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

他人就是地獄

——關於薩特之一

本世紀五六十年代,薩特的存在主義風靡西方世界,影響巨大,薩特的名字幾乎成了存在主義的代名詞。然而存在主義哲學卻並非薩特首創,在薩特之前,早已有了存在主義哲學。

早在丹麥神學家克爾凱郭爾(1813—1855)那裡,就已出現了存在主義的萌芽。克爾凱郭爾1842年在柏林曾聽過德國大哲學家謝林(1775—1854)講授關於存在的課,也研究過大哲學家黑格爾(1770—1831)。然而使克爾凱郭爾深感失望的是,這些大哲學家們忙於建立抽象的思辯體系,再也不去觀察、領悟和體會人的具體性,忽視了「人的存在」。克爾凱郭爾猛烈地抨擊黑格爾,他憎恨黑格爾的理性主義辯證法體系。他特別重視個人的主觀性,因此他打算提出自己的「存在」哲學。

克爾凱郭爾的思想具有濃厚的神秘主義色彩。他主張用內心體驗的方式直接領悟自己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並且直接與上帝勾通。他相信,人的一生是在憂心忡忡中度過的,當人遇到危機的時候,這種憂慮就變得特別嚴重。只有當人處於極度的孤獨、恐懼、空虛、絕望狀態的時候,人對自身的認識才會深刻起來,才能真正領悟到自己的存在。他還認為,人對自身的認識就是認識到自身是罪人,認識到自身是有缺限的人。他又強調說,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由自己選擇的,這種選擇完全憑自己的意志,而不藉助任何理性思索。人對自己的選擇是偶然的,沒有什麼理由可言,也無法預測。克爾凱郭爾的這些觀點都被後來的存在主義者所吸收,存在主義哲學就是在克爾凱郭爾的思想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不過在當時,克爾凱郭爾的思想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存在主義真正引人注目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到二十世紀初期。這一時期,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是德國哲學家卡爾·雅斯貝斯(1883—1969)和馬丁·海德格爾(1889—1976)。雅斯貝斯的《世界觀倫理學》被認為是第一本成熟的存在主義哲學著作。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則被認為是存在主義的主要著作之一。

海德格爾的思想以晦澀難懂著稱,這裡不可能也不打算去全面描述他的思想,只是想把海德格爾關於人的存在狀態的觀點介紹一下,因為它上承克爾凱郭爾,下啟薩特。

海德格爾用了三個概念來描述人的存在狀態:「煩」,「畏」,「死」。

煩:這說的是個人在與周圍的世界發生聯繫時,總是擔心自己會失去什麼,擔心自己不能夠保護自己而感到憂心忡忡。「煩」的基本含義是:擔心,焦慮。海德格爾認為,人感到焦慮不安,就說明人在反思自己,領悟自己,說明人儘管淪落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但是他還能意識到自己的存在。人正是在焦慮不安的基礎上,才產生對現實的不滿情緒,才敢於向現實挑戰。

畏:這說的是,人是孤獨的,他處在一個陌生而敵對的世界裡,這個世界把他拋棄了。面對這樣的世界,人感到茫然失措,無所適從。海德格爾特彆強調說,所謂「畏」根本不同於我們平常所說的害怕,恐懼,平常所說的害怕恐懼總是由確定的東西產生的,它是具體的,所怕的對象是看得見,摸得著,或說得出的。「畏」則不然,它完全不能確定,卻無處不在,無所不包。正是這種難以名狀,莫明其妙的「畏」,使人領悟到自身的存在,並且把自己同他人和周圍的世界區分了開來。

死:這說的是,人面臨死亡,自己的存在遭到剝奪時產生的一種情緒。海德格爾相信,人就是為死而生,人生就是奔向死亡的過程,對這一過程的體驗和領悟就是奔向死亡的先行。這種趨向死亡的先行使人恐慌,但是也使人領悟到自己的存在,人的許多活動都可以由他人代替,唯獨死亡不可代替。如果一個人一生都迷失在芸芸眾生之中,領悟不到自己的存在,那麼在死亡來臨之際,他就會在一瞬間領悟到自己的存在。這就是說,人對死的領悟,對死的自覺,對死的恐懼,最能使人從麻木狀態中驚醒,從而使人反跳回來,獲得生的動力,開拓出自己生命的道路,獲得生命的價值。因此,海德格爾要求人通過死亡之門,獲得自己真正的存在,因此他的一句名言是:「人為死而在。」

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思想典型地反映了二十年代,德國資產階級的思想情緒。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德國戰敗告終。戰敗的德國失去大片土地,喪失了海外一切殖民地,還要支付巨額戰爭賠款,這時德國資產階級感到內外交困,因此,他們內心充滿著焦慮、煩惱,恐懼和悲觀失望的情緒,但他們又不甘心失敗,時刻企圖東山再起、捲土重來,報仇雪恥。因此又產生垂死掙扎的心理。正是這種背景下,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應運而生。

存在主義真正廣泛盛行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存在主義的中心從德國轉移到了法國。薩特用文學的形式宣揚他的存在主義思想,使得存在主義在法國乃至西歐廣泛流行起來。薩特成了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在薩特那裡,存在主義既是一種哲學,也是一種文學。

(1)、存在先於本質

薩特把「存在先於本質」看成是存在主義的第一原理。「存在先於本質」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薩特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一書中說得很清楚,他說,人首先是存在,與自己相遇,在這個世界上崛起,然後才規定他自己。這個解釋仍然有些玄乎。更通俗地說,人在一開始時無所謂本質,人之初是個無,他什麼也不是,直到後來,他才成為他自己所創造的東西。薩特所說的「存在」是指個人的存在,純粹意識活動的存在,而所謂「本質」,說的是人所具有的那些具體的特質和規定性。簡言之,「存在先於本質」說的是:人來到世界上的時候,無所謂本質,只是作為純粹意識活動、虛無而存在,人要通過自己的創造,最後才能獲得自己的本質,也即獲得自己的特質和規定性。

在薩特看來,人不能一開始就獲得自己的本質,人的本質不是上帝賦予的,也不是環境決定的,而是在人的「自由選擇」,自我創造的過程中不斷獲得的。人如果不能進行自由選擇,自我謀劃,自我創造,他就永遠不能獲得自己的本質,永遠不能獲得自己的價值,他就不是真正的「存在」,他已降到了物的「存在」狀態。

薩特所說的「存在」是人所特有的,人以外的其他物不具備這種存在。因為所有的物的本質都是預先決定了的,它的特質預先就被規定好了。比如一粒種子,在長成植物之前,它的一切特質早已規定,我們可以預知它將成為什麼樣子,開什麼花,結什麼果,它的形狀、大小、類別早已決定了。所以物是本質先於存在。但這種「存在」不是薩特所要說的「存在」。人的「存在」區別於物的「存在」,在於人有自我意識,在一定條件下,人可以面臨多種選擇,一個人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最終獲得什麼樣的本質,預先無法確定。他將成為什麼,這有多種可能,他有多種選擇。選擇的最終結果就是他的本質。人最終獲得什麼樣的本質,這完全取決於人自己的選擇。只有自由選擇、自我創造、敢於衝破壞境束縛的人才會有真正的「存在」。

總之,人是一種自由選擇的存在物。人只能自己規定自己的本質,自己創造自己的價值。更通俗地說,人只能自己把握住自己的命運,而不是把自己交給自身以外的力量來安排。所以薩特有一句名言叫,「懦夫自己造成了懦弱,英雄是自己造成的英雄」。這就是說,懦夫也好,英雄也罷,都不是一開始就是懦夫或英雄的,只是通過自己的選擇,自我創造,最後,他成了懦夫或英雄。

(2)、人是被判定為自由的

薩特在他的哲學著作《存在與虛無》一書中提出一個命題:人是被判定為自由的。在薩特看來,人的本質是自由的,存在與自由不可分,自由是絕對的。儘管自由都是一定境遇中的自由,但任何境遇都不能限定自由。人一旦被拋到世界上來,他就享有絕對自由,對人來講,自由無須追求、他自身就是自由,自由與生俱來,無可逃避,無可選擇,它是命定的。

薩特如此強調自由的絕對性,這似乎難於理解,人真的能絕對自由,不受任何束縛嗎?人真的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嗎?當然不能。薩特所強調的自由的絕對性,是指人的選擇的自主性,薩特所講的自由只能在選擇中存在,人所以是自由的,因為人的選擇永遠是自由的。自由的行動就是選擇的行動,人是命定為自由的,人就命定要選擇。人為了生存、就必須不斷地更新,不斷地自由選擇。在薩特看來,無論在什麼條件下,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人的一生就是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

自由是絕對的,這只是意味著選擇的自由,選擇的自由與獲得自由是不同的,選擇的自由是永恆的,有許多東西人們永遠不能得到,但卻可以永遠地自由選擇行動。

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限制人的自由。

人的地位不能限制人的自由,首先人的地位是自己選擇的,如果不是自己選擇的,那麼這個地位對你的意義卻是由你自己選擇的,比如人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環境,不能由人自己自由選擇,但是家庭環境對你究竟有什麼樣的意義,卻是由你自己選擇和決定的。貧寒的家庭環境,對有的人來說,可以激勵他奮鬥,促他成功,而有的人卻在貧寒中自暴自棄;富裕的家庭環境,有的人可以充分利用其有利條件,發展自己,而有的人卻在養尊處優中享樂消沉。貧寒與富裕對一個人究竟具有什麼樣的意義,不是由這些條件本身決定的,而由你自由選擇的,薩特還以無產者為例來說明自由的絕對性。當我們說,一個失業者是自由的,這並不是說他能夠為所欲為,能夠立即變成一個富裕安樂的資產者。他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為他始終可以選擇,究竟是逆來順受地接受命運的安排呢?還是起來反抗命運呢?他大概難於擺脫貧困,但在包圍著他的貧困之中,他可以代表他自己和所有其他人,向形形色色的貧困進行鬥爭。他可以選擇做這樣的人:即不承認貧困是人們註定的命運。因此薩特極其稱讚馬克思的「叛逆」精神,他說:馬克思就是社會的叛逆,馬克思說過,我們要改變世界,他用這句簡單的話表示:人是自己命運的主人。

總之,薩特的意思是:人在各種具體的環境中,都是不受限制的,絕對自由的,環境不能決定人的自由,不能限制人的自由,人自由地創造環境,環境的意義是由人自己選擇的,因而人是自由的產物。

可見薩特所說的自由,並不意味著為所欲為,只意味著選擇的主動性和獨立性。即使人對自己的環境不能選擇,但對於環境的意義,即怎樣對待自己的環境,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和行動則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3)、他人就是地獄

薩特有一句名言:他人就是地獄。

薩特在劇本《間隔》之中描繪了人與人之間的敵對關係。劇中男主人公加爾森在與他人相處中,感到人與人之間的敵對關係,悟出了一個道理:

「提起地獄,你們便會想到火刑、烤架、……啊,真是莫大的玩笑、何必用烤架呢!他人就是地獄。」

薩特把人與他人、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看作是敵對的關係。在薩特看來,人是絕對自由的,但這種自由只有在擺脫了與他人的聯繫時才能實現,他人和社會對個人的自由總是一種限制,要維護個人自由,就必然與他人的自由相衝突。薩特甚至認為,一對相戀的情人之間也是相互鬥爭的,雙方都想剝奪對方的自由。

個人的自由只有與他人隔絕時才是可能的,但個人又不得不與他人共存。而我一旦與別人發生聯繫,我與他人之間必定有一方是作為主體性的存在,更通俗地說,必然有一方是處於積極的主動的地位,而另一方則降低為客體,也就是被降低為一個被動的物件。比如我坐在公園的長凳上沉思,另一個人從我身旁走過,朝我看看,我便立即意識到,我成了他的一個觀看的對象,在他的眼裡,我只是象公園裡的長凳一樣的一個物件罷了。但我決不甘心做別人的對象,做一個物件,我也要把他當作對象物,恢復我的主體性地位,這樣我與他人都力圖保持自己的主體性地位,矛盾衝突就不可避免了。所以薩特強調說,一方面我要設法從他人的掌握之中解放我自己,另一方面他人也試圖從我的掌握之中解放他自己:一方面我竭力要去奴役他人,另一方面,他人又要竭力奴役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與人之間是敵對的。「他人即是地獄」。「地獄」意味著禁錮、束縛,他人對我的自由而言就是一種束縛。當然薩特看到的了人與人之間衝突的一面是對的,但是他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僅僅歸結為矛盾衝突,並加以誇大,這顯然是片面的和錯誤的。

(4)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

在薩特看來,世界是荒謬的,人生也是荒謬的,是不可名狀,不可理喻的。人的存在是偶然的,沒有什麼理由的。人只有在極端的焦慮煩悶狀態中才能領悟到自己的存在,才能發現自己存在的偶然性,一旦發現存在的偶然性,就會產生厭惡感。人生毫無目的地處於不斷變幻之中,沒有任何穩定性,正象薩特的小說《噁心》的主人公所感覺的那樣,「一切都是沒有根據的,這所公園,這座城市和我自己,都是等我發覺了這一點以後,它就使我感到噁心」。在一個偶然性的世界裡,充滿著醜惡和混濁。世界的混亂,生活的苦難使人感到世界不可捉摸,不可理解,因此一切都是荒謬的,「我們出生是荒謬的,我們死亡也是荒謬的」,存在就是荒謬。

薩特的存在主義在二戰以後風行一時,持續了十多年之久,這當然不是偶然的。二戰期間,法國所受戰爭破壞十分嚴重,戰爭結束後,人們心靈的創傷卻一時難於醫治,戰爭所留下的陰影一時不易抹去。另一方面,資本主義世界所固有的各種矛盾並沒有消除,有時還趨於激化。人們普遍感到精神上的壓抑,感到自己所處的世界是一個動蕩不安的世界。人們感到無所適從,他人與社會似乎都成了自己的敵對力量,從而陷於苦悶焦慮之中,甚至感到絕望。人們對現實不滿,要求反抗現實,希望恢復人的自由和尊嚴,但又找不到不出路。而薩特的存在主義既揭示了世界的荒謬性,又呼喚人們積極行動、自由選擇,反抗絕望,把握自已的命運。因此引起社會普遍的強烈共鳴,這正是薩特的存在主義在戰後普遍流行的社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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