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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自負-被毒化的語言

南圖書架上瞎翻,無意間看到哈耶克的兩本書:「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負」,驚愕!因為哈兄是個從骨子裡是個反對社會主義的學者,將社會主義左派批了個「透心涼」,這些在我們看來「大逆不道」的觀點,在這兩本書中得到了酣暢的敘述,現在這兩本書居然堂而皇之的擺在書架上,哈啊哈。定下心來,三天讀完,有點感覺:近代哲學家,特別是搞政治哲學的,的確與以前的哲學家們不同,他們很少在玄而又玄,形而上的象牙塔里或論辯邏輯裡面繞來繞去,而是直接用大量的事實,即結果來論證自己的觀點,耳目一新。作為市場經濟的鼓吹者,哈耶克批判計劃經濟是出了名的,不過哈耶克主要是跟西方理論界中的左派社會主義者「齟齬」,跟東方社會主義陣營沒什麼「罵戰」,估計哈耶克認為:如果與一個只知道用教條胡言亂語的人群討論問題,費時費力,毫無價值;再者,孰對孰錯,結果明明白白擺在那兒,有什麼爭的?結果說明問題,對,哈耶克就是這麼論證自己觀點的。二戰後的事實,或者說是結果-納粹主義和斯大林主義的結果,毋庸置疑的證明哈耶克說的有道理。七十年代後期,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優劣對比已經非常明顯,哈耶克因此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而八十年代後期,蘇聯的解體,東歐國家的「易主」一下子讓哈耶克名聲大噪。這都是結果的功勞。哈耶克是個徹頭徹尾的自由主義者,西方人將他歸為新自由主義者,主要是將其與古典自由主義區別。哈耶克的成名著就是《通往奴役之路》。歷史一走來,岔道多多,但似乎總的趨勢方向是能看到的。什麼是歷史?哈耶克在書中的觀點很明確:人類文明史就是人類自由發展史。所以,一直以來人們就面臨著兩條路:自由之路和奴役之路。自由之路是好的,是人人都嚮往的;而奴役之路誰也不想走,因為被奴役是痛苦的。兩條路都有人走,是可以比較的。自由之路。什麼是自由?哈耶克:「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只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自由主義就是個人主義,個人主義特徵是:「把個人當人來看待,就是在他自己的範圍里承認,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無上的」。關於個人主義,他又說:「一個人應該允許個人遵循自己而不是別人的價值觀和偏好,而且在這個領域裡,個人的目標體系應該是至高無上的,而不是是屈從於他人......這就是個人主義的本質」。「自由之路」不用多說,西方社會生活在哪兒呢,所以,老哈的論證並不複雜,且有結果證明。奴役之路。什麼是「奴役之路」?哈耶克:是社會主義道路。為什麼?老哈說,因為社會主義具有獨裁性:一個集中一切權力的政府。這個政府凌駕於社會之上,權力不受限制;雖有法律,但法律不具有防範性,而是具有統治性,暴力性,其原則是「不服從者不得食」,所以,必然扼殺思想和言論自由。接著老哈說,法律並不意味著法治:這樣的政府有法律,但不可能有法治。因為法治意味著分權、司法獨立、限制政府的權力,擴大不服從政府的權力。這段話我們聽起來蠻嚇人的,有根據嗎?老哈舉了希特勒獨裁和斯大林專制的現成例子,這些國家有法律嗎?當然有,但是法治國家嗎?不是。社會主義是如何成為「通往奴役之路」的呢?為什麼人們會為之著迷?老哈說,因為社會主義搖晃著一面「偉大的烏托邦旗幟」,也總是打著「自由與繁榮的旗幟」並且用貌似非常高的善惡道德觀念來迷惑人......哈耶克旋即批判道:「那些關聯著善惡的道德觀念,並不能證明強制的正當。因為這些道德理念本身亦不能直接干涉或侵入他人確受保護的領域。」其實,崇高的道德概念經過幾千年的論述,人們已經很熟悉了,成了不言自明的規範性概念。既然得到普遍認可,厚皮的社會主義當然不會放過,但是,正如老哈挑明了的:善惡道德觀念已經被他們用來證明強制的必要;被用來當做侵害他人自由的工具。這樣,社會主義的道路從一開始就錯了,因為它用道德來粉飾自己的專制,雖然有著諸多法律條款,但沒有法治,因為法治必然要求分權,集權政府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去做的。接著,哈耶克說,社會主義在一開始就錯的指引下,走了第二步:計劃經濟,一切資源歸於統治集團,然後對市場行為干涉,控制......最後,建立起極權政府。三步走完,極權建立。這時候,自由被扼殺。沒有自由,那必然是被奴役。奴役之路就是這麼三步走「成功」。社會主義者為什麼會偏執而強行讓人走向奴役之路?哈耶克說,那是因為這些人有著「致命的自負」。作為經濟學家的哈耶爾,人們知道的最多的就是他的「通往奴役之路」,而「致命的自負」往往被人忽視。「致命的自負」據說是老哈最後出版的一本書。自負的人一般是被美好,且偉大的海市蜃樓景象所迷倒的那些人。哈耶克在「導論」:社會主義是個錯誤嗎?一開頭就引用米瑟斯的一段話:「社會主義觀念一度既崇高又簡單......實際上我們可以說,它是人類精神最具雄心的產物......它如此壯麗,如此大膽,理所當然的激起了最偉大的憧憬。如果我們想把世界從野蠻中拯救出來,我們就必須駁倒社會主義,我們不能心不在焉地對它置之不理。」正是「壯麗,大膽的偉大憧憬」讓一些人產生了自負:認定自己觀點,思想和方法永遠正確,而不同於自己的任何思想觀點當然都是錯誤的。哈耶克用米瑟斯的話來表達自己的觀點:這樣的自負只能導致野蠻,野蠻導致極權,所以,不能對這樣的自負不在焉,必須駁倒。這本書有九章,第七章「被毒化的語言」有點特別,這一章討論經濟問題很少。老哈一輩子都在討論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問題,兩本書中的章節都有大段的論述,讀來感覺啰嗦,第七章例外,只刮到點邊兒。先說了一通語言的功能,即語言是表達想法的功能等等。接著,老哈開始切入正題:「正像智慧常隱蔽在字裡行間,謬誤也是如此。」智慧不用說,可怕的是謬誤。謬誤隱藏在字裡行間,毒害著人們:「產生極大作用的建議,通過我們的語言流傳下來,並影響著我們的決定」。老哈說,有好多情況下,即語言的表達並不是簡單的事實陳述,而是對所講的事實的後果或起因的解釋或推理。哈耶克把這個「現象」起因歸於馬克思。他認為,馬克思使用了一個忽悠人,讓人上當的詞:「社會」,用「社會」來代替他真正想說的「國家或強制組織」。語言染上麻痹毒素就從這兒開始,因為「國家或強制組織」肯定會讓人們厭惡。所以,老哈接著表明:「在寫這本書時,我跟自己下了一個自我否定的指令,絕不用『社會』或『社會的』這樣的詞......在這一章里,通過討論這些詞......來揭露隱藏在我們語言中的毒素。」哈耶克對「社會」、「社會的」特別感冒。「社會主義」的「社會」究竟說的是什麼?這個莫名其妙的定語沒人去追究,就像本書一開始說的:人們普遍「心不在焉」,問題就出在這兒-被毒化的語言,我們就被帶有及其誤導性的這個詞給毒著了。哈耶克告訴我們,「社會的」一詞,在德國被濫用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比如「社會市場經濟」這個詞,「法制」和「市場」這兩個詞一開始就是有非常明確的概念,但是突然間被加上了一個定語「社會的」,就突然失去了「任何明確的含義」。更有意思的是,德國學者在憲法表述中,要政府在憲法上服從「社會國家原則」,這簡直就是「懸置法制」。這些可笑的學者也看出了「法治國家」和「社會國家」之間的矛盾,便把「社會法治國家」寫進了憲法,這頓時讓人想起了挺時髦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詞。哈耶克接著又舉了「民主」這個詞:「與此類似,『民主』一詞一直有著非常明確的含義,然而,『社會民主』不僅曾用來作為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出現的激進的奧地利-馬克思主義的名稱,而且在英國已經被用來稱呼費邊社會主義的任何政黨」。「但是,時下我們所稱的『社會國家』用傳統的詞語表達卻是『仁慈的專政』,以民主的方式即在保留個人自由的同時,實現這種專制所面臨非常現實的問題,則由於『社會民主』的圖謀而蕩然無存。」繼續進行對「社會的」這棵毒草批判:「社會公正」。「正如一位比我更有勇氣的傑出人士多年前坦率的表述那樣,『社會公正』這一說法不過是『與人民民主同出一轍的語義騙局』(柯倫,1958:8)」。到了這兒,老哈還是有點忍不住,颳了「市場經濟」的邊兒:「所以『社會的』一詞用意,實際上等於是在要求『分配公正』。然而這同競爭中的市場秩序,以及同人口和財富的增長甚至維持,都是難以並存的。」老哈的意思很明確,「分配公正」在使用者哪兒變成了「平等主義」的遮羞布。而平等主義已經被所謂的「拉平反駁」弄得焦頭灰臉(這是另外一和話題了)。接下來,老哈論述了分配的公正問題,「捲入」了道德,功利和現在挺時髦的「社群主義」政治哲學理論爭論之中(有機會再討論,這兒就不說了)。不過老哈沒有忘記自己的觀點,「結果」判斷和「市場經濟」:「應該由市場過程來確定回報」。這一章結尾讓人覺得怎麼那麼熟悉:「一些沒有任何可實現的內容的承諾,把人類分成了兩大敵對群體。妥協的方式不能消除這一矛盾的根源,因為對於在事實方面的錯誤認識,每一次讓步只能產生更不可實現的期望。然而,一種反資本主義的倫理現仍在繼續發展,其基礎則是某些人的謬論,他們對創造財富的制度大加撻伐,而他們的生存恰恰是靠了這種制度。他們以自由的熱愛者自居,對分立的財產、契約、競爭、廣告業、利潤甚至金錢本身加以譴責。設想如果他們的理由能夠告訴他們如何安排人類的努力來更好的為他們固有的願望服務,他們本身就對文明造成一個重大威脅。他們自以為自己的理性能夠告訴他們如何安排人類的努力,使其更好的服務於他們內心的願望,其實他們自己構成了對文明的嚴重威脅。」——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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