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理性與知性
06-02
感性、理性與知性 在現實生活中,生命個體以感性或理性的情感性狀表現自己的行為、實現自己的欲求,也可以說,個體往往以感性或理性的程度表現出自己的人格特質,從而實現自我。事實上,感性或理性的情感性狀,表現的只是一種情感狀態,即介於情感與理智之間的一種狀態,當然這種狀態既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性!因而,感性與理性是個體行為或自我實現的兩個參照,或說在一條直線上一頭是情感,另一頭是理智,而個體的行為與自我實現的感性和理性,只是在兩個端點之間的任何一個狀態!那麼,什麼是感性或理性?則首先必須說明什麼是情感和什麼是理性,因為感性和理性標示的只是人類在思維、行為過程中情感和理智的參數,因為任何參數都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事物之間的比值,所以作為參數的感性和理性沒有自己固定的根基,既不是純情感也不是純理智,當然也不會是第三個其它任何事物或概念。在上一章人性的本原里,我已大體闡述了情感的概念,因為情感的產生過程是生物本原性的,是意識的第二狀態,即生命個體在接受客觀事物或信息的刺激後,丘覺產生第一狀態的反應並把它們送往大腦皮層等相對的大腦功能區域進行決策或處理的結果,是生命個體作出的本原性慾望與理智之間權衡的心理趨向,因而,情感同個體自我實現的人格一樣,它們都只是範疇統指的概念,所以我們依然只能在上一章標註情感的屬性,而沒有辦法標明情感的特定定義。由於情感是大腦的直覺的反應,是生物本原性的意識的結果,因而情感的產生是以生物和個體的本原性為基礎,包括生命個體的慾望、需要、期望、願望等任何心理活動都首先必須遵循意識的屬性,其次才遵循人類文明的因素即倫理、道德、法制、文明與藝術等理智的要件,所以情感的本身是生物本原性意志與理智的產物,是生物意志與個體理智兩端間直線上的任何一個點或多點的組合體,由於在生命個體的實際生活中,在趨向與動物本原狀態時,情感則偏向於生物意志;而在趨向於個體的社會化或人類文明裡,情感則偏向於理智,因而,在個體的社會生活中,人們用來表達個體的情感趨向時,則用來帶有明顯彈性而又富有感性色彩的詞:感性!即情感的狀態或控制的程度,只是它還有一個相同輩分的姐妹即理性!理性是用來衡量理智的,是個體人格的內在,表現理智的程度。但什麼是理智呢?它源於人類的倫理、道德、法律、知識、經驗、責任、義務等文明的客觀實在,是個體探究事物本質、從事決策和選擇等所有個體思維與行動的依據,是所有個體在社會或群體生活都必須遵守的、關注的心理標準或社會規範中不可逾越的底線!因而理智是趨於完美或根據當時的處境相對完美的,同時它是客觀的、表現事物本質的,故此,它是個體自我實現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說在個體的社會生活中及自我實現過程中,只要實現完美的理智,那麼個體的所有行為則都是正確的、客觀的,不會有任何錯誤的,沒有任何疑惑的,所以這時個體及個體的人格都是完美的!只遺憾的是這種完美在實現生活中沒有人都能夠做到,因為任何一個生命個體在隨時對所遇到的事物作出判斷時都只能按照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經驗及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對事物進行價值或利害的權衡並作出自己認為正確的或不會犯任何錯誤的主觀假定,這種自我的主觀假定,其實就是自我的理智!而這種自我理智與客觀完美的理智之間的比較正是作為社會或群體生活中個體自我的理性程度!它既不可能超過完美的絕對的理智,也沒有低過自我感覺或認識的理智的標準,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個體一般既不惡意去傷害他人或事物,也沒有故意違犯法制或倫理、道德並自以為把握事物的本質的情況下,作出了各自不同的行為表象!而這些行為表象,有時、有許多當事者自認為正常時,也許已經被其他人或社會判定他或她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德或法律。顯然,理智與理性之間同情感與感性一樣,都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知與度的把握的問題,不同的是絕對的理智相對於所有人都是一樣且完美的,而卻不存在絕對相同的情感!因為人類個體生物本原性的慾望與先天遺傳因素永遠不同,決定著個體的情感趨向永遠不同,因此個體在實際生活中對感性的把握與理性的把握永遠不會相同,既然個體的對感性與理性的把握永遠不會相同,那麼人類共同實現絕對理性的可能性就永遠不會存在!雖然情感的本身是由當事者當時的情感效價決定的,在個體的情感表象上具有如愛、同情、努力、幸福、謙虛等正向的、積極的情感和負向的、消極的情感,如憤怒、仇恨、痛苦、嫉妒、討厭等,而在個體的行為趨向上未必是任何一種情感的支配,因而在個體的人格表象上只會是受到某些情感的共同影響,而不會出現某個體在人格歷程中只受到一種情感控制的現象,當然,這種觀點與行為主義心理學的想法是相反的。同樣,理智作為生物進化的成就,生命個體在社會或群體的生活中,必定選擇自我認為合理的行為標準,而不可能自出生後就決定自己像動物一樣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只是在人格的塑造中不自覺地遵循了人格的基本屬性並在家庭或社會的各自不同環境下,形成了自我主觀觀念,並以這種觀念為指導完成了個體的自我實現。因而,人類在社會生活中個體自我的實現及所有行為的表象是建立在自我的情感之上及自我理智之上的自主選擇,所以其自主選擇無意中偏向於情感時,就顯得感性,偏向於理智時就顯得理性,但二者之間顯然沒有任何明確的界限或里程碑式的標記,由此可見,社會個體亦不會以純粹的理智或純粹的情感顯現在個體的自我實現中。在哲學上與感性和理性相近、歷史悠久、但在現代漢語里不用且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修訂了第3版)也沒有收錄的一個詞,即知性!德語Verstand,一般被譯為「理智」或「悟性」。早在柏拉圖那裡,他將知識分為想像、常識、科學和數學知識、哲學等四種,對應這種知識,人具有想像、信念、知性、理性等四種心理狀態或認識能力。亞里士多德則把知性稱為被動理性,他認為認識可以分為感性、被動理性,主動理性三種,而被動理性是與感性知覺相關的理性,既有加工處理感性的功能,又不能離開感性而獨立存在,到了十八世紀的休謨這裡,他把自己《人性論》的第一卷稱為論知性,內容就是人們認識事物的觀念、知識、推斷等個體理性思維的相關聯的問題,他認為知性也和感情一樣,是人性的一切活動所必需的,由於「事物各個對象之間永遠觀察不到任何實在的聯繫」,所以必須建立在想像或我們觀念之上的;而康德在他畢生最後一部著作《實用人類學》里對知性更作了更詳盡的詮釋,他說,「人能夠具有『自我』的觀念,這使人無限地提升到地球上一切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之上,因此,他是一個人,並且由於他可能遇到的一切變化上具有意識的統一性,因而他是同一個人,也就是一個與人們可以任意處置和支配的、諸如無理性的動物之類的事物在等級和尊嚴上截然不同的存在物,甚至當他還不能說出一個『我』時就是如此,因為在他的思想中畢竟包含著這一點:一切語言在用第一人稱述說時都必須考慮,如何不用一個特別的詞而仍表示出這個『我性』。因為這種能力(即思考)就是知性。」因而,他認為,「知性,作為思維能力(用概念表象事物)也被稱為高級的認識能力(以區別於低級的認識能力,即感性)……所以高級認識能力是由知性判斷力和理性所構成的。」實際上,把知性說得最清楚的還是休謨、康德之後的另一哲學家叔本華,他說「如果有人問我,理性與知性(Verstand)有何區別,我會這樣答覆:後者是動物在不同程度上也具有的認識能力,而在我們人類之內則發展到其最高程度;換句話說,知性是對因果性法則的直接意識——一種先於一切經驗的意識,……首先依賴對外在世界的直覺感知;因為感覺單獨地只能有印象的能力,這種印象遠遠不是直觀的感覺……」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知性是介於情感(感性)與理智(理性)之間的一個詞,所以現代漢語言里就理由很充分的省略了,不過在近幾年國內卻又有人把它從哲學裡翻出借用到了現實生活中,而且普遍只用於女性——知性女人!而知性到底是什麼意思,只好由現在的使用者自己給定義了。不過,現實就是這樣,如果我們說:「她是個很感性的女人」!——那麼,大家會感覺她可能是林黛玉再生,一天可以哭幾次的女人!「她是個很理性的女人」!——那麼,大家會感覺到她八成是個修女或者至少出門時會把脖子也會籠著、從來不會笑的女人!「她是個很知性的女人」!——那麼,大家會感到她肯定是內在有很好的文化內涵,外在又有迷人氣質的淑女!但是,如果你指著一個男人說:「他是個很知性的男人」!——那麼,大家必然會想那傢伙可能是不男不女的神經病!顯然,現在語境下的知性同哲學傳統上的知性,已有了巨大的區別,但仍有一個共同的意思——認知!即根據自我的知識、經驗、處境(具體的情況)運用良好的思維能力,能正確處理感性與理性之間關係的個體!這樣的女人,也就便可以稱之為知性女人了。通過對感性、理性、知性三者關係的分析,我們必然得出一個基本結論:理性是作為一個生命個體在社會或群體中生活的前提!正如你下班後脫光了躺在床上可以想入非非,但是出門時必須穿上衣服一樣,不過衣服怎麼樣穿,你有一個自由的度的選擇!事實上,凡是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有自己獨自的特點、性質或說屬性,那麼理智也不會例外,正如你穿的衣服一樣,依然有區別其他事物的不同之處:第一,人類理智是人類意識的產物。當生物進化到一定階段後,許多動物都有自己的理性的成分,當然人類的理智是人類進化的結果。康德說,「如果說知性是發現規則的能力,判斷力是發現那屬於這規則的特殊情況的能力,那麼,理性就是把特殊事物從普遍的東西推導出來,因而按照原理和必然性來設想特殊事物的能力」,其實他說的「把特殊事物從普遍的東西推導出來」,就是人們在認識客觀事物後,對客觀事物作出抽象的概念,找出它內在規律或屬性、特點等,顯然這種能力是通過大腦的功能對事物的認知來完成的,而不是事物本來直接告知的,因而理智是意識的結果而不是客觀事物的屬性。所以叔本華說:「理性,確實就智能整個地說,是次要的,是現象的一種特性,實際上是由有機體所制約的;其實人之中的意志才是他的真正自我,是他的唯一屬性形而上學,因而是不可毀滅的部分。」第二,理智是客觀的。作為人類個體及群體的抽象概念,理智不隨個人意識而改變的,因而完美的理性是客觀的,是能夠把握本質的,只是人類認識客觀事物的本身(過程)是循序漸進的,不可能一次性達到完美地把握事物的本質的高度,所以人類的任何思維或行為的控制都只能實現理智的一定程度,即只能實現理性。康德在他的《實用人類學》中說:「理性的概念是理念,對於它們,在經驗中不能提供出相應的對象。它們既不是直觀(如空間和時間直觀),也不是感情(如幸福論所尋求的),這兩者都是屬於感情的;而是那些有關完善性的概念,人們雖然可以越來越接近它們,但卻永遠也不能完全達到它們。」不過,休謨的觀點不是完全相同的:「……第一,理性單獨並不能產生任何原始觀念,第二,理性就其與經驗相區別而言,永不能使我們斷言,一個原因或一個產生性質對於每一個存在的開始都是絕對必需的。……我只是根據這兩種考慮推斷說,理性既然不能產生效能、觀念,那麼那個觀念必然是由經驗得來,必然是由這種效能的某些特殊例子得來的,而這些例子都是借感官或反省的共同途徑進入心靈中的……」那麼,康德認為「理性的概念是理念,在經驗中不能提供出相應的對象」,而休謨說「理性既然不能產生效能觀念,那麼那個觀念必然是由經驗得來」,二者不是相反嗎?實際上,康德的「理性的概念」是指理智-完美的理性;而休謨的「理性」是指人們在實際過程中對理智的把握,即真正的理性!所以兩者都沒有錯。人類在面對理性時,確實需要根據經驗來形成自己對事物的認識觀念,這也就是決定了我們個體在思維與行為控制的程度,但根據經驗形成的觀念,與事物本質的完全的正確的內在是不相同的,因而後者才是完美的理智,正如康德說的,「人們雖然可以越來越接近它們,但卻永遠也不能完全達到它們。」因而,在人類對客觀事物的認識中,完美的理智是客觀的,是表現事物本質的完美狀態的觀念,而在人類自我的實際生活中或個體的自我實現過程中,理性的程度往往是主觀性的,而達不到完美的客觀,所以叔本華認為,「在抽象思想範圍中,錯誤可能延續千百年之久,可能支配世界上的所有國家,可能擴及到人類最高尚的本能」,也就是說,也許我們感覺這是一個很理性的、大家都遵循的、沒有任何異議的行為或思想規範,其實也許它本來就是錯的,因為人的觀念往往來源於事物的表象。第三,理智不能阻止個體自我情感的表現。個體的情感源於自我意識及對客觀事物的主觀訴求,而理智是客觀存在的事物的內在,從產生的機理上看,分屬兩個不同的主體,因而理智無法阻止個體的慾望、欲求、希望等情感意向或愛、恨、痛苦、幸福等行為表象的產生,當然也無法完全阻止個體本能與行為的執行,因而個體的情感及本能、行為的控制能力,表現著當事者感性與理性的程度,而不可能因理智的存在,人們就可以徹底剔除了情感對個體行為或思維的影響。第四,理智是個體行為控制的尺度。在生物進化一定階段後,動物同人類一樣,產生了情感的同時也產生了理智,但由於人類比動物的理智優越得多,所以擁有了自己的人類文明,個體可以自我人格的完善完成自我實現,因為理智是個體認識客觀事物的觀念,在個體的自我實現時都必須以它作為自己情感控制或行為趨向的依據,所以理智是個體在自我實現或實際生活中必須在心理或行為控制時無形的相對標準。比如,現代人居住在高層或多層建築里時,如果你是從八樓到一樓的話,所有人都知道從窗戶往下跳既省力又快捷,而且是最短的距離,但是所有人也知道從窗戶跳下去的結果意味著什麼,所以除目的準確是自殺的外,人們都不會像鳥兒一樣從窗戶飛出去,而是寧願每天辛苦地從樓梯走下去,事實上,即使你牽的狗也不會往下跳,這種行為的表現其實都是理智,只是人與狗的在許多方面理智的程度不同而已;又比如,人擁有倫理與道德,但豬狗及其他所有動物卻不管這方面的事,所以人與狗面對同樣本原性的性選擇時,人類有了許多禁忌,但豬與狗卻沒有;現代人上街必須穿衣服,豬狗及其他所有動物都不需要!當然有人說現代女人穿的越來越少,狗卻穿的越來越多,但這不是狗的本意,而是人類強加的。那麼,對於社會或群體生活中一個完整的個體而言,理性是人本原性的能力,隨個體的存在而存在,因而沒有理智的能力也就沒有獨立個體的存在,所以,理智也是人與動物區別的主要依據。另外,在康德看來,理智也是人類行為自我平衡的一種能力,所以,追求和平是人類最高的完美的理智,也許應該是對的,即使在個體的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都只能追求自我情感與理智的平衡,實現感情與理性統一的各自的目標,但在現實的生活中,任何個體在實現自我本原的慾望與情感時,除必須遵循客觀事物的內在規律外,都必須在心理有著一個永恆的屏障,這個屏障就是人類文明中倫理、道德、責任、義務、法制等社會規範對個體的相對制約——這些制約的程度,則是理性的程度,如果人們能夠完美地遵循了客觀事物的內在規律並完美地遵循了人類文明所有的規範,則就可實現理智!這種理智,如果我們翻開哲學與心理學比較,在心理學上它就是認識心理學理論符號與系統的假定,絕對的、完美的、理智的人類意識與行為,就像計算機的工作原理一樣,客觀事物在個體大腦里產生意識時,就是一個計算機指令——沒有錯誤的、完全正確的指令!但事實上,計算機依然永遠無法實現完美的指令過程——因為這個過程總有錯誤產生的可能!正如我們桌面上的電腦,永遠不可能實現運算速度無限快,永遠沒有錯誤,永遠不死機!另外,在哲學上,我們也許更好地理解了柏拉圖的《理想圖》及現代德國哲學家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異曲同工之妙!兩位偉大的哲學家都有一個共同的前提——人類的社會進步,可以實現所有個體理智的完美!所以按照馬克思的想法當人類達到完美的理智時,則物質極其豐實,人類高度文明,個體之間沒有任何矛盾,任何個體都沒有自私行為的共產主義就可以真的實現了!事實上,那時的每個個體都達到了完美的理智,也正是亞里士多德所描繪的「沒有慾望、沒有痛苦、在思維上瞬間就可以明察一切事物的整體,同時也沒有類似激情的感情」而只有純粹智慧的上帝,當然如果人類每個個體都跟上帝一樣時,共產主義也就肯定絕對地實現了,順便也徹底實現了康德所訴求的和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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