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患產後抑鬱症溺殺3個月大親生兒子

近年來,產後抑鬱症導致的悲劇不斷發生。4月23日,福田區檢察院批捕了一名因患產後抑鬱症而殺死自己親生兒的母親。

  這位25歲的媽媽劉某和丈夫張某都是「80後」,兩人在深圳相識相戀,2010年在四川領證,感情一直很好。去年初,劉某懷孕了,全家喜氣洋洋,夫妻倆更是對未來生活充滿憧憬。但劉某懷孕兩個月時,劉母因車禍離世,父親也因車禍致殘。突如其來的變故使得原本性格有些內向的劉某變得少言寡語。11月份,劉某順利生下兒子,在寶寶滿40多天後,幫其帶寶寶的婆婆因事返回老家。白天,家裡只有劉某一人照顧小孩。繁重的育兒壓力加之之前的變故,劉某患上了嚴重的產後抑鬱症,並漸漸產生了自殺的念頭。其丈夫忙於生計奔波,並未察覺到妻子的不適,以為只是妻子性格內向而已,聽到妻子的怨言也以為只是累了發發牢騷並未重視。

  2月5日下午3時許,劉某獨自在家給三個月大的寶寶洗澡時,自殺的念頭又沖入腦海,但其覺得自己死後,丈夫也無法照顧好兒子,再加之一直感覺兒子本來就比其他同齡的寶寶長得小,怕他長不大,於是萌生殺死兒子的念頭。劉某將一個水桶裝夠水,然後將兒子頭朝下放進水桶,三分鐘後,她抱齣兒子時發現孩子已斷氣。出於害怕,她試圖按壓孩子的肚子進行搶救,但為時已晚。劉某在強烈罪惡感的驅使下跑到住處的頂樓欲跳樓自殺,但最終沒有勇氣跳下。不久,其丈夫下班回家,劉某又阻止丈夫入屋,待丈夫進屋後,劉某因害怕丈夫知道實情而謊稱孩子是洗澡時嗆水而亡,丈夫隨即癱坐在地,抱兒痛哭。當晚,丈夫的姐姐和姐夫在電話中得知此事後趕到現場並報警處理。

  經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劉某在案發時處於「重度抑鬱發作」期,故劉某實施殺人行為時受抑鬱癥狀的影響,辨認和控制能力部分削弱(大部分喪失)。檢察官經閱卷後認為,雖然劉某當時的行為受抑鬱症的影響,但她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應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4月23日,福田區檢察院對劉某以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檢察官呼籲,家人更要密切重視新媽媽們的心理健康。

晶報訊(記者 朱長河 通訊員 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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