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的法律人生
來源於愛思想網,作者王逸吟。鏈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90542.html 5月17日,一個平常的周日。而對王利明教授而言,這卻是一周的第七個工作日。
他坐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明德樓的辦公室的電腦前,撰寫新著《人格權法》,而心裡還惦記著他的五名博士―――正在10樓進行緊張博士論文答辯的吳春歧、劉英紅、蔣星輝、李丹和韓國留學生徐東旭。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而在這位著名民法專家的心中,每一個學生都是他不絕的牽掛。
下午6點30分,經答辯委員會的嚴格評審,五名博士順利通過了博士論文答辯。
笑容寫在每個博士的臉上,而喜悅深藏在王利明的心中。
「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從1992年至今,王利明培養的博士、碩士已逾百名。「既為人師,最大的任務就是要將學生培養成才,既是為了學生本人,也是為了國家和社會。」如今,身為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的王利明愈發深知肩上的重任。
「自古以來,中國不缺少刑法的傳統,不缺少國家管制的傳統,缺少的是民法的傳統。」
在王利明的心中,民法的核心精神就是平等、自由和對權利的尊重。
他是在民法的這一精神滋養下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他要用民法的這一精神滋養更多的學子,更多的人……
「我懵懵懂懂地感覺到,國家需要搞法治」
1981年的一個夜晚,時針指向十點,武漢南湖畔的一間學生宿舍里,王利明還在奮筆疾書。
已經三天了。他像發了狂一樣,對著一本油印的小冊子,廢寢忘食地抄寫。
這本十萬字的小冊子名為《民法概論》,作者就是被學界譽為「中國民法之父」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佟柔。一個偶然的機會,王利明從一位老師那裡看到了這本書,這也是他上大學4年來,第一次讀到結構嚴謹的民法教科書。「民法調整的對象是商品經濟……」序言中的這些話,讓王利明怦然心動。
抄完了!王利明使勁甩著酸痛的手腕,他把眼睛從小冊子上移開,思緒彷彿回到了4年前。
1977年,作為恢復高考後的第一屆考生,王利明選擇了湖北財經學院(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十年浩劫給少年王利明留下了灰色的記憶:學習班、批鬥會、打砸搶……「我懵懵懂懂地感覺到,國家需要搞法治。」
上大學前,王利明已經在湖北農村當了兩年多的插隊知青,每天下地勞動,還當過代課教師。勞累之餘,他到處借書來看,「那個年代可看的書少得可憐,借到一本就當寶貝一樣。難得的是看到了毛選、資本論和魯迅文集。」
上了大學,可看的文學書多了,然而王利明樸實的法治理想卻變得模糊了。說是法律系的學生,上課卻根本沒有教材,老師教的就是民事政策、刑事政策和審判經驗,後來又學習國家剛剛頒布的七部法律。
王利明於是愛上了文學。他經常去借大部頭的小說看,還有文學評論、戲劇理論,看多了之後他也動筆寫小說,寫好的作品還用筆名發表過。每天夜裡,宿舍樓里總能聽到他在和別人討論文學。周圍同學的鼓勵一度讓他想當個作家。
直到畢業實習,王利明才又拾起了幾近模糊的法治理想。他到基層檢察院和法院分別實習了半年,每天接觸大量案件,給檢察官、法官當助手,參與案情討論,真正對法學產生了興趣……
昏黃的燈光下,王利明把剛抄完的《民法概論》拿在手中,筆記本還散發著墨水的味道。他似乎又看到了插隊時被批鬥的村民,聽到了實習時法官講解的案情。
前路漸漸清楚了。21歲的王利明拿定主意,報考人民大學的民法研究生。
王利明順利成為佟柔教授的弟子,於1984年獲得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6年之後,還是在佟柔教授的指導下,他成為中國第一個民法博士。
這期間,他隨佟柔教授參與了那場著名的民法和經濟法大論戰。「民法是調整商品經濟的基本法」,不管在哪個場合,佟柔教授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而民法通則的頒布實施,也把這個基本原則確立下來。先生寬厚的品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對原則的堅守,深深地印在了王利明心中。
「我跟佟老師親如父子。」多年以後,王利明依然毫不掩飾對老師的敬仰。他總是說,接觸了中國法學界幾代人,在道德品行方面最欽佩的還是佟老師。
「要讓各界人士都更多地了解物權法,理解平等保護的重要性」
王利明坐在辦公室里,眉頭緊鎖。
這是2005年深秋的一天。選擇民法這條路20多年來,他很少這麼憂慮。
讓他憂慮的,是不久前在互聯網上發表的一封公開信。這封信矛頭直指正在審議修改過程中的物權法草案,指責草案對國有財產和個人財產實行平等保護的規定違背了憲法和社會主義基本原則。
物權法草案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只保護富人不保護窮人……各種議論彷彿一下子找到了切口,奔涌而來。王利明和其他眾多參與了物權法立法工作的民法學者一起,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一向謙和的王利明有些坐不住了。他很清楚,與之前那些技術性的爭論相比,對平等保護的爭議觸及到了基本原則,情況變得更複雜了;他意識到,這場爭論不僅關係到物權法的制定,更關係到中國民法典的立法進程,自己不可能置身事外……
秋日的陽光透過玻璃窗照了進來。王利明抬起頭,決定挺身而出。
2005年12月7日,廣州鳳凰城。
王利明發起組織的「中國物權法疑難問題研討會」在這裡舉行。
白髮蒼蒼的老專家、年富力強的律師、一貫嚴肅的法官……人們紛紛應約而來,氣氛卻顯得有些不同。每個人的臉上都寫著緊張,大家都為物權法的命運捏了一把汗。
王利明靜靜地坐在會場里,聽每位專家發言。然後,他用特有的湖北普通話發表演講:「網上發表的全盤否定物權法的觀點是不妥當的,因為物權法對各種所有權的平等保護,是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基本經濟制度,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決不能說平等保護就是保護富人。」聲音不大,但語氣堅定。
經過研討,專家們達成共識:物權法草案在指導思想與政治方向上都是正確的。出現的反對的意見,是有關人員對物權制度不夠了解造成的。
這次會議,也成為民法學界對物權法違憲論的首度集體回應。
王利明從來都不是固守書齋的學究,長期的學術研究和參與立法的經歷,使他深刻地理解了一個學者的社會責任。物權法和民法典,寄託著中國民法學界的最高期望,牽動著每個國人的心,自己能做的,就是努力「澄清誤解,讓各界人士都更多地了解物權法,理解平等保護的重要性。」
此後不久,他又一次邀請民法學界的權威專家聚會人民大學法學院,探討物權法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係。在中國法學會舉辦的「物權法與國有資產的保護問題」研討會上,王利明再次重申自己平等保護的觀點。他說,多種所有制經濟在憲法地位上是平等的,因而決定了物權法也要規定對各類所有權的平等保護原則;他說,沒有平等保護就沒有共同發展……
2007年3月16日,歷經八次審議的物權法提交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表決。表決前一天晚上,王利明和幾個朋友在一起聊天,「當時我們都感到,通過是沒有問題的,但能不能獲得高票,大家還有疑慮。」
2799票贊成,52票反對,37票棄權。高票通過。
「這說明,這部法律受到了全國人民的普遍認同。」經歷過不同尋常的波折,王利明非常欣慰。而他主張的平等保護原則,代表了學界和民眾主流觀點,也得到了立法機關的支持。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這一年,王利明修訂出版了自己的專著《物權法研究》。論及平等保護原則,他寫到:「什麼是『民生』?實際上最大的民生就是老百姓的財產權問題。」「平等保護原則的重要內容在於,不僅要保護老百姓的財產,而且要對老百姓的財產予以平等保護。」
因為對物權法立法和傳播民法思想的貢獻,王利明榮膺200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評委會別出心裁地送給他一盆君子蘭,他一直保存著。當時的頒獎詞說:「立法者,唯其心繫於民生,情牽於百姓,方使法律惠及於民眾,守之於和諧。王利明,以其敏銳、學識和真誠參與了民生立法,使『民生法治』成為了這個時代的亮點。」這正是他法律人生的真實寫照。
而今,王利明的研究重點放在了侵權責任法上。他開創性地提出要將侵權制度獨立成編,以體現出法律的救濟功能,強化對弱者的保護。這些設想在學者們奉為經典的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中都沒有,而經由制定中的中國民法典,正在逐漸成為現實。
在王利明帶的第一個博士後、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民法學科帶頭人梅夏英眼中,老師在骨子裡就是一個厚道的人,講良心,講對弱者的保護。梅夏英說,王利明從沒做過過激的事,沒講過過激的話,始終很謙和。
人大法學院08級碩士生李冰清說,第一次見到王老師是在侵權法的一次講座上,「他在講座里特彆強調侵權法的救濟功能,充滿了人文關懷。」
歲月悠悠,人們彷彿又看到了佟柔教授的身影。
「他影響了一代法律人」
王利明拿起粉筆,在黑板上寫下四個大字:「民法總論」。
年輕的宋魚水坐在同學中間,瞪大了眼睛望著這位新老師。
「民法的概念是……」王利明開始講課。他不緊不慢,娓娓道來。他不怎麼講笑話,舉例子也不多,但思路非常清晰,一下子就把學生們吸引住了。
這是充滿玫瑰色的20世紀80年代,是王利明上走上講台的第一課,此時他不過20多歲。台上是意氣風發的青年教師,台下是滿含求知慾的學生,知識,就這樣一點點生長出來。
多年以後,已經是北京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的宋魚水,還念念不忘那一年的民法課。老師的風采、法學的魅力,至今還縈繞在她腦海中:「王老師的風格屬於思考型的,強調邏輯的嚴謹和理論的深刻。」
王利明非常善於總結教學經驗,這使他迅速成為人大法學院的骨幹教師,也為研究和寫作打下了堅實基礎。學術界一次次地感受到了這個青年學者的勃勃生氣。
他讀博士,於1991年出版了博士論文《國家所有權研究》。在文章結尾處,他對當時流行的國家所有權特殊保護論提出質疑:「認為國有財產優於集體的和個人的財產並應對國有財產實行特殊的法律保護,只能助長『一大二公』的思想,而不利於多種所有制結構的共同發展。」他提醒,對國有財產的保護,關鍵在於建立和完善對國有財產的保護和管理制度,而不在於賦予佔有國有財產的組織以特殊的權利。
靜靜地,這本博士論文躺在圖書館裡,塵封已久。在今天學生的眼中,它已經沒有多大新意,但依舊閃耀著智慧的光芒。王利明在物權法論戰中的展現出來的執著和自信,或許能在這裡找到根源。在重大學術問題上多年如一日的堅守,讓人們看到了一個學者的良知。
他研究侵權法,結合在美國進修的成果和給研究生上課的經驗寫成《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的專著,提出了自己的民事歸責體系,受到學界好評;他思考人格權問題,《人格權法新論》、《人格權與新聞侵權》相繼問世;他對合同法抱有濃厚的興趣,撰寫了專著《違約責任論》……
1995年,年僅35歲的王利明入選首屆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又過了3年,他當選全國人大代表,至今已連任三屆,後來又成為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委員。當年那個懷揣著法治理想的年輕人,已經由三尺講台踏上了更寬廣的人生舞台。研究和立法工作相互促進,更使他如魚得水。
物權法通過之後,王利明修訂出版了專著《物權法研究》。這本著作針對物權法起草過程及頒行以後提出的各種理論和實務問題,對我國物權法的理論體系、基本原則,以及各項制度規範進行了詳盡的研究,被譽為學習中國物權法的必讀書,並榮獲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專著類一等獎。
王利明的學術思想對國內外的民法研究都產生了影響,他的學生中,有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軼、對外經貿大學教授梅夏英等知名學者,也有宋魚水這樣的法官,還有許許多多的律師。正如宋魚水所說,「他影響了我們一代法律人。」
「工作強度太大,再不出點汗鍛煉一下,可能身體早垮了」
2009年5月的一個下午,開完會的王利明趕回辦公室。
他換上運動鞋,從學生手中接過乒乓球拍和礦泉水,呵呵一笑:「昨晚只睡了幾個小時,現在頭暈腦脹的,我得去出出汗。」說罷,他匆匆離去。40分鐘後,還有另一個重要活動在等著他。
「出汗」,這是王利明對打乒乓球的特定稱呼。的確,他做運動可不是像別人那樣為了休閑。2008年底就任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兼副校長以來,王利明越來越忙,「工作強度太大,再不出點汗鍛煉一下,可能身體早垮了。」
砰、砰……法學樓的休息室里,王利明已經和張志銘教授展開了對攻。王利明左撲右扣,勢大力沉,可是,曾獲得過檢察系統乒乓球比賽冠軍的張志銘守得很穩,始終沒有露出破綻,並逐漸將比分超過。明知打不過,卻偏要找高手過招,這就是王利明出汗的方法。
爬山,是王利明出汗的另一種方法。在北京香山公園,人們隔三岔五總能看見一位溫和的教授領著幾個學生,沿著最陡峭的山路一步步往上走,他們從不停下來歇腳;一到山頂,教授又趕緊拉著學生下山。人大法學院07級博士生孟強說,和王老師一起爬了上百次香山,卻從來無暇看風景。
打完一場乒乓球,或者爬山歸來,出汗的目的已經達到,王利明又立刻精神抖擻地投入工作了。
只要時間允許,每天下午三四點,王利明都要去「出汗」。他的生活極為有規律,每天都上緊了發條,日子就像他為之奮鬥的民法典一般嚴絲合縫,分毫不差。他總是在清晨六點過起床,簡單吃過早餐,步行到辦公室上班;下班後不管有什麼應酬,晚上八點多他必須回家,雷打不動地坐下來看書思考。
繁重的工作,讓他不得不一心多用。有時剛和學生坐下來討論,沒過多久就要開會、會客,討論被打斷,思路卻不能斷。他能在開會時想問題,回來馬上接著聊。由於經常出差,他總是在汽車上思考,在等飛機時記筆記。飛行途中,王利明從不睡覺,總要拉一個人聊法學的話題。
即使在起草物權法草案專家建議稿的那段緊張的日子裡,身兼數職的王利明依然要分身。只要一有空,他總是找學生來討論專業問題,或者處理行政事務。
「事情太多,很難安靜下來,只能利用點滴的時間來做學問。」在他眼中,時間就像擠海綿,總能夠擠出來。
他停不下來,總是高負荷地運轉。熟悉他的人說,王利明身上始終有一種一往無前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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