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八原文
《瑜伽師地論》卷八原文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
蘇州西園寺,戒幢佛學研究所
道成標點、分段
2014年5月12日
雜染等起施設建立(三雜染)
複次云何雜染施設建立?謂由三種雜染。應知何等為三: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一、煩惱雜染
煩惱雜染云何?嗢侘南曰:
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上品顛倒攝,差別諸過患。
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一、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二、煩惱分別
煩惱分別者,或立一種,謂由煩惱雜染義故;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或分三種,欲系、色系、無色系;或分四種,謂欲系無記、色系無記、無色系無記;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一欲貪隨眠、二嗔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或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及二種取;或分九種,謂九結: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何等名為十二種諦?謂欲界苦諦集諦,色界苦諦集諦,無色界苦諦集諦,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此中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如迷執,障礙亦爾。
薩迦耶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等隨觀執五種取蘊。若分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邊執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見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凈,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污無知為體。
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染污異覺為體。
三、煩惱因
煩惱因者,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諸煩惱。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數習故者,謂由先殖數習力勢。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故諸煩惱生。
四、煩惱位
煩惱位者,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耎位,六中位,七上位。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五、煩惱門
煩惱門者,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纏門有五種:一由不寂靜住故,二由障礙善故,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云何隨眠門所惱?,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六、煩惱上品相
云何煩惱上品相?謂猛利相及尤重相。此相略有六種: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由犯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由生故者,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由相續故者,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由事故者,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由起惡業故者,謂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意業。由究竟故者,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耎對治道之所斷故。
七、煩惱顛倒攝
煩惱顛倒者,謂七顛倒: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凈凈倒,七於無我我倒。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凈無我中,起常樂凈我妄想分別。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倒根本者,謂無明。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凈凈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凈凈倒及於苦樂倒。
八、煩惱差別
煩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系,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
當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倒染心故名隨煩惱。數起現行故名為纏。深難渡故,順流漂故,故名暴流。邪行方便故名為軛。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難可解脫故名為系。覆真實義故名為蓋。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自性染污故名為垢。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不靜相故,遠所隨故,故名為箭。能攝依事故名所有。不善所依故名為根。邪行自性故名惡行。流動其心故名為漏。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能引衰損故名為惱。能為斗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如大熱病故名熾然。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諸如是等類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強,於彼種種門中建立差別。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縛者三縛,謂貪瞋痴。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痴。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如暴流,軛亦爾。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系者四系,謂貪身系,瞋身系,戒禁取身系,此實執取系。蓋者五蓋,謂貪慾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痴。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匱者三匱,謂貪瞋痴。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九、煩惱過患
煩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能令退失諸勝善法,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慧之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二、業雜染
云何業雜染?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一、業自性
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二、業分別
業分別云何?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粗惡語、離粗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慾、離貪慾,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一、依補特加羅相差別建立
1、黑品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殺生者者,此是總句。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系,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複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谷等事。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舍、不棄物。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於所不與、不舍、不棄而生希望者,謂劫盜他,欲為己有。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舍與;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舍不棄而希望故。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不凈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所餘業道亦爾。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當知余亦爾。
複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余共為彼穢。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此若無者,復為余親之所守護。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他妻妾者,謂已適他。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若由強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強逼。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複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若王者,謂王家。若彼使者,謂執理家。若別者,謂長者居士。若眾者,謂彼聚集。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如由自因他因亦爾。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因味著者,謂為財谷珍寶等故。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複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所聞順乖離語。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熹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污故。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污故。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污心,及他方便應知。
複次粗惡語者者,此是總句。此中屍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文句美滑故名悅耳。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趣涅槃宮故名先首。文句可味故名美妙。善釋文句故名分明。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一屍羅律語所攝語,謂一種。二等歡喜語,謂三種。三說法語,謂其所余。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余。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於現在事世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即屍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此中毒螯語者,謂毀摩(辱)他言,縱瞋毒故。粗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所余粗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複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言粗獷故名非法語者,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又於邪說法時,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複次諸貪慾者者,此是總句。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於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凡彼所有定屬我者,此顯貪慾生起行相。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慾自性、貪慾所緣、貪慾行相。
複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複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非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凈意樂,三祀天意樂。供養火天名為祠祀。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二業果及異熟。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又顯非撥彼所託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又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因時名此世間,果時名彼世間。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通慧者,謂第六。已證者,謂見道。具足者,謂由修道。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我生已盡等。當知如余處分別。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功用者,謂殖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士夫及顯啡謗彼對治還滅,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2、白品
複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所有差別我今當說,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者,此是總句。當知此由三種清凈而得清凈:一時分清凈,二他信清凈,三正行清凈。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凈。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凈。此二總顯他信清凈。此中或有清而非凈。應作四句。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淫慾。不以余手觸等方便而出不凈故,名非鄙愛。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如是名為正行清凈具足。當知略義即在此中。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可委者,謂可寄託故。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無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罔故。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二、依法相差別建立
複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云何殺生?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云何不與取?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云何欲邪行?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云何妄語?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云何離間語?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云何粗惡語?謂於他有情起粗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粗語方便,及於粗惡語究竟中所有語業。云何綺語?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云何貪慾?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污心,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污心,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污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云何離殺生?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亦爾。此中差別者,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三、業因
業因云何?應知有十二種相:一貪,二瞋,三痴,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四、業位
業位云何?應知略有五種相:謂耎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由耎不善業故,生傍生中。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由耎善業故,生人中。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何等名為耎位不善業耶?謂以耎品貪瞋痴為因緣故。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痴為因緣故,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痴為因緣故。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痴為因緣應知。何等生位業?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
《瑜伽師地論》卷8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
福嚴佛學院,齎因老師指導,釋慧悟編2004/8/19
第六章、雜染等起施設建立(大正30,313a14~317c23)
複次(0313a19),云何雜染施設建立?謂由三種雜染應知。
何等為三?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第一節煩惱雜染
壹、總敘煩惱雜染
一、嗢拕南標
(313a21)煩惱雜染云何?嗢拕南曰: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上品、顛倒攝,差別、諸過患。
二、長行釋
(313a24)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貳、別釋
一、煩惱自性
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身心〕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二、煩惱分別
(一)、明種類分別
煩惱分別者,
◎或立一種,謂由煩惱〔即〕雜染義故。
◎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三種,謂欲系、色系、無色系。
◎或分四種,謂欲系記、無記,色系無記,無色系無記。
◎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
◎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一、欲貪隨眠,二、瞋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
◎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疑、見、及二種取。
◎或分九種,謂九結: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
△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何(313b17)等名為十二種諦?
☆謂欲界苦諦,集諦,
☆色界苦諦,集諦,
☆無色界苦諦,集諦,
☆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此中,
§見所斷
§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
§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
§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
§修所斷
§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
§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
§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
△如迷執,障礙亦爾。
(二)、明體性
◎薩迦耶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等隨觀執五種取蘊〔為我性〕。若分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邊執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見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313c14)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凈、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的〕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污無知為體。
◎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異覺為體。
三、煩惱因
煩惱因者,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諸煩惱。
◎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
◎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
◎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
◎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
◎數習故者,謂由先殖數習力勢。
◎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故,諸煩惱生。
四、煩惱位
煩(314a11)惱位者,◎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耎位。六、中位。七、上位。
◎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五、煩惱門
煩(314a15)惱門者,
◎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
△纏門有五種:一、由不寂靜住故。二、由障礙善故。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云何隨眠門所惱?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
◎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六、煩惱上品相
雲(314a23)何煩惱上品相?謂猛利相及尤重相。此相略有六種: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由犯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
◎由生故者: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
◎由相續故者: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
◎由事故者: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
◎由起惡業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業。
◎由究竟故者: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耎對治道之所斷故。
七、煩惱顛倒攝及略說
(一)、煩惱顛倒攝
煩(314b06)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而〕常倒。五、於苦〔而〕樂倒。六、於不凈〔而〕凈倒。七、於無我〔而〕我倒。
◎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凈、無我中,起常、樂、凈、我〔的〕妄想分別。
◎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
◎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
(二)、煩惱略有三種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倒根本者:謂無明。
◎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
◎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而〕我倒;
邊執見一分是無常〔而〕常倒;
見取是不凈〔而〕凈倒;
戒禁取是於苦〔而〕樂倒;
貪通二種:謂不凈〔而〕凈倒及於苦〔而〕樂倒。
八、煩惱差別
煩(314b20)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系、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當知。此中,
(一)、釋名顯義
◎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故名暴流。
◎邪行方便,故名為軛。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難可解脫,故名為系。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
◎自性染污,故名為垢。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故名為箭。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
◎能為鬪、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二)、佛隨所增強而建立差別
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強,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
◎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
◎縛者,三縛:謂貪、瞋、痴。
◎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
◎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痴。
◎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妬、慳悋。
◎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
如暴流,軛亦爾。
◎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系者,四系:謂貪身系、瞋身系、戒禁取身系、此實執取身系。
◎蓋者,五蓋:謂貪慾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痴。
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
◎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
◎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匱者,三匱:謂貪、瞋、痴。
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
◎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九、煩惱過患
煩(315a01)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
◎能引生等種種大苦;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
◎能令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
◎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
◎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者之所訶毀;
◎令臨終時生大憂悔;
◎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
◎令不證得自勝義利。
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第二節業雜染
壹、總敘業雜染
一、嗢拕南標
雲(315a13)何業雜染?嗢拕南曰: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
二、長行釋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貳、別釋業雜染
第一項、業的自性
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第二項、業由二種相分別
(一)、總說
業(315a20)分別云何?謂由二種相應知:
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
二、由法相差別故。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麁惡語、離麁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慾、離貪慾,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二)、別說
1、依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
(1)、黑品建立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A、殺生者
(A)、廣說
殺生者者:此是總句。
◎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
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
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
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
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
因論生論:破外道所執
△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系,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
◎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而〕來,名殺生者。
(B)、略義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
◎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
◎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B、不與取者
(A)、廣說
復(315b18)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
◎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谷等事。
◎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
◎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
◎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舍、不棄物。
◎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
◎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
◎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
◎於所不與、不舍、不棄而生希望者,謂劫盜他,欲為己有。
△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
△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舍與,是名不舍。
△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
◎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
◎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舍、不棄而希望故。
◎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
◎不凈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
◎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
◎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
※所餘業道亦爾。
(B)、結說
◎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
◎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當知余亦爾。
C、欲邪行者
(A)、廣說
復(315c12)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
△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余共為鄙穢。
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
此若無者,復為余親之所守護。
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
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
△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
△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
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
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
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他妻妾者,謂已適他。
◎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
◎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
◎若由強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強逼。
◎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
◎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D、諸妄語者
(A)、廣說
(316a03)複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若王者,謂王家。
◎若彼使者,謂執理家。
◎若別者,謂長者、居士。
◎若眾者,謂彼聚集。
◎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
◎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
◎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
△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
△因味著者,謂為財谷珍寶等故。
◎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E、離間語者
(A)、廣說
(316a14)複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
◎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
◎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
◎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
◎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
◎憙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污故。
◎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污故。
◎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污心、及他方便,應知。
F、麁惡語者
(A)、總說
復(316a24)次,「麁惡語者」者,此是總句。
(B)、別說
a、舉相違(白品)
(a)、廣說
◎此中,屍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
◎文句美滑故,名悅耳。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
◎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
◎善釋文句故,名分明。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
◎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
◎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
◎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
◎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b)、略攝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一、屍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二、等歡喜語,謂三種。三、說法語,謂其所余。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余。
◎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
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
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
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
即屍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b、釋麤惡(黑品)
◎此中毒螫語者,謂毀摩他言,縱瞋毒故。
◎麁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
◎所余麁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G、諸綺語者
(A)、廣說
(316b18)複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
△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
△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
△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
△言麁獷故,名非法語者。
△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
◎又,於邪說法時:
△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
△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
△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
△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H、諸貪慾者
(A)、廣說
(316c01)複次,「諸貪慾者」者,此是總句。
◎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
◎於財者,謂世俗財類。
具者,謂所受用資具。
即此二種總名為物。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慾生起行相。
(B)、略義
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慾自性、貪慾所緣、貪慾行相。
I、瞋恚心者
(A)、廣說
(316c07)複次,「瞋恚心」者,此是總句。
◎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
◎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
◎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
◎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
(B)、略義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J、諸邪見者
(A)、廣說
(316c13)複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
◎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非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凈意樂。三、祀天意樂;供養火天名為祠祀。
△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又,顯非撥彼所託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
△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
△又,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
△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因時,名此世間。
△果時,名彼世間。
△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
△通慧者,謂第六。
△已證者,謂由見道。
△具足者,謂由修道。
△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
△我生已盡等,當知如余處分別。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
功用者,謂殖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
◎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
◎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2)、白品建立
復(317a13)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所有差別我今當說:
A、翻欲邪行
(A)、廣義
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此是總句。
當知此由三種清凈而得清凈:一、時分清凈。二、他信清凈。三、正行清凈。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凈。
◎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凈,此二總顯他信清凈。此中或有清而非凈,應作四句: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
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
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
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
◎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
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婬欲。
不以余手觸等方便而出不凈故,名非鄙愛。
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
如是名為正行清凈具足。
(B)、略義
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B、翻妄語
(A)、廣義
又,翻妄語中:
◎可信者,謂可委故。
◎可委者,謂可寄託故。
◎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
◎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誷故。
(B)、略義
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2、依法相差別建立
(317b04)複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
(1)、黑品建立
A、殺生
云何殺生?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
B、不與取
云何不與取?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即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
C、欲邪行
云何欲邪行?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
D、妄語
云何妄語?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
E、離間語
云何離間語?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
F、麁惡語
云何麁惡語?謂於他有情起麁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麁語方便,及於麁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G、綺語
云何綺語?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污心,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H、貪慾
云何貪慾?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污心,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I、瞋恚
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污心,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J、邪見
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污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2)、白品建立
A、離殺生
云何離殺生?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
B、余例離殺生
◎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應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
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
3、結說
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第三項、業因
(317c08)業因云何?應知有十二種相:一、貪。二、瞋。三、痴。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第四項、業位
(一)、舉五種相
(317c11)業位云何?應知略說有五種相:謂耎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二)、釋五種相
1、耎中上位
(1)、由受生辨
A、不善業攝
◎由耎不善業故,生傍生中。
◎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
◎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
B、善業攝
◎由耎善業故,生人中。
◎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
◎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
(2)、由因緣辨
A、舉不善業
◎何等名為耎位不善業耶?謂以耎品貪、瞋、痴為因緣故。
◎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痴為因緣故。
◎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痴為因緣故。
B、例諸善業
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痴為因緣,應知。
2、生位
何等生位業?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
3、習氣位
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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