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凱旋:法律具有尊嚴才能化解社會矛盾(南方都市報 2010-5-22)
知道分子 之景凱旋專欄
針對近期多起校園兇殺案,溫家寶總理在答記者問時指出:「除了採取強有力的治安措施之外,我們還要注意解決造成這些問題的一些深層次的原因,包括處理一些社會矛盾,化解糾紛,加強基層的調解作用。」就這些殘害兒童的事件看,其特點的確不同於一般刑事案件,作案者似乎都是不可理喻,遠遠超出常人想像,具有相當的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因此,立足於社會層面以防微杜漸,方為治本良策。
校園兇殺引起人們對社會問題的廣泛思考,北大張頤武教授在接受採訪時說,任何一個社會階段都會有一些反社會心理的極端分子,都會或多或少地存在社會不公平問題,社會問題不能成為極端分子的開脫理由。張教授在這裡發表了一番完全正確卻又毫無意義的見解,就像是在聲言長江是流入東海的。誰也不否認,那些罪犯將暴力運用於無辜兒童身上,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其行為都屬喪心病狂,無可開脫,必須堅決繩之以法。但作為執政者,則必須通過這些並非孤立的頻發事件,看到更深層次的原因。
顯然,對於這些滅絕人性的亡命之徒,嚴懲未必能起到威懾作用,對潛在罪犯的排查防範更是難以操作,弄得不好就會加深對整個弱勢群體的歧視,因而需要有新的思維,正如執法部門發言人近日所說,中國正處於社會轉軌變型期,整個社會發展迅速,因此「在這個過程中,社會管理的創新不僅必然,而且非常迫切」。發言人甚至坦承現在的狀態「往往是一些矛盾沒有及時化解,導致矛盾激化,由民事糾紛轉到刑事案件,由一般的刑事案件又轉到惡性案件,用暴力極端手段來報復社會」。
每個社會都會始終存在矛盾,但社會對此必須有化解之道。對於矛盾不能及時化解的原因,可能會人言言殊。我贊同茅於軾先生的看法,現在社會戾氣太重,主要還不是由於貧富懸殊和貪污腐敗,而是由於社會正義的缺失,整個社會變得越來越不講道理,只講武力。幾樁殘害兒童的行為也表明,此類犯罪目的既不是為了圖利以擺脫貧困,更不是為了替天行道當反腐英雄,而是社會上下面對各種問題,越來越蠻不講理的一種極端反映。
已故作家王小波說過這樣的話,知識分子最怕生活在不講理的年代。實際上,任何無權無勢的人都怕遇上一個不講理的社會,因為本身不具權力,除了「理」,他們沒有別的可以依仗,倒是手握權力的人更容易不講理,不講法律。因為跟百姓說理終不如動用武力更方便更有效率,更能顯示權力的快感。如在房地產開發中,拆遷戶、被征地農民往往會依據現行法律來抗爭,而某些地方官員卻根本不予理睬,他們動用武力強制違規拆遷或征地,甚至造成血案頻發,僅僅是為了賣地生財,無本生利。最近河北萬全縣數千畝農田被當地政府強制低價徵用,然後又高價出售給開發商建豪宅區,便是政府憑藉強權與民爭利之一例。
在這個意義上,當下許多矛盾難以化解,往往不是由於不同民眾之間的利益衝突,而是由於權利與權力的利益衝突,由於權力者常常可以不受法律約束,一味依靠強力所致。如果說每個人的權利乃是源於不證自明的自然法,或者如古人所說,天聽自我民聽,老百姓就是天,那麼現狀則是法比天大,權比法大。法律在今天我們社會的地位,其實是很低的,缺乏令人敬畏的神聖性來源。許多官員迷信武力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對法律從來都是採取實用主義態度,惟視其對己有利還是無利,正如一個網民所言: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律;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講政治。結果在許多官員那裡,便成了權比天大,直至無法無天。
在這種情況下,無權無勢的民眾還能相信什麼?如果權力者不想守法,權利自然是鬥不過權力。面對官民利益衝突,法院不管或處理不公,上訪又會被當成精神病抓起來。社會矛盾苦無化解的正常渠道,久而久之,民眾也不會再相信法律,轉而相信弱肉強食才是硬道理,個別人則會鋌而走險,採取同歸於盡的極端方式,甚至對更弱的群體施加暴力。
如何才能使社會免於暴力橫行,權力者其唯三思乎?
(作者系南京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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