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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背景

孟子(約前372—前289),名軻,字子輿,鄒(今山東鄒城)人。受業於孔子之孫子思的門人。戰國時代,各諸侯國致力於武力征伐,醉心於霸業,孟子倡導「仁政」「王道」之說,曾到過梁(即魏)、齊、宋、滕、魯等國家,遊說過齊宣王、梁惠王等,但他的學說始終沒有獲得施行的機會。《孟子》由孟子及其門人合著,今存七篇,每篇分上、下。篇名和《論語》相似,都是摘取每篇開頭的兩三個字作為篇名。

孔子將「仁」作為人的最高道德規範,但他沒有說明人為什麼要行「仁」,孟子的「性善說」試圖回答這個問題。在孟子看來,人之所以為人,人生來就和禽獸相區別的地方,是人的天性中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也即具有「仁義禮智」這四種德的萌芽。本然地、充分地發展這些萌芽,足可以保有天下;而如果不發展它們,則可能連父母都不能奉養。就這樣,孟子從界定「人」的特質出發,強調了勉力行「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政治學說方面,孟子發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提出了「仁政」「王道」思想。「仁政」「王道」的核心是保民、愛民,具體做法是:制定百姓的產業,並實行低賦稅的政策,使百姓得以衣食無憂,上可供奉父母,下可養護妻兒;對百姓重在教化,使具備孝悌之德,而盡量少動用刑罰。孟子認為,推行「仁政」「王道」對於君主來說並不難,只要把他們本性中「仁」的因素加以發展、推廣即可,即「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丑上》)。後世封建王朝從漢朝開始以儒家思想立國,雖然「仁政」思想並未真正實現,但不可否認它對在位者總是一種警醒,並且是士人批評時政的重要的理論武器。

孟子倡導「仁政」,是和他的民本思想緊密相聯的。他明確地指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民」之所以「貴」,是因為得民心者得天下,而失民心者也會失去天下。由民貴君輕思想更進一步,孟子指出,像桀、紂那樣的暴虐之君,是「殘賊之人」,是「一夫」,臣子誅殺他們,不算犯上作亂的「弒君」。在孟子的邏輯里,按照孔子的「君君臣臣夫父子子」的正名思想,國君而不行君道,就不能稱之為君,所以誅殺桀、紂不能算是「弒君」。孟子的這種思想真可謂鋒芒畢露,毫無顧忌,難怪宋代的理學大師朱熹嘆稱「孟子有些英氣」。

莊子(約前369—約前286),名周,宋國蒙人。蒙究竟在什麼地方,不可確考。他曾做過漆園吏。楚威王曾想任他為相,派使臣去接他,他辭不肯就。《莊子》今存33篇,分為內篇7篇、外篇15篇、雜篇11篇。學者們認為,內篇基本上出自莊子之手,外篇、雜篇則出自莊子弟子及其後學。莊子哲學的主要精神旨趣體現在內篇部分,外篇和雜篇則可視為對內篇的補充和解釋。(有學者認為,外篇和雜篇基本上可以視為對《老子》的解釋和發揮)就文章風格來看,內篇的文章神奇玄妙,汪洋恣肆,不可捉摸,神秘又浪漫,常給人目不暇接而又美不勝收之感,外篇和雜篇的文章則顯得平實、明晰得多,其藝術美感也大為減弱了。

《莊子》中最高的哲學範疇也是「道」。「道」無形,可以用心去體認,而不可以看見;它是天地之母,無所不在,終古長存,萬物萬眾都應該以它為宗,以它為師。總的來看,《莊子》的「道」和《老子》的「道」性質相近。《莊子》里沒有花很多筆墨描述和闡釋「道」,而著意描述得「道」後的表現。其表現是:「游乎四海之外」,「獨與天地精神往來」,不求為世所用,毫不留心於人間事務;於事物沒有好惡之分,齊同萬物,與天地萬物合而為一,進而則連天下萬物與自己一併忘掉;不樂生惡死,不以夭壽貧富榮辱為意,隨順自然。得「道」後的境界可以「逍遙遊」名之,請看下面這段富有詩意的描述:

「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卧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遙遊》)

這段描述似實而虛。「大樹」固然是可見可感的具體事物,「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又在何處?它們在這裡其實是指無拘無束的虛無世界。只有在這裡,才可以優哉游哉,「無為」,「無所可用」,而沒有東西能夠傷害到。《莊子》中還描繪了一些得「道」的「至人」「真人」「神人」形象。他們水淹不死,火燒不著,騰雲駕霧,如神仙一般。不過,在《莊子》哲學裡,他們不是神仙,只是物我兩忘,泯滅生死界限,精神無限自由,進入到「逍遙遊」境界而已。

「逍遙遊」是《莊子》哲學中最富創見、最有特色的內容之一。對於如何評價「逍遙遊」,學者們的意見大致可分為兩端:一種是它看似美好玄妙,不過只是心的無窮游而已,絲毫不能解決現實困境,對社會也無任何益處,在精神上只能起自我麻痹、自我陶醉的作用;一種是它要求個人從種種局限和利害關係的束縛中超脫出來,以宏闊、超然、非功利的眼光看待人生實際事務及社會現實,心靈由此獲得一定的自由和解放,精神境界由此得以提升。

內容理解

孟子見梁惠王

孟子為了使孔子所說的「仁」更易理解,把孔子分開來說的「仁」與「義」合併為「仁義」一詞,並加以闡揚。在《論語》里,關於「義」的闡說不多,不過它也是成就「仁」的一個重要的要素或者說方面。請看下面兩則語錄: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衛靈公》)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里仁》)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里仁》)

可知,「義」指應該做什麼事,不應該做什麼事,它和「利」是一對矛盾的概念。「義以為質」,「質」是質干、根基的意思,而這裡的「君子」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具備「仁」的人,所以說「義」之於「仁」極為重要。《孟子》里對「仁」「義」的解說有新的發揮,即:

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離婁上》)

大意是人心應該居於「仁」,人的行事則應該以「義」為準,也即是說蘊蓄在內為「仁」,而發之於外則為「義」。那麼看一個人是否具備「仁」,只要看他的行為是否合乎「義」就行了。這樣,就把孔子所說的「仁」的內涵和要求簡明化了。

在課文里,孟子高舉「仁義」的大旗,痛痛快快地將梁惠王「利」的話頭攔了回去,然後具體陳說「利」字當頭的危害,再輕輕點出「仁義」的效用,最後重申梁惠王應該講求「仁義」,而捨棄「利」。

這則文段頗有雄辯滔滔的氣勢,在語言形式上有兩個特點:

其一,善於鋪排。梁惠王只是問「有以利吾國」,孟子就由此向下逐級推衍,指出大夫、士、庶人也會只關心什麼對他們有利,排出三個大同而小異的並列短句;在概括性地點明一句「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之後,孟子大概覺得只這樣說還不夠清楚,也不足以震動人心,就又用兩個結構相同的複句具體說明「上下交爭利」的可怕後果,兩個複句在意思上也有遞進的關係。短短的一段文字,主要由整飭的排比句式構成,排比項之間在意思上又緊密相聯,讀起來不容間歇,斬截痛快。

其二,講究章法。針對梁惠王對「利」的關心,孟子首先用「仁義」當頭攔住;中間先指出舉國上下只知道追求「利」會使國家有危險,再具體陳說危險何在,把君主求「利」的危害說足說透。所以,接下來的兩個排比句雖然只是用否定句式輕輕點出「仁義」的好處,但很具有說服人的效果,一瀉千里之勢至此結住,有四兩撥千斤之效。最後用和開頭類似的話結束,起到首尾呼應、強化主旨的效果。

在孔子、孟子看來,只顧追求「利」會使人忽略了對道德的完善和培養,使行動失去合宜的準繩。在春秋戰國之際,國君失國、大夫失家、臣子犯上作亂的事情屢見不鮮,之所以出現這些現象,歸根結底是出於對永不滿足的私利的追求。「利」對於人的誘惑是巨大的,《史記·貨殖列傳》里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而在今天,我們完全可以將「利」理解得寬泛一些:個人的「利」只要不損害別人的利益,並且和集體、國家的「利」在大方向上一致,追求它就是合理的、可行的,並且對社會是有益的;國家所追求的「利」也應該符合人民大眾的「利」,這樣也就是為人民大眾謀福祉。不過,在如今市場經濟大潮中,「利」在人們心目中,多指物質利益而言,不少人沉迷於對金錢、財富等物質利益的追求,與此同時忽略了精神層面的需求,也忽略了道德品質的完善,這樣,他們雖然獲取了大量財富,但精神空虛,甚至唯利是圖,損人利己。在這種形勢下,也有必要汲取孟子對「利」的理性認識,引導社會對「利」形成較為正確的認識,並用適合新形勢需要的道德規範和法制觀念來對人們追求「利」的行為加以約束。

胠篋

這篇文章是對《老子》「絕聖棄智」思想的發揮。在《莊子》內篇里,抨擊「仁義」是基於它不是「大道」,並且會妨害對「大道」的體悟,言辭和態度明顯沒有外篇里的激烈、尖銳。

文章一開頭從日常的生活經驗出發,引出驚人之論:生活中人們眼裡的聰明做法,豈不是為大盜積聚、做準備嗎?第二段中將此結論推廣、提升,用反問句的形式指出:所有的智者、聖人都是在為大盜積聚、守備啊!為了證明這一點,文章舉了春秋時田氏篡齊的例子。作者認為,齊國人多地廣,祭祀祖先和社稷、治理百姓也都取法聖人之道,可忽然有一天就被田成子弒君篡國。田成子所盜的不僅是國家,連齊國用以治國的聖智之法一併盜去,結果沒有別的國家敢來干涉,他就安安穩穩地霸佔了齊國。聖智之法竟成為「守其盜賊之身」、維護既得利益的工具。田氏篡齊是當時很有名的事件,作者用它做證據,很有說服力。

接下來第三段為了使聖智之法成為大盜的工具的意旨表達得更顯豁,文章假設了一段盜跖和他的手下的對話,讓大盜親口說出「盜亦有道」,並一本正經地分析大盜所具備的五種美德:「聖」「勇」「義」「知」「仁」。這是多麼絕妙的顛覆,仁、義、聖、知、勇,本是聖人提出引導人向善的道德準則,卻也成為大盜們做壞事的信條。作者由此指出,聖人之道不僅有利於善人,也能給大盜帶來好處。但畢竟天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所以推論起來,壞人從聖人那裡得到的好處更多,「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由此推論出「聖人生而大盜起」的判斷,也就是說壞人有了聖人之法,如虎添翼,足以成為大盜。至此,作者關於聖人對大盜有利的意思已經講足講盡,自然而然逼出下一層意思:打倒聖人,釋放盜賊,那麼天下就太平了。

第四段先重申聖人「死去」,大盜不起的意思,然後從反面指出「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並加以分析、論述。文中指出,「斗斛」「權衡」「符璽」等固然是治國的利器,但也可以成為大盜的利器;就連用以矯正世風的「仁義」,大盜也一併拿去用以裝點門面。作者是怎樣得出這樣的結論的呢?是有鑒於「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的現實。聯繫前面所講的田氏篡齊的史實,可謂所言不虛。接著文章又進一步指出,既然竊取仁義、斗斛、權衡、符璽等能獲取諸侯之位,那麼又怎能期望用獎罰的辦法來禁止呢?最後明白指出:大盜們追求重利而不可禁止,這正是聖人的過錯啊,這也是「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意思。

第五段總結以上論述,提出「絕聖棄智」的主旨,並全面地陳述有關主張。其要旨首先是:棄絕「聖智」,就沒有大盜了;扔掉珠寶,就沒有小偷了;毀掉符璽、斗衡等,百姓就純樸、不爭了。以上這些意思是和前文相呼應的,以下所闡述的則是對「絕聖棄智」主張的更細緻的說明。課文指出:將「聖法」、音樂、五彩、技藝、仁義等統統毀棄、除掉,這樣天下每個人就都能具備「明」「聰」「知」「德」,天下也就不會混亂、憂患、偏離正道了。為什麼認為「聖法」、音樂等會成為百姓具備「明」「聰」等的妨害呢?《老子》第十二章里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看多了五色,令人眼花繚亂,喪失對顏色的基本判斷,也即「目盲」;聽多了音樂,耳朵會對聲音失去敏感,喪失對聲音的基本判斷,也即「耳聾」。暗含的意思是,人天生是耳聰目明的,恰恰是「五色」「五音」讓人耳聾目盲。同理,人本來天生具備「知」「德」,可是因為有人出來宣揚「聖法」「仁義」等各種學說,使人們產生迷惑,無所適從,反而喪失了其本然具有的「知」「德」。也就是說,《老子》《莊子》都贊同人保有其天然本性,一切外來的人為的因素均應排斥在外,即使它們借著好聽的名義。

全文的論述層次清楚,逐步推進,最後提出全面主張,試列出線索如下:

知者(個別意義上的「知者」),為大盜者積→聖者,為大盜者守;知者(普遍意義上的「知者」),為大盜者積→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聖人生而大盜起→聖人已死,則大盜不起(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絕聖棄知,毀棄珠寶、符璽、斗衡,除掉「聖法」、音樂、五彩、技藝、仁義等

論述過程中,或用事實作例證,或加以具體闡說,將主旨闡發得很充分,很有說服力。

這篇文章在寫作上的特色有:一、設喻形象巧妙。生活中人們為了防盜,往往會用繩子捆緊箱子,並加固箱子上的鎖,這看似聰明的做法,一般人都覺得沒有問題,可在作者看來,卻正方便了盜賊偷盜,由此引出「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的結論。二、想像奇特,富有幽默趣味。跖對他的徒弟所說的「盜亦有道」一段話,多麼一本正經,讀起來又多麼讓人忍俊不禁!誰能想到身負大盜之名的跖居然能現身說法,大講「仁義」?真可謂嬉笑怒罵皆成文章。三、語言精警、鋒芒畢露。最突出的如「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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