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愛他更重要的事是愛自己
有一個女友,愛男人就像我多年前戀愛時的狀態——
從戀愛的最初,她把他當作高高在上的皇帝,自己是卑微的女僕,萬事均以他的「喜惡」為準則。她告別Spa和美容,忘掉聚會和電話煲,也不再關注自己的夢想,轉身去包攬全部家務,事事圍著他的歡喜,每一分愛都來自犧牲:外出就餐時只去他喜歡的餐館,逛街時只關注他最中意的衣服,旅行時只去他憧憬的城市…整整三年里,她從明媚的女人活出蒼老的姿態,卻把他從紳士寵出自私的脾氣。他幾次因為細小的不滿,威脅著要離開,女友淚水漣漣,不休的吵鬧後終於下定決心告別。收拾行李時,她才發現能裝進行囊里的只有自己的舊衣服,而那個出租屋裡卻滿是自己為他所購置的物件。女人總是在愛情離去的時候才變得清醒,她默默流淚,後知後覺自己當年的付出多麼不值,「我處處成全他,卻唯獨辜負了我自己啊!」那本是一段奔向婚姻的愛情,那麼多的努力和真心卻成為徒勞,眾人無不唏噓,「忘我去愛」原來並非幸福的關鍵。女友後來一個人過起了日子,刻意遠離了眾人的視線,大概決意要變成另一個自我。再見時已光彩熠熠,一個「女僕」脫胎換骨:她的妝容和穿著均是精緻的,氣質與談吐不凡,身上那股久居愛里的霉味也被晒乾了,那些年因為男人而擱置的享受,均一項項地返回來,她終於有了做「女王」的人生。旁人驚訝這樣的改觀,原來那句話說得無比正確,女人愛自己,才值得有人愛。
成長過程中,遇見太多「不愛」自己的女孩子,記得早在讀書時就有見過有姑娘把為男友洗衣做飯寫作業當作愛的方式,工作後又看見二十幾歲的年輕女孩以愛的名義做著家庭主婦,閨蜜之間相互交流心得,好像誰犧牲多一點就更懂得經營愛情。
連我自己也做過如此的蠢事,有過幾年「忘記自己」的時光。那些年我喜歡什麼?我一概不知道。可我知道他喜歡的顏色是純黑,他喜歡的火鍋蘸料是麻醬配蔥花,他喜歡人聲鼎沸的地方多於春日郊外…他後來都不再喜歡我,卻還是喜歡我這遷就的心態。那時以為這樣的相處模式正確無比,因為「女人愛好犧牲」的秉性我從小就四處見識,從長輩到陌生人,所有旁人的愛情不都是男尊女卑式的?女人一味討好,一味遷就,一味忘記自己,只要愛情能夠繼續,就沒有什麼不能承受的委屈。好友曾說過,「上海把我寵得金貴了。」她告訴我,「女人可千萬不能活得糙。」想起宋美齡的保養之道,據說她每日穿著打扮絕不大意,頭髮梳成一個小圓髻,旗袍得體,一雙高跟鞋更顯儀態大方,她對飲食非常嚴格,卧室外有一具小型磅秤,常稱體重,限制發胖,連在飲水方面也很注意,即使在廬山或峨眉山,也要派人下山背負大瓶子蒸餾水或礦泉水上山,除此之外,宋美齡愛看美國電影,愛聽小提琴獨奏曲,酷愛跳舞…女為悅己者容,也為自己容,這才是女人應有的日常。每一場愛情都有後遺症,那場失戀後我過了很久不愛自己的日子,吃飯時常飢一頓飽一頓,衣服可以穿得邋裡邋遢,連體重上漲也無所謂,再見到往日閨蜜們,看見她們在愛情里匆忙,卻依舊為自己煲養顏湯,去美容院,設計旅行的路線,我那時才驚呼女人一定要愛自己。很久前很多天真的姑娘都這樣認為,「為男人犧牲」就是「女人的英雄主義」,後來勇敢的女子們扒開真相,看見那些婚姻幸福的女人們,誰不活得「自私」又「費錢」呢?愛情是建立在兩情相悅的基礎上,但男人對女人的愛意,也因為好的皮膚身材以及健康的愛好和夢想而維繫下去。女孩子初愛起人時,大多都在用一種扎猛子的姿態,但在浸濕自己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愛情的關鍵到底是怎樣的?是她為他傾盡全部,還是她先為自己送上關懷?
非常喜歡的心靈導師張德芬老師說過這樣一句話,「任何人給我們的愛,都比不上我們給自己的愛。一旦我們給了自己愛,就沒有人能從我們這裡拿走。」深以為是。奮鬥時乘風破浪毫不保留做個女漢子,但愛起人來一定要有所保留做個矜持的女人,那份矜持,就是你對自我的堅持,而這份堅持,才是愛情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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