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國: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思考

  (作者: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決捍衛者。」這一要求指出了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基礎性作用。

  為什麼要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國學大師錢穆先生曾言:「一切問題,由文化問題產生;一切問題,由文化問題解決。」因為文化是根植於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為別人著想的善良。歷史發展表明,法治只有形成文化,內化於心、外踐於行,法的意義、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現出來,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終落地。

  法治文化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的程度和人們對法律信仰水平的總和,體現著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則和制度、運作實踐和生活方式的進步文化形態,其實質和核心是一種現代人的法文化共識、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與真誠信仰,法治信仰是人們發自內心地認同法律、依賴法律、遵守法律和捍衛法律。要想讓人民真正地內心擁護與真誠信仰法律,除了法律科學合理、有效實施等外在原因,更需要法治文化的保障。法治文化就是建立在法律信仰之上的一種文明的生存方式、生活理念和社會活動,其本質特徵是人們對法治的內心確認、崇尚和信守。這種崇尚和信守是一種法治心理、法治觀念、法治思想和法治行為的表徵,更是一種良好的社會法治文化氛圍。法治文化以保障公民權利為價值取向,同時規範公權力、保護私權利,法治文化的建設會幫助民眾普遍形成權利意識和法治觀念,進而使法治文化建設成為眾望所歸。

  法治文化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支撐。首先,法治文化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基本前提;其次,法治文化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內在保障;再次,法治文化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內生動力。法治文化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實踐。法治社會的建設涉及社會生活、社會文化等方方面面,其中法治文化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沒有法治文化建設的法治社會是不全面的、不穩固的,更是沒有基礎的。法治文化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保障。從歷史上看,中國社會長期受封建思想統治,社會建設嚴重缺乏法治基礎。其後果反映在文化上,就是人治文化對社會的影響較為深遠。從傳統人治社會向現代法治社會的轉變,不僅是法律制度不斷健全的過程,也必然是人們的政治、文化觀念轉變的過程。只有形成了與現代法治要求相適應的文化觀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環境,才能以新的觀念、道德推動法律的執行和發展,從而為法律的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保障法治社會建設的順利推進。

  在我國建設的法治社會,是社會主義的法治社會,與此相適應的法治文化同樣是社會主義的法治文化。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道德為支撐,以法治精神、法治觀念和法治思維為重點,以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為理念,增強規則意識、程序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培養人們對法律的敬畏之心。

  如何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需要以上帶下、綜合施策。

  第一,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沒有科學的理論指導,就很難有成功的實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離不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正確引領。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與中國法治建設實踐相結合,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的精髓,借鑒國外法治的有益經驗,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加強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研究,逐步夯實法治文化建設的理論基礎。

  第二,構建現代法治價值體系。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法治文化所追求的價值體系也體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徵。在確立依法治國的初始階段,建立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普及法律知識是首要目標。目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之後,重心轉移到通過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社會構建以民主、權利、公平、正義、法律至上為基石的現代法治價值體系,徹底扭轉重關係、講人情等法治實踐中以情亂法的現象。

  第三,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古人云,民以吏為師,體民而嚴吏。領導幹部的一舉一動影響著整個社會。「法律思維的一端連著信仰和價值,另一端連著說理方法和解決糾紛的藝術」。各級黨政機關尤其是領導幹部要身體力行、率先垂範,克服人治思想,增強法治觀念,習慣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思考並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避免以權代法、獨斷專行、濫用權力的現象發生。這樣上行下效,就能夠帶動全社會崇尚法治,形成法治文化。

  第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保證行政執法和司法行為嚴格地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法治的重心在於用法律制約權力,政府是執法的主體,必須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遲來的正義非正義」,要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具體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第五,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法治觀念、法治習慣,提升全民的法治文化素養。形成法治文化的基礎在於廣大民眾。當「中國式過馬路」、「信訪不信法」大行其道時,我們必須反思是什麼力量讓規則、理性失效?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說,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石頭上,也不是刻在青銅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裡。因此,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憲法意識為核心的良法意識,樹立糾紛解決途徑法治化的觀念,使民眾在認同法治觀念的前提下,培養公民自覺接受規則約束和維護秩序的意識,保證公民依法行事,避免法律對我有利就依法辦事、對我不利就無理取鬧的現象發生,在社會形成「尊法、崇法、信法、用法」的良好風尚。

(責任編輯: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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