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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佛法的宗要:諸行無常印

三法印,被公認為佛陀及原始佛教教義之宗要,佛教界歷來以三法印為鑒別是否佛法的衡准。法印之「印」,梵語母陀羅(Mudra)或優檀那(udana),意為印鑒、標誌。法印,即佛教正法的標誌,猶如國璽為國王權威的標誌。

三法印的確定,雖然未必出於《阿含經》,但其內容確為《阿含經》中反覆宣講的宗要。《雜阿含》所攝《佛說法印經》(一譯《佛說聖法印知見清凈經》)以如實觀察苦、空、無常、無我而入空、無相、無作三種三昧(定),為「聖法印知見」。《雜阿含經》卷十諸比丘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為佛所說正法的三大要點,後來這三大要點被稱為三法印。《蓮花面經》中說:

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

及寂滅涅槃,此三是法印。

另有加「諸行皆苦」為四法印或四優檀那者,其義出於《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四意斷品〉佛所總結其所說法的「四法本末」:一切諸行皆悉無常、一切諸行苦、一切諸行無我、涅槃永寂。後世多以三法印為佛教諸乘教義的宗要、旗幟,認為三法印乃萬世不移、不可能被證偽的真理。南傳佛教界則以諸行無常、苦、無我為三法印,但也肯定涅槃寂滅義。

三法印是運用緣起法則觀察宇宙萬有而得出的結論,從邏輯上看,三印環環相扣,層層深入,構成一個三段推理論式。

(-)諸行無常印

諸行,指一切處於運動、變化中的事物,即一切因緣所生、有所造作的「有為法」——我人認識中的一切現象。此一切不可能常恆不易,無不處於生滅變遷之中,先有今無,今有後無,故說無常。如果說宇宙間有恆常不變者的話,那麼只有這諸行無常的本性,才是可由經驗和理性認識到的永恆不變的真理、真實。

諸行無常,大概是所有成年以後的正常人都深有感觸的人生體驗,可謂古今中外文藝作品的永恆題材。人生無常的感嘆,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引起世人心弦的共振。從《阿含經》到大乘經,充滿了佛陀教誡人們反省生死無常的言句。如《佛說無常經》前的偈頌所說:

生者皆歸死,容顏盡變衰。強力病所侵,無能免斯老。

假使妙高山,劫盡皆壞散;大海深無底,亦復皆枯竭;

大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上至非想處,下至轉輪王,七寶鎮隨身,千子常圍繞,

如其壽命盡,須臾不暫停,還漂死海中,隨緣受眾苦。

少壯者難免衰老,生者難免死;愛妻嬌兒、富貴榮華,難以常保,積金百億,死時也無法帶去。即便是壽長八萬大劫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到頭來也難免一死。就是那貌似無情、似乎亘古不變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劫災到來時也會散壞。生者必死,有者必無,依緣而起者必然無常變易,此乃鐵定的自然法則,誰也無法改變。

若從哲學角度綜觀宇宙萬有,則五蘊皆悉無常,乃不可證偽的定論。《雜阿含》卷一第9經佛告諸比丘;

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肉體和一切物質皆悉無常,此乃顯而易見的事實。肉體有嬰、幼、少、壯、老、死之變異,周身細胞日日夜夜在新陳代謝;草木有榮枯,器物有新舊,山川有滄海桑田之變,日月星球在不停地運轉。究其實質,物質現象莫不依因緣而產生、存在,莫不由地、水、火、風四大集成,而地、水、火、風也在互相轉變,永處於運動變化中。

至於受、想、行、識四蘊,作為心理活動,其無常性更為顯著。《雜阿含》卷十二第289經佛言:

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游林樹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

人的心念,總是此起彼落,此生彼滅,忽而患此,率而念彼,沒有一刻停止不動,就像調皮的猴子在樹林中跳躍戲耍,剛放開這根樹枝,又抓住那根樹枝,躁動不已。

諸行無常,從價值觀的角度看,與眾生趨求常樂的本性意向相違,因而為人生最根本的苦。諸行皆苦,被列為四法印之一。但諸行皆苦義,可以攝於諸行無常印中,是從人生價值觀著眼觀察諸行無常而得出的結論。

大乘經中,進一步深化了無常的義蘊,強調一切有為法悉皆絕對無常。《般若經》中,佛常用日出即消的露水、轉瞬即滅的水泡、剎那間一現的閃電等比喻一切無常,《金剛經》偈云:

一切有為法,如露亦如電,

如夢幻泡影,應作如是觀。

這種以直覺體察無常的方法,稱「體空觀」。若深入體察,必然發現眾生的生命,每一剎那都處於生滅變易或生死中,如南本《涅槃經·迦葉品》所說:

一息一瞬,眾生壽命四百生滅。

不僅生命現象,一切處於時空中的現象,莫不如此。《仁王般若經》卷二佛言:

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即空,剎那剎那,亦如是法生、法往、法滅。何以故?九十剎那為一念,一念中一剎那經九百生滅。

若能在剎那中不變易,則長劫亦應不變易。然窮盡人智,也找不到一個能在剎那間寂靜不動的當下。從微觀層次,追索到肉體和物質的最小構成單位細胞、分子、原子、電子等佛書稱為「微塵」、「極微」、「鄰虛塵」者,也是剎那生滅無常,從中難以發現永恆不變、寂靜不動的東西。《楞伽經》卷二佛告大慧菩薩:

然不實一切法,速滅如電,是則如幻。

近現代物理學的發現證實,構成一切物質的電子,繞核疾轉,正是「速滅如電」。無常,乃任何事物絕對恆定的本性。有的事物在一個階段乃至相當長的時間內呈現貌似穩定的狀態,人在認識上常以之為不變者,實際上只是一種「相似相續」的變化,南本《涅槃經·獅子吼品》佛言:

如是等法,雖念念滅,猶故相似相續不斷。

這使許多東西看起來好象是穩定不變的,然其穩定性是相對的、暫時的,其無常性是絕對的。如金玉寶石等雖然年經億數而不變,然地球毀滅時,也難免跟著變滅。何況若深觀其微觀層次,也是無一剎那不在運動變化。

摘自:?佛陀的智慧?,陳兵著

第四章「如實知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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