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男寵到底是因為什麼才盛行的?
我們常把出賣肉體的女性稱作妓女,其實,男人作娼,出賣自己的肉體也是自古有之,和妓女的歷史一樣漫長。但是,對於男妓,歷史似乎三緘其口,史料中鮮有記載,這是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在夫權意識的統治之下,社會對男人出賣色相和肉體極為鄙視和厭惡,認為男妓現象是對封建社會男性地位及尊嚴的莫大侮辱。
在中國古代社會,男妓的出現首先是為了滿足擁有地位和財富的貴族女性享用的。這裡,有關於武則天玩弄「面首」的記載比比皆是。武則天為了引誘張氏兄弟以及薛懷義供自己娛樂,利用利祿做誘餌,還特設「控鶴監」,廣羅天下美男子,號稱「面首三千」。
另據史料記載,南北朝時代的山陰公主對劉子業說,「我與陛下雖然男女不同,但都是先帝所生,不應有厚有薄。你宮中六宮佳麗數以千計,供你一人歡娛,而我只有駙馬一個,未免不公平!」劉子業覺得有道理,便親自為妹妹挑選了三十個健美無比的男子,供其淫樂。由此可見,古代男妓之風猶盛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特別是五代至宋,男妓興盛之況不僅存在於宮廷,也存在於民間,不由讓我們現代人感嘆古代先人的「開放」。
男妓的工作場所被稱之為「蜂巢」,大概有招蜂引蝶之意。《癸辛雜識》記載說:「……吳俗此風(指男娼)尤甚。」說這些男妓「皆敷脂粉」,穿著打扮極為華麗,「呼謂亦如婦人。」這些模樣俊俏的男子,不僅能言善道,琴棋書畫也樣樣得心應手。女人在「蜂巢」不僅僅是尋求肉體上的歡愉,更是為了得到精神上的放鬆。那時候,女人來這樣的場所不用偷偷摸摸,就像今天的一些女性專屬的俱樂部。的確,和一些年輕貌美,談吐不俗的優雅男子在一起,怎不讓這些來自上流社會的女人留連忘返呢!
但是,男妓之風氣雖然昌盛,可是,畢竟此舉不能登大雅之堂,特別是一些社會上的閑散無賴男子,憑自身些許姿色,騷擾滋事,擾亂民間,敗壞社會風氣,因此致和(徽宗年號)間,始立法告捕,規定凡是男子為娼者,一旦發現,要「杖一百」,對揭發者「賞錢五十貫。」
儘管男妓被古代主流社會所不齒,甚至嚴厲打擊,有點像今天的掃黃打非,可是,有需求,就有市場。因此,南北宋朝的京度及周邊郡邑,男色依舊鼎盛,元代此風似稍衰,到了明朝,男色又開始興盛,那時候,無論是皇上還是老百姓,以狎男妓為時尚。
史書上,有關明代福建男妓的記載比較豐富。《燈俞前琨散》說,閩有一女子,丈夫出海遇險,女子苦苦思念,夜夜都要到海邊遙望丈夫出海的遠方。就有一貌美男子在海邊吟唱。凄婉的歌聲唱出了女子對丈夫的思念。隨後,女子就與這貌美男子同居了。女子動了真情,想與貌美男子結為夫妻,可是,貌美男子說他是專門排遣孤獨女人寂寞的,為錢不為情。女子傷心落寞,抑鬱而死。
明代福建男妓行業非常發達,這些出賣肉體的男子,服務對象不分男女。當時福建有這樣的風俗,男子出海,不得有女子相隨。一方面,由於明代海上海盜出入頻繁,有女子在船上,受到的威脅更大,另外又有迷信的說法,認為女子在船上不吉利。而出一次海一般都是十天半個月,有時甚至大半年,年輕氣盛的男子為了解決性饑渴,就會找一些貌美男子同船,其實,這些貌美男子就是男妓。出海雖然可以賺些錢,但畢竟很苦,一些好吃懶做但模樣有幾分英俊的的男子就乾脆干起滿足他人性饑渴的營生。而沒有跟船出海的男妓,就在陸上為獨守空房的女子服務,倒是都不耽擱。
至明代何以狎男妓如此發達呢?《五雜俎》說得好,男妓除了被女人玩弄,還為喜歡同性戀的權貴男人所準備。史籍把這種男妓稱為男寵、男色、頑童、孌童等。筆者在另一篇文章《中國古代哪些帝王有過同性戀》就有介紹。明清時,在福建、廣東、北平等地,同性戀的蔚然成風,女有「閨中膩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還有條法令規定,「優伶的子孫,以至於受逼為奸的男子,不許應科舉考試。」這條規定間接說明,當時同性戀的風氣的盛行。
但是,有血性的男子是不甘成為「男色」的。《柳南隨筆》說,一個李二哇的俘虜,可謂英俊而神勇。打仗的時候,每每都是身先士卒,鋒銳不可當。後來被敵方生擒,敵方將領對這位英俊而神勇的俘虜非常喜愛,「欲與昵」,但李二哇堅決不從,自殺身亡。就有詩歌記載了這段歷史:「花底秦宮馬上飛,每番先陣入重圍。可憐拚得刀頭血,不向勤王隊里歸。」
《暖姝由筆》就說:明正德初,皇帝最喜歡「年少俊秀」的美少年。看來,這樣的風氣的盛行不無當權者的喜好影響有關。帝王的淫亂,不僅荒廢了朝政,也有悖於倫理道德,也至於後代宮廷中有專門的規定,漸漸地,興男妓之風開始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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