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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為不簽《二十一條》做過哪些努力(3)

辦法之三:以夷治夷

時間還要回到1915年1月18日下午,位於中南海總統府,紅木大座鐘敲了三下。袁世凱大總統突然接到報告,日本公使日置益要求秘密覲見大總統,這是違反外交的對等原則的,公使對等的應該是外交總長,一個公使直接要求覲見國家元首,是很失禮的。如果是國家大事,要越級覲見,按常規也要派個有特使名號的人求見。日方的這一非常舉動,讓人大惑不解。就好比咱們平常人家過日子,去熟人家說個事,不可能讓一個孫子輩兒的孩子,隨便找主人家的爺爺說吧,可日本人就乾的出來。

作為弱國元首,袁世凱也只能出來支應,他叫上了一直與日本關係不錯的外交次長曹汝霖。日置公使見到袁世凱以後,略作寒暄,便遞給老袁一個文件,說是天皇帶給總統一點兒東西,並說:「這是日本為了謀求中日兩國永久親善和平,所做的工作,希望貴總統能體諒我等切切之心,請過目後從速裁決答覆。」 此時,身為總統的袁世凱如果拿起來就看,屬於國家的最終行為,不可能再有迴旋餘地了。假如你看了確回答不了,則有失國體和總統威望,如果沒考慮清楚就匆匆作答,後果不堪設想。但如果拒絕不接,就會傷及兩國關係,這不是袁世凱希望的。雖然袁大總統不知道這份文件里寫的是什麼,但經過多年江湖歷練的他,具備了常人所沒有的機警,他並沒有打開觀看,而是一邊遞給身旁的外交次長曹汝霖,一邊說:「這是外交部的事,就交給外交部來處理,不便直接干涉。」

看到袁大總統沒有閱讀文件,日置公使有些失落,也只能接受現實,但他接著提出了一個日方的要求,希望中方對此文件內容嚴守秘密,絕對不可以外泄,做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儘管日本公使的態度讓人不快,但這個要求也無可厚非,袁世凱同意了。

等日本公使和曹汝霖都走了,袁世凱仔細看了二十一條,對日本侵吞中國的狼子野心非常震驚。日本在英法等列強都投入世界大戰的時候,跳出來要挾中國,其心可誅!自己如果答應這樣的條約,袁大頭的名號豈不會被叫成冤大頭?恁這個龜孫兒!

經過徹夜長考,一大早袁世凱就叫來了自己的智庫,一起逐條合計了合計,雖然身為陸軍總長的段祺瑞主張不惜武力解決,但段總長也明確回答老袁:如果打起來,咱們只能支撐48小時。看來愛拼不會贏。於是決定用談判的外交策略解決此事。

接著就是具體操作,除了確定談判人選,派出人員四處打聽消息事情外,袁世凱自知中國國力不濟,國際地位低下,跟日本單打獨鬥必會鼻青臉腫,所以找幫手幫忙是很關鍵的。不用一起動手,拉偏架就行。哪怕給說和說和也中!

1900年以來,中國已經像塊手抓餅一樣,被列強撕著吃了,其中俄、法、英在中國的利益與日本並駕齊驅,身臨其中的袁世凱是最明白不過的,如果日本想獨佔中國利益,這些國家一定不會同意。所以他判斷,日本方面一定沒有把條款的內容透露給其他國家,否則,日本公使也不會反覆說:一定要保密。悄悄滴進村,打槍滴不要。圍棋里常用一句老話:「敵之要,乃我之要。」日本越希望保密,咱們就越要讓它成為世人皆知的秘密。於是老袁派出宣傳員,到各小區活動。

俄國一直對中國慾壑難填,而且十年前日俄兩國因為爭奪滿洲和朝鮮的利益,在東北打了一年多的日俄戰爭。當時失敗的俄國,逃回家之前,咬著後槽牙,扔下一句:我會回來嗒---!所以,外交部就興沖沖地把消息點給了俄國,等著俄國發飆。俄國當即又是擁抱又是「哈嘍少」,對中國表示同情,可隨著時間的推移袁世凱發現,中國很傻很天真,俄國實際上根本不阻攔日本。他們更希望中國人完全接受日本人的要求,這樣他們也能按同樣的標準向中國提要求了。他們才不顧及什麼國際人道主義的陳詞濫調。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況且還是個自己不用出手,就能漁翁得利的好機會。

而法國正跟德國打得焦頭爛額,哪有時間罩著在遠東的中國人。況且,法國在中國的利益是其他幾國之中最小的,跟日本的關係也不錯,所以針對日本的無理要求一直不言不語,彷彿突然得了選擇性耳聾一樣,在一邊兒犯病去了。

英國是當時的世界帶頭大哥,所以袁政府很關心英國政府的態度。如果有老大撐腰,做小弟的受了欺負的話,可以略略直直自己的腰了。英國在華利益最大,二十一條的談判初稿對它的利益損害也是很大的,同時,英國駐華大使朱爾典跟袁世凱友誼深厚,有三十多年交往了,他個人一直關注並暗中力挺老袁。實際上,日本在向中國遞交條約文件之前是跟英國溝通過的,英國畢竟是世界老大嘛。但內容比較含糊,而且並非全部,隱瞞的部分(第5號條約,前文已述)恰恰是最表臉的部分。當英國知道全部內容後非常惱火,日本竟拿自己當傻子耍,不過鑒於戰爭期間,而且英日兩國有同盟條約,不好明著翻臉,在暗中向中國傳遞出可以拒絕日本無理要求的態度。如果日本堅持,我大英帝國自有辦法解決。但就在此時,出現了意外,英國殖民的新加坡發生了兵變,由於一戰,在新加坡的英國駐軍太少,無法平息兵變,英國政府只好求助日本艦隊協助平息了此事。這件事,使陷入一戰的英國政府明白了自己在遠東鞭長莫及的現狀,改變了先前的態度,反而勸中國做小強,要忍耐。除了拒絕太過分的條款外,千萬不要用武力對抗(簽約前,段祺瑞已經連續不斷的調兵三周了)日本,中國最好還是:「暫時忍辱,只要力圖自強,埋頭苦幹。十年之後,即可與日本一較高下。」無疑,這對袁政府打擊不小。

在這次二十一條談判期間,美國的所作所為,給北洋政府帶來了些許安慰。當時的美國還是世界政務的一股新生勢力,他們一邊悶頭髮大財,一邊用自己的價值觀在世界舞台上嶄露頭角。他們在國際事務上自覺「年輕而弱小」一直遊離於當時世界中心(歐洲)之外,不過,他們對中國還是很關注的,他們是第一個在國際上承認民國政府合法地位的國家。這一次,由於他們開始並沒有加入一戰,所以對中國政府的窘困要比其他列強更上心一些,他們始終是站在了中立的立場,並在日本打算正式向中國發出最後通牒的時候,勸告日本要「忍耐和相互寬容」(這在當時的背景下,已實屬難得),但美國政府也許沒想到袁政府已經在日本的壓力下,扛不住了,提前向日方非正式的表示了簽約的可能性。美國的勸告來晚了。不過,美國在整個事件中,也發揮了一些作用。

1月22日,美國公使芮恩施了解到了日本的無理要求,雖然他不知道細節,但他知道程度,因為一位交好的中國總長向他哭訴了日本的野心(由於保密原則,總長並沒有透露細節)。這使得美國公使知道了事情的嚴重性,剛好《泰晤士報》駐北京記者威廉·亨利·端納來拜訪他。作為公使,他不能說更多,只是暗示:「如果你四處看看,你就會發現發生了某種事情。」作為新聞記者,嗅覺是最發達的,立刻就聞著味兒行動了。瑞納與中國財政總長周自奇關係不錯,於是他立刻拜訪了當時休病假的周自奇總長。雖然彼此是朋友,但瑞納也無法確定,周總長能不能違反原則,將條約的內容告訴自己。見面難免寒暄,但見面不是為了寒暄,明明很熟悉,相對竟無語。彼此知道對方要說什麼,而且一個願意聽,一個願意說,屋子裡卻突然出現了安靜,這個安靜實在太厚重,厚重得無法一拳擊碎。這時候端納頭腦的燈泡亮了,叮的一聲,想出一個辦法,他把日本可能會對中國提出的要求逐條寫下來,然後要周自齊在那些不對的地方用鉛筆點一點,沒有寫到的地方畫些圖形之類的非文字提示。就這樣,一張夾雜著上古圖形文字的英文條約,誕生了。雖然還是不全,但文字間透露出的殺氣,已撕破古老的北京城。

瑞納感覺到了巨大的新聞價值,為了進一步確認,他馬不停蹄,接著拜訪了袁世凱的政治顧問喬治·莫利循。莫利循也是記者出身,也曾供職在《泰晤士報》,兩人的關係自然是沒得說,但莫利循的位置是不可能主動將國家機密提供給瑞納的。當瑞納提出要了解二十一條的內容以後,莫理循帶著一種不尋常的神情看著端納,說「請原諒,我得去書房一會兒。」但這時莫理循把桌上的一堆文件整了整,端納一直注視著,突然,莫理循的手在中間的文件里停了一會兒,隨後一言不發地離開了辦公室。端納心領神會,立即向辦公桌走去,直接翻到了莫理循的手停留過的文件,文件是條約全文的副本,瑞納將文件的內容記錄下來(說明下:讓莫利循確認的故事細節應該是後人揣測的,因為當事人是不可能承認或說明的。但事情是有的,這可以找到文獻佐證)。這時的瑞納讓我想給他起個新名字:瑞納責成。

拿到條約全文的瑞納立刻給《泰晤士報》總部發去電報,但結果卻出人意料,瑞納等來的不是《泰晤士報》發表的新聞稿,等來的是上級的斥責,說瑞納誇大事實,嘩眾取寵。那時的電報電話費很貴嗒,不遠萬里花錢罵人也是醉了。原來《泰晤士報》接到端納的來電後,非常重視,立刻與日本使館提供給《泰晤士報》的條約內容經行比對,結果差別很大。但他們哪裡知道,日本給的內容是刪節版的,媚娘的胸已經被切下去了。

沒時間傷心的端納,急於將條款公佈於世,又火速將這一重要信息透露給了美聯社駐華記者摩爾,然而摩爾也是苦命人,得到了同樣的結果,因為日本駐華盛頓大使說消息是假的,very,very的假。此時的瑞納像拿著璞玉找不到識玉之人的卞和。端納只好又找到《芝加哥每日新聞報》駐北京記者紀樂士(這個名字的譯文很奇怪,我沒有找到原文。有高手可以指點我下),把消息告訴了他,紀樂士一字未改將整條消息發回報社。終於,《芝加哥每日新聞報》通欄刊登了條約的全部內容。真相由此大白於天下 ,舉世嘩然,「日本封鎖世界輿論 , 不讓中國官員講話的企圖破滅了 。」4月1日,東京的半官方報紙《日本郵報》也不得不登載了英文版的二十一條全文。

袁世凱藉助外力的以夷治夷的辦法,也是弱國外交中沒有辦法的辦法。從整體上看,還是有一定作用的,但確實改變不了最終的結果。在談判初期,袁世凱對自己的危機公關的效果,還是持樂觀態度的,他曾這樣對美國公使說:「嗡嗡叫的蚊子弄得我睡不好覺,但他們還沒有把我的大米搬走,因此我還可以生活。」但後來,看到歐洲那邊的戰爭並沒有結束的可能,各國顧及不到中國,日本又不斷增兵逼迫,袁政府最後也只好在悲憤中籤署了二十一條(《民四條約》)。

簽署條約後,袁世凱向政府百官發了密諭,視二十一條為奇恥大辱,要大家一定發憤,不能讓日本侵佔中國的陰謀得逞。他把簽署日5月9日定為了中華民國的國恥日。可以說,二十一條的簽訂,是中日歷史沉重的一天,同時也為後來二站時期日本的侵華戰爭埋下了伏筆。

在中國人民抗戰勝利70周年之際,回顧這段歷史,使我們能勿忘國恥,珍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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