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紳士的子彈你有嗎?
今天蒲大來和你講些道理:每個男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品牌,要樹立這個品牌就需要一些「裝備」來幫這個忙:貴精而不貴多,貴藏而不貴顯,猶如紳士的子彈。
比方說,在談判時,你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但帶走了對方一個眼神,就在一剎那,他(她)瞥到了你袖口閃亮的子彈——袖扣。
如果你的袖扣與西裝、襯衫和領帶搭配都非常和諧,對方會認為你是個追求極致,值得佩服的人。
美劇《廣告狂人》中,五六十年代的芝加哥,男主跟辦公室的同事們在上班時都儀錶楚楚,扣上精緻的袖扣。
曾在霉霉Taylor Swift 的MV《BLANK SPACE》出現過的89後男模Sean Opry對袖扣也極其講究。袖扣看上去很老派,但絕不排斥年輕人。
半正式場合的聚會相對於正式場合著裝要求並沒有硬性規定,相對會自由一些;不過還是需要穿西裝打領帶,上衣和下裝顏色可以不一致。那這時與袖扣的搭配就可以五花八門了。可以與領帶或方巾配色;年輕男士可以找一些趣味性的袖扣搭配,來彰顯自己的時尚個性。
休閑場合(SMART CASUAL)所謂休閑場合,有時可說是摸不著邊的著裝場合;因為看似休閑卻不能隨便穿,而這種場合真正涵義是體面上的休閑。關鍵詞就是得體。在袖扣的選擇上也可以參照半正式場合。但蒲大在此要提醒:不要選擇過於像土豪級別外加暴發戶類型的袖扣,因為除非你擁有俊朗不凡的相貌、極為勁爆的身材,否則可能無法駕馭他們;你還是自行放棄吧。
在不同場合搭配不同的袖扣,這難道不是一件美好的事嗎?袖扣要用在專門的法式袖口襯衫上,替代袖口紐扣,大小和普通的扣子差不多,卻因為精美的材質和造型,更多的款式和個性化定製,起到畫龍點睛的裝飾作用。
寶藍色的袖扣與領結相匹配,當你在晚宴上高舉一杯紅酒,紅酒的顏色會隨著燈光映照在袖扣上。
袖扣的顏色與表框顏色相配,這就是細節的魅力。袖扣和口袋方巾相得益彰。說到袖扣的前世今生,那就有著很長的歷史了。最早起源於希臘,人們用別針、皮帶、繩子、花邊和袖鏈來聯接衣料,在13世紀裁縫開始使用紐扣來扣合。真正把袖扣推廣流行至今的就是查理二世了,他著裝時尚並經常佩戴袖扣出現在公共場合,以他的影響力改變了人們對這種配飾的觀念。同樣在17世紀,人們開始搜尋一種更優雅的方式連結袖口,使用一個鏈的兩頭分別固定在金、銀扣子上,以這種方式連結袖口。相對廉宜的玻璃扣作為鑽石的替代品也出現在17世紀。
袖扣的用法是將襯衫袖口夾住,這時袖子就變成扁狀。袖扣是衡量男人品味的不二選擇,從挑選、搭配和使用都值得考究。而且也變得越來越新穎。
18世紀人們又發現一種玻璃體,類似帶有亮面的寶石,在袖扣上鑲嵌這種材料很快流行起來,不久又從英國傳到了法國,並在貴族間流行起來。袖扣記載的資料最早出自1684年的倫敦憲報,記載了一對裝有鑽石的「袖扣」。
雖然袖扣的蹤跡很早就出現,但適用袖扣的袖口設計直到十九世紀中期才在法式袖口(又稱雙層袖口)出現,這種法國自己稱為「火槍手袖」的袖口,使袖扣真的成為一種華麗服飾的潮流。有些人認為法式袖口的設計靈感源於1845年大仲馬的小說《基督山伯爵》,小說中描述Baron Danglars高雅的精緻袖口,「如此的耀眼和奢華,特別是裝飾在襯衫袖口的閃閃發光的鑽石,還有在扣孔位置垂下的紅色彩帶。」根據小說中描述,裁縫匠們設計出原始的法式袖扣。
直到工業革命時期各式各樣的廉價袖扣才得以大量生產。兩個扣中間的鏈被替換成了一個桿,另外一個扣子被替換成一個容易扣合的夾子,許多著名設計和服裝設計師,開始設計定製的袖扣和可佩帶袖扣的襯衫,物美價廉,廣受歡迎,這也促使了袖扣和法式袖口襯衫迅速流行。
由此袖扣作為男士的重要配飾成為時尚、高貴、優雅的代名詞。既然講到與袖扣搭配的法式襯衫,蒲大來特別講解下:在國內,平常在商店裡法式襯衫是沒有得賣的,通常都要定製。因為國內場合還沒有充分建立起這種著裝習慣。為什麼這麼說呢?裝bigger界頭把交椅「花總丟了金箍棒」(驗表網紅)說過:中國的大哥只穿內聯升的布鞋,從不戴袖扣。不過西方的大哥就不是這樣,奧巴馬平常不會穿著法襯,但隆重場合會穿。很簡單,奧巴馬是民主黨,如果在平時穿的話就會帶有彰顯權貴的礙眼,但他畢竟是西方的大哥。政治文化往往主導社會主流文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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