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來稿丨論多元文化政策下澳大利亞民族認同建構的困境
今天,第1期推送的文章「論多元文化政策下澳大利亞民族認同建構的困境」。全文刊登於《世界民族》2017年第4期。
本文作者:趙昌,博士研究生,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關係與地區發展研究院;張秋生,教授,江蘇師範大學歷史文化與旅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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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多元文化政策下澳大利亞民族認同建構的困境
——兼論華人的文化融入問題
民族國家是近代國際關係的基礎,核心民族價值觀念的形成是國家成熟的重要標誌,也是國家穩定的重要保障。澳大利亞作為多民族國家,其民族認同不應囿於單一民族,而應是在充分的民族融合的共同價值觀念。然而澳大利亞白人始終佔據文化上的主導和霸權,不僅歷史上曾推行排斥有色人種的「白澳政策」(White Australia Policy),實行多元文化政策後,種族主義也並沒有消亡,而是以新的更隱蔽的形態存在下來。澳大利亞的族際關係長期緊張,民族融合併不充分,核心民族價值觀念始終孱弱。本文擬從文化心理角度探析多元文化政策下澳大利亞民族認同的建構困境,文章認為,澳大利亞沒有真正實現文化轉型,種族主義長期存在,主流群體文化心理單一,阻礙了民族融合,導致民族意識發展不健全。基於此論點,文章對澳大利亞的多元文化政策進行反思,指出其制度缺陷,即強調族際平等而忽視民族融合,沒有為澳大利亞多民族融合提供可行路徑。
一
澳大利亞民族認同建構中的種族主義問題
種族主義是一種以自我種族為中心的心理態度,信仰種族優劣論,歧視其他種族甚至採用暴力迫害等表達方式。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種族主義歷史悠久,它伴隨著近代文明的發展而產生,也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而畸變。二戰是種族主義發展的重要節點,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後,以種族優越、種族歧視、種族隔離和種族滅絕為基本表現的「舊種族主義」走向消亡,但同時也迎來了種族主義的新形態和發展的新階段。所謂「新種族主義」,不再明目張胆地宣揚種族差異,而是轉向文化方面,以文化差異問題為歧視尋找存在借口和發展空間。
澳大利亞的種族主義也經歷了這樣一個演變的過程。我們把1975年實行多元文化政策之前的種族主義稱為舊種族主義,它以種族優越論為理論基礎,認為澳大利亞白人是優等人種,歧視有色人種,對有色人種採取隔離、驅逐、迫害等政策。澳大利亞以白種文明的海外延伸自居,在大英帝國鼎盛時期,澳大利亞也倍感驕傲,編織了屬於自己的「天定命運」,認為澳大利亞是白人文明的前沿陣地,是無上光榮之事,文化堅守是澳大利亞的價值所在,有色人種是低級種族,應被排斥,甚至消滅。澳大利亞早期歷史上很快掀起的「黃禍」論和排華風潮以及對土著人的迫害無不是這種文化心理在作祟。種族主義者把早期澳大利亞的民族認同嚴格限定在白人範圍之內,而母國文化心理又阻礙了移民的文化融合,甚至愛爾蘭移民和下層凱爾特人都被蔑視,無法同盎格魯移民享有平等地位,因此澳大利亞沒能像美國那樣形成獨特的「美利堅」民族。在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的同時頒布的「白澳政策」,成為這種文化固守心理的頂峰。
「新種族主義」則是「白澳」政策廢除後現代澳大利亞最主要的民族問題。澳大利亞「新種族主義」的主要表現是:1、外集團說(out-groups)。「新種族主義」者通過文化扭曲,宣揚狹隘的澳大利亞國家認同,堅持認為特定地域和文化背景的群體難以同化,沒有融入所謂「澳大利亞價值觀」,而且宣揚這些群體的不良行為如依賴福利過活、酗酒等。中東人,亞洲人,土著成為他們攻擊的對象,「伊斯蘭教」、「亞洲」、「土著」等辭彙引起他們的痛恨。2、文化差異和民族認同問題。追求並不清晰的「澳大利亞認同」概念,對多元文化政策頗有微詞,認為移民群體不該保持自身文化。3、特權論。認為英國文化背景的澳大利亞人應該享有特權,白人文化理應是澳大利亞文化的主流。
澳大利亞學者拉克思瑞·賈亞蘇里亞(laksiriJayasuriya)通過對澳大利亞的「新種族主義」現象的研究認為「新種族主義」沒有根本改變種族主義的性質,「不同點是不再按照人種上的、生理上的方面確定群體差異,而是強調文化上的和種族上的方面。」「新種族主義」者正是主流群體文化優越論者。2001年,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和麥考瑞大學的四名學者通過電話採訪5056名在昆士蘭和新南威爾士州的居住者,從實證的角度支持了賈亞蘇里亞的論斷。凱文·鄧恩(Kevin M. Dunn)等人的調查顯示,澳大利亞種族主義情緒最強的人是65歲以上的高齡人士,這些人出生在「白澳政策」盛行時期,以自己是「盎格魯—凱爾特」人自豪,帶有舊種族主義的顯著特徵。調查還顯示,在當代澳大利亞,人們觀念中的「種族」與「種族主義」聯繫非常微弱,但新舊種族主義之間聯繫卻非常緊密,也就是說人們大都不把自己標榜為種族主義者,但是潛意識裡卻有深厚的種族主義觀念。經過「白澳政策」之後,種族主義在澳大利亞人民心中早已是一個徹底的貶義詞,沒有人會公開支持種族主義言論,但是人們對種族主義的仇視並不完全源於對種族主義的清醒認識,或者說在人們心中並沒有對種族主義清算,人們可能只是不喜歡用「種族主義」這個詞而已。當他們認為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會不自覺地放棄對種族主義的警覺,成為種族主義者的支持者。而且,「新種族主義」者看起來更讓人尊敬,更容易被人接受,因為他們努力宣揚的是主流群體的價值觀,用「社會團結」、「民族認同」等詞代替了原先刺耳的種族優劣和排外言論,更為隱蔽。
二
白人文化心理與孱弱的民族認同
近代國家產生的重要前提是民族認同的形成,民族認同包括文化認同,地域認同,種族認同,歷史認同等多個方面,在民族認同基礎上,民族國家得以產生,近代國際關係得以開展。澳大利亞由英國移民主導,形成了「主流文化——少數民族文化」二元等級體系,從而造成種族文化的對立,阻礙了深度的民族融合和廣泛民族認同的形成。十九世紀中期澳大利亞各殖民州推行種族歧視政策,排斥有色人種,形成了所謂的「白人文化認同」,為澳大利亞聯邦的成立提供了文化基礎。「白澳政策」的推行即是這種認同的「歷史成果」,但這種認同是基於膚色、血統,形成的是母國文化認同,是追溯性的認同而不是民族融合的產物。
那麼澳大利亞白人的這種文化心理是如何形成的呢?地緣是無法迴避的客觀因素。澳大利亞的地緣困境不僅是地理上的,更是文化上的裂痕。作為歐美文化體系中最接近亞洲的大國,澳大利亞被島國環繞,文化上的破碎狀態很難形成抱團之勢。相反,近在咫尺的亞洲,特別是東亞、東南亞地區文化上成熟穩定,交流頻繁,對外具有強大的同化力量。澳大利亞奉英國文化為母文化,自詡為西方文化的前沿陣地,但與英國遠隔重洋,文明自信與文化孤兒之間具有微妙的心理落差。澳大利亞白人必須面對這種文化挑戰,但卻很難支撐這種文化使命,在由「遠東」向「近北」的地緣認識轉換中,白人文化優越論和人口上的劣勢使得這種轉換最終演變成一場地緣悲劇。歷史上,先進文化對落後文化的同化並不鮮見,但澳大利亞白人面臨著所謂的「先進文化」被「落後文化」同化的危機,導致文化心理的畸形,發出了「黃禍」、被亞洲人口「淹沒」的吶喊,最終發展成為文化驅逐和單一文化偏好。
戰後澳大利亞失敗的文化重構過程帶來了新的文化歧視。英國在兩次世界大戰的拙劣表現給信心滿滿的澳洲人當頭棒喝,戰後大英帝國勢力的衰敗使得文化優劣論越來越失去生存土壤,澳大利亞白人文化上的優越心理被掃蕩一空。更重要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轟炸澳大利亞北部城市達爾文的事實表明,澳大利亞的安全繫於亞洲,「近北」觀念深入人心。不幸的是,兩極對峙格局的形成和共產主義洪水猛獸的政治宣講又造就了新的「紅禍」論,這種「紅禍」論不再局限於種族膚色,更與政治制度糅合在一起,制度鬥爭成為種族主義生存的新土壤。兩極對峙、制度對抗又使得澳洲人找到了新的文化優越感,在充當美國「錨」的角色中,澳大利亞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普適價值推崇備至,這些普適觀念是澳大利亞人容易接受的,也是亞洲國家人,特別是信奉其他宗教的人和不信宗教的人、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所缺失的,它給澳大利亞的種族歧視加入了政治制度因素和普適價值觀念因素。
經濟轉型進程不暢為這種文化心理拓展了「群眾基礎」。戰後亞洲國家的普遍繁榮給澳大利亞帶來了巨大壓力,一方面澳大利亞政治家疾呼「融入亞洲」,唯恐錯失發展機遇,另一方面,普通澳大利亞人在這一痛苦的轉型中倍感生存艱難,一些不法分子把這種艱難歸咎於亞洲移民的經濟壓迫。寶林·漢森(Pauline Hanson)組建的「單一民族」黨(One Nation Party)就宣揚排斥亞洲移民,使澳大利亞回歸「純凈」。漢森依然強調文化、國家和民族,而這幾條沒有一條是澳大利亞歷史上清算了的,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在新時代的體現。漢森把矛頭對準特定的亞洲移民,正中澳洲人的下懷,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作用。她在澳洲政壇上多次死而復生就是「新種族主義」生存基礎的最好證明,所以也有人指出:「她的政黨的出名反映了(人們)更深層的態度,向自由市場發動破壞。」而政治上,澳大利亞政府對「新種族主義」缺乏警覺,甚至默許種族主義存在和發展,助長了它的泛濫。在1996年和2007年,「一族黨」兩次興起之時,霍華德政府均對其採取放縱態度,以「沒有建設性意義」為由拒絕對「一族黨」運動譴責,2014年,漢森成功入選澳大利亞參議院,這反映了多元文化主義在澳洲的式微和澳大利亞民族認同的脆弱,更突顯了澳大利亞在民族融合問題上的先天缺陷,澳大利亞白人沒有與其他族裔充分融合,沒有形成共同的民族價值觀。
三
制度缺陷與民族建構的困境
1972年「白澳」政策廢除後,種族優越論失去了法律依據,澳大利亞各民族的關係開始了重構過程。在文化多元主義思想指引下,澳大利亞政府從法律上確立了族裔平等原則,特彆強調文化多樣性,每個民族都有保持和傳承自身族裔文化的權利。
1973年的《格拉斯比報告》(Grassby Report)直接推動了澳大利亞實行多元文化政策,在闡述其觀點時,格拉斯比認為,隨著更多的國際移民的到來,以及澳大利亞年輕人比例的增加,一種新的自我批判和自我覺醒預示著這個國家正走向成熟,「這些事務的逐漸興起,反過來促進了一種『新民族主義』的成長……同樣,迄今為止在吸引不同背景的人們方面我們已經建構起一種國民意識,讓我們有信心通過移民不斷地加強和豐富我們社會的特徵。」澳大利亞歷史學家安娜-瑪麗·喬登斯(Ann-MariJordens)認為這實際「把移民安置和作為公民被社會吸納結合起來。」但是顯然在再造公民共同價值觀方面,多元文化政策並不積極主動,而是希望通過為移民安置提供便利和服務、維護文化多元性和社會平等公正等間接手段自然培育民族意識。實際上,政策的規劃與實現之間缺乏必要的聯結手段,多元文化政策的理想主義很難落地生根,這是多元文化政策的重要缺陷,也是多元文化政策不能有效抗衡種族主義思潮的原因所在。
在多元社會,如何處理少數民族群體與主流群體之間的關係,這其實是戰後移民國家普遍面臨的問題,加拿大的魁北克法語區與英語區之間就因此長期鬥爭。加拿大是最早推行多元文化政策的國家,但是在多元社會的發展演變中同樣面臨著族群間「虛假聯合」的問題,遭到了部分學者的譴責。美國的情況雖然稍有不同但大致相似,「美利堅」民族雖是一個新的民族,但受它融合的主體部分依然是歐洲族群,美國社會雖有強大的「熔爐效應」,但是非裔、亞裔等少數族群並不能完全融入,依然在很多方面受到排斥和歧視。
澳大利亞的多元文化政策由政府主導,自該政策頒布之後,澳大利亞政府付出極大努力,試圖在多元文化主義基礎之上塑造澳大利亞公民的共同價值觀。同時,成立多元文化委員會和國家多元文化諮詢委員會,不斷摸索完善適合澳大利亞國情的多元文化政策。1996年「一族黨」運動興起後,多元文化政策出現危機,針對這種情況,在1999年的報告中,澳大利亞國家多元文化諮詢委員會提交研究報告,主張在多方面採取實際行動。但正是這份報告顯現了澳大利亞多元文化政策的弊病。該委員會依然沒有把文化多元主義與白人文化中心思想區分開,特彆強調澳大利亞要繼承不列顛和愛爾蘭的文化遺產,在澳大利亞文化中給予其特殊的地位。該委員會的觀點實際代表了一大批澳大利亞人的認識,他們認為白人是澳大利亞主體人群,澳大利亞文化理應是以白人文化為基礎的文化,如果白人文化失去了主導地位,那麼澳大利亞將面臨文化危機。主體文化群的主導性與少數族裔要求的多樣性之間出現的文化裂隙,使得澳大利亞民族認同的建構陷入兩難困境,也使得澳大利亞的多元文化政策效用受到限制。在實行多元文化政策40餘年裡,種族歧視問題的持續存在其實反映的正是這種民族認同建構的困境與鬥爭。所以種族問題專家賈亞蘇里亞認為:「在對種族主義批判的同時,有必要同時對多元文化主義、文明多樣性和多元主義進行反思。」有學者對多元文化政策的效用深深憂慮。「像種族和解和多元文化政策這樣的措施僅僅是向澳大利亞深厚的種族主義歷史清算的開始,欲清算它的深層影響還需更多努力。……從20世紀90年代到2012年,反種族主義議案大部分局限於種族和諧議程,這種架構對寬容有用,但基本沒有動搖種族主義的根本,對當代澳大利亞的種族主義活動也影響甚微。」
從實踐角度來看,多元文化政策無法有效調和族群(ethnic)和民族(nation)的關係,「當作為公共政策時,多元文化主義代表著促進移民的融入,它同時激發了把人們劃分為有明顯差異的族群的思想。」這是多元化必然帶來的問題。另外一個問題是「為了管理和政治上的便利,制度上的多元文化主義常常視種族集團為平行的而不是多層次的,並且當實施基於文化的根本差異的權利時,很多管理者和少數族裔領袖傾向於固化這種分類。……國家權力機構和主流群體把這種凝聚力和同質化的責任歸咎於甚為不和的族裔,阻止少數族裔和階層分裂和新群體產生。」因此,多元文化政策的推行並沒有如預想的那樣推動各族裔的尊重和融合,反而形成了極端的兩派:一派認為多元文化政策鼓勵文化多樣性,特彆強調保護本族裔的傳統文化;另一派則對多元文化政策持批判態度,認為它鼓勵文化分歧,實際否認澳大利亞存在民族認同的可能性。有學者早就指出:真正的民族融合需要經歷一個文化熔煉過程,「由於它(指多元文化社會)包含了多種文化,共同的文化只能通過相互交往、相互尊重、管控分歧來形成,使他們通過共同的生活方式團結起來。……經過一段時間,他們逐漸形成一種新的複合文化,這種文化建立在他們各自的貢獻、深邃見解之上,而且經過一個對自身的混沌的但可辨識的認同過程。這個過程既不是他們最低程度的共同特徵也不是武斷地幾種理念和慣例的簡單集合,而是一種或多或少的帶有獨特性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中,他們被重新定義,形成一種新的關係,組成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澳大利亞的多元文化政策顯然沒有達成民族融合和文化再造的功能,只停留在民族尊重和文化共存的階段,因而沒有促成獨立的澳大利亞民族文化,作為民族國家澳大利亞尚缺乏文化基礎。
同時,在多元文化問題上,普通澳大利亞人也存在一種矛盾心理,一方面,支持多元文化的基本原則,允許多樣性文化的存在,並為此感到驕傲。另一方面又希望廣大族裔能深度融合,主張文化趨同,形成具有澳大利亞本國特色的民族和民族主義。在澳大利亞民族認同的建構中日益形成了兩股不同步發展的力量,第一個是官方的先導作用。多元文化政策由政府主導推行,它基於自由主義的文化平等觀念,帶有濃重的理想主義色彩和強烈的官方說辭。另一個是文化背景迥異的民眾的接受程度。澳大利亞的文化長期局限於白人文化話語權,白人總希望這種文化認同在白人的控制之內。有人用空間管理者(spatial managers)和空間被管理者(spatially managed)來形容澳大利亞白人和其他族裔之間的這種二元對立關係,空間管理者認為自己有權定義澳洲的民族屬性,有權判定誰符合要求,誰被允許進入這個國家,空間被管理者則對自己應該身處何位,該做什麼或者該回到哪裡有自己的主張。白人的文化霸權給民族融合造成障礙,其他族裔深感壓迫,對白人主張的「澳大利亞文化價值觀」心懷疑慮,唯恐因此喪失本民族的文化特徵和權利,所以有人評論道:「關於民族、澳大利亞和澳大利亞人的表述仍然太過狹隘,不能帶來足夠廣泛的歸屬意識。」這是官方不能解決的問題。澳大利亞的這種文化分歧阻礙了「民族意識」的發生,而種族主義思想的屢次死灰復燃又造成了各族裔在文化上的進一步差異和對立,致使「澳大利亞民族」始終沒有產生。多元文化政策在這個問題上束手無策,澳大利亞的民族形象始終是『盎格魯—凱爾特』(Anglo-Celtic)式的。
既不能實現民族融合,在種族平等問題上澳大利亞也開始出現危機。在推行多元文化政策的同時,澳大利亞也為種族平等提供了法制保障,1975年即通過了《反種族歧視法》(Racial Discrimination Act 1975),該法律是對聯邦憲法的重要補充,規定了在就業、置產、服務、廣告等領域嚴禁種族歧視行為。在此法案和其他反歧視法案基礎上成立了人權和平等機會委員會。1995年,更嚴謹的《反種族仇恨法》(Racial Hatred Act 1995)通過實施,該法案旨在判定基於種族、膚色、國籍、族群或相關因素的仇視行為為非法。作為《反種族歧視法》的補充條款,該法案增加了18C條款,強調基於種族因素的冒犯、辱罵、羞辱、恐嚇為非法行為,可以說從法律角度杜絕了種族主義,但是該法案同時排除了一些「善意」的和基於公共利益的批評行為,形成了18D的修正條款。這在法理上並無不妥之處,但是即使如此,該法案自通過後不斷遭到種族主義者的破壞,特別是2014年以來,包括自由党參議員雷安傑爾姆(David Leyonhjelm)在內的一些人叫囂廢除18C條款,這給澳洲種族關係帶來巨大動蕩,而總理譚保(Malcolm Turnbull)的曖昧態度更加劇了人們的擔憂。雖然經過激烈辯論,最終18C條款以微弱多數得以保留,但以「言論自由」為借口向《反種族歧視法》的挑戰無疑也是澳大利亞種族主義僵而不死的現實寫照。
四
結語
種族主義的長期存在阻礙了澳大利亞各族裔間的文化融合,實際存在著主流群體文化與各少數族裔的邊緣文化的等級差別。白人的文化霸權心理是種族主義的生存基礎,並在地緣、經濟、政治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演變為「新種族主義」,並成為澳大利亞民族認同建構的主要威脅。
澳大利亞是多族裔國家,多元文化政策為各族裔的平等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族裔壁壘卻是多元文化政策難以突破的結構性問題,它廣泛存在於各族裔中,不僅白人族裔存在,其他族裔也存在。民族自覺是民族融合的關鍵,關係到民族認同的再建構問題,只有建立在民族自覺基礎上的澳大利亞才能擺脫種族主義困擾,澳大利亞的民族認同需要各族裔超越群體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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