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自述:告別不堪婚姻我重獲新生|離婚|新生活
勇敢告別才能重獲新生(圖片來源:華蓋創意)
傾訴人:如夢,31歲,離異
我今年三十一歲,在南方的一個三線城市生活,有一份不好不壞的工作,有一個可愛的女兒。離婚的原因實在是沒有一點創意,孩子他爸出軌,第一次我選擇原諒,雖然過程很糾結,還是做到了真正的原諒。但沒想到一年以後,發現了他的第二次出軌,之後就毫不猶豫地離了,很符合我的性格。現在距拿離婚證10天左右。
對於是否要離婚我也曾很糾結,但我覺得兩次出軌完全有理由徹底地讓一個原本美好的婚姻毀滅。我不知道離婚之後會怎麼樣,但我知道不離會怎麼樣,我將會徹徹底底地變得一個怨婦,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沒有悔改和回頭的決心和表現,從出軌到拿離婚證,他除了發簡訊問過我,如果跟對方斷了,能不能不離,但是行動上沒有為挽回他的婚姻做出過半點的努力。而且我也知道,短時間內他們斷不了,就算硬生生地斷了,死灰復燃也是分分鐘的事情。我可不想有一天,那個女人大著肚子來找我,告訴我孩子是我老公的,我接受不了。既然離婚是遲早的事情,那還不如早點離,雖然過了三十,雖然帶著孩子,也要有尊嚴地活著。
關於孩子,我曾非常害怕她單親,我也知道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但後來我想通了,我得以身作則地告訴她,有些錯誤是不可原諒的,首先不要去犯那些錯誤,也不要去原諒那個些錯誤,因為原諒讓會自己很痛苦。還有,如果有人傷害了我們,我們不應該等著原地被繼續傷害,而且應該離開,遠離那些傷害。這些她現在還不懂,但將來我會告訴她。
其實,我覺得我比想像中的更堅強,在離婚之前,我就想好了,給自己半年的時間來調整,恢復,但是現在才過了十天,我就感覺內心特別的平靜,沒有像網路上有些貼子描述得那麼生不如死。可能,在我的內心深處,有一種強烈地自我保護意識,會很自然地幫我過濾掉很多痛苦。也可能,我現在的心是麻木的,感覺不到痛苦。也可能,這段時間工作都很忙,加上剛剛上小學的孩子,忙得不沒時間去感覺這些痛苦。總之,我現在吃得下,睡得著,一切都很淡然。對於前夫,我現在的感覺是不像朋友,也不像家人,更不像丈夫,就只是孩子他爸而已,不可避免地要見面,但也不會再有什麼糾葛。有的時候,我都很佩服自己,才十天而已。
我覺得人還是要有信仰的,在這個物質的社會裡,應該選擇自己的方式活著。其實前夫是一個很沒主見的人,就比如,他去年國慶帶女兒回老家,本來回來的票都買好了,但是過了兩天,他說要提前回來,我就去給他買提前兩天的票,於是,我就幫他買了。誰知道又過了一天,他讓我把買的票退了,他想玩多兩天,我答應了但是沒有去退,結果不出我所料,後來他又告訴還是提前回來,讓我再買票。我們從認識到離婚,差不多八年,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認為,他一個好人,雖然沒有什麼主見,但剛好和我的性格互補,一直以來我們也過得還算幸福,沒怎麼吵過架,有些小事,比如上面提到的這種,大部分的時候我都是一笑而過,每個人都有缺點。當然有的時候,我急了,煩了,也會吼兩句,但是吼了就吼了,他也不計較,當然更不會改正。
所以,直到現我都認為,他不是一個壞人,只是被這個社會污染了,而且很嚴重,回不了頭了。我也認為,其實他是最適合我的,但是丟了就是丟了,他不願意陪我走下去了,我不會強求,只能自己一個人繼續往前走。
我想我之所以能夠這些坦然,因為我對他問心無愧,對我的婚姻也儘力了。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很多痛苦已經在去年他第一次出軌的時候,已經經歷並消化了,原諒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當時我就跟自己說,如果有下一次,就算離婚會死,我會也會離婚,所以當下一次來臨的時候,所有的決定都變得毫無疑問。從發現開始,到拿離婚證,也會一個多月的時間。我除了剛開始那兩個星期吃不下東西,瘦了六七斤,還有喝醉過一次以外,一切都很平常。周圍的同事們也沒感覺出來太多的異常,但願這個過程能順利地渡過,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應驗那句話,放棄比原諒容易得多。
其實在我看來,只是生活方式的改變而已,而生活方式即使是不離婚也有可能會發生改變的,比如,有一方換了比較遠的工作,比如換了一個城市生活,所以我都得適應這種改變。再說。婚姻不是生活的全部,你看,家還在,只是少了一個人。
孩子是歸我的,雖然大家都說,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是很難的,但是因為是女孩子,我真的不忍心把她給他們,一個拋家棄女的男人,一個理直氣壯破壞別人家庭的女人,我對他們沒有信任,不相信他們能照顧好孩子,會對孩子好。所以再辛苦也得自己帶著,不過還好,現在都上小學了,雖然沒有老人幫忙,自己也能忙得過來。當然離婚之前就說好了,如果我出差,或者其他緊急的事情,她爸需要無條件幫忙的。目前看來還好,只是不知道他將來結婚有了其他孩子之後會怎麼樣,不過,到時候,我女兒也大了,很多事情都能自己做了,所以我想,我不需要太擔心。
經濟和人格的獨立是很重要的。但最重要的是要放得下,心理上的折磨才是最痛苦的,那些離了婚之後生不如死的,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心裡有恨,或者不是甘心,又或者是還對對方寄有希望。如果放下了,經濟即使過得不寬裕,心裡也不至於太委屈。
離婚有離婚的好處,比如,你再也不需要去操心另外一個人晚上回不回家,不用再考慮生不生二胎的問題,也不需要再擔心他突然來一個主意,要回他老家發展(我們不是同一個地方的),更不需要再考慮公公婆婆將來要過來同住,得換個房子。其實很多事情都因為離婚而解決了,也挺好的。
說到我公公婆婆,他們都是通情達理的人,但是因為我們不是一個地方的,結婚這麼多年,感情一直都很淡,相敬如賓的感覺。當然,在離婚之前,我也沒有告訴他們前夫的事情,我怕他們會影響前夫的決定,甚至會影響我的決定。但是現在看起來是這種擔心是多餘,因為他們知道之後,好像也很淡定,之前打過一個電話因為在車上不方便接聽,後來就沒有打過電話了。可能,因為前夫的弟弟兩三年前也離了,他們已經不覺得新鮮了。我自己的爸媽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他們一直都以為我過得很好,真不知道如何開口跟他們說。
關於以後的生活,其實,我也不是很擔心,目前的收入已經夠養自己和女兒,加前夫的撫養費,經濟上還是能過得下去的。主是要精力上面,有時候工作忙,壓力也大,沒有什麼時間和心情來輔導小傢伙的作業,我需要在這方面更努力一些,時間安排方面,耐心方面都需要改善。路是自己選的,再難也往前走。給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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