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論輿論監督新聞的制度創新——美國、加拿大媒介監督組織給我們的啟示

論輿論監督新聞的制度創新——美國、加拿大媒介監督組織給我們的啟示

作者:佚名教學來源:網友提供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7-8-15 【字體:小大】摘要:事實證明,近年來我國新聞界的自律效果很不理想,只有藉助社會輿論監督才有可能抵制愈演愈烈的違背新聞職業道德的行為。但這種輿論監督必須是制度化的,而且具有可操作性。文章最後提出我國媒體觀察組織監督新聞的特定對象和具體措施。關鍵詞:新聞職業道德 FAIR 媒體監督Public Opinion Supervises the Press----America and Canada Giving Us EnlightenmentXiao Yan-xiongAbstract: Recently, the press cannot self-control well in China. So we have to resist unmoral action that is surging by overseeing of public opinions. The supervising would be an institution that could be used well. This article advance objects and steps of the media watch organization also.Key words: Media Ethics, FAIR, Supervise to Media問題的提出在我國,新聞被人們稱為「殺手」還是最近的事,但是新聞腐敗現象由來已久。紅包新聞、虛假新聞、廣告新聞是連普通老百姓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到了今年,新聞腐敗愈演愈烈,接連爆出幾件大事。京城某報記者孫振在擔任報社熱線部記者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某電信發展總公司在開辦「體彩」、「福彩」聲訊台中弄虛作假、欺騙公眾相要挾,向採訪對象索要錢款18萬元。事發後被判8年有期徒刑。《婁底日報》記者伍新勇在警察與黑社會之間左右逢源,攀附權勢,刺探消息,成為控制婁底部分官員的「地下組織部長」。在過去7年中,他以綁架、詐騙、挪用公款方式斂財160萬元。今年4月20日,「紅包」媒體控制上海車展,報紙、電視鋪天蓋地的新聞看起來和車商自己所做的廣告相差無幾。在廠商的操控下,部分傳媒完全喪失了客觀立場。9月15日,新華社發布了令人震驚的消息:11名新聞記者(其中有4名新華社記者)在採訪山西繁峙礦難過程中,收受當地有關負責人及非法礦主賄送的現金和金元寶,上演了一出「有償不新聞」的醜劇。9月,中央電視台原文藝部主任趙安與原影視部主任、文藝中心副主任馮驥因職務腐敗,先後被公安機關逮捕,接著,中央台下屬20多名部主任被調離崗位。這雖然不是直接的新聞腐敗,但它與新聞媒體有關。1991年,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制訂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並在1994和1997年經過兩次修訂。1993年,中宣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出了《關於加強新聞隊伍職業道德建設、禁止「有償新聞」的通知》。但是,此後的新聞腐敗不光沒有等到遏制,反而大有潰退之勢,而且花樣翻新,走向了多種形式的新聞尋租。可見在新聞法缺失的情況下,職業道德的訴求效果是很有限的。因為道德的召喚建基於新聞主體某一天的突然的向善追求。但是,太多的外在誘惑,不良的媒介生態,過低的倫理素養,在道德上希望某些新聞傳媒與新聞記者自律,無異於與虎謀皮。媒體認識到,光靠思想教育和職業自律不夠,新聞反腐防腐還需要社會監督。9月26日,新華社自曝家醜,並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和通信地址。中國記協、中央電視台分別對外公布舉報電話,籲請社會監督。11月5日,人民日報 、新華社、求是雜誌、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聯合發布《「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維護隊伍形象」自律公約》,公布監督電話,表示「自覺接受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其實,對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重要性的認識,也不是自今日始。1997年1月,全國記協公布了《關於建立新聞工作者接受社會監督制度的公告》,歡迎社會各界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行為進行監督。為此,全國記協還樹立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在內的41家新聞機構作為「精神文明示範單位」,以促進全國新聞界的職業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同樣,收效甚微。原因是沒有成立相關的組織和機構、沒有具體制度作保障,毫無可操作性,最後仍然是停留在呼喚的層面。再者,鬆散的、個別人的監督,只是蚊子咬大象之舉。惟一的的選擇就是整合社會資源,形成一股監督新聞的力量,在可操作的制度下,對以新聞腐敗為主的違背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行為形成輿論壓力。時至今日,我們有必要借鑒外國的有效經驗。比如美國的媒介監督組織FAIR和加拿大的Media Watch就是較好的參考對象。美國媒體監督組織FAIR簡介FAIR是Fairness & Accuracy In Reporting的簡稱,成立於1986年,總部位於紐約市,是一個全國性的媒介監督組織。它的主要工作是針對媒介偏差和內部審查提供以具體資料作依據的批評,維護媒介言論的多元性,免除公共利益和少數人聲音的邊緣化困境。因為在美國,主流媒介多數臣服於政治與經濟力量之下,獨立的新聞被收編或主動妥協,利益集團和廣告商限制了言論的多樣化。FAIR認為,美國傳媒必須進行結構性改革,依靠建立獨立的公共傳播,來展現主流媒介所忽略的重要新聞。FAIR是一個監督組織,同時也是一個豐富的網上資料庫(網址http://www.fair.org),它提供對媒介議題監督的資料,並作系統化的整理。它的運作構架分為五個部分:(1)、雜誌EXTRA!;(2)、廣播節目CounterSpin;(3)、媒介監督行動;(4)、與媒介工作者的接觸與對話;(5)、研究與監督。雜誌EXTRA!把重心放在新聞事件的主要議題上,對限制新聞觀點和控制消息來源的作法做出批評。包括審視偏頗的新聞報道、廣告對新聞的影響、媒介的併購、新聞媒介與國家的關係等。它逢雙月出版一次,單月則送給訂戶一封新聞信EXTRA!Update。廣播節目CounterSpin每周播出一次,每次半小時。它主要討論有偏差的或不正確的新聞、新聞報道中的歧視、企業對媒介的影響等。它在網站中還列出從1996年7月以來的每一個廣播節目,供公眾線上收聽。媒介監督行動則是主動出擊,鼓勵公眾成為監督的行動者,動員受眾與有關的媒介負責人聯絡,對其內容的不當之處提出批評意見。FAIR希望提升公眾的媒介素養,在網上教給他們媒介批評角度和監督方法,以達到全民共同監督媒介的理想。同時,設立網上討論區,討論媒介的相關議題。第四部分內容意在促進FAIR與新聞從業人員的互動。第五部分是指FAIR在監督新聞媒介中定期寫出研究報告,公布在EXTRA!、CounterSpin和網站上,其中專門邀請一名經濟學者每周針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本周的經濟新聞進行分析。主要研究新聞產業的制度性問題、新聞的偏差與刻板印象、新聞中設置的議題等。台灣一位學者把美國、加拿大的「媒體觀察」(即媒體監督)的對象總結為三個向度。首先,是對媒體作為一種「生產」的觀察,媒體在這裡可能是以集團、組織或資本為單元被審視。其次,是媒體作為一種「文本」的觀察,即對媒介生產的內容的審視。兩次,是對媒體作為一種「消費」的觀察,審視的焦點主要是媒體與受眾的互動關係。①我們監督什麼和如何監督我們建立媒體監督制度,發動公眾對新聞媒體進行監督,當然不是亦步亦趨地去學FAIR的監督立場與目的、監督內容與對象,而是學習它的運作方式和運作思路,宏觀建構社會輿論監督違背新聞職業道德現象的媒體觀察制度。首先,關於監督對象。從中外監督實踐看,媒體監督的對象是十分豐富而且層次分明的,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監督重點。我們的媒體監督組織的工作目標就是要改善目前日見惡化的記者的新聞職業道德素質,它的監督對象就是以新聞腐敗為主的、有損新聞工作的職業聲譽和新聞工作者的職業形象的行為,而不是媒體制度、報道的非平衡性和言論的單一性。現實中的新聞界在職業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工作敷衍,導致報道失實;動機不純,編造虛假新聞;不顧影響,經營有償新聞;不擇手段,進行煸情炒作;收取好處,刻意瞞報新聞;無視法紀,侵犯他人權益;不計效果,刊播虛假廣告。概括地說,就是「虛假新聞」、「有償新聞」、「侵權新聞」、「低俗新聞」和「虛假廣告」五大公害。②這五大公害就是我們的監督重點。如果放寬了說,新聞監督的對象還應該包括記者的職業意識和職業精神。比如記者關懷弱勢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權貴的獨立品格。此外,對新聞腐敗行為監管不力或直接負有責任的媒介組織和個人也需要社會監督,這對於營造媒介的中觀生態環境大有好處。如2003年5月,《紐約時報》年輕記者傑森·布萊爾造假,社會輿論迫使該報執行總編輯雷恩斯辭職。因為造假一事暴露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傑森·布萊爾心術不正,二是《紐約時報》采編系統上出了漏洞。社會大眾對後者的關注程度顯然遠遠超過前者。人們需要質問的是:一位年輕記者的破壞道德規範的行為何以能夠得逞?他何以能夠騙過聲譽卓著的百年老報的嚴格的管理制度?其次,關於如何監督。1、機構建立與信息發布。成立由民間出資而且資金來源分散的監督機構,定期出版刊物、開設網站、專設廣播電視頻率或頻道,以多種形式(比如報刊時評、廣播電視專題節目和談話節目等)交流、溝通信息或發布研究報告,實現全國相互支援與呼應的良性運轉局面。2、學者參與。西方「媒體觀察」的經驗之一是,動員當前對媒體運作和記者道德意識持有疑問的學者,對新聞界進行批評與監督。在學術資源上,除傳播學者外,還需調動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多學科學者的加入,讓不同學科的角度與視野,豐富輿論監督新聞的廣度與深度。具體地說,這些學者要做的工作是:為媒體觀察提供理論資源;批評記者職業意識,在報刊上發表深入淺出且針對性強的時評;分階段撰寫總結報告;形成議題,充當輿論領袖;利用各種關係資源和信息資源,提供有關的新聞內幕;提高公眾的媒介素養,教育新聞從業人員;關注媒介產業內部運作和制度,為更進一步的媒體監督打下基礎。3、公眾動員與媒介教育。媒體監督組織應該鼓勵群眾自發地以電話、書信、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媒介和媒體監督組織反應情況。根據加拿大媒體觀察組織Media Watch(全名是National Watch on Images of Women in the Media)的經驗,第一,它只是從旁提供「寫作範本」或「技巧」,教導公眾如何擬寫一封具有效力的監督信。第二,它在網上提供應該加以關注的監督議題,形成輿論中心。第三,開展媒介教育。在媒介教育方面,Media Watch的做法是:一、舉辦研究講習會,教會公眾分析新聞作品,並且讓他們與媒介代表見面。二、出版平面與影像製品,供公眾選用,教給他們媒介的讀寫能力。③在我國,針對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的媒介教育主要包括:首先,讓公眾熟悉新聞傳播法規與新聞職業道德規範,明白他們在監督媒介方面有哪些權利和責任,熟知新聞工作者應該遵守哪些基本原則與要求;其次,傳授媒介批評理念與方法,教給公眾辨別虛假新聞和有償新聞的技巧。運用新聞的基本特徵、新聞選擇的標準和新聞工作的規範等知識去判斷和分析新聞的真假、虛實。如2001年《市場報》的一條新聞是這樣的,「在第四屆中國北京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周暨中國北京國際科技博覽會上,亞洲開發銀行中國代表處環境和可持續發展部主任魏紅指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中國竟然佔了八個,我國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問題已經迫在眉睫。世界十大污染城市分別為:貴陽、重慶、太原、蘭州、米蘭、淄博、北京、廣州、墨西哥城。」這是1995年世界某組織對世界十大污染城市的排名,事過6年以後,它顯然是一條假新聞。其實,這則信息的虛假性非常容易識辨,新聞五要素中的「何時」、「何因」缺失,其他三要素「何地」、「何人」、「何事」不全,編輯信手拈來,焉能不錯?讀者只要據此對它進行質疑,就能進而判斷其真實與否。④台灣的新聞學者彭家髮針對香港的報業評議會曾希望「黃袍加身」、成為法定組織一事發表評論說,如此,法律大門即被敲破,政府干預將嚴重影響新聞自由。解決的最好辦法是,積極地推行媒介通識教養,提高市民讀報水準,促使自由而負責的報業早日誕生。因為從世界各地來看,評議會其實是奈媒介不何的。⑤媒體監督組織與新聞評議制度、媒介批評是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新聞評議會吸收一部分社會人士參加,帶有一些社會監督的成分,但它畢竟是一種行業自律的監督與仲裁機構。媒介批評的資源範圍狹窄,主要局限於精英人士之內,它只是媒體監督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傳媒是公共空間,對它的監督需要全民動員。注釋:①倪炎元:《對實踐媒體觀察的幾點建議》,台北:《新聞學研究》第60期。②鄭保衛:《當代新聞理論》,北京:新華出版社,2003年版,第545頁。③肖蘋:《介紹國外媒體監督組織FAIR和Media Watch》,台北:《新聞學研究》第60期。④陳斌、賈亦凡:《2001年的十大假新聞》,上海:《新聞記者》2002年1期。⑤資料來源:香港電台「傳媒透視」網站http://www.rthk.org.hk/mediadigest/md1001/index.htm肖燕雄:湖南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北京廣播學院新聞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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