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研究:上篇 第08章 課傳分析與畢法集要

上篇 大六壬占測機理揭秘

第08章 課傳分析與畢法集要

六壬占課,就是對占出的四課三傳作分析研究。因此,研究四課三傳的結構、關係、時序、特性、變化都很重要。

  一、論四課

  第一課為日(干)之陽神,第二課為日之陰神,第三課為辰(支)之陽神,第四課為辰之陰神。陽神以占出現,陰神以占伏藏。總以兩陽為主而陰次之。四課全者,事正順而易;四課不全,事不正逆而難。大抵見生合德祿旺相者言吉,見克害刑衝破空墓者言凶。

  二、論日辰

  占日干支,又謂日辰。干尊故曰日,支卑故曰辰。天干為外事門,地支為內事門。

  凡占,干為我為動為尊為男為外為表為遠為高,支為彼為靜為卑為女為物為里為近為低。

  一般而言,干支第一分動靜主客之象,第二分尊卑之象,第三分男女之象,第四分內外遠近之象。實佔中按不同的事體分各象來取擬。

  運用最多的是以干為人,以支為宅(家)。支為日干所寄之宮,為人日干所涉地理、環境、對象之總代表。凡佔個人事體者,不分主客悉以干為人,支為家來看待。

  干支吉凶,繫於加臨上神。干支上神與干支所論吉凶,一看其六親關係,二看長生十二訣中何宮字眼,三看地支刑沖化合害的生克制化關係。此一法須結合在一起來看。比如甲子日幹上子,子為甲干父母爻,又為敗神。再如辛日幹上見丑,丑為辛這父母爻,又為墓神,又為刑神,按此三象來斷。

  干支上神見生合、祿馬、德神、貴人、青龍、六合、天后、太陽、天喜等吉神吉將則以吉論,干支上神見克害刑沖、脫耗、空墓、白虎、螣蛇、天鬼、死氣、死神、破碎等凶神惡煞則以凶論。

  大凡干支之吉凶,首決於上神,再及於其他。干支之上神,乃干支所感應事物最近身切己者。求謀物事,凡物事類神加臨干支者,類神不空不破不刑不沖者,求必得也。類神空破刑害者,求必失也。課者,聚集之象也。干為己身,上神加干,乃幹上神所擬事物跟日干來聚會也。辰為家宅,支上神加支,乃支上神所象事物跟地支來聚會也。聚會吉凶,只觀上神與干支生克而已。依以推斷干支相加乃主客方,動靜方,尊卑方,男女方,內外方相會團圓之象。干加支,客就主,男就女,尊就卑,動就靜,外就內之象。支加干,主就客,女就男,卑就尊,靜就動,內就外之象。可依干支生克關係來論主客、男女、動靜、尊卑、內外關係相會之吉凶。

  干支相連緊密而不可細分。言干者,必受支之影響;言支者,必受干之影響,故而干之凶吉,不僅跟幹上神相關。干支者,占事主客體也。干寄宮於地盤,支寄於地盤本位。干支皆是伏居地盤者,其凶吉之象悉依上神(天盤)來呈現。因此,干支上神乃干支之外在「面目」也。干支相連,干支生克關係伏居內,干支上神生克關係顯現於外,干支上神與干支相涉交錯於內外之中。因此,論干支者,必論此三者關係也。

  幹上神 支上神

  日干 地支

  第一組:幹上與干、支上與支的上下關係。干由幹上神來體現情況,支由支上神來體現情況。各自反映本身主要情形。

  第二組:干支上神與干支首次感應之後,再感交錯關係,干與支上神,支與幹上神反映交錯關係。

  第三組:干支交往最終影響決定干支本身及干支上神之關係。干支上神體現表面關係,干支體現實質關係。凡決於公開表面之事體,可單憑干支上神來分勝負。比如體育比賽,只依干支上神來決比賽結果,易簡精妙。凡事涉內心者,不僅要看干支上神,更要看支幹內在。比如戀受婚姻,干支上神生合固吉,但支幹再生合,始會徹心徹骨和合,否則不論矣。

  凡干支交錯、里外、上下之關係,悉可依六親、地支學的生克制化及長生十二訣狀態來表示衡量。

  由於干支上神加臨之不同,故干支之凶吉就不一樣了。或干支俱吉,或干支俱凶,或干吉支凶,或干凶支吉。或幹上不吉,支上卻吉,或幹上吉,而支上卻凶。種種萬象,精彩紛呈。

  干支各受上神相生,為俱生,兩家各自有生意。幹上生支,支上生干為互生,兩家互相幫助,和順有益。

  干支各受上神相剋,為俱克,兩家各自受傷有災。幹上克支,支上克干,為互允,主兩家相互征戰,人情不和。

  干支各受上神脫耗,為俱脫,主各自被人脫賺損失。幹上脫支,支上脫干,主兩家相涉互脫互騙,各有脫賺浪費。

  干支各加臨敗神,為俱敗,主彼此傾頹。干支各加臨死神。為俱死,主彼此衰羸。干支各加臨旺神,為俱旺,主興旺生謀。干支各加臨墓神,主各自昏晦。敗神、死神、旺神、墓神互見於支幹之上,為互敗、互死、互旺、互墓,各以不同象意言之。

  干支各自加臨沖害破神,主彼此受損,各自不足。

  干支交錯,內外加臨刑沖害破神,主主客猜忌,人情不足。

  干支上神,交錯,內外加臨六合之神,主主客和順合作之象。

  干支上神各有合神,交錯,內外再見相刑害,則為先合後害,先合作後相害,先吉後凶。

  干支交錯六害,干支上下神互相六合,為先害後合。

  干支交錯六合,干支上下神互相六害,為先合後害。

  凡論干與支上神,支與幹上神,或者是幹上神與支上神,務必要看上神各臨地盤寄宮。如支上亥水生合日干甲木,如亥坐於辰地,亥受制墓鄉,則生力有限,惟甲辰日有之。只有甲俯就辰地,方可謂之長生。若甲不府就辰支獨寄於寅,不作長生看待。其餘幹上神與支的關係也同論。

  下面擇《六壬大全o日辰》來對日辰關係作全景式的描述。

  日 辰

  日上生日百事吉,晝將人助夜神庇。

  日上克日百不利,晝將人害夜鬼魅。

  日生上神百費出,日克上神事抑塞。

  日上之神去生辰,辰上之神來生日。

  日辰各受上神生,兩家順利有生意。

  日上之神去克辰,辰上之神來克日。

  日辰各受上神克,兩傢俱傷各不利。

  日上脫辰我脫他,辰上脫日他脫我。

  日辰各受上神脫,彼此防脫俱蹉跎。

  日上之神見辰旺,辰上之神見日旺。

  日辰上各見旺神,靜則為祿動遭網。

  日往臨辰遭下克,自取卑幼凌犯推。

  辰來臨日又克日,卑幼上門肆侵欺。

  二者俱名為亂首,父子兄弟各離析。

  日臨辰上去受生,以尊就卑受包容。

  辰臨日上來生日,彼自上門來周濟。

  日臨辰上去生辰,宅旺人衰虛耗頻。

  辰臨日上來脫日,亦主虛耗錢財是。

  日臨辰上去克辰,事雖費力得財雲。

  辰來臨日受日克,尊長得財卑幼悲。

  二者皆名為贅婿,日辰比和吉將吉。

  日上祿馬主榮遷,日見辰馬宅動吉。

  辰上日祿受屈抑,權攝不正此為占。

  日辰上各見德神,再乘吉將進發真。

  若見六合和合吉,不宜解用憂病侵。

  乘墓坐墓日辰同,俱主昏迷雲霧中。

  賓主不投懷猜忌,日辰互見害與刑。

  日辰逢敗人宅頹,絕神結絕舊事宜。

  死氣死神宜休息,若值空亡虛無實。

  日課不足心意焦,辰課不足家宅憂。

  若見卯酉為阻隔,魁罡蛇虎有傷折。

  另外,干支上神的加臨還有兩貴人臨干支,干支前一神作天羅地網加臨(干前一神為在羅,支前一神為地網),干支上旬尾旬首加臨為一旬周遍格。貴人臨支幹,凡事得貴人成就。天羅地網,凡占宜靜大旺,動則為血光之應。又羅網相互加臨支幹之上,為互網格,為主客彼此網羅對方。一旬周遍格,占事不散,萬謀皆成,有始有終,惟不宜占憂疑釋散事。

  下面再依《畢法賦》有關賦文來簡述日辰綱要。

  1、互生俱生萬事宜。

  2、人宅受脫俱招盜。

  3、彼此全傷防兩損。

  4、富貴幹支逢祿馬。(幹上祿,支上馬,或幹上馬,支上祿,考試、工作最喜歡之,占病則宅移人動,大凶。)

  5、干支皆敗勢傾頹。

  6、人宅皆死各衰羸(占病必死。)

  7、人宅坐墓甘招晦(天盤干支各自坐地盤墓鄉之上,凡禍自招,甘心就罪之象。)

  8、干克乘墓皆昏迷。(乘者即干支上加臨之物。)

  9、互旺坐旺坐謀宜。

  10、干支值絕凡謀絕。(干支上見絕神或互見絕神,凡事宜了結。病不宜,必死。)

  11、喪吊全逢掛縞衣。(喪門弔客加臨互臨干支之上)。

  12、交車相合交關利。

  13、上下相合兩心齊。

  14、賓主不投刑在上。(干支上逢子卯刑,四課逢辰午酉亥,干支上逢午酉兩神,三傳寅巳申、丑戌未者皆是。)

  15、彼此猜忌禍相隨。(干支上下、交錯、內外逢六害神。)

  16、旺祿臨身徒妄作。

  17、權攝不正祿臨支。

  18、脫上逢脫防虛詐。(幹上脫神,上神雙被天將脫。)

  19、空上乘空事莫追(幹上空亡神,又乘天空將。)

  20、兩蛇夾墓凶難免。(六丙日幹上戌,晝夜天將皆乘蛇,地盤巳宮蛇之本鄉,干為人,近身之物為墓庫,占訟入獄象,占病入墳象。)

  21、華蓋覆日人昏晦。(華蓋與墓加臨日干之上。)

  22、干乘墓虎莫占病。(墓神乘虎,惟六辛日幹上丑乘虎有之。)

  23、支乘墓虎有伏屍。(支上神乘干支之墓神,乘虎加臨克支,主家中有伏屍。占家宅主年內必喪親屬,干支墓乘蛇加支克支,家有怪)

  24、鬼臨三四病訟隨。(支上兩課皆日鬼,為家中眾鬼,主犯官訟,或全家患病。)

  25、病符克宅全家患。

  26、龍加生氣吉遲遲。(幹上神乘龍神作日干長生爻加臨。)

  27、天羅自裹己招非。(幹上墓作本命加臨日干之上。)

  28、太陽射宅屋光輝。(朋將加臨地支之上。)

  三、論發用

  發用就是初傳,又名發端門,又名用神。發端者,事物動機發現處。用者,事體透用之處。傳者,傳遞之處。初傳者,第一步之感測消息處。

  初傳(一傳)乃動機發現之處,事物之透露處,故為發端之門。凡預測事物之端倪、判斷事物之決策、三傳之總紐、四課之結晶,皆在此初傳。它是事物之始應,傳吉則事吉,傳凶則事凶。禍福之端,克應之兆,皆發於此節。

  大凡天地盤一動,干支主客即可感會幹支上神物事,隨之上神物事之上神物事(又名陰神)隨之而來,遂成四課類聚之勢。「方以類聚,物與群分」,四課不同事物一旦聚會,吉凶遂爾相生,干支上可以細析,然四課吉凶不一,自有變化之勢,對干支產生影響,由此初傳生矣。初傳一生,天然感應,由初傳傳中傳,由中傳傳末傳,依次遞進,天機妙理存於其間。三傳之感測,亦即事物聚合之勢、必然之象也。緣何?初傳一定,地盤本家上自有物事(上神)於後影響,則中傳自然出來,中傳一出,中傳本家(上神)物事如影隨形跟蹤而來,末傳生矣!故而,三傳之感測,實事物必然聯繫之事物矣。一串連一串,類聚支遇之象。末傳者,因緣盡頭處也。無緣不聚不成課象,無緣不生初傳。初傳中,中傳末,三傳傳遞,更是因緣作用於其中矣!

  初傳者,緣起之處也。初傳起於幹上兩課,乃外來因緣事,亦為自己主動作事。初傳起於支上兩課,乃內來因緣事,亦為他人主動作事。

  由於初傳一般為四課上神,其與干支之關係主要以六親來判別,則吉凶大象可定,再觀其立地(地盤)及中傳、末傳,則吉凶變化之勢可一眼看出。

  發用克下事外來,利男利先卑小災;發用下賊事起內,利女利後尊長悲。發用地盤克神克將,謂之內戰(內憂);事將成合攪拌言。天將克神(發用)克地盤,謂之外戰,事從外來(外患)象。

  用起干支長生凡謀遂,長生臨墓發舊事。

  用敗與死事者毀,用絕事了人信至。

  用墓事緩病者悲,物在人歸凶事微。

  刑衝破害事阻隔,用空憂喜無實遮。

  克日憂身長上訟,克辰家宅不安寧。

  克時心動驚狀起,克末有始必無終。

  克命上神主得財,克年上神事必乖。

  喪吊事干有服人,休主將病囚主刑。

  初傳一生,因緣起焉。傳者,際遇也。初傳者,干支第一步共同際遇也。吉凶專依初傳跟干支來分別生克以定之。

  干支上有凶神,要初傳制克或轉化,則可轉凶為吉。干支上有凶神,初傳生助或比和,則禍患又來。干支上有吉神,初傳制克或轉化,則移吉為凶。干支上有吉神,初傳生助或比和則吉利又來。

  初傳吉,干支上神制克,乃遇而不遇之象。初傳凶,干支上神制克,則凶而不凶之象。大凡干支上神先於初傳而跟干支發生感應,初傳次之,中傳再次之,末傳又次之。斷事次序:第一步看干支上神之感應,第二步看初傳之感應,第三步看二傳三傳之感應,最後一步看干支上神與三傳之感應如何,以作最後結果之判定。比如干有子孫爻,三傳際遇皆鬼爻,遇鬼凶象,後有子孫制克,則最終可移凶化吉,遇難呈祥了。

  對初傳的分析,一看其地盤立處,二看其天時盛衰,三觀天官之善惡,四觀其為長生十二訣中狀態,五觀其與干支的刑沖生克關係,六視神煞克應,七觀遁干,綜合起來判斷四課物事的初步變化。

  四、論三傳

  三傳者,初傳中,中傳末也。三傳者,三步相傳而已,傳四課、日辰之際遇而已。

  初傳一起,中傳不同於初傳,變初傳也,故為移易門。中傳一定,末傳遂生,末傳不同於初傳,因緣中止處,故為歸計門。

  三傳之吉凶針對干支而言的。步步傳吉,則事大順。步步傳凶,則事大難。或吉傳凶,或凶傳吉,則吉凶不一吉來克凶凶不起,凶來克吉吉不起。初傳克盡末傳,不論末傳吉凶,決無結果。末傳克盡初傳,事必有果。

  初傳末傳描述事物發展之起始與盡頭,兩者最為重要。初傳吉,要末傳生助,忌克制。安裝傳凶,則反之。末傳吉,要初傳生助,忌克制,末傳凶則反之。

  三傳者,三步感測事物因聚際遇也。三傳者,可視為三類物事運載干支之變化。因此,三傳之吉凶,首先在於三傳本身之生克關係。三傳相互關係,也同樣一論六親關係,二論地支的生克制化關係,三論長生十二訣之狀態關係。

  三傳之吉,干支之祿馬德神貴人青龍生氣天喜等類也。三傳之凶,干支之鬼墓脫敗、蛇虎死氣等類也。吉要生助,凶要制克,一言以蔽之矣。

  凡初傳吉,末傳凶,事主先易後難;初傳凶,末傳吉,事主先難後易。

  凡占進取,三傳漸有氣者,或三傳傳進者,為吉。

  凡占脫散,三傳漸無氣者,或三傳傳退者,則成。

  凡初傳居日前一位,末傳居日後一位,謂之前引後從,主有遷官升職之喜。引從地支者,則有遷居修宅之慶。

  凡三傳不離四課,謂之課內藏、迴環格,事主因緣重來,皆有成就之象。

  凡三傳俱陽,事必顯著明白。三傳俱陰,事必隱秘暗匿。

  凡三傳依此相生生助干支,為遞生克,事必轉相提攜,委曲成就。

  凡三傳依次相剋克制干支,為遞克格。事必轉輾相擾,相互欺凌,事敗、訟刑、病死。

  凡初傳居幹上,末傳丑支上,自干傳支,主我求人辦事。

  凡初傳居支上,末傳居幹上,自支傳干,主他人來求我辦事。

  初中空亡(或僅初空亡),末傳不空,謂虛傳實,凡事艱難中成遂。

  初中不空,末傳空亡,謂實傳虛,主事最終無所成就,空空如也。

  三傳皆空亡,則事主虛聲,一無實處。

  凡三傳比肩同類,或三合成局,凶則重重,吉則累累,凡事有重疊之象。

  三傳傳向日干者,謂朝日格,吉凶皆不可避。三傳傳向日支者,謂之朝支格。

  三傳位於干支上神之間者,謂之三傳夾定,凡事天定,禍福不能自主。

  三傳有自然空間時間之次序。大凡而言,初傳為始、首、第一、男、客、天、外、高、遠等象意。中傳為中間事物、狀態、位置、數目等;末傳有終、尾、最末、女、主、地、里、低、近等象意。初傳末傳之相對時空象意可仿干支來論。不過要說明的是,用初末傳來分主客,僅是方法論的「權用之活法」,非主流之正法。此活法應用最廣者,莫過於依三傳來分三元主體之事例。

  三傳者,依四課吉凶變化之勢而已,四課合者,三傳可傳之散,四課散者,三傳可傳之合,四課凶者,三傳可傳之吉利,四課吉者,三傳可傳之兇惡。四課虛者,三傳可傳之實處,無中生有;四課實者,三傳可傳之虛空,一無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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