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1929:新文化危機中的胡適

       1929:新文化危機中的胡適

 

李新宇

 

          一

  1920年代末,是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轉折時期。北伐戰爭的勝利給中國帶來了一個新的政權,但是,從文化上看,一個事實無法否認:新政權建立之後,不但沒有推進新文化的發展,而且直接或間接地帶來了舊文化的回潮和新文化的危機。

  這一切決非偶然,而是由國民黨的指導思想和革命實踐所決定的。國民黨以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為其指導思想,但孫中山這位資產階級革命家卻沒有完整地接受西方資產階級的先進思想體系,因而在其三民主義中保留了許多非現代的因素。正因為這樣,它與新文化運動的精神相去甚遠。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們認為中國傳統文與專制政治是相互適應的,因此,要在中國實現真正的民主共和,就必須引進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普世價值,徹底批判舊文化。孫中山卻高度讚揚中國傳統文化,認為西方的一切新文化在中國都「古已有之」,「殊不知道在歐洲是最新的,在中國就有了幾千年了。」[1]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們無法容忍中國的政治傳統對共和國政體的侵蝕,因而努力引進西方現代政治理念。孫中山卻說:「歐洲之所以駕乎我們中國之上的,不是政治哲學,完全是物質文明。……至於講到政治哲學的真諦,歐洲人還要求之於中國。」[2]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們發現了舊道德「吃人」的罪惡,因而猛烈批判舊道德。孫中山卻努力張揚與專制政治相適應的道德觀念,並且抱怨「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對傳統道德的破壞。[3]尤其重要的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人為最終目的和最高價值尺度,因而努力爭取個人的自由和人權的保障。孫中山卻片面強調民族和國家,而且總以民族和國家的名義要求人們放棄個人自由。他認為中國人的自由已經太多,以致中國成了「一片散沙」,所以當務之急是「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象把士敏土參加到散沙裡頭,結成一塊堅固石頭一樣。」[4]他主張自由「萬不可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國家,要這樣做,便要大家犧牲自由。」[5]五四新文化運動高舉民主的大旗。孫中山卻很少民主觀念,因而總是不自覺地就要剝奪公民的民主權利。從《中華革命黨總章》的規定,到1924年改組國民黨,他一直沒有克服那些反民主的觀念,有時甚至變本加厲。《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明確寫道:「國民黨之民權主義,與所謂『天賦人權』者殊異,而唯求所以適合於現在中國革命之需要,蓋民國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6]即使在黨內,他一再強化的也是黨員對領袖的絕對服從。

  在國民黨重組和舉兵北伐的過程中,由於受到鮑羅廷等人帶來的俄式極權主義思想和體制的影響,孫中山的這些思想局限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迅速擴張開來,並且隨著北伐戰爭的勝利而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因此,無論北伐過程之中,還是北伐勝利之後,國民黨的所作所為都在很多方面與新文化運動的目標背道而馳。最為明顯的是,以蔣介石為核心的新政權雖然沒有完全否定辛亥革命之後出現的民主政治框架,但在這個框架之中,卻通過訓政的名義建立了一黨專制的政權。這種新的統治形式顯示著中國政治的一次倒退。因為民國初年的中國政治雖然一直沒有走上正軌,但國會和議員的存在卻畢竟標誌著一種現代政體的形式。國民黨一黨專制政體的建立,卻使執政者成為一個不受制約的集團,這種集團專制與帝王專制距離並不太遠,可以說是帝王專制與民主之間的一個中間物,但其本質卻依然是專制。在當時的知識分子中,對此不乏清醒的認識。據胡適1929年4月26日日記,馬君武曾經這樣說:「當日有國會時,我們只見其惡,現在回想起來,無論國會怎樣腐敗,總比沒有國會好。」而胡適接著說的是:「當日袁世凱能出錢買議員,便是怕議會的一票;曹錕肯出錢買一票,也只是看重那一票,他們至少還承認那一票所代表的權力。這便是民治的起點。現在的政治才是無法無天的政治了。」

  因為政府不是民選的結果,而是一個集團的權力自授,合法性存在嚴重不足。所以,新政權為鞏固自身的統治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開動宣傳機器,拚命製造輿論,宣揚偶像崇拜,在全社會強化黨的意識形態。他們喊口號,貼標語,召開大會,組織遊行,運動群眾,使黨的宣傳成為壓倒一切的聲音,使三民主義成了不容批評的金科玉律,並且試圖用以統一人們的思想。他們把孫中山當成偶像,不但不能批評,而且直呼其名也意味著不恭,黨的「忠實同志」開口閉口必是「先總理」或「國父」。更重要的是,作為一黨專政的執政黨,國民黨努力把思想文化各領域都置於黨的控制之下,使思想和言論的自由空間迅速萎縮,新聞自由受到嚴重威脅,甚至成為一句空話。其次是實行黨化教育,限制自由思想。新政權比較重視教育,並且努力提高教師的薪水,使大學教授的實際生活收入隨著幣制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是,與之同時出現的卻是黨派思想對學校的入侵和教育獨立這一現代教育原則的破壞。國民黨沒有把知識分子完全納入體制枷鎖,卻試圖通過政治思想工作而對教師和學生的思想自由進行限制。他們要求學校做紀念周,學習「總理遺囑」,試圖通過學校教育灌輸黨派的信仰,使黨的意識形態佔領學校,使教育為黨派的利益服務。其三是弘揚舊傳統,重振舊道德,為向傳統尋找資源而大開文化倒車。中央宣傳部長葉楚傖就曾親自撰文,聲稱「中國本來是一個由美德築成的黃金世界」,而且要「由黨的力量來挽迴風氣」。[7]在中國歷史上,已經形成一種規律,當統治者致力於鞏固自身的統治地位時,總是要努力弘揚傳統。這當然並不奇怪,原因正如新文化運動領袖們所一再指出的:中國的傳統與專制主義相互適應。

  這一切,導致了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第一次大幅度後退,使五四時期剛剛誕生的新文化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

 

                       二

  面對國家權力及其意識形態的種種倒行逆施,胡適終於忍無可忍。1929年,他連續發表了《人權與約法》、《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知難行亦不易》、《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等文章,展開了全面的抵抗和守護。

  胡適與國民黨的思想分歧可謂由來已久。早在1922年,胡適就對孫中山進行過公開批評。面對陳炯明的「叛變」,胡適曾說「孫文與陳炯明的衝突是一種主張的衝突。陳氏主張廣東自治,造成一個模範的新廣東。孫氏主張用廣東作根據,做到統一的中華民國」,並且批評孫中山「不惜倒行逆施以求達他的目的」,「遠處失了全國的人心,近處失了廣東的人心。孫氏還要依靠海軍,用炮擊廣州城的話來威嚇廣州的人民,遂不能免這一次的失敗。」他還批評國民黨人在這一事件中暴露出的舊觀念:「極力攻擊陳炯明,說他『悖主』,說他『叛逆』,說他『犯上』。我們試問:在一個共和的國家裡,什麼叫做『悖主』?什麼叫做『犯上』?至於叛逆,究竟怎樣的行為是革命,怎樣的行為是叛逆?蔡鍔推倒袁世凱,是不是叛逆?」胡適並不是為陳炯明辯護,而是反對抬出「舊道德的殭屍」作為武器。他因此受到國民黨的攻擊,被稱作北洋軍閥的走狗,然而,卻沒有因此而退卻,而是對國民党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他說:「在一個公開的政黨里,黨員為政見上的結合,合則留,不合則散,本是常事。」而國民黨卻要黨員宣誓,帶有秘密結社的性質。言外之意,國民黨還算不上是現代政黨。他質問道:「秘密結社用來維繫黨員的法子在現代的社會裡是否可以持久?」[8]

  同時,在南北對立時期,胡適的政治主張也與國民黨存在很大的矛盾。國民黨一直堅持武力統一,反對聯省自治。他們象歷史上那些意在奪取天下的英雄們一樣,總想以武力打敗對手,建立自己的鐵打江山。胡適恰恰相反,他從人道出發,希望避免戰爭,所以主張通過談判謀求和平統一,而且支持聯省自治,甚至指責主張武力統一者是「中國的公賊!」認為「大革命――民主主義的大革命――是一時不會實現的。」[9]

  1927年回國之際,胡適雖然選擇了南方,卻一直擔心國民黨以軍事手段奪取政權之後會在政治上走向獨裁和專制,從而文化上走向守舊和倒退。因為這樣一種擔心,他曾在《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一文中有意把吳稚暉與顧炎武、戴震等人放在一起加以讚美,高度評價吳稚暉對東方文明的激烈否定,並且反覆引用孫中山在1920年1月寫給同志的信中肯定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隻言片語,如「吾黨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賴于思想之變化」,「此種新文化運動實為最有價值之事」,等等。這不過是企圖用國民黨元老反傳統的行為來堵住國民黨思想文化的後退之路,用孫中山對新文化運動的肯定性評價捍衛新文化運動的成果。此舉可謂用心良苦,但註定不會有什麼效果。因為隻言片語畢竟不能代表孫中山的基本思想,吳稚暉在國民黨中也只是一個異數。當孫中山的思想被公然與孔孟之道相掛接的時候,這種努力失掉了全部意義。1927年年末,胡適接受蔡元培的邀請出任大學院大學委員會委員。但是,有兩項政策使胡適無法與之和諧相處:一是設立勞動大學;二是推行黨化教育。因此,在大學委員會,胡適與國民黨的黨化教育方針發生了尖銳的衝突,甚至連老朋友吳稚暉也當面斥責胡適是「反革命」。[10]但是,站在新文化的立場上,胡適不能容忍以某個黨派的意識形態統治人們的思想,更不能容忍通過大學強行灌輸黨派的政治信仰,從而對青年進行精神奴役。

  同時,胡適無法不為新的文化走向而擔憂。新國家,新政權,新社會,一切都讓人眼花繚亂,但在新的面貌底下,卻不難發現腐朽的氣息:黨的宣傳正在以極大的力量謀求思想統一;北京被改為北平,孫文的名字不能喊了;到處是遊行、集會、標語、口號,激昂中透露著虛假,狂熱中表現著迷信。這一切顯然都不是新文化運動希望看到的結果。於是,在1928年,他就寫了《名教》一文,揭示新的政治文化面貌之下的迷信和愚昧。他說:「試問牆上貼一張『打倒帝國主義』,同牆上貼一張『對我生財』或『抬頭見喜』,有什麼分別?是不是一個師父傳授的衣缽?試問貼一張『活埋田中義一』,同小孩貼一張『雷打王阿毛』,有什麼分別?」他甚至毫不客氣地指出:「牆上貼一張『國民政府是為全民謀幸福的政府』正等於門上寫一條「姜太公在此」,有靈則兩者都應該有靈,無效則兩者同為廢紙而已。」

  正因為這樣,當1929年4月20日國民政府發布保障人權的命令時,胡適終於忍無可忍地暴發了。他在《新月》發表《人權與約法》一文,向新生的國家權威發起了挑戰。政府發布保障人權的命令,本應是一件好事,然而,胡適卻對這紙命令感到深深的失望。因為政府命令禁止「任何個人或團體」侵犯人權,而事實上正在嚴重侵犯人權的卻正是黨和政府機關。胡適認為:「個人或團體固然不得以非法行為侵害他人身體自由及財產,但今日我們最感覺痛苦的是種種政府機關或假借政府與黨部的機關侵害人民的身體自由及財產。如今日言論出版自由之受干涉,如各地私人財產之被沒收,如近日各地電器工業之被沒收,都是以政府機關的名義執行的。四月二十日的命令對於這一方面完全沒有給人民什麼保障。」文章列舉了三件事:一、1929年3月,國民黨三全大會上,上海黨代表陳德征提出一個「嚴厲處置反革命分子案」的提案。提案認為法律程序過於繁瑣,法院受證據束縛,因而使許多現行反革命分子消遙法外,因此應該「凡經省及特別市黨部書面證明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機關應以反革命罪處分之,如不服得上訴,惟上級法院或其他上級法定之受理機關,如得中央黨部之書面證明,即當駁斥之。」二、安徽大學的校長劉文典因為當面頂撞蔣介石而被拘禁。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處奔走求情,決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蔣主席。三、駐唐山的軍隊隨意拘禁商人,嚴審致殘,商會只能求情,求情無效,只能罷市。胡適指出,正是不受約束的權力在嚴重侵犯著人權。因此,他呼籲中國至少應該有一部訓政時期的約法:「我們要一個約法來規定政府的許可權:過此許可權,便是『非法行為』。我們要一個約法來規定人民的『身體、自由及財產』的保障:有侵犯這規定的人權的,無論是一百五十二旅的連長或國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接著,胡適又寫了《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和《知難行亦不易》,對孫中山的思想提出了挑戰。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一文中,胡適追究了孫中山在《建國大綱》中只講訓政而不講約法的根本錯誤。按照孫中山的思想,「大多數人民久經束縛,雖驟被解放,初不了知其活動之方式,非墨守其放棄責任之故,即為人利用,陷於反革命而不自知。」「我中國人民久處於專制之下,奴心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之訓政時期,以洗除其舊染之污,奚能享民國主人之權利?」[11]在這一點上,中國政治家的思路如出一轍,在發動革命的時候,往往以熱情的讚美和曲意的迎合獲取民心,並以「當家做主」相許諾,但在成功之後,卻往往以老百姓沒有參政能力為借口而剝奪他們參政的權利。對此,胡適說:「民主政治的本身便是一種教育,人民初參政的時候,錯誤總不能免的,但我們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夠便不許他們參政。人民參政並不須多大的專門知識,他們需要的是參政的經驗。」當年袁世凱曾經借口中國人民知識程度太低而反對民主共和,孫中山批判說:「袁世凱之流必以為中國人民知識程度如此,必不能共和。曲學之士亦曰非專制不可也。嗚呼,牛也尚能教之耕,馬也尚能教之乘,而況於人呼?今使有見幼童將欲入塾讀書者,而語其父曰,『此童子不識字,不可使之入塾讀者也』,於理通乎?惟其不識字,故須急於讀書也。」到了國民黨執政,卻原來也是如此。而且思想的根源就在孫中山。胡適把孫中山批判袁世凱的話還給了孫中山和他的國民黨,對其以國情為由剝奪公民權利的思想給予了毫不留情的批判。

  面對胡適的挑戰,國民黨立即組織了反擊。上海《民國日報》連續刊出批判胡適「反動謬論」的文章;上海市第三區黨部全體代表大會形成決議,要求教育部對胡適予以撤職並提請中央與上海市黨部嚴厲制裁;北平、上海、天津、青島、江蘇、南京等省市黨部要求查辦胡適、嚴懲胡適、甚至緝拿胡適;其罪名是「污辱本黨總理,詆毀本黨主義,背叛國民政府,陰謀煽惑民眾」;「毒害黨國人才培養,阻礙三民主義推進」……最後,教育部果然於10月4日發出訓令,並且革掉了胡適中國公學校長的職務。同時,國民黨中常會於1929年10月21日通過了《各級學校教職員研究黨義暫行條例》,規定「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應依照本條例之規定,對於本黨黨義作系統的研究,求深切的認識。」甚至規定「以學期為限,平均每日至少須有半小時之自修研究,每周至少須有一次之集合研究。」[12]

  就在這種情況下,胡適又在《新月》發表了《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旗幟鮮明地指出:「從新文化運動的立場看來,國民黨是反動的。」他分析了國民黨在文化上的反動立場,深入揭示了這種反動立場的根源。他認為「國民黨的運動是一種極端的民族主義運動,自始便含有保守的性質,故起了一些保守的理論。這種理論便是後來當國時種種反動行為和反動思想的根據了。」「一個當國專政的政黨的思想若含有不合時代的反動傾向,他的影響可以阻礙一個文化的進步。」在《人權論集》的「小序」中,他又寫道:「我們要建立的是批評國民黨的自由和批評孫中山的自由。上帝我們沿且可以批評,何況國民黨與孫中山!」

 

                    三

  面對胡適與新政權及其意識形態的衝突,一個問題值得思考:衝突的焦點何在?根本的分歧是什麼?其實不難發現,胡適的全部努力都在於保衛新文化運動的成果,守護新文化運動的方向。雙方的分歧集中於以下幾點:

  一、新政權沿襲中國傳統的統治習慣,無視人權的保障,甚至公然侵犯人權;胡適卻堅持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理想,「以科學和人權並重」,堅決捍衛並努力爭取人權。公正地說,政府發布條保障人權的命令,動機也許是好的。但是,一群缺少現代政治意識的革命家或政客卻沒有想到法律不僅是約束老百姓的,更應該是約束執政者的。因為中國的政治傳統歷來是統治者制訂法律對付老百姓,而不是公民制訂法律限制統治者的。然而,胡適卻無法不感到失望,因為按照現代民主政治理念,保障人權首先就是要對執政者的權力進行限制和約束。而在當時,黨和政府機關正在嚴重地侵犯著人權。正如胡適在《人權與約法》中所指出的:「無論什麼人,只須貼上『反動分子』、『土豪劣紳』、『反革命』、『共黨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沒有人權的保障。身體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剝奪,財產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為』了。無論什麼書報,只須貼上『反動刊物』的字樣,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無論什麼學校,外國人辦的只須貼上『文化侵略』字樣,中國人辦的只須貼上『學閥』、『反動勢力』等等字樣,也就都可以封禁沒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為了說明當時中國的人權狀況,他在文章中列舉了三件事,都說明黨和政府對人權的侵犯:陳德征「嚴厲處置反革命分子案」的提案如果獲得通過,將導致徹底的以黨代法,「法院對於這種案子,不須審問,只憑黨部的一紙證明,便須定罪處刑。」劉文典因頂撞蔣介石而被拘禁。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處求情,卻不能到法院去控告,胡適說:「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訴,這是人治,不是法治。」唐山駐軍隨意拘禁商人,而商會只能求情和罷市。胡適說:「在法治之下,國民政府的主席與唐山一百五十二旅的軍官都同樣的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許可權。」胡適所強調的,正是人權平等的真諦。他清楚地看到了專制主義的政治傳統是如何籠罩著新的統治者,所以他強烈呼籲,要有一部約法來規定黨和政府的許可權,以防止執政者濫用權力而侵犯人權。

  二、新政權無視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原則,試圖以三民主義統一人們的思想,讓全國人民堅持一種主義;胡適卻堅持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理想,反對偶像崇拜,堅持思想解放,捍衛思想自由,反對以某種主義束縛人們的思想和扼殺人們的精神。為了新的統治秩序,新政權開動宣傳機器,拚命製造輿論,學習,開會,貼標語,喊口號,以各種手段進行政治教育,並且試圖在學校推行黨化教育。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製造個人迷信,使孫中山成為偶像,使三民主義成為不容懷疑的金科玉律,用以統一全國的思想,使億萬顆大腦僵化於一種主義。這一切都與五四新文化運動爭取思想解放的目標背道而馳。站在新文化的立場上,胡適當然不能容忍以某種主義剝奪人們的思想自由,更不能容忍一個黨派通過學校對青年進行奴化教育。在《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中,胡適說:「新文化運動的一件大事業就是思想的解放。我們當日批評孔孟,彈劾程朱,反對孔教,否認上帝,為的是要打倒一尊的門戶,解放中國的思想。」所以,他不能忍受這樣的現實:「思想言論完全失去了自由。上帝可以否認,而孫中山不許批評。禮拜可以不做,而總理遺囑不可不讀,紀念周不可不做。」「我們花了錢買報紙看,卻不準看一點確實的新聞,不準讀一點負責任的評論。一個負責任的學者說幾句負責任的話,討論一個中國國民應該討論的問題,便惹起了五六個省市黨部出來呈請政府通緝他」。他進一步指出:「今日的國民黨到處念誦『革命尚未成功』,卻全不想促進『思想之變化』!所以他們天天摧殘思想自由,壓迫言論自由,妄想做到思想統一。殊不知統一的思想只是思想的僵化,不是謀思想的變化。用一個人的言論思想來統一思想,只可以供給一些不思想的人的黨義考試夾帶品,只可以供給一些黨八股的材料,決不能變化思想,決不能靠此『收革命之成功』。」

  三、為了鞏固剛剛建立的雖然「新生」卻不「現代」的統治秩序,新政權自然要努力從傳統中尋找精神資源,所以,必然的選擇就是弘揚民族傳統;胡適卻堅持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方向,堅持對傳統的批判態度,堅決反對通過弘揚傳統文化而使傳統的專制統治獲得現實的合法性。如果說孫中山還保留了許多中國傳統的專制主義文化因子的話,蔣介石思想中的傳統成份大概更多。眾所周知,蔣介石對儒學特別是宋明理學很感興趣,對曾國藩十分崇拜,而對五四新文化運動一直持有否定性的看法。作為儒家文化的傳人,他反覆宣講的是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而不是現代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權。所以,從孫中山到蔣介石,可謂一脈相承,中宣部長葉楚傖在《由黨的力行來挽迴風氣》中公然宣稱「中國本來是一個由美德築成的黃金世界」,絕非偶然,而是意味著國家權威意識形態對文化發展方向的引導。站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立場上,胡適當然無法保持沉默。首先,如果聽任這種聲音繼續擴張,中國文化必然產生更加嚴重的後退。其次,如果中國本來是一個美德築成的黃金世界,就根本不需要新文化運動。正因為這樣,胡適不顧已經引起國民黨人的圍攻,不顧六省市發出的通緝他的威脅,又發表了《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面對一個正在獲得全面勝利的政黨及其強大的國家政權,他堅定地站在新文化運動的立場上,明確指出:「新文化運動的根本意義是承認中國舊文化不適宜於現代的環境,而提倡充分接受世界的新文明。但國民黨至今日還在那裡高唱『抵抗文化侵略』!還在那裡高談『王道』和『精神文明』!還在那裡提倡『國術』和『打擂台』!」因此,「國民政府所代表的國民黨是反動的。」作為一個無黨無派的知識分子,他要以自己的努力,拚命抵抗由於國家政權及其意識形態的力量而導致的文化大倒退。

  胡適的鬥爭算不上勝利,他為此丟掉了上海公學校長職務,《新月》和《人權論集》也曾被查封,最後只好離開上海到北平。但是,他的抗爭在中國知識分子的歷史上寫下了重重的一筆:當大群知識分子在風暴中如衰草一樣東倒西歪的時候,新文化的陣地上畢竟還有高高挺立的樹。它告訴人們: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文化上的倒行逆施並非暢行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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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3][4][5]《孫中山選集》P666,667,680,721,722,人民出版社,1956。

  [6]《中國國民黨百年風雲錄》P3405,延邊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

  [7]胡適《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新月》第2卷第6、7期合刊。

  [8][9]《這一周》,此處引自《胡適精品集·我的歧路》,光明日報出版社,1998。

  [10]胡明《胡適傳論》,P690,人民文學出版社,1997。

  [11]參見孫中山《建國方略》第六章。

[12]引自《新月》第2卷6、7期合刊。該期出版日期應為1929年9月10日,但此文件已於本期作為羅隆基《告壓迫言論自由者》的「附錄」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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