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甲一書生:《關於毛澤東的那些謠言》點評(4)
06-02
其三,吳先生說「全家人每月在這方面(指吃飯)要花100元左右」。這話遠不如李銀橋坦誠。用這種藏著掖著的小伎倆,只能騙騙3歲的孩子。李銀橋說1950年代初為毛定的伙食費就為每日3元,那麼10幾年以後,毛本人的伙食標準竟然下降了,全家才與1950年代初的毛個人伙食大體持平。吳先生每逢碰到毛家的事情講不清時,必定把兩個女兒拉來湊數。說毛家財務支出用度浩大,是因為兩個女兒每月要用60元的伙食費;說毛澤東伙食標準低,是因為包括兩個女兒在內的全家人一起吃飯,拉平了毛的伙食消費水平。其實吳先生到毛家時,早就搬出中南海的李敏已是輕易進不到「海里」來,吃不上毛家小灶的飯;李訥1964年就下鄉參加「四清」,回家吃飯的機會有限,1965年夏天大學畢業後有了工資,即使回家,也多是用自己的工資去食堂打飯;江青自己吃自己的。所以勸吳先生不必兜圈子了,用「全家」說事,乾脆挑明這100元錢就是毛澤東個人的伙食費。 其四、說「哪怕是從中南海供應科拿回一棵菜,也要付錢」,這話可能不錯。但中南海供應科的主副食都來自香山、玉泉山、巨山特供基地及北京商業部門的特供商店,吳先生支付「這一棵菜」的錢能夠抵付它的生產成本嗎?要求香山農場種植只有毛澤東愛吃的野菜馬齒莧,每天要產1斤鮮嫩、肥大的,讓香山農場職工為毛在稻田裡捕捉小魚小蝦,「913」林彪出事之夜中央警衛團戰士進入沙河機場為毛打兔子,需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成本?麻煩吳先生告訴我們,人工種植的野菜馬齒莧、小魚小蝦以及警衛戰士打的野兔子的各自價格。 其五,吳連登說「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員出差、加班倒有補貼,但主席除了工資,沒有任何一點額外收入」。這話純屬是藏起西瓜說芝麻!毛澤東確有一大筆額外收入——稿費,數量之巨令人咋舌,使其一躍而成毛澤東時代的大陸首富。毛的選集、文集、單行本收錄的他用於指導黨政活動的文章,其實是其日常工作的連帶「產品」。當時全體中央黨政領導人只有他一人出版文集,並且依靠政治權力以巨大的發行量推向全國甚至海外,這種情況是他一個人獨有的。因此他拿這筆稿費是否合理需要打個問號的。不像他的詩詞,屬個人創作,拿稿費的理由反而更充足些(當然也同樣無法避免政治因素的巨大影響)。毛澤東稿費的數量,按吳連登所說毛去世時有124萬,相當於毛本人3069個月(計255年)的工資。這筆錢由他任意支配,想給誰給誰。他還會在意什麼出差、加班補貼這種芝麻小事嗎?不是一個層次上的問題,請不要放在一起來討論。 1974年,經毛澤東批示,工作人員共從稿費中取出3.2萬元,分成4份,交給賀子珍、江青、李敏、李訥,作為生活補貼之用。這或許是唯一一次拿稿費補貼家用。吳連登向記者講述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這件事的起因,是李訥在1972年生下兒子效芝後,要靠每月幾十元的工資維持家庭生活,還要請保姆、買奶粉,生活非常困難。實在沒有其他辦法了,她找到張耀祠求助。張耀祠覺得李訥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寫了張條子請主席批准。主席後來也動了情,說:「不要批了,你說該給多少錢?」張耀祠說:「這回李訥開銷小不了,給個幾千塊吧。」主席這才同意從稿費中支取8000元給她。 當時,我擔心李訥萬一用過了頭,再開口要就難了,所以以她的名義往銀行存了5000元,把剩下的3000元交給她本人。李訥當時感激得連聲說「謝謝」。之後,出於對親屬的一視同仁,主席又分別給了賀子珍、江青、李敏各8000元。 【點評】「謠文」說1974年毛各分8000元給賀、江及李敏、李訥,這與特會室會計鄭長秋的說法並不同(《毛主席一生清廉:毛澤東家庭財產真相》)。事情的起因是1972年李訥生了孩子,家裡開支增加,生活困難,請求幫助。若拖了兩年之後毛澤東才批准分錢,已失去救急解困的意義了。「1974年說」無疑是錯誤的。 吳說「這或許是唯一一次拿稿費補貼家用」。吳可能忘了,自己剛剛說過家裡的錢不夠花時,找毛要求用稿費補貼的事。《毛澤東生活檔案》也披露,每年毛用於補貼家用的稿費不到1萬元。吳連登在很多地方說話自相矛盾,這就是一例。毛家人從稿費里分錢,並不止這一次。下文中王明富說3年困難時期,「當時,江青住在釣魚台,有一次她來中南海說要看看衛生,警衛只好放行。結果江青直接來到豐澤園,向主席要3萬元錢買照相機和膠捲」。這是把1973年江青向毛澤東要3萬元錢的事兒混記到3年困難時期了。那時江青還住在中南海,豐澤園就是她的家,用不著打著檢查衛生的旗號進去。江住釣魚台是「文革」開始以後的事兒。她1973年要錢,是去的游泳池。不過,江青多次向毛索要稿費這件事到「確實有」。 從1970年開始,繁重的工作令毛澤東的身體情況急轉直下,肺炎、心血管疾病纏上了他,但他每天都在病痛的折磨中堅持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後時刻。至今回憶起來,周福明仍十分心疼。 主席特別難受的時候,坐那看書,臉上的汗就直往外冒,這說明他心臟或者哪裡已經很不舒服了。我們就問他:「主席,是不是讓大夫給您看看?」他說:「不用,沒事,看看電影。」我們工作人員就趕快架機器。美國有個電影叫《出水芙蓉》,主席非常喜歡那個片子。這樣一轉移了注意力,他就可以喝口水、抽口煙,跟邊上的人聊聊天了,身體也舒服些。 【點評】對一件事只說這一面,不說那一面,是一些毛澤東身邊工作人員慣用的手法。毛澤東用看電影來轉移對病痛的注意力,無可非議。但講述這些事時不能對電影的來歷閉口不談。筆者在《毛澤東看電影》一文中曾介紹過這些影片的來路,大體情況如下: 一是「過路片」。1974年毛澤東因患有白內障,醫生和秘書都希望他減少看書看報看文件。毛澤東晚年脾氣大,限制看報紙看書就會非常不高興,會罵人。身邊工作人員因此建議他多看一些電影。華國鋒考慮到毛澤東已經看過很多外國電影,就叫文化部分管電影的劉慶棠副部長想辦法弄一些香港影片回來,看看毛澤東喜不喜歡。劉慶棠帶著華國鋒的條子,到廣東找到當時的廣州軍區政委、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韋國清。華國鋒的條子上並沒有說明是毛澤東要看香港電影,只是寫著:「劉慶棠分管電影,他要看一些香港的電影,希望韋國清同志幫忙解決。」韋國清看了條子,不相信是劉慶棠要電影,就試探著問:「是不是你看?你看要華國鋒批示?是毛主席要看吧?」劉慶棠說:「你說是誰看就誰看吧。」當時大陸和香港沒有文化交流渠道,韋國清一時也沒有門路,只好把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叫到廣州來商量。正好,梁威林的一個朋友是香港大律師,也是香港邵氏電影公司老闆邵逸夫的好朋友。梁威林就通過這位律師向邵氏電影公司借影片。大律師帶著劉慶棠開列的毛澤東喜歡看的電影清單,到邵氏電影公司的片庫里挑影片。當時李小龍的電影在世界上已經引起轟動,劉慶棠知道李小龍電影在當時很風行,特別交代李小龍的影片也要借幾部,借片的錢由文化部出。大律師說不要錢,但他對新華社香港分社一下要看這麼多影片感到非常奇怪,問為什麼看這麼多片?梁威林說,是大陸文化部的人要看。邵逸夫當時吃了一驚,以為大陸要批判他的電影。律師朋友安慰他說:「怕什麼啊,現在尼克松都到了北京,你為什麼不能夠以電影為紐帶,和北京搞好關係呢?新加坡的李光耀不是一邊和台灣聯繫,一邊和北京聯繫嗎?」最終,邵逸夫接受了律師朋友的建議,同意把影片借給大陸。當時借到的李小龍主演的電影有三部:《精武門》、《猛龍過江》、《唐山大兄》。影片從香港到北京,一路快件,誰都不準攔。到北京後,劉慶棠先看,看完馬上送給毛澤東看,每次來文化部取影片,都由毛澤東身邊的工作人員親自出馬,來文化部取影片(《劉慶棠回憶毛澤東愛看李小龍電影》,《古今故事報》1120期)。 二是「文集內片」。「文集內片」簡稱「內片」,是專為病重的毛澤東拍攝的娛樂性影片。毛澤東曾指示要搞傳統劇目的錄音、錄像,拍電影。1974年他在長沙養病時,中央電視台特意派齣電視轉播車,為他播放當地演員演出的傳統劇目。1976年中央電視台再次派人南下為身在北京的毛澤東錄製傳統劇目。中央電視台編導黃海記得,大約從5月份開始,北京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要大戲,只錄小戲,不要悲劇,只錄喜劇。此後他們錄製的節目以短小的花鼓戲為主,如《討學錢》、《醜人計》、《扯蘿蔔菜》之類(黃海《為晚年毛澤東一個人辦的電視台》,《鐘山風雨》,2006年第1期)。在長沙錄好的節目,第二天由專機運回北京,用投影電視放給毛澤東看,可以算是一種特殊的「電影」吧。 與此同時,由文化部長於會泳主持,在北京與上海各成立一個「文集內片」組,正式開始拍攝電影。京、滬兩地攝製組的活動都嚴格保密,參加對象儘可能少,知情範圍儘可能小。因為毛澤東交辦的這件事與江青十幾年來打倒一切所謂「封資修」電影戲劇的做法完全相反。頂著不辦,在毛澤東那裡交代不過去,於是以「給中央負責同志作調查研究」、「給今後文藝革命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留下寶貴資料」的名義,在嚴格管控下悄然進行。 著名京劇演員、上海「文集內片」組總負責人齊英才回憶道:「1975年深秋,天氣特別陰冷。一天上午,當時上海市文化局負責人孟波同志突然來到我家,很神秘地對我說:『老齊,咱們倆有些事要馬上去北京。』他這沒來由的話,把我弄得如墜雲霧,不著邊際。那時,我剛被宣布解放,雖然說是讓我和陸漢文、胡冠時等同志負責上海京劇團(即現在的上海京劇院)黨委工作,但我是心有餘悸,處處小心,大事小事都請示,生怕再被靠邊批鬥。出於謹慎,我問:『是什麼事情?』孟波不露聲色地說:『到了北京就知道了。』他秘而不宣。我更加要刨根問底:『你不說清楚,我就不去!』他犯了急:『嗨,你這個人真死心眼,告訴你,是搞傳統戲的事。』一聽說是搞傳統戲,我急忙搖頭說:『個事情我不能去,打死我也不去。』孟波見我如此認真,便朝我面前湊了湊,輕聲說:『你放心,這是中央最高領導要看,不會有問題。』他特彆強調『最高領導』,使我感到有了幾分安全感,於是便點了點頭。孟波見我同意,便交代了第二天去北京的事宜,留下機票後告辭了。」第二天在飛機上,孟波才趴在耳朵邊上悄悄說「是毛主席要看」。 上海「內片」攝製組正式成立與開拍是在1976年5月初,地點選在泰興路文藝俱樂部(也叫麗都花園,即現在的上海市政協)。齊英才說:「這是一座花園式的別墅庭院,門口有大鐵門,院子里很寬敞,有游泳池、辦公樓、會議廳、放映廳等,大門一關,即與外界隔絕,確是一個理想的拍攝點。按照拍攝計劃,各路人員很快進入拍攝點,成立由我擔任組長、上海電影製片廠副廠長齊聞韶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齊英才《「文化大革命」中秘密拍攝傳統戲始末》,《炎黃春秋》1992年第2期)。由於參加拍攝的人員都按照樣板團的伙食標準,免費供應中、晚兩餐,待遇頗為誘人。 時任上海科學教育電影製片廠導演的作家葉永烈說,上海「內片」攝製組內部又分兩個組。他負責的那一組趕拍過《馴獸》和京劇唱腔音樂。另一個組負責拍攝京劇「舊戲——才子佳人戲」,這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奢侈:拍給毛澤東一個人看的電影》)。由於「內片」的要求是質量高,速度快,限時限刻完成。在任務下達之後,必須在半個月以至一星期完成影片——這在當時簡直是不可想像的速度!素有「手腳快」導演之譽的葉永烈因此被選中領導一個組50多名工作人員,他自己寫劇本,自己導演,從1976年5月接受任務,到9月9日毛澤東去世,短短4個多月中,完成了9部影片(葉永烈《我為毛澤東拍「內片」》)。整個上海「內片」攝製組完成的影片更多達20餘部。片子送審通過後,只准印4個拷貝,一個送中央,一個送國務院文化部,一個送釣魚台,一個送中央電影局資料庫(齊英才《「文化大革命」中秘密拍攝傳統戲始末》,《炎黃春秋》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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