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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清興六十年34  閹孽翻案

演講人:閻崇年

講師簡介:北京社會科學院滿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滿學會會長、中國紫禁城學會副會長。創建第一個專業滿學研究機構:北京社會科學院滿學研究所、北京滿學會,並主持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國際滿學研討會。北京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

  論文集有《滿學論集》、《燕史集》、《袁崇煥研究論集》、《燕步集》共四部;專著有《努爾哈赤傳》、《古都北京》、《天命汗》等十六部。主編學術叢刊《滿學研究》第一至六輯和《袁崇煥學術論文集》等十一部。先後發表滿學、清史論文二百五十餘篇。

內容簡介:袁崇煥從崇禎二年(1629年)十二月初一日平台落獄,到次年八月十六日慘遭磔刑,在這八個半月的時間裡,明朝的形勢在發生著變化。其外,明軍結束了北京保衛戰,又收復了關內被後金軍佔領的永平、遷安、灤州、遵化四城。其內,朝廷上下,激烈紛爭。正義之士、奸佞之臣、無恥小人、閹黨餘孽,圍繞袁崇煥案,都在表現。

全文:

一、閹黨餘孽謀翻逆案

圍繞袁崇煥的鬥爭,遠遠超過案件的本身。袁崇煥的案子被置入閹黨餘孽翻案的陰謀之中。薊遼督師袁崇煥雖不是東林黨人,但已經成為他們所倚重的長城。這種關係,閹黨餘孽也是心知肚明。因此,閹黨餘孽、朝廷奸臣借袁崇煥案誣劾錢龍錫,製造錢龍錫案;又以錢龍錫案來鐵定袁崇煥案,並藉此打擊東林內閣,翻案奪權,重掌朝綱。

話還要從崇禎帝打擊閹黨說起。自崇禎帝嚴懲魏忠賢閹黨後,「忠賢雖敗,其黨猶盛」,閹黨餘孽,遍布京城。遭到懲罰的閹黨分子及其餘孽們,對正直的朝臣,既恨之入骨,又日圖報復。京師被難,崇煥下獄,正好給他們一個「欲以疆埸之事翻逆案」的機會,打擊東林黨人,以圖東山再起。為此,他們以袁崇煥案誣劾錢龍錫,製造錢龍錫案。

為什麼閹黨餘孽要製造錢龍錫案呢?因為錢龍錫是首輔大學士,東林黨魁,曾經協助崇禎帝處理魏忠賢閹黨案,也給予袁崇煥很大的支持。袁崇煥落獄之後,錢龍錫自然成為閹黨餘孽攻訐東林黨的首要目標。《東林始末》記載:「初定魏(忠賢)、崔(呈秀)逆案,輔臣錢龍錫主之。」閹黨餘孽借袁崇煥以打擊錢龍錫,並由此打開缺口,網羅東林諸臣,以便藉此翻案。

閹黨餘孽同東林黨人鬥爭的焦點是爭奪內閣。崇禎元年(1628年)內閣成員主要有:周道登、李標、韓爌、錢龍錫。袁崇煥入獄時的內閣大學士,除韓爌晉太傅外,僅李標、錢龍錫、成基命和孫承宗四人,均為東林黨人。六部尚書也多為東林黨人或傾向東林黨人。當時閹黨餘孽官職低、實力弱,聲名狼藉不得人心。

但是閹黨餘孽緊緊地抓住崇禎帝,依靠崇禎帝,來打擊東林黨人。閹黨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溫體仁和周延儒。夏允彝《倖存錄》說:「當袁崇煥之獄起,攻東林之黨,欲陷錢龍錫以編織時賢,周(延儒)、溫(體仁)實主之。」

那麼,打擊錢龍錫的理由是什麼呢?閹黨餘孽給「錢龍錫案」羅織的罪名主要有三:

其一,錢龍錫是袁崇煥通敵和祖大壽出走的挑唆者。袁崇煥下獄後的第五天,御史高捷即疏劾:錢龍錫與袁崇煥相倚,錢龍錫是袁崇煥「詭計陰謀發縱指示」者,是祖大壽敢於率兵出走「挑激之妙手」。錢龍錫一疏再疏,自行申辯:「崇煥初在城外,閣中傳奉聖諭、往來書札,多從城頭上下,崇煥既拿之後,孰敢私通?祖大壽兩重嚴城,誰能飛越,施挑激之妙手?」由此可見,高捷這些話純屬不實之詞,誣陷之言。不過,這種流言蜚語在那個特殊時期卻具有相當的殺傷力,錢龍錫被迫引疾辭職。但閹黨餘孽並不會就此罷手,而要致錢龍錫於死地。

其二,錢龍錫應為袁崇煥斬帥、謀款(即與後金講和)負責。錦衣衛掌印官劉僑以斬帥、主款二事審問袁崇煥。「據崇煥所供:『斬帥一事,則龍錫與王洽頻以書問之崇煥,而崇煥專斷殺之者也。主款一事,則崇煥頻以書簡商之洽與龍錫,而洽與龍錫未嘗許之也」。即袁崇煥把「斬帥」、「講款」二事的責任全由自己承擔,不牽涉大學士錢龍錫和兵部尚書王洽。看來,這一罪狀證據也不足。

其三,接受袁崇煥的賄賂。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初六日,山東道御史史上疏,造謠說錢龍錫曾接受袁崇煥數萬兩銀子的賄賂。這條罪狀可是要致人於死地!當年熊廷弼傳首九邊,其中一條就是熊廷弼賄賂別人,後來事實證明這純屬誣告。崇禎帝聞之大怒,令有關衙門五日內查明。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禎在平台召對群臣,宣布處死袁崇煥,同時譴責錢龍錫私結邊臣,蒙隱不舉,令廷臣議罪。

九月初三日,事下中府九卿科道會議,與會者有吏部尚書王永光、戶部尚書畢自嚴、禮部尚書李騰芳、兵部尚書梁廷棟、刑部尚書胡應台、工部尚書曹珙及都察院等60餘人。議定結果上疏崇禎帝:「斬帥雖龍錫啟其端,而兩次書詞有處得妥當、處得停當之言,意不專在誅戮可知,則殺之自屬崇煥過舉。至講款,倡自崇煥,龍錫雖不敢擔承,而始則答以在汝邊臣酌量為之,繼則答以皇上神武,不宜講款。總之,兩事皆自為商量,自為行止。龍錫以輔弼大臣,事關疆埸(yì)安危,而不能抗疏發奸,何所逃罪。但人在八議,寬嚴當斷之宸衷。」奏疏既肯定錢龍錫的責任,又對其進行開脫。

崇禎帝命人把錢龍錫從松江府華亭縣家中逮捕,押到京師,下錦衣衛獄。有關衙門議定:錢龍錫在西市斬立決,連刑場都準備好了。就在千鈞一髮之際,崇禎帝好像有所醒悟,突然降旨:錢龍錫「無逆謀,令長系」。「無逆謀」就是說錢龍錫叛逆沒有證據,「令長系」即下令把他長期監禁起來。這樣,錢龍錫才免於一死。但事情並沒有結束,崇禎四年(1631年)五月,錢龍錫被遣戍浙江定海衛。

袁崇煥案牽出錢龍錫案,使東林黨受到閹黨餘孽毀滅性的打擊。崇禎二年(1629年)十一月,孫承宗出鎮山海關;十二月,首輔大學士錢龍錫罷職;三年(1630年)正月,首輔大學士韓爌致仕;三月,大學士李標緻仕;九月,首輔大學士成基命辭職。而在這個過程中,閹黨餘孽周延儒、溫體仁等先後入閣,開始形成以周延儒、溫體仁為首的反東林內閣。這標誌著東林內閣垮台,奸黨餘孽重新掌控內閣和六部。從此,崇禎新政結束,中興之夢破滅。

透過錢龍錫案可以看出,袁崇煥和錢龍錫都是黨爭的犧牲品。而在這場你死我活的黨爭中,崇禎帝站在了閹黨餘孽的立場上。閹黨餘孽如果沒有崇禎帝的支持,是成不了氣候的。

在此期間,有一個人嶄露頭角並成為小人的領軍人物,這人就是溫體仁。

二、奸佞小人落井下石

我們都會有這樣的經驗:一個人在困難的時候,朋友慷慨相助,小人則落井下石。袁崇煥原來是兵部尚書兼薊遼督師,很多人攀援他,待袁崇煥失勢被逮下獄了,甚至被寸磔而死時,那些奸佞小人是什麼態度呢?四個字:落井下石。溫體仁就是這樣一個人。

溫體仁,字長卿,浙江烏程(今湖州)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官至禮部侍郎。崇禎三年(1630年)六月,為東閣大學士,為人外曲內猛,機深刺骨。崇禎帝殺袁崇煥,事牽錢龍錫,論死。溫體仁與周延儒、王永光主持此事,將興大獄。

溫體仁與毛文龍同鄉,因文龍之死深銜袁崇煥;又曾賄賂崔呈秀,詩頌魏忠賢,被御史毛九華彈劾。當時崇禎帝厭惡黨爭,「體仁揣帝意」,標榜自己為「孤臣」,這使他更加得寵。溫體仁既受到崇禎帝的信任,又得到閹黨餘孽的支持,因此,「魏忠賢遺黨日望體仁翻逆案,攻東林」。他權欲熏心,亟謀入相,所忌惟大學士韓爌與錢龍錫二人。爾後,溫體仁便藉袁崇煥事,擠去韓爌和錢龍錫而居其位。

在袁崇煥案中,溫體仁主要做了四件事:

第一,五次上疏,加以陷害。機深刺骨的溫體仁,誣奏袁崇煥,「敵逼潞河,即密參崇煥」。潞河,即今北京通州。溫體仁在給其幼弟的書信中就說:「崇煥之擒,吾密疏,實啟其端。」「體仁五疏,請殺崇煥。」(《鷗陂漁話》)

第二,安排假證,進行誣陷。下面舉兩個例子。

(1)山西人張思棟暗執火片進倉,要燒倉庫,說是袁崇煥家人周彪指使乾的。此時,袁崇煥正在廣渠門外指揮作戰,哪會顧得上這些事情,純屬誣陷。

(2)以節鉞(即符節和斧鉞,古代授予將帥,作為加重權力的標誌)為誘餌,讓遼將謝尚政揭發袁崇煥。謝尚政是袁崇煥的同鄉,曾受到袁崇煥的關照,提拔和信用,但他見利忘義,為小人。

第三,對申辯者,進行打擊。凡是為袁崇煥申辯的人,都遭到嚴懲。御史羅萬爵為袁崇煥申辯,被削官。布衣程更生被下獄論死。御史毛羽健曾和袁崇煥討論過五年方略,被罷官充軍。

溫體仁憑藉阿諛逢迎崇禎帝,陷害忠良,不斷鑽營,由侍郎到尚書,入內閣。前面講到的周延儒也是如此。

但是歷史是公正的。屈原《天問》里有一句話:「何所不死,長人何守?」就是說君子不得其死,小人也同歸於盡,不得好報。周延儒後來自盡,死得很慘。溫體仁的下場也不好。兩人都被列入《明史·奸臣傳》,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受到千秋萬代的唾罵。

閹黨餘孽圖謀翻案,奸佞小人落井下石,正義之士在做什麼呢?

三、正義之士奔走鳴冤

袁崇煥入獄後,一些正直的人士為他奔走鳴冤。下面講四個真實的故事。

第一個故事:錢家修為袁崇煥鳴冤。

錢家修是兵科給事中(言官),上《白冤疏》說:袁崇煥「義氣貫天,忠心捧日」,並說袁督師有六大冤屈:

崇煥以八閩小吏,報效而東,履歷風霜,備嘗險阻,上無父母、下乏妻孥,夜靜胡笳,徵人淚落,煥獨何心而堪此哉!今奇(原抱奇)等謂煥果有異心,則何不起於當年而在今日也?此煥之冤一。

錦州之捷,初襲錦衣,次蔭中書,朝廷報功常典也,崇煥三辭始受,今奇等謂煥子弟冒濫黃蓋五十餘人,臣不知所濫何官、所冒何職?此煥之冤二。

都督毛文龍鎮守朝鮮,耗兵虧餉,兼之私通出塞,陽修陰誘,罪本不赦。今奇等謂其忌功故殺,致外敵乘機內入。然當日毛文龍反跡,副都御史朱童蒙已力言之。假令不殺文龍,以伺消息相通,奸生日久,天下事尚忍言哉?此煥之冤三。

江西道御史曹永祚捉獲姦細劉文瑞等七人,面語口稱煥附書與伊通敵,原抱奇、姚宗文即宣於朝,謂「煥構通虜為禍,志在不小。」次日,皇上命諸大臣會鞫明白。臣待罪本科,得隨班末,不謂就日辰刻,文瑞[等]七人走矣。嗟嗟!錦衣何地,姦細何人,竟袖手而七人竟走耶?抑七人具有翼而能上飛耶?此煥之冤四。

身居大將,未嘗為子弟求乞一官。臣查袁崇煥自握兵以來,第宅蕭然,衣食如故,猶更加意寒生,恩施井邑,恤貧扶弱,所在有聲。今奇等謂動造聖旨,白晝殺人,非獨所在駭聞,長安士庶無不願以百口相保者也。此煥之冤五。

臣思曹谷為御史時嘗對臣言,煥得大將風,士卒同甘苦。皇上前日逮煥下獄時,祖大壽統兵二十餘萬奮激欲叛,何之璧率家四十餘口詣闕代監。今奇等謂減耗軍糧、擅撻兵將,臣不知何以得此人心也。此煥之冤六。(錢家修《白冤疏》)

下面簡單說一下其中的第四件冤屈:閹黨餘孽施刑威逼一個木匠,讓他誣告袁崇煥為姦細。袁崇煥下獄之後,其中一條罪狀說劉文瑞拿了袁崇煥的親筆信,讓他送給皇太極。劉文瑞是個木匠,大家想想看,袁崇煥是堂堂兵部尚書,薊遼督師,即使有這樣絕密的大事,也要找其非常親信的人,怎麼會找個木匠來通信呢?這顯然是誣衊。此事上報崇禎帝,崇禎帝要求調查。就把劉文瑞等七人關在錦衣衛的監獄等候審查。

第二天開庭審問劉文瑞等人。錢家修是言官,也隨班參加審問這個案子。將要開庭審訊的時候,劉文瑞等七人突然逃跑了。錢家修就上疏崇禎帝說,錦衣衛是何等地方?劉文瑞等人都是帶著枷鎖的囚犯啊,怎麼會逃走呢?難道他們是長了翅膀從天上飛走的嗎?可見,這些人明顯是在做偽證。為了誣陷袁崇煥,閹黨餘孽不惜利用一切卑鄙手段。姚宗文早在天啟時就依附閹黨,與原抱奇表裡為奸,為打擊袁崇煥而設置政治陷阱。

第二個故事:程本直為袁崇煥而死。

程本直,史料記載他的身份為布衣。他自稱跟從袁崇煥在隊伍里,親身參加了保衛京師的戰鬥。有人推斷他是袁崇煥的幕僚或侍從。後來,崇禎帝下令將他處死。還有一說,他是在袁督師蒙難後自殺的。《東莞縣誌》記載張次溪寫過《程本直墓記》:今京師袁督師墓右有一塋,無碑碣,相傳為從督師死者,姓名不傳,此當為程本直墓。程本直曾經目睹袁崇煥的英勇行為,所以他寫的為袁崇煥鳴冤的文字《漩聲記》聲淚俱下,十分感人。文曰:

猶憶其自言曰:「予何人哉?十年以來父母不得以為子,妻孥不得以為夫,手足不得以為兄弟,交遊不得以為朋友。」……掀翻兩直隸,踏遍一十三省,求其渾身擔荷,徹里承當如袁公者,正恐不可再得也。此所以惟袁公值得程本直一死也。雖然死則死也,竊有願也。願余棄市之後,復有一程本直者,出而收予屍首,並袁公遺骨合而葬之。題其上曰:一對痴心人,兩條潑膽漢!

這就是袁崇煥的真正朋友,在最困難的時候肝膽相照,以死相隨。

第三個故事:余大成為袁崇煥鳴冤。

《東莞縣誌·余大成傳》記載:余大成,字集生,號石衲,江寧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進士,官兵部職方司主事。崇禎帝曾親書「清執」二字賜給他。崇禎八年(1635年)被貶謫廣東電白,迂道至東莞,弔祭督師,慷慨嗚咽,見者聲淚俱下。他既是袁崇煥的繼任者,又是袁崇煥的崇拜者。

余大成曾氣憤地說道:「奈何使功高勞苦之臣,蒙不白之冤乎?」於是往見兵部尚書梁廷棟。余大成和梁廷棟有下面的對話:

余:「兵臨城下,而自壞萬里長城,豈計乎?」

梁:「此上意也。」

余:「煥非但無罪,實有大功。今日圍城中,舍此,誰堪禦敵者?朝廷置兵部官何用?使功罪倒衡,若此,公宜率合部爭之。」

梁:「人皆言煥畜逆。」

余:「兵由薊入,煥自遼來,聞報入援,誓死力戰,不知所逆何事?所畜何謀也?」

梁:「煥殺文龍與王遵撫(遵化巡撫王元雅),非逆耶?」

余:「煥斬文龍是已;王遵撫死於敵者,而謂煥殺之,何以掩天下人之口乎?」

梁廷棟不悅。後來,余大成被貶官充軍。

紫禁城鳥瞰

第四個故事:何之璧願為袁崇煥代坐監獄。何之璧帶著全家老少40多口人到庭闕叩頭,請求代袁督師坐牢。

由於有這樣的大義之士,冒死疏諫;再加上祖大壽在孫承宗的統率下,帶領遼軍陸續收復了關內的失地;而滿桂等遼軍以外的勤王軍則一再戰敗,永定門之戰身死。崇禎帝逐漸冷靜下來,於是又打算任用袁崇煥主遼事。崇禎帝在錢家修的《白冤疏》上旨批:「覽卿奏,具見忠愛,袁崇煥鞫問明白,即著前去邊塞立功,另議擢用。」但崇禎帝後來反覆,決定殺袁崇煥。

袁崇煥的磔死,東林內閣的垮台,說明邪惡戰勝正義,烏雲遮住晴空,表明「崇禎新政」的結束。《明史·袁崇煥傳》說:「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在這裡,不能理解為因為袁崇煥死而導致明朝滅亡。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確,袁崇煥死了之後,「邊事益無人」,邊事更加沒有人;同樣,自東林內閣垮台,朝廷也更加沒有人。所以,明朝的滅亡,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那麼,崇禎帝為什麼要殺袁崇煥?袁崇煥死的真正原因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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