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請回內地 ——博客天下博客

生孩子,請回內地

2011-07-11 09:50:42|分類: 社會廣場 |標籤: |字型大小大中小訂閱

【編者按】:內地孕婦大規模赴港生子,甚至引發香港准媽媽的抗議遊行……

儘管官方從未承認,但當「去年香港新生寶寶中有四成來自內地媽媽」的消息公布時,一股「排外」恐慌已開始在香港蔓延。 香港最大政黨民建聯的最新調查顯示:八成香港受訪者認為,內地孕婦令香港產科服務受影響;七成港人不歡迎夫妻雙方皆非香港人的家庭赴港生子…… 2011年6月18日,民建聯召開記者會,要求香港政府取締產子中介、嚴查孕婦公寓、削減內地孕婦配額。調查負責人甚至以個人身份建議:對每名內地孕婦徵收400萬港元的附加費。

當持續逾十年的「內地孕婦攻港潮」在今年被港府用數字精確計算出來時,一下引發了港人心中的不滿:剛剛過去的2010年,在香港出生的近9萬新生寶寶中,逾四成產自內地媽媽。在近幾年內,內地孕婦赴港生子,都是以倍數遞增,而這些新生兒都將擁有「香港人」的身份。 內地孕婦潮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內地孕婦插隊占產房,令本港孕婦生子床位難求;出生登記處黃牛黨徹夜排隊,將排號賣給內地孕婦;生下「高危嬰兒」,媽媽一走了之,將小孩留給港府;拿不到醫院預約的孕婦,臨盆時衝進急救室產子…… 亂象之下,引發了香港人的集體不滿。不堪重負的公立醫院產科醫生率先抗議,香港本地孕婦也隨之上街遊行。 內地孕婦赴港產子熱更是催生了不少灰色行業,產子中介的「一條龍」服務令香港出現了「排隊黨」、孕婦公寓。 為調查這些中介擾亂社會的程度,民建聯專門組成一個調查小組,採用明察暗訪的方式收集證據。

6月19日,民建聯將調查結果公之於眾。調查組成員前往西九龍某家私家醫院暗訪,拍到有產子中介在現場推介他們的服務。暗訪視頻可見,一個身穿黑衣服的女人說,如果預產期在10月,可以提供床位,但需要加收附加費,費用由手頭有床位的醫生和中介瓜分。 該產子中介承認在旺角設有孕婦公寓作短期出租—這屬於中介所提供的赴港產子「一條龍」服務中的一環。 「內地孕婦到香港生產前,需要有短暫的時間候產,中介公司就租下一些私人住宅,然後轉租給這些內地孕婦,令她們不用付出昂貴的酒店費用,也可以享受到適當的照顧,這樣便催生了『孕婦公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說。 從5月至今,民建聯收到了10宗關於孕婦公寓的投訴。「10個投訴都涉及不同的大廈,9個處於西九龍,旺角是重災區。」民建聯紅辦事處總幹事陳仲翔表示。 「很容易辨認,旺角區內三四十年樓齡的樓房,都有可能成為孕婦公寓。」陳仲翔分析,因為西九龍區集中了幾家提供內地孕婦產子服務的醫院,這個區域的租金也比較適中,一天只需800港元,配套也比較完善,「所以幾乎每一個我們認識的中介,所聲稱的孕婦公寓,大部分集中在西九龍」。

「你們如果要生,就趕緊定下來,政府很快就要收緊了,到時候你們想在香港生,都生不了。」當記者以待產孕婦的身份詢問一香港中介後,中介蘇小姐在此後的數日內,以每天兩個電話的方式,展開密集催問,內容大致一樣:港府即將收緊政策,要赴港生孩子趕緊了。 港府即將收緊政策的趨勢,一個月前就已出現:香港醫管局公布明年公立醫院的非本地孕婦配額,由去年的1.1萬個銳減為3000個;而港府與接收內地孕婦的大戶— 私立醫院的談判,也仍在進行中。 外界普遍預期,香港政府最終將大幅收緊給內地孕婦的配額。根據港府之前的規定,拿不到配額(即「預約紙」)的內地孕婦,入境處有權拒絕其入境。 而香港政府即將出台的限制措施,目前已經成為兩地中介的最好宣傳語:記者在致電深圳以及香港的產子中介時,他們均表示,如果再晚一點,很可能就「生不到香港寶寶」了。

隨著赴港生子風聲日緊,香港中介公司給出的中介費報價,也在大幅提升,孕婦公寓已經漲到了每間400港元一晚。中介稱,在香港生一個孩子,要做好20萬港幣的預算;而如果某位即將臨盆孕婦想插隊到香港醫院生產,僅是中間產生的暗箱操作費用,就高達30萬港幣。 中介的末路狂奔,並不只是在香港上演,毗鄰香港的深圳,各路非法中介,也同樣在拚命尋找客戶。 深圳一個名為「優佳會」的產子中介說辭與香港同行一樣:明年1月份的床位非常緊張,順產價格目前已升到79800港元,如果是剖腹產,還需多加1萬元。而與香港中介不同的是,深圳中介將孕婦公寓的價碼提高到了650港元,並反覆強調:1月的床位已經不多,在幾天內就會派完,如果再預約,則需另付5萬元的加床位費。

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只要新生兒在香港境內出生,香港就應當承認其港人身份。而香港對於類似產子中介,卻並無法律條文禁止,因此港府也無權取締此類中介機構。 《基本法》無法遏制內地孕婦攻港,但民意又對此股潮流極度憤怒。於是民建聯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提出:中介提供的孕婦公寓,存在違反法律之處。 根據香港的法例,提供收費住宿的處所,如出租期少於連續28天,需要領取旅館牌照才能經營。「很明顯,孕婦公寓屬於違規經營。」陳仲翔說,收到居民投訴之後,他已經向香港牌照事務處舉報,但至今仍未收到該處的處理結果。 「我們曾經收到一個業主投訴,說他的單位被租客租了之後,被轉租成為孕婦公寓。如果告上法庭,業主也會被牽涉在內。」陳仲翔說,孕婦公寓不僅違法,也會對周圍居民產生滋擾,「不斷有陌生人進進出出,大家的生活習慣也不同,很容易會產生鄰里矛盾,這是居民投訴的主要原因」。 陳仲翔認為,孕婦公寓還會產生安全隱患,「內地孕婦不熟悉香港的防火安全設施,一旦發生類似土瓜灣大火一類的突發事件,對孕婦的安全也沒有保證」。他提醒香港政府,「如果等出事了才去規範,那就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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