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你怎樣去花錢
馬克·吐溫說過:「巨大的財富具有充分的誘惑力,足以穩穩噹噹地起致命的作用,把那些道德基礎並不牢固的人引入歧途。」女人到底該不該花男人的錢?怎樣去花錢?我想首先得看這個男人和女人是什麼關係,假如兩個人關係尚處於考察階段,女人還是不要把男人當成提款機為好,因為一但他日緣盡分手,牽扯到太多錢財糾紛會令雙方的關係陷入尷尬。假如兩人的關係已經確立,男人又願意主動為女人買單,那麼女人此時再過份推辭的話,反而會讓男人覺得女人與之刻意保持距離,是一種不夠愛他的表現。所以也有人說,女人願意花男人的錢,其實是愛的表現,因為將這個男人當成可以託付的人,當然,也有人說,從男人願意為女人花多少錢,可以看到男人愛女人有多深。
白韻琴說:「有錢的人可以很快樂,也可以很不快樂,其中一種最能叫人不快樂的,就是對自己沒信心,以為別人結交他只是為了他的錢。」或者有人說,當愛情與金錢聯絡在一起,這還是單純的愛情嗎?說這話的人一定是個理想主義者,試想,如果這對相愛的男女不食人間煙火,或者只是有愛就一切OK了嗎,可是我們是俗人,僅有愛情沒有麵包,愛情就會早早的夭折。當然,我不是提議女人都要將男人的錢花光,而是認為,當一對男女有了親密關係之後,女人花男人的錢就天經地義了。可能有男人會不以為然了,憑什麼男人就要賺錢給女人花?要是女人是個敗家女,今天要買高級化妝品,明天要買名牌衣服的,男人賺再多的錢也不夠花呀。我想有這想法的男人一定不在少數,但是這樣的男人一定也不夠了解女人,那些把男人當提款機的女人,大多不是真的愛這個男人,而真正愛這個男人的女人,自然就會為男人節省。女人用男人的錢,用的心安理得,因為她們知道男人願意給她們錢花,說明了你在他心中是有地位的,而這種地位的取得,應該說很大程度上要得益於愛和被愛。如果一個男人不願意給女人錢用,那麼,即使他說的天花亂墜,他對你的那份愛也是值得懷疑的。
張玲曾經說:「用丈夫的錢,那是一種快樂,願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飯,穿他的衣服,那是女的傳統權利。」要知道男人願意為女人花錢是一種責任,但不是義務,所以女人花男人錢的前提是這個男人自願為你花錢。當然,前面說過了,不是所有男人的錢都可以花的,有些男人你花了他的錢,得到的是一種和諧與快樂,可是有些男人,你花了他的錢,付出的可能是極大的代價。那麼什麼樣的男人的錢可以花呢?比如老公的錢可以放心的花。我老婆說:「我的老公是我的,我老公的錢當然也是我的,我的錢更是我的。」我相信很多女人都希望能夠很自豪的說出這一句話,也相信有很多女人是掌握著家中的經濟大權。這樣的女人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的花老公的錢了,因為老公本來就交給她管了,當然花小錢隨便花,花大錢要商量地花,如買房買車,要商量。只不過也有些男人是不願意交出經濟大權的,因為他們認為,男人身上要是沒有錢,就等於挺不起腰來,因此,也就有了男人藏私房錢的現象存在。
如今還有些年輕的夫妻,在婚前便簽下了財產公證以婚後AA制的協議,雖然我蠻佩服這些女人的獨立及明理,但是總認為夫妻之間實行AA制有點怪怪的,可是遇到這樣的男人,也未免覺得鬱悶了。夫妻本是同林鳥,法律也有規定夫妻財產是共有的,女人上街想要買套化妝品,購物,買件漂亮衣服吃飯等等,男人應當主動為妻子去刷卡,買單,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何必還要AA制。所以相對來說,婚姻當中也就不存在女人花男人錢了。可能他們之間有很多不信認感,所以有些男人對家裡的老婆非常的吝嗇,對外面的女人卻非常大方,這也正是女人所擔心的「男人有錢就變壞」的原理。這樣的男人的確存在,而這樣的男人也可能有個很節儉的老婆,為他省吃儉用的,卻不知道省下來的錢都被男人拿去討好「狐狸精」了。所以女人千萬不要虧待了自己,該花的錢一分也不能少,你不願意花的錢,男人會找別的女人來花,只要男人願意為你花錢。你就不要和他客氣。當然正常的女人,會理智告訴他,只能花她應該花的那一部分!因為有愛在裡面,所以,她懂得怎麼去花男人的錢,知道應該花男人多少錢。畢竟過日子不是一天兩天事,有來日方長,會天長地久,所以,她知道細水長流,也知道一分錢掰成兩半花。這樣的女人,花著男人的錢,卻為男人盡著婦道,盡著義務,甚至把自己的所有,當然包括錢的,全搭進了裡頭!黑格爾說:「理想的人物不僅要在物質需要的滿足上,還要在精神旨趣的滿足上得到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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