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商關係:過親過疏都不正常 應遵循「刺蝟法則」

聚焦政商關係:過親過疏都不正常 應遵循"刺蝟法則" 時間:2015-04-07 07:02:00作者:牛旭東新聞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分享到:

  

  張浩/漫畫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敗鬥爭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打虎拍蠅」的戰果看,不少落馬官員的背後,都晃動著商人的身影。而隨著反腐敗鬥爭的逐步深入,官商關係又出現了從「勾肩搭背」演變為「背對著背」的苗頭。政商之間,究竟應該怎麼處,需要遵循哪些法則?在剛剛閉幕的博鰲亞洲論壇上,以「政商關係新生態:君子之交,相忘於江湖」為主題的分論壇引發了社會公眾對政商關係的探討。

  畸形政商關係危害巨大

  以十八大以來的典型腐敗案件為例,高官落馬的背後,基本上都有商人的影子: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件中,商人丁書苗是重要的行賄人,並因此獲刑20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劉鐵男腐敗案件中,有「裙帶商人」倪日濤的影子;近期的「明星官員」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周圍也是被地產商人所「環繞」……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在2015年兩會山西省代表團開放日上,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省長李小鵬直言,山西很多腐敗案件背後都出現了煤老闆,都涉及煤炭資源交易。

  受訪專家認為,在官商勾結腐敗中,官員為商人在政策制定、資源分配、招標投標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對市場經濟秩序、國家公眾利益、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危害巨大。

  「畸形的政商關係以亂審批、打招呼、充當保護傘這樣的行為模式存在。還有個別官員在位時搞權力尋租或直接利用權力受賄,辭職後以下海經商之名,將黑錢洗白。」雲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副教授謝維華介紹,貪腐官員與不法商人深度勾連,官員借商人之手完成了權力「變現」,商人利用官員的權力謀求不正當利益。

  在某些別有用心者的操作下,一些鬆散型的政商關係演變為緊密型、穩固型的政商共腐「圈子」。一些領導幹部與企業老闆之間保持相對穩定的關係,官為商謀利,商為官斂財,進行封閉式權錢交易,形成了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連環輸送的利益鏈。

  一些商人、老闆隨領導幹部任職單位、部門和地方的變化而改變業務的區域布局,業務領域、區域和範圍隨領導幹部任職的空間變化而變化,隨領導幹部權力內容的變化而變化,雙方如影隨形,具有長期性。某些從政者和經商者故意將官商勾結、權錢交易與企業經營活動相交織,以業務活動掩蓋、掩飾權錢交易腐敗犯罪的本質,偽裝性、欺騙性、隱蔽性更強,腐敗度更深,腐蝕力更巨。

  官商勾結根源在於權力過度集中

  去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曾經指出,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去年底,由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與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最高檢職務犯罪預防廳、正義網聯合發布的《2014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分析稱,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勾勒出了政商生態劣跡,隨著國家反腐敗持續發酵,查處政府官員貪腐犯罪力度不斷加大,與之相伴而生的企業家腐敗犯罪將呈上升趨勢。

  今年2月10日,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和中國青年報社輿情監測室聯合發布《2014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報告對2014年度的企業家犯罪案例進行了總結,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政商勾結、群體腐敗現象嚴重。

  「從國企涉及貪腐案件較多的方面來看,政商界限不清是一直存在的問題,加之用人機制不規範,一些政府官員在國企任職或者掛職,很容易產生政商的利益交換。」西安交通大學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李景平教授說。

  在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胡功群看來,如果企業發展過分依靠政策而不是依靠法治,過分依靠政府而不是依靠市場,這種角色的錯位就極容易產生官商勾結,腐敗是其必然產物。

  官商勾結的外在表現是人際交往,其實質則是權力與資本的不法勾兌。「政商勾結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尤其是資金需求量大、涉及一定行政審批或者行政壟斷的領域,官商勾結問題格外嚴重。」謝維華說。而行政權力監督的缺失,則進一步加速了畸形政商關係的發展。胡功群認為,如果權力失去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就為「走捷徑」的商人打開了「方便之門」。社會上也會因此慢慢形成一種不良風氣和習慣,做事情首先是找關係,沒有關係就辦不成事,權錢交易司空見慣,沒有腐敗才是奇怪。

  從「勾肩搭背」到「背對著背」

  全國政協委員、研祥集團董事局主席陳志列關注到了政商關係出現的新動向:有些地方出現了懶政怠政的不作為現象,一些官員「不吃、不拿、也不幹」,對企業家避之不見;而有些見了企業家滿臉笑容、客客氣氣,搞「軟拒絕」。

  過去的「勾肩搭背」變成了現在的「背對著背」,官員和企業家之間橫亘著無形的「隔離門」和「玻璃門」,使企業發展得不到正當支持和服務。

  胡功群說:「這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腐敗。從客觀上說,現有的權責不明是主要成因,官員擁有的權力與應負的責任不對等導致其『不敢為』;從主觀上說,個人利益受損導致其『不想為』。」

  懶政、怠政,不僅危害政商關係,而且也阻礙國家的發展。2014年10月1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部門負責人會議上強調,庸政、懶政同樣是腐敗,是對國家和人民的極大不負責!在今年兩會上,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特彆強調,「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

  政商之間需以黨紀國法做「防火牆」

  隨著新常態概念的提出,破除「勾肩搭背」、摒棄「背對著背」,構建政商關係的新常態已經成為共識。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加之八項規定的出台和實施,使得對官員的要求越來越嚴格。這樣的形勢為構建政商新常態提供了契機。

  李景平告訴記者:「官和商應回歸本位和常態。官就代表國家監管機關,商就代表社會組織和公民,各行其道。監管者不能插手商業活動,不能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而企業應該按照企業規則依法經營,不能向官員尋租。」

  在李景平看來,良性的政商關係應該是分界很明確,要當官就不要經商,並禁止官員親屬經商營利,官商因工作產生交集的,應依法各司其職。所以依法治國不單單是政府要依法行政,同時也需要企業依法經營,公民要遵守法律。

  謝維華認為,政商關係應遵循「刺蝟法則」,即官與商交往既要保持好安全距離,防止生成「利益共同體」導致腐敗;又要保持正當聯繫,為企業營造良好環境。

  「在商言商,在政言政。」胡功群說,「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政商可以『近』但不能『粘』,兩者中間的『防火牆』就是黨紀國法與制度。政商相處應有清晰透明的邊界,官員商人各守其志,按法律規則辦事。法律規則以內有自由,法律規則以外有監督。」

  政商關係新常態需要官商交往新觀念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加強行政監察,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對公共資金、公共資源、國有資產嚴加監管,提出了「負面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三個清單的概念。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清單便是「本職」的具體化。胡功群說:「消除『沒有原則的政治』與『沒有道德的商業』的唯一道路就是回歸權力和商業的本真。落實『權力清單』與『負面清單』制度,既讓官員和百姓知曉權力是什麼,又讓老百姓對官員權力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減少甚至杜絕官員發生不作為、亂作為,使政府更好地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企業行為更加自主、規範,最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真正起決定作用。」

  謝維華建議,一方面,政府要加快市場化改革步伐,將行政之手從微觀經濟領域撤出來,不要過多干涉企業經營,減少不必要的審批權,縮減繁瑣的行政流程,由事前監管轉為事後監管,由管理型政府轉為服務型政府;另一方面,要暢通官商正常交往的途徑,讓官員摒棄廉潔自律不自信的意識,把正當的官商交往放到桌面上來,既讓官員能夠及時了解企業所需、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又能避免企業千方百計抱官員「大腿」滿足自我發展之需。

  構建政商關係的新常態,於商人一方,也有功課要做。

  「作為企業,也要轉變『權力就是生產力』的畸形心態,依託政府提供的基礎服務,走自主創新發展的路子,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的正道上。」謝維華說。

  謝維華還提到了在企業內部開展法治培訓,「在企業內部宣傳全面、徹底、常態性法治反腐立場,構建企業反對腐敗、奉獻社會的文化氛圍,加強企業家個體的誠信建設,反對投機取巧和違法亂紀獲取經濟利益。」

  在新形勢下,構政商關係的新常態,既要體現相濡以沫,共度經濟社會發展的困難時期,又要相忘於江湖,「和而不同」;要在法治的體系下,依法行事,建立官商共同遵守的習慣和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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