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土家族禁忌大全

春節禁忌 正月頭七日忌:(因古人以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正月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豬,四日不殺羊,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用刑。正月初一至十五為「過年」,忌耕作,以為此時耕作沖犯神靈,一年百事不順。忌言「死」、「鬼」、「殺」等不吉利字眼。必言時則擇吉字易換。若有犯,是年將大不吉。年初一至初三忌潑水、倒垃圾於門外。以為水土出門如財氣出門,而年為歲首,故又以為一年財氣不佳。污物雖多必積至初四方可送出戶外。初一至初三忌乞火他人,以為於主客兩方均有害。正月初五為「破五」,亦稱「五忙日」,忌耕作,否則以為年內遇事必破敗。

除夕禁忌 鄉民以為是日上界諸神下降,要處處秉誠恭敬。不許打碎碗碟,忌惡聲謾語,忌隨地小便及潑污水、燈油於地等。忌推磨舂碓,相傳它們已勞累一年,除夕需要休息。忌借貸,人們認為一年的最後一天(包括大年初一),財氣不外泄。亦忌掃地,相傳若除夕掃地,會把一年的財氣掃掉。同時還忌吃湯泡飯,否則來年會下大雨,沖毀稻田,淹沒莊稼。土家人認為,飯為「五穀神」所管,湯屬水,由龍王所管,五穀仙子與龍王有舊恨,故若湯泡飯,則會使龍王乘機興風作浪。除夕日不準吃糍粑,相傳遠祖的太婆是在除夕吃糍粑後哽死的,故而忌之。除夕日的菜不準放辣椒,否則來年會吃一年的「辣子虧」。亦不準到水井挑水,否則會驚動龍王,來年會發生水旱災害。同時還不準殺傷生靈畜禽,否則會遭到它們靈魂的報復。

吃年飯禁忌 除夕團年飯要關著大門吃,這是為了關財氣。別家吃年飯時不能去叫門、串門。吃團年飯時,不能講『死人」、「鬼怪」等不吉利的話。合作橋鄉的人吃年飯,菜里不準放大蒜,因大蒜與「大散」同音。吃年飯時如有人打破了碗或酒杯等器皿,認為是這一年內不吉之兆。

36禁忌 土家人最忌諱的數字是36,在土家人心目中,36這個數是個「劫數」,甚至連3斤6兩、3元6角、3尺6寸等數字亦在禁忌之列。如記序號,當排到35後,便又從第一開始記。一生中,最怕36歲生日。屆時,要穿上紅布內褲,或扎一條紅腰帶,據說如此可以禳解掉36歲所帶來的煞氣。民諺云:「三十六,接跟頭,人到三十六,不打官司要賣屋。」有的人到了36歲這一年,邀請親友,擺設宴席,提前賀生祝壽,來賓們要在主人屋內放鞭炮,以避煞氣,席上,親友們還要向過生日者祝賀一番,以求吉祥。

交際禁忌 土家人對外族人忌用土家語,忌用粗話、鄙話和不禮貌語言;晚輩忌直呼長輩的姓名,平輩呼叫姓名忌不帶姓,男女之間忌呼「逮、喂」;晚輩對長輩也忌呼「逮、喂」;忌長聲呼叫,如「啊——」;有病人忌說「不高、不長、死、亡、完了」等語;有人去世,忌直說「死亡」,而改用「作古」、「歸天」、「走了」等替代,對生意人忌說「折、虧、損、耗」等字。忌男女同坐一條板凳或相對坐視,忌男人觸及女人腰部。忌遇見別人時或當著別人面吐(口水),認為這是鄙視別人。忌在長輩面前翹二郎腿,父母叔伯在世,忌留鬍子。婚嫁喜慶之際,不準說「分離」、「分開」之類的話,更不能談喪葬之事,否則,認為會帶來災禍。

飲食禁忌 土家人忌食蛇,相傳蛇是土家人的祖先,食之為大不敬。倘有人偷食蛇肉,亦須在野外進行,否則會中毒身亡。土家人忌食貓肉,認為食之會有災禍。以上兩種禁忌,都帶有遠古圖騰禁忌殘餘。部分土家人為巴人之後裔,巴人以蛇與虎為圖騰,而貓與虎形象相似,故而亦在禁忌之列。苗家人(部分苗族同胞)忌食狗,此亦遠古圖騰禁忌殘餘。又苗家與土家人都忌食烏鴉,因烏鴉為不祥之鳥,以為食之亦不祥。人們還忌食鷹,以為食之必遭災禍。吃飯前後禁用筷子敲打碗碟,給人盛飯斟酒忌反倒,飯後忌將碗磕倒扣桌上。土家人忌在背後吃飯,忌一個人一頓飯中用兩個碗吃飯,認為「吃飯用兩個碗、死了埋兩個眼」。

主客禁忌 主人待客忌用狗肉,土家人認為狗肉不宜上正席,否則是對客人的不禮貌。忌三、七、八上菜數字,俗稱「三碗是叫亡的」、「七強八盜九江湖」;忌用大海碗給客人盛飯,吃飯時忌腳踏旁邊人的坐椅。若客人已坐定,主人要走動,則只准從客人身後走,不宜走在客人前面;如果地方狹窄,必須走客人前面時,要說一聲「得罪了」,否則,是對客人的不敬。主客坐下後,年輕的客人不準在長者面前架二郎腿,否則是對主人的不敬。客人未得主人的允許,不得進入主人家的內房(卧室),尤其不準進入吊腳樓上的閨女房,否則主人會生氣。客人吃完飯後,不能將筷子擺成十字架於碗上,此行為在土家族人心目中是大不敬。客人吃完後,最好將筷子並齊整,放於碗旁邊。此習現仍盛行。

出行忌諱 旅行忌七、九日出門,忌八日起程歸家.民間稱「七不出門八不歸,逢九出門惹是非」。土家人還認為,農曆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蛇日,冬月的雞日,三月、六月、九月的牛日,均為「紅煞日」,忌出遠門。有「出門遇紅煞,一去不歸家」之說。人們出門走親訪友或辦事,最忌遇到的第一個人是婦女,若是遇見,則不宜出門,等至第二天再出門。若第一個遇見者是男性,第二個是女性,則不忌。此俗帶有輕視婦女之陋習,現已廢止。

進家禁忌 ①忌「倒穿蓑衣」進家,即將蓑衣尾巴朝上,雙翅朝下地穿在身上。相傳倒穿蓑衣者為「毛人」,即土家人的遠祖,若「毛人」平白無故進屋,必主不祥,故土家人甚忌之,至今依然。 ②忌「倒背背簍」進家,即將背簍口朝下,底朝上背在背上進屋。這種背的形式,在土家人心目中意味著「空手而歸」,主家財運不興。此與不準挑空桶,空筐進屋是同類禁忌。現許多鄉村仍行此忌。 ③忌扛鋤頭進家,忌在屋內打傘,忌在堂屋內倒撲撮箕、敲鑼鼓等,認為這些兆死亡之災、築墳之事。

動物禁忌 ①忌烏鴉叫凡烏鴉清晨在屋脊上鳴叫,或飛在人的前面、頭頂上盤旋鳴叫,並且你趕開後,又重新飛來叫,人們便認為是禍事臨頭的不吉利之徵兆,特別是在春節正月初一早晨,聽到烏鴉叫,更認為這是一年諸事不利之徵兆。每當人們遇此等事時,相傳可當即頓足痛罵:「短你的命!」隨即吐痰或唾沫一口,以此可以破除此凶兆,驅除災禍,化凶為吉。 ②忌聞陽雀啼鳴,每年春天,陽雀(即杜鵑鳥)開鳴,倘若人們入廁時第一次聽到陽雀鳴叫,則認為不吉利,必須進行禳解。其禳解之法是聞者(倘若年幼;須由其母代為禳解)裝扮成乞丐,出外乞食1天一3天,討得米,須在不聞雞犬之聲的野外煮熟食之,方可消災弭難。土家族人還有以陽雀的啼鳴之聲以占卜自己一年的運氣之俗。若睡在床上初聞陽雀啼鳴,是為大吉大利,主一年內幸福安寧;若坐著初聞,則亦吉利;倘若在行走之際或者勞動生產之際初聞,則意味著自己將一年勞苦奔波。現老輩之人仍行此忌。 ③忌聞貓頭鷹叫,貓頭鷹在土家族人心目中,屬於不祥之鳥,人們尤其忌諱聽到其鳴叫,相傳聽到貓頭鷹叫,村上就會死人。此種禁忌系由漢族禁忌文化傳播而來,現今仍然。 ④忌見蛇相纏,所謂蛇相纏,即蛇交尾。相傳人若見之,必遭災禍。其禳解之法有二:一是趕快將自己外面的一條長褲脫下,罩於自己的頭上或罩於蛇相纏處,諺云:「蛇相箍,快脫褲。」二是嫁禍於人,而若有同伴.則立即呼喚同伴姓名,若對方答應了,則災禍將降臨於應者之身。然而一般情況是見者用石頭或木棍將兩條蛇打死,即可免災。也有不打而用語言化解詞日:「祝你成仙上天庭,祝你絞繩穿銅錢」;土家族化解詞日:「是龍的升天,是蛇的鑽草,是人的發財」。 ⑤大年節牲畜進屋,兆「豬來窮,狗來富,貓兒來了穿孝服」;野貉入屋,雞上樹,狗上屋,無災必有禍,不死脫層殼;凡外出做買賣或說親,聽到烏鴉叫,謂不吉利,必返。

兆頭禁忌 民間廣泛流傳的一種迷信觀念 ①如遇日蝕或月蝕,便認為國家有亂、人民有災,要敲鑼打鼓相救。 ②認為烏鴉叫有人死或遭凶事;半夜雞叫會有火災和盜賊。 ③忌打噴嚏,民間認為,打噴嚏是有人在背後說自己的壞話,或是用巫術在害自己。故打了噴嚏後,土家人要隨即咀咒:「好人講我好心腸,歹人講我爛牙框。」即可避災消禍。 ④忌夢象,夢清水要淚洗面,夢白布要戴孝,夢小孩要防賊;夢雞、鳥、小魚有口角(吵架),夢跳坎有病災,夢上山有好事,夢下坡要背時,夢笑得哭,夢凶化吉,夢禍納福。

行為禁忌 ①衣著,忌全身穿白和腰間抹草繩。 ②家中死了人後三天內.忌去別家串門,用物忌重份;死在外地的親人屍體不能抬進家。 ③室內宅旁忌長期堆放土石雜物,否則眼中會長「翳」子。 ④修屋動土要選吉日,禁選正子午卯酉向;新房落成三年後,禁在屋檐內動土,屋後禁葬墳;屋前不栽梨,四周禁植樟樹。 ⑤禁用腳踩灶,忌將衣褲鞋襪放在灶上,忌在灶門口烤腳,不準在灶上煮狍肉,否則認為對灶神不敬。 ⑥到藥店抓了葯,不能提入別家;找醫生或抓藥碰到背鋤頭、挑撮箕者就認為病人危險。 ⑦「春來莫撿鷹打鳥,冬來莫揀汗手巾」;「上山莫撿麂,下河莫撿鯉」;貓產仔後,忌屬龍、蛇、虎的人看。 ⑧忌半夜三更到親友家借錢借物,俗謂「夜不漏財」。 ⑨正月間每當夜晚出門玩耍,手中可以拿燈籠或火把,或油燈,或松明子(俗稱樅膏油),但一律不許舞煙火蔸(一頭燃燒的柴棍)照明。傳說是「舞煙火蔸,麥子、高粱長黑穗。」此忌現已廢止。 ⑩舊時,民間於日落昏晚之後,最忌用口吹哨子。傳說,在夜間吹哨子,會有亡魂野鬼前來為殃作禍,必主不祥,故忌之。

婚嫁禁忌 張家界境內婚嫁禁忌頗多。新娘入男家忌踏門檻,以免觸犯門神;新娘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的財產;婚期忌單日,因好事成雙,婚嫁為男女雙方之喜,若在單日,意味不吉;送結婚禮品忌單,結婚為男女雙方之喜,故送結婚禮品多成雙成對;忌陪嫁隊伍在途中和其他人家的陪嫁隊伍相遇,萬一發生這種「喜沖喜」的事件,為了避免任何一方轉吉為凶發生災難,就立刻讓雙方新娘換插頭上的花簪,如果不「換花」,必然有一方降臨災難。送嫁隊伍碰到送喪隊伍,也認為是大不吉利,也是一般人們所最忌諱的。寡婦改嫁,不能像初婚那樣從娘家坐轎,必須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轎。有的寡婦還在上轎的地方,丟下一件自己平日所穿的衣服,然後才敢放心上轎。因為假如不這樣做,前夫的靈魂就會跟隨寡婦而去。

火塘禁忌 火塘是張家界境內少數民族人們心中的神聖處所,它是祖宗神靈的附著物。嚴禁任何人從上面跨越,或用腳蹬火塘中的鐵撐架。忌諱人們在火塘上烤褲子、襪子、尿片,忌諱人們朝鐵撐架上吐口水,也忌諱人們將雙腳伸入鐵撐架中,認為以上行為都是對火塘神的不敬和褻瀆,會觸犯神靈而受到懲罰。若外地客人不了解而觸犯這些禁忌,主人會不高興。

門檻禁忌 門檻,尤其是堂屋的門檻,被土家族尊為聖地,外來客人不能坐在門檻上,認為坐在門檻上是對主人的一種侮辱性舉動。另外,小孩子亦不準以門檻為刀砧砍削物件。相傳,門檻若是被刀砍損,其家人後代將會出現兔唇豁嘴。土家人對門檻的禁忌,源自門檻的位置。因其正對著神龕,故對它的損害或在其上踏坐,都直接影響祖先神靈,故而禁之。

火災禁忌 相傳土家人認為在家中「打呼哨」會引起火災。土家人的「打呼哨」有三種功能,一是呼應遠方同伴;二是招風,據說夏日悶熱,山間勞動者「打呼哨」,可以引來一陣涼風;三是呼喚火煙鬼,有可能引起火災,故禁之。又,若家中遭火災,房產盪盡,受災者當時不準進入別家屋,據說會將火災帶進別人家房屋內。一般需要在自家的房屋廢墟上臨時搭木棚居住三天後,方能住進親友家中。

孕婦禁忌 舊時民間稱孕婦為「四眼人」,孕婦不能摘水果,不能接觸壽衣、壽鞋及各項祭品;熬糖煮酒打豆腐,都忌「四眼人」看。凡興工動土,遠行求財、接親嫁女,都要迴避孕婦,在敬祭神靈、設壇超度時,更是不準孕婦到場。這是一種歧視婦女的觀念,認為孕婦是「不潔」之人,會衝散財運、污穢神靈。孕婦家中牆壁不能釘釘子,不用刀剁門檻。孕婦自己的行動,也非常小心,時時恪守著種種禁忌。「婦女懷孕後,房內傢具不能移動;孕婦不準吃兔子肉;丈夫在外不能打蛇、抬死人。被認為違反了禁忌,生下的小孩不是死就是缺嘴唇。嬰兒降生後第一個進入他家的人叫「踩生」,產婦一月之內不能進入別人家,禁止穿蓑衣、草鞋進產婦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禁忌逐漸破除。

產婦禁忌 在民間信仰中,分娩被認為是污穢不潔。「生男育女穢天地」,在這種信仰的基礎上,形成了該禁忌,約束著產婦的行走坐卧。土家族不準孕婦在娘家生育小孩,否則冒犯神靈,招致娘家家道不興,人丁不旺。產婦生產時,禁止讓外人知道。俗信多一個外人知道此事,產婦就會遲生小孩一個時辰,多受痛苦的折磨。產婦坐月子,禁吃白毛雞和花毛雞(即毛羽上有雜色斑點的雞)。俗信吃白毛雞會引來白虎邪神,給小孩帶來災禍;吃花毛雞,則暗示小孩是「雜毛」(即雜種),故而忌之。產婦禁吃牛肉,吃了,小孩就可能不會說話。禁吃鴨肉鴨蛋,否則,小孩走路會像鴨子一搖一擺。嬰兒出生三天,產婦不得出產房,不滿七天,產婦不得進灶房,否則會得罪灶神菩薩。產婦禁吃重冠雞、蘆花雞和雞頭、雞內臟以及酸冷食物,禁串門,禁去新娘房等。

喪葬禁忌 喪葬過程中,忌把死於外地的冷屍抬進堂屋,否則會驚動祖先神靈。忌聞貓叫,亦忌貓進靈堂,相傳貓若接觸屍體,會「炸屍」,故喪葬之時,要把貓關好,或寄往鄰家。舉行蓋棺時,主人家要將熟睡的小孩喚醒,否則,小孩之魂會被蓋入棺中而生病夭折。發喪出殯,靈柩禁止在路途停留,否則會對後人不利。墳前墓後,忌埋葬舊亡人,犯者會帶來死亡之災。祖墳四周禁止挖土,禁止觸動墳上的泥土和雜草,否則會對其後代不利。民間喪葬禁忌較多,這些禁忌因地域或與死者關係不同而有差異。靈前忌貓,出殯前停屍守靈,忌貓近前。以為貓觸越屍體,死者會為之驚嚇,驟然直立,抱住旁人。忌理髮,有人死亡時,其家所有男性一月內不得理髮、刮臉,旨在避邪。一說旨在改變形貌,使亡靈不能相認,以免遭禍。有的則以為長輩去世時由晚輩(不別男女)守孝,頭髮受之父母,先輩亡故,留髮以示哀痛和思念。忌墳墓上拴牲口,忌從墳墓上長期走路等,謂之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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