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偉大的科學家 偉人大多是有宗教信仰的呢?
??如果有科學家站出來說:「通過我的研究發現上帝不存在。」那他就已經不再是科學家了,因為「上帝」的概念不是他的研究範圍。
學生提問:
自然科學和宗教有時候很對立,因為從自然科學的角度無法解釋宗教中「死而復生」「超越界」等概念;但另一方面,很多偉大的科學家都是有宗教信仰的。二者究竟有何關係?
想知道什麼是宗教,我們先談什麼是科學。
法國作家、哲學家阿爾貝·加繆(Albert Camus,1913—1960年)在1947年出版過一本小說《鼠疫》(LaPeste)。小說講述阿爾及利亞的奧蘭發生瘟疫,突如其來的瘟疫讓人不知所措。政客想利用災難來獲取利益;一些小人物,憑著兜售各種禁品成為城中的風雲人物;小百姓恐慌無助,日復一日過著頹廢的生活。而整座城市被重重封鎖,無人能夠自由進出。
阿爾貝·加繆小說《鼠疫》(La Peste)
在一片混亂中,有兩個人握手言和,一個是醫生,一個是牧師。這兩個人得出的結論是:不管有沒有神存在,我們先合作,醫生治療人的身體疾病,牧師安撫人的心靈需求。
在小說中,醫生代表的就是科學,牧師代表的就是宗教。
想知道什麼是宗教,我們先談什麼是科學。
相信科學能解決一切問題的,本身就是對科學的迷信。因為科學的概念,就是對有限的客觀事物進行研究的一套理論系統。我們引用一個標準的關於「科學」的定義來說明:
科學是一個建立在可檢驗的解釋和對客觀事物的形式、組織等進行預測的有序的知識的系統。簡單來說,要判斷是否是科學研究的對象一定存在兩個必要元素,一是可檢驗,二是可預測。
科學的專業從業者習慣上被稱為科學家。科學家有一個鮮明的特色——實事求是。科學分為很多類別,光自然科學就可以分成很多種,比如天文學、生物學、地質學等等。但不論分屬於哪個科學種類,科學家都有一個原則:只講我研究範圍內的事情。
所以如果有科學家說:「通過我的研究發現上帝不存在。」那他就已經不再是科學家了,因為「上帝」的概念不是他的研究範圍。
科學家從古希臘就開始研究自然界,而自然界用八個字來歸納總結就是「有形可見,充滿變化」;哲學就是要透過充滿變化的自然界,找到背後的根源,探究我該如何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即是「無形可見,永不變化」的本體世界;而宗教家更是直接告訴你什麼是本體,但這個本體不需去論證。
在人類發展的歷史中,科學和宗教雖有矛盾,但基本上是在各自的範圍,做各自該做的事情。
在加繆的小說《鼠疫》中也是如此。混亂的奧蘭城中,不論是醫生還是牧師,面對的是同樣的人的生命,在這個時候合作,大家做各自能做到、能改善的部分,不論對錯。
諾貝爾獎獲得者,九成以上有宗教信仰
有人質疑哲學和宗教,給出的依據是:諾貝爾獎每年都在獎勵科學家、文學家或者和平人士,卻從來沒有為宗教或者哲學設立過獎項。由此可見,科學家們顯然更勝一籌。
諾貝爾(1833—1896)在遺囑中,把約920萬美元用於設立諾貝爾獎。圖為諾貝爾獎章。
然而,縱觀人類文明漫長的發展史,只有100餘年的諾貝爾獎很難稱之為人類文明進步的唯一正確評判標準;而諾貝爾本人,這位著名的瑞典化學家、工程師、發明家,同時也是一個哲學愛好者,60歲的諾貝爾甚至成為瑞典蕪普撒勒大學的榮譽教授,講授哲學。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即使是諾貝爾獎的創立者,也並沒有為了推崇自然科學的發展而打擊哲學和宗教。
科學家的態度是:永遠不會說什麼東西是「一定」的。因為科學家所有的知識都是「到此為止有效」,因為他們也不知道明天會出現什麼未知的情況。一旦出現新的情況,就要修正原來的假設或者理論,然後再去解釋。
一個人或者一個學科獲得諾貝爾獎,代表這個領域還有改善的空間。科學家知道自己永遠在完善、在被超越,所以一直在改善。
舉個例子,瘧疾治療研究曾三次登頂諾貝爾獎,分別是1902年的羅納德·羅斯(Ronald Ross),1948年的米勒(PaulHermann Müller)以及2015年的屠呦呦,其研究結果也非常清晰地證明了人類在對抗這一疾病的卓越進步。
相比較而言,宗教家說話就比較武斷,為什麼?因為信與不信就是一線之隔,沒什麼妥協的餘地。
但是,我們應該更清晰的看到,諾貝爾獎獲得者九成以上是有宗教信仰的。
達爾文是進化論的創始人,但依然信仰基督教;愛因斯坦曾經表示,他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但是他信仰斯賓諾莎(Baruch deSpinoza,1632-1677年)的上帝;辛亥革命的元勛,推翻了中國幾千年君主專制政體的孫中山先生在彌留之際對他的家人和摯友說:「我是一個基督徒,受上帝之命,來與罪惡之魔宣戰,我死了,也要讓人知道我是一個基督徒。」
孫中山(1866年——1925年),中國民主革命偉大先行者,三民主義的倡導者。
為什麼偉大的科學家、偉人大多是有宗教信仰的呢?因為自然科學是對「有形世界」的研究;信仰則讓內心有一個對照力量(超越力量),往往展現為人內在對自我要求的定力。人生就是一個行路的過程,而信仰可以幫助一個人隨時隨地的重新出發。
那麼宗教到底是什麼呢?有沒有一個辦法,像定義「科學」一樣,定義「宗教」呢?
有的。我用兩句話來形容宗教:
第一句:我相信,因為祂是荒謬的。
正是因為宗教里描述的是荒謬的、不合適的、不可能的,才值得人們將其作為一個「奇蹟」去相信,才能讓人懷抱得救的希望,依靠信仰的力量去突破人的理性局限。
當然很多人會說「太荒謬了我不信」,沒關係,那些選擇相信的人不會去質問別人為什麼不信,這跟我要說的第二句話有關;
第二句:我相信,是為了要理解。
當你相信了某個宗教之後,你會發現祂的教義和內容都很有道理。所以有宗教信仰的人跟不信仰這個宗教的人有時候會不太容易溝通。但人類世界本來就應該允許大家各自按照自己的良知追求自己的機緣,走上正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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