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女人不要自己歧視自己

新婚姻法:女人不要自己歧視自己

2011-08-21 07: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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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條款莫過於「買房子」問題:「誰付了首付款,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此條款一出,像一枚重磅炸彈,引爆了中國大地。呼聲最強烈的是廣大的女性,有網友義憤添庸地說:女人是被新婚姻法拋棄的人。更有甚者,開始出謀劃策為女人出招。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在隨著社會的進步而一步步完善的。新婚姻法一頒布,之所以引起無數女性的憤憤不平,是因為女人活在弱勢的思想里,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熏陶出來的女人,很難真正從骨子裡走出弱勢的陰影,哪怕很強勢的女人,在她們得骨子裡都滲透著弱勢文化體系,而整個中國社會也很難一下子適應自己不斷向前的步伐,所以還存在「女強人」這個字眼,一下子就把女性給弱化了。

但是,近幾年來,大量的事實證明,女性越來越強於男人了,中國的新婚姻法的頒布,敲好說明了這個問題,無論哪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保護弱者的,這也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一個標誌。

保護有時候就如同於施捨,已經向全社會公布了男人越來越處於弱勢地位。我覺得對於這個法律來說,自卑的應該是男人,高興的應該是女人,女人在中國,弱勢了多少個世紀了,今天終於可以翻身站起來了,以前稱女人為「半邊天」,而現在的女人可以一手遮天了。男人的危機感越來越大,因此不得不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護。

自古以來,女性都是全社會保護的對象,因此,太多的女人為房子結婚,為財產結婚。有些女性甚至想嫁一個80歲得老頭。盼他快點死,好繼承他的財產。也有很多名存實亡的婚姻,男人不離婚的理由就是代價太大,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還要分割給對方一般。其實想想男人很無辜的,憑什麼?

網友「簽字筆」對婚姻法師這麼解釋的:新婚姻法杜絕了為房子而結婚,提倡了結婚要基於愛情。這事社會進步的表現。

網友「理財紅影」說:我覺得新婚姻法沒有什麼不公平的,現在男女平等,女人如果覺得新婚姻法歧視了自己,那麼就是自己把自己擺在弱勢群體的位置了。 女人要獨立,首先要經濟獨立。

幾千年來,中國的文化屬性就是弱勢文化,尤其是在中國女性身上體現出口來的尤為明顯。其實不是婚姻法歧視了女性,而是女性自己歧視了自己。

有網友說:「新解釋對婚後房產的界定引起爭議,並不是因為涉及男女平等,而是把婚姻當成了利益博弈,楚河漢界劃得一清二楚,把家庭當成了生意場,經濟財產凌駕於愛情、親情、人倫之上。若如此,你幹嘛結婚啊,同居足夠了!」

我理解這位網友的感受,但是,我們生活在現實的社會裡,我們的衣食住行,都存在著利益關係,而且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趨勢就更加明顯。有幾個人是為愛情而結婚的?現代婚婚姻附加了太多的條件,女方要求男方有房有車有存款,為什麼要這麼要求?除了你想過的好一些,請問你真的沒有其他私心嗎?是不是離婚了可以分一筆可觀的財產?這是一個窮人結不起婚得年代,為什麼不想嫁窮人?除了你不能享受高質量的生活外難道你就沒有一點別的私心嗎?是不是離婚了沒有一分錢可分了,覺得自己會虧?

有調查顯示:近年來我國婚姻感情問題正經歷顯著的變遷,近五年來全國離婚人數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2010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267.8萬對。而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也逐年上升,2010年達到1374136件,案件中相對集中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等問題。而針對此次司法解釋中網民爭議最大的「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戲」的規定,最高法院認為,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

新婚姻法的頒布實施,恰好能把這種概率降到最低,別想為房子結婚,別想為金錢結婚,因為這些都不是你的,如果愛,就為愛結婚,這樣是不是會大大減少離婚率呢?其實婚姻法並不是針對婚姻存在期,而針對的是離婚,是那些心術不正的人。我們試想想,為什麼現在離婚率高了?因為很多人並非因為愛而結婚,而是為了改善生活現狀而結婚,一旦達到目的,就以離婚告終,因為離婚可以分到一部分財產。其實,正如電視里說的那樣,這個新解釋能讓婚戀變得純凈,更看重感情,有房有車的大款反而會讓女方覺得不安全,這樣可以讓婚姻回歸真正的婚姻,還還請本來的面目。

新婚姻法之所以引起這麼強烈的反響,是因為大家對夫妻之間的感情沒有了足夠的信心和信任。也許有人會說,一輩子什麼都有可能發生。不錯,誰也不能保證白頭到老,問題是你有沒有一開始就準備了一顆白頭到老的心,一個從一開始就計較財產得失的感情和家庭,你覺得可靠嗎?那些為新婚姻法憤憤不平的女人,是不是一開始結婚你就沒安好心呢?

因此,筆者認為,新婚姻法的實施,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是中國女性逐漸走出弱勢,走向事業大舞台的一個重要標誌。

我想,在不久的將來,中國的刑法中關於對強姦罪的解釋也將會改變,強姦罪將淡化性別,把男性也納入到強姦罪的犯罪對象中,即本罪的犯罪對象既可以是成年男女也可以是未成年的男女。

不信,我們可以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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