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家花園的樹 引來物管報警

砍自家花園的樹 引來物管報警

○業主:老話說「前不栽桑,後不栽柳」,桑樹栽在院子里不吉利 ○物管:業主對花園只有使用權,處理此樹需徵得其他業主同意 ○警察:違反《城市綠化條例》,要補種還要罰款

沙坪壩某小區,業主將花園裡的一棵桑樹攔腰砍斷。本報記者 甘俠義 攝

老話說「前不栽桑,後不栽柳」。因「桑」音同「喪」,宅前栽桑會「喪」事在前。雖是一句迷信諺語,卻有人非常在意。

家住沙坪壩大學城的吳先生(化名)就私自將小區的一棵大桑樹砍掉,卻不曾想,小區里的樹木也屬於公共綠化。他這樣的做法很快引來了物管報警。

惹誰了?桑樹被攔腰砍斷

10月15日上午11點過,大學城某高檔小區內,幾個工人正在清理不久前砍下來的樹枝,10多平方米的花園裡似乎正在「大興土木」。花園中,一棵成人腰圍粗細的大樹被攔腰砍斷,只留下了一截樹樁還在土中。

而正是因為這棵被腰斬的桑樹,小區物管報了警。

沙坪壩110快處民警趕到後查明,這棵桑樹正是業主吳先生讓人砍掉的。

這棵桑樹到底招惹誰了,會被業主砍掉?吳先生也向民警說出了自己家裡的情況。

吳先生說,幾年前他花高價在該小區買了這套花園洋房,帶私家花園。吳先生的家在二樓,底樓這片10多平方米的花園是他家的私家花園。

由於一些原因,吳先生買房後並沒有著急入住,也一直沒有裝修。據吳先生自己說,他剛買下這房子時,花園裡的這棵桑樹還很小,「我不知道這是一棵桑樹。」

老人惱了:栽桑樹不吉利

不久前,吳先生為了小孩上學方便,決定搬過來住。上個月,吳先生一家人來到新房,準備裝修後入住。家人們對新房的環境讚不絕口,可突然,60多歲的老母親沉下臉來,把吳先生叫到一旁,指著院子里一棵三層樓高的大樹說道,「你看這是什麼樹?是桑樹!我都還在世,栽棵桑樹不是咒我嗎!」

吳先生這才發現,剛買房時的那棵小樹已經長大,如今已經是一棵10多米高、腰圍粗細的大樹了,矗立在院子里。

「前不栽桑,後不栽柳」雖是句迷信話,但老人卻十分在意。母親回到老家後,不停對吳先生念叨此事。吳先生想到今後小孩讀書,還要靠母親來回接送,肯定是要住在一起的,不能不考慮老人家的感受。當時,吳先生就向小區物業提出要求,將桑樹換掉。

但物業解釋說,雖然這是吳先生的私家花園,但業主只有使用權,並沒有產權,如果要處理此樹,需要徵得其他業主同意。

協商不成,業主找人砍樹

在現場,小區物管和吳先生向民警介紹說,當時雙方反覆協商,物業方同意由吳先生處置桑樹,但是必須在短時間內補種一棵其他樹木,且樹的品種、價值、大小等不能有太大出入。

而吳先生執意要先把樹砍掉,等裝修好再考慮補種問題,對於物業的要求,他無法給出具體承諾。顯然,物業認為吳先生的態度是毫無誠意的,雙方不歡而散。

此事就這樣拖了下來。吳先生見協商不成,於是在外面找了幾個工人,帶著電鋸,三下五除二,便將桑樹攔腰鋸斷,規整地擺在院子里。物業發現後,立即報了警。

在現場,由於吳先生和小區物管僵持不下,民警只好將他們帶回虎溪派出所進行調解。

昨天下午,重慶晨報記者從虎溪派出所獲悉,由於雙方就賠償、補種樹木的時限、樹種、樹齡等方面的問題還未達成一致,因此此事仍需進一步協商。

私家花園的樹業主能砍嗎?

釋疑

此事中,吳先生認為桑樹栽種的位置是他的私家花園,因此他有權利進行處置。而小區物管方表示,樹木是開發商種植的。而且即使是私家花園,但業主只有使用權,並沒有產權,因此業主沒有單獨處理樹木的權利。

警方解釋稱,根據最新的《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樹木。因建設需要砍伐、移植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此事中,吳先生沒有經其他業主同意,也未向市政園林部門申請,便私自將小區樹木砍掉,已經違反了《城市綠化條例》相關規定,應當給予處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擅自砍伐樹木的,除給予一定經濟處罰外,還要補種。重慶晨報 記者 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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