒走過這裡泥濘的道路。

不要聞,不要走,光是看看照片看看電影,我都無法接受這樣的「居所」作為窮人住房的樣板。

聖詹姆斯宮

查王子是在倫敦的聖詹姆斯宮內,發表他的這番高論的。聖詹姆斯宮建設於400多年前,現在是王儲行宮。宮殿富麗堂皇氣派非凡。

據說查王子在這次講話時還引用了電影《貧民窟里的百萬富翁》一句台詞:「我是貧民窟里的一個居民,而不是一條狗。」 我想不明白他這是啥意思。貧窮的居民就只能永遠住在那樣的「倉庫式」房屋裡,跟狗的區別有多大呢?

香港是全球房地產價格最高的城市之一,超過三分之一的居民租住在由政府提供補貼的廉價公屋裡。

香港公屋

這種公屋大廈通常建在貴价的私人公寓附近,外表看上去樸素一些,內部結構也跟私人公寓一樣,電梯獨立衛生間廚房冷氣機等應有盡有,樓下也有小公園,連剛剛興起的免費Wi-Fi服務都有。唯一不同的是,每個單元的面積較小。香港政府致力於做到人均居住面積20平方米。

住在這樣的公屋裡,人有尊嚴。

前些日子兄弟我讀到茅於軾的說法:經濟適用房應該是沒有獨立衛生間的,因為這樣的房子有錢人不喜歡,不會來跟窮人爭搶。

這種提議更多體現了這位老人的憤懣和無奈,但這個提議在斬斷了有錢人伸向經濟適用房的黑手的同時,也斬斷了窮人對現代化住房的夢想,對窮人不公平。

依兄弟我的看法,目前中國內地經濟適用房的問題不在於有沒有衛生間,而在面積超大,2007年5月,東南沿海某城市推出394套經濟適用房,單套建築面積都在110平方米以上,依香港的標準,這就是豪宅了。最大的單元面積達到180平方米。有報道說,北京市有經濟適用房面積達230平方米,居然有「6台電視7個空調」。這就難怪有錢有勢的人都來搶——豪宅式的經濟適用房,便宜又寬敞,誰不喜歡?

另一個問題是,法令不明。按照政府的初衷,只有收入較低,居住條件不佳的居民才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實際中,一些不符條件想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都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弄到批文,不但收入較高的人可以購買,擁有多套房產的人也有辦法買到。就是說,經濟適用房成為權力尋租的又一個熱點。

在香港,法律規定,低收入家庭才可申請居住公屋(租或買均可)。而什麼叫低收入,當局有著明確詳細的規定。高收入人士也可以購買二手公屋,但要「補地價」(一套大約幾十萬),就是說,公屋價格低廉不是因為房屋質量差,而是因為政府免收地價。低收入人士以未補地價的低廉價格買下的公屋不能出租給他人居住,否則房主就觸犯了刑事罪行,輕則罰錢重則坐牢。有錢人訛騙公屋也是刑事罪行,法律會予以嚴懲。2007年初,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前高等法院大法官李栢儉夫婦11個月徒刑,並勒令交還訛騙的公屋。李栢儉夫婦入獄的罪名為「詐騙香港公共福利」,二人於2003年至2004年間隱瞞其近200萬港元的資產,以生活困難為由向香港特區政府騙取了近10萬港元的綜合援助(救濟金)和一套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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