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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造就了傳銷的盛世?

作者:方去一

/摘要/ 傳銷已經被我國政府明令禁止,但它自身的「魔力」卻不會因此而削弱。在與時俱進的傳銷手段面前,法律的監管註定是滯後且僵硬的。傳銷的真正對手在於公眾的心智和警惕,還是那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求職少年李文星疑誤入傳銷組織,暴屍荒野,舉國震驚。「傳銷」再次強勢回歸公眾視野,提醒著這個禁止了20多年的毒瘤還在我們的身邊,並隨時可能釀下悲劇。更可怕的是,這種起源於美國的犯罪,在中國經歷了無數個版本的迭代之後,日益精緻巧妙,一大批普通人為此著迷而不能自拔。反而在它的發源地美國,傳銷難出新境界,作為一種犯罪的傳銷越來越不得人心,個中差別耐人尋味。

傳銷在中國20年花式迭代

傳銷(國外多稱為金字塔欺詐)是一種通過發展下線人員提取報酬為主要形式的欺詐行為,它進入中國還不到30年。

上世紀80年代末,日本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深圳,以傳銷的方式銷售磁性保健床墊,很快席捲廣東,銷量驚人。作為新事物,工商行政部門當時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和管理,大批地下傳銷公司便如雨後春筍般的冒了出來。直到1990年,中國大陸第一家正式以傳銷申請註冊的公司——中美合資廣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標誌著傳銷開始納入工商管理範疇。那時,傳銷和直銷並無區別。

打擊傳銷聯繫卡

到1993年,中國幾乎所有的省會城市、沿海城市都有傳銷公司在運作。起初傳銷還是在賣產品,慢慢跑偏變成只要拉人頭就能抽成的騙局。到了1997年底、1998年初,到處都是攜款潛逃的傳銷公司和流動鬧事的「傳銷難民」。

這時,國家坐不住了。1998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國內傳銷公司彷彿一夜之間消失的無影無蹤。至於原來按合法程序獲得直銷許可的外資公司,如安利、雅芳、玫琳凱等,則轉為有中國特色的「店鋪+僱傭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

此後,「傳銷」在我國正式成為非法活動,國內傳銷活動進入短暫低潮,有執照的才可稱直銷。早期那種以購買商品、服務為條件加入組織的傳銷模式被拋棄了,轉而變成詐騙式傳銷,也就是純粹的「賣人頭」和所謂 「資本運作」模式。

目前國內傳銷甚至已經發展出 「南派傳銷」和「北派傳銷」之分。北派傳銷以「直銷」「網路營銷」為旗號,會進行人身控制,逼迫加入者本人或者家屬交會費。南派傳銷則更注重「洗腦」,不限制人身自由,以連鎖營銷、純資本運作為名,通過所謂發財目標進行精神控制,更具迷惑性。

目前國內傳銷到底有多猖狂?

全國到底有多少傳銷人員?據中國青年報估計,僅2012年時全國大小傳銷組織就超過3000個,參傳人員超過1200萬人次,至少分布在20多個省份。民間組織中國反傳銷協會2年前發布的一份地圖則稱,全國至少有13個省份屬於傳銷重災區,其中廣西、雲南是不牢不可破的傳銷高地。

中國傳銷分布圖

而今年春季,某真人社交平台發布的全國傳銷地圖則顯示,近一年來,該平台成功發現的13603名涉嫌傳銷人員中,來自雲南曲靖、廣西桂林、廣西北海三個地區的人數最多,分別佔到9.8%、9.1%和8.8%。

公安部門的辦案數據亦不樂觀。2016 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 2826 起,同比上升 19.1%,其中億元以上案件 30 余起。而且傳銷團伙明顯向職業化、專業化、鏈條化轉變。

傳銷的「創新」名目更是令人眼花繚亂。除了臭名昭著的「1040工程」「第九大民生工程」等,當前又出現利用「電子商務」「微信營銷」「數字資產」「區塊鏈技術」等所謂的創新概念,打著「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商」「愛心慈善」等幌子從事的網路傳銷。僅2016 年全國 「虛擬貨幣」類傳銷犯罪案件就有150 余起,涉及「幣種」高達 60多種。

傳銷的分布範圍之廣,涉及人群之多、欺騙套路之豐富,儼然已經露出一個傳銷盛世的模樣。

國內傳銷部分「重災區」

傳銷的發源地傳銷不盛行了?

典型的傳銷起源於上世紀40年代美國的直銷,但到了上世紀60年代,直銷開始變質,一些銷售員不但銷售產品,而且發展新人作為下線,並向新人收取介紹費。於是這種變質的直銷被稱為「老鼠會」或「金字塔銷售」,成為中文世界普遍理解的「傳銷」。

到了上世紀70年代,「傳銷」的問題爆發了,受害的消費者紛紛檢舉、投訴傳銷企業。一些公司受到聯邦貿易委員會控告並停止營業,其中包括著名的安利公司。安利的官司從1975年打到1979年,結果安利勝訴。但這並不意味著傳銷合法了,由此帶來的卻是直銷的法治化,變質的直銷控制住了。

目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傳銷的法規主要有:面對消費者需出示身份證明,方便追責;入會費不得超過500美元,防止大額損失;25美元以上的直銷交易三天內可以無償退貨。此外,美國除佛蒙特州和威斯康星州之外的其它48個州都有專門的「反傳銷法」。法治當然給傳銷加上了枷鎖,中國取締傳銷之後也於2005年頒布《反傳銷法》,但為何國內的傳銷仍屢禁不止?

傳銷項目「善行匯」的財富表演

兩國重要的一大差別是美國遵循「小政府、大社會」原則,它強調個體的自由,也強調個體的責任。美國消費者總有一種為自己的投資負責的心態,整個市場充滿了投資理性,那種以小博大、一夜暴富的念頭不受歡迎。反觀中國被騙參加傳銷的人員,面對「三年輕鬆掙千萬」、「懶漢一年也能成為百萬富翁」這樣的宣傳,不僅農民、下崗職工、老年人等社會弱勢群體上當,近年來不少在校大學生,乃至碩士博士也掉進傳銷的黑洞。

山東聊城「蝶貝蕾」半年輕鬆發展50萬會員,涉案金額20億元;湖南「萬福幣」2個月即能擁有13萬會員吸金20多億;打著扶貧行善口號的「善心匯」,一年竟能蒙蔽500萬人加入……層出不窮的傳銷大案照見的是人性的弱點和國民理性的缺失。

可以說,傳銷已經被我國政府明令禁止,但它自身的「魔力」卻不會因此而削弱。在與時俱進的傳銷手段面前,法律的監管註定是滯後且僵硬的。傳銷的真正對手在於公眾的心智和警惕,還是那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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