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買房必看,婚前婚後財產如何界定?

  隨著樓市傳統旺季「金九銀十」臨近,崑山也將再次迎來結婚的熱潮,不少新人們在忙於奔向各大售樓處選擇婚房時,對於購房的相關政策問題,了解的還不是很清楚。恰逢七夕,不少小夫妻新手上路,崑山房產網小編將對新婚小夫妻最關心的婚前婚後財產如何認定、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名等問題進行詳細解答。

  婚前誰買的房子 歸誰

  法律條文: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案列:一位網友稱他於2012年年初買的一手房只有購房合同,13年初和愛人結婚辦理了結婚證,13年年底拿到的房產證是個人的,現如今2013年要賣掉,房子還有貸款的,請問這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由於新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是不進行分配的,結婚後的共同財產才進行分配。如果這位網友婚前首付是個人付的,那麼這部分屬於個人的財產,夫妻結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有財產。

  

  父母買的房子 無權分割

  法律條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安份共有。

  案例:2012年,董女士與相戀兩年的徐先生喜結連理,由於徐先生家經濟條件一般,董女士的父母便為女兒女婿提供首付買了一套商品房,由董女士與徐先生自己還貸。購買時,房屋登記在董女士名下,現在徐先生與董女士的婚姻亮起了紅燈,正在鬧離婚,雙方為房產分割的事情爭執不下?

  此問題涉及到父母為夫妻雙方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的子女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的問題?首先這套房產是董女士的父母在董女士結婚前為雙方購置的,同時此房產登記在董女士一人名下,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該房產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婚後,董女士與徐先生用共同財產進行還貸,並不能因此認定為房產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此部分的還貸,董女士應當將二人共同償還銀行貸款數額的一半歸還給徐先生。剩餘的貸款為董女士的個人債務。因此,此房產應該認定為董女士的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歸屬如何認定 共同還貸四要點留意

  一網友在崑山房產網諮詢稱,婚後與丈夫共同按揭買房,貸款資金為夫妻共同承擔,但房產證只寫丈夫一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丈夫一個人的財產呢?

  據了解,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夫妻婚後共同買房需要注意些什麼?婚後買房房產歸屬問題又該怎麼算呢?

  除此之外,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愛我,就得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房產證加名字是一種愛情的宣言,也是彼此共同財產的證明,對於準備結婚的人來說,房子是頭等大事,最近有媒體報道:一名80後准夫妻因為婚房房產證上寫誰名字發生爭執,而最終導致分手的消息,讓大家對他們的分手感到惋惜又無奈。相愛的人準備結婚,婚房的房產證上到底要不要加上對方的名字呢?

  案例:請問崑山現在房產證加名需要交稅嗎?我家的房子是婚前買的,是老公付的首付,婚後我也在還貸款,新婚姻法下來想把自己名字加上去.,上海這邊只收取工本費80元,不知道崑山是什麼政策?

  據悉,如果男方在婚前貸款購買一套房,婚後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崑山辦理手續有兩種方式。

  第一,夫妻雙方可去公證處公證,把這套房子的部分產權(份額自行商定)贈與妻子,然後持公證書到崑山房產交易辦理新房產證,需繳納一定比例的契稅(稅點由房子的面積大小而定),就可以把妻子名字寫上去;第二,夫妻雙方可以走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即將丈夫部分產權(份額自行商定)過戶給妻子,繳納一定比例的營業稅(如果房子滿5年可不用)、契稅(按照房子面積大小),然後在崑山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女方的名字就可以加上去了。正常辦理周期為10天,不包括雙休日。

  同時,業內人士表示而不管怎樣,相關政策的變化也提醒了我們,無論對於婚前還是婚後的財產,我們都應該更多地去關注和了解。當然與此同時,雖然加不加名字一定程度上關係到夫妻雙方和各自家庭的利益,但盲目亂加名字也並不可取。加名字的成本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後果(如房屋限購、今後再次變化產生的稅費等),也都值得我們仔細權衡,繼而才能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合理地選擇渠道,做到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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