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我名字,我還要不要嫁?!
來源:南京攻略(njlifes)
昨天,有粉絲在後台給小攻留言:
「我和男朋友快結婚了,
要他在新房的房產證上加我名字,
他卻不肯...我還要不要嫁?」
小攻回復:分手吧!過,下一位。
開玩笑啦...對於你們的任何問題
小攻當然是要認真回答啦!
尤其是這種「結婚買房」
就像「我和你媽掉下水」一樣
令人為難...
「買房是男人的責任嗎?」
「男女雙方該出多少錢買房?」
「房子不寫我名字就是不愛我?」...
我們今天談點實際的:
你了解房產證嗎?
你知道房產證加名怎麼加嗎?
來一份接地氣的「房產證攻略」!
(大家現在拿到可能是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原理相同,這篇同樣適用)
房產證怎麼加名字
如果女朋友說
房產證不加她名字就不結婚
那加還是不加?
應該婚前加還是婚後加?
小攻想告訴你
房產證加名字是一件大事
不是你(女朋友)想加就能加的
至少要考慮以下幾點:
1.房貸還清了嗎?如果房貸沒有還清
加名字基本是不可能的!
因為銀行不同意!
貸款買房要用房子抵押
在貸款沒有還清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相當於把房子
分給除銀行和你之外的第三方
你覺得銀行有這麼大方嗎?
就算是加名字
也要進行一系列的程序
比如,增加貸款借款人
修改抵押借款合同
辦理抵押變更手續等等等等...
假設你們的房貸都已經還清
很好,土豪們可以看下一步了...
2.名字婚前還是婚後加
婚前:加名不划算
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
等於兩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子
一般是通過「轉讓」(買賣)
或「贈與」來完成
而無論是買賣還是贈與
交稅都是一大筆錢
所以,怎樣「加名字」才划算?
你們看一下費用情況↓
(點擊查看大圖)
如果是辦理贈與
加直系親屬的名字
(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
就不用交個稅
不是直系親屬就要交個稅20%
女朋友屬於非直系親屬...
而結婚後,成了老婆
就是直系親屬啦!加名無需個稅
只需要一些工本費登記費!
如果你就是想婚前加名字也可以
婚前買的房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後
就可以一人一半了?
其實不是的
萬一離婚(我是說萬一...)
會看你們婚姻的長短和對房子的貢獻
等等因素來進行財產切割...
婚後夫妻買房:是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後再買房的話
房子算誰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01
如果是領結婚證後再買的房子
無論夫妻雙方誰出錢買
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2
婚後一方的父母全額出錢買
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
那是個人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3
婚後一方的父母出房子的首付
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
夫妻共同還貸款
首付部分也是個人財產
所以,結婚前你買的房是你自己的
結了婚你再買房就是夫妻共同擁有的
但你父母給你買的也是你自己的...
男方:如何機智地加名?
如果你們因為加名的事吵架
有一種方法
可以讓姑娘們感動落淚
立馬答應嫁給你:
房產證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
而且男朋友出99%的錢!
男朋友們
是不是連自己都覺得很偉大?
具體是這樣做:
先領證再簽購房合同
(一定要嚴格按照這樣的順序)
↓
合同的買方記得寫夫妻雙方
↓
再用雙方父母的賬戶來打款
(不要用自己的賬戶)
這樣做,就算離婚
就算房產證上只有女方名字
男生也能要回自己99%的錢
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買的房是父母出資的
房產按雙方各自的比例所有
出了百分之幾的錢就有多少份額...
嗯...套路好深
還好小攻是單身狗一枚
房產證基礎知識
房產證即《房屋所有權證》
購房者通過交易
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
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
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只有取得房產證後
你才是房子的合法主人
房產證上寫著什麼?
房產證內頁的內容:
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
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
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與房屋產權登記簿
房產證
是你自己擁有的房屋產權的合法證明
由你自己管理
房屋產權登記薄
是房屋所有權證的底檔和備案資料
登記機構管理
房產證的所有權的最高效力
來自於房產登記
簡單的說就是這個房子是誰的
最終是以登記薄上的為準
房產證遺失後
你並不會失去這個房子
而是可以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
申請補發房產證
所以姑娘們
不要只盯著房產證
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才行!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書全國所有市縣已經頒發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停發房產證
但是你不需要更換原來的房產證
它依然有效!
《不動產權證書》是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除了房產證的內容之外
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
使用期限等內容
其中的不動產單元號,是唯一的
相當於你的房子在全國範圍內
唯一的「身份證號」
如果你實在想把房產證
換成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可以等到需要進行房屋產權變更
或買賣房屋時再更換
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如果是新買的房子
拿到手的就是《不動產權證書》
需要先進行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流程
(1)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程序
申請→受理→權籍調查(不需權籍調查的除外)→審核→登簿→發證
(2)辦理材料
個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需提供:
1、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核對原件);
2、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
企事業單位申請不動產登記的,需提供:
1、法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對原件);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
3、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對原件);
4、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
註: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南京市自2016年10月8日起,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要件,請申請人提前準備。
(3)辦理費用
1、住宅不動產登記80元/套
2、非住宅不動產登記550元/件
(不再收取土地登記費)
詳細辦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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