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T恤印「救一條狗,吃一個中國人」惹眾怒!問題來了:吃狗、殺狗在德國是犯罪么?
一、辱華T恤風波:「救一條狗,吃一個中國人」
中國人吃狗肉,這在國際上都已經成為了刻板印象。國人在與老外交往時經常會被問到這一話題,那場面總是比較尷尬的。近日,這甚至引起了一起中德外交風波。
事情是這樣的:德國萊比錫有一家叫spreadshirt的在線服裝零售商出售的T恤中有一個系列叫做「Save a...eat a...」(救...吃...),比如「救一隻老鼠,吃一隻貓」,「救一頭牛,吃一個人」等等。其中有兩款T恤惹怒了中國人,一款印著「Save a dog, eat a Chinese」(救一條狗,吃一個中國人),另一款印著「Save a Shark, eat a Chinese」(救一條鯊魚,吃一個中國人)。這顯然是在諷刺中國人吃狗肉與魚翅。(非常奇怪,我一上這個網站就瀏覽器崩潰,只能用手機上)
同病相憐的還有日本人,該公司出售的T恤還有一款印著「Save a Whale, eat a Japanese」(救一條鯨魚,吃一個日本人)。荷蘭人也中槍了,有一款印著「Save a Marijuana, eat a Dutschman」(救一棵大麻,吃一個荷蘭人)。
這件事傳播開來之後,國人紛紛表示這很辱華。中國駐德使館已經與相關德國公司和德國聯邦經濟部進行交涉,並要求涉事德國公司將所有相關T恤下架,並向中方做出解釋與道歉。但是,該公司負責人表示,他的公司提供一個開放平台,供人們創造和分享商品的設計;有些時候,一些人可能認為一款設計有爭議,但另一些人則不這麼認為;他們不對基於措辭、社會和政治傾向的設計進行評判或者審查。(BBC中文網)
這聽起來似乎像那麼回事。不過許多小夥伴們紛紛留言道,你這麼自由,敢不敢試試印上「救一個猶太人,吃一個德國人」或者「救一個德國人,吃一個難民」?
這麼敏感的話題,本文當然不會深入下去。不過,倒是要好好考證一下,在德國吃狗肉或者殺狗究竟是不是違法的?
二、德國禁止為食用目的獲取、販售與進口狗肉
19世紀,德國人還是很愛吃狗肉的,現在瑞士一些地區的農民也仍舊愛吃狗肉。不過,現在德國人不僅不吃狗肉了,而且對吃狗肉與販售狗肉行為予以了禁止。
《動物食品衛生條例》(Tier-LMHV)第22條第1a款規定:「以人類食用為目的獲取或者販售狗、貓、其他狗類動物、貓類動物以及猴類的肉,是被禁止的。」故意或過失觸犯該條,會受到三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刑的處罰。
《食品進口條例》(LMEV)第13a條規定:「禁止進口狗、貓、其他狗類動物、貓類動物以及猴類的肉。」違反這一條,會受到一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刑的處罰。
儘管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吃狗肉是犯罪,但是其可罰性已經前置在了獲取狗肉的行為上,所以說吃狗肉在德國是被禁止的,並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三、德國部分州允許狩獵殺死野貓野狗
《動物保護法》(TierSchG)對於動物進行了很全面的保護。人們不允許沒有合理理由地傷害、折磨動物。按照該法第17條,沒有合理理由而殺死脊椎動物的,判處三年以下自由刑或者罰金刑。
在存在合理理由時,對於脊椎動物,必須要讓它們無痛苦地死亡,一般需要麻醉;殺動物也必須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比如,如果家中的貓、狗患了重病,想讓它們安樂死,那麼必須要讓獸醫來進行安樂死操作,而不能由自己親手實施。如果故意或過失地違反,倒不至於觸犯刑法,但可能受到該法第18條的治安處罰。
然而,這裡存在一個例外。《聯邦狩獵法》(BJagdG)允許獵人在特定區域獵殺動物,最常見的就是殺野豬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了農業發展,也有著生態保護的目的。它在第2條列舉了哪些動物可以被獵殺,這裡面並沒有貓狗,但同時也授權各州自己可以規定其他的可被獵殺的動物。因此,一些州也允許射殺野化了的貓和狗。
按照北威州的官方統計,2014/2015年被獵人射殺了8607隻野貓和36隻野狗。(但奇怪的是,2015/2016年的統計中卻沒有了野貓,只有19隻野狗。)動物保護組織聲稱,估計德國全國有40萬隻貓與6萬5千隻狗被獵殺。但是,狩獵支持者則指控動物保護者在胡說八道,被殺的貓最多幾萬隻,被殺的狗推算出來應該只有100多條而已,而且殺死野貓野狗對於生態環境也是有益處的,比如可以保護鳥類。
不過呢,動物保護始終是站在道義的制高點的,所以目前的立法趨勢是保護貓狗。比如巴符州前兩年就修法禁止射殺流浪貓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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