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制度2000年沉澱的精華與公司治理結構改革
06-02
中國傳統制度2000年沉澱的精華與公司治理結構改革第一篇:領導人的價值所在 領導人、管理人員存在的價值是什麼? 毛澤東在中共七大報告中說過:「坐在指揮台上,如果什麼也看不見,就不能叫領導。坐在指揮台上,只看見地平線上已經出現的、大量的、普遍的東西,那是平平常常的,也不能算領導。只有當還沒有出現大量的、明顯的東西的時候,當桅杆頂剛剛露出的時候,就能看出這是要發展成為大量的、普遍的東西,並能掌握住它,這才叫領導。」??
第三篇:運籌帷幄靠「人治」 今天,我們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觀察秦國成功的原因,就會發現: 秦始皇的成功,除了秦孝公以外,他的五世祖先秦惠文王、和三世祖先秦昭王的作用最為突出。 如果說秦孝公的歷史使命,在於任用商鞅變法,為秦國建立了嚴明的「法治」。那麼秦惠文王、秦昭王的歷史使命,就是「任用了卓越的職業經理人、制定並執行了正確的發展戰略。」 秦惠文王任用了職業經理人、鬼谷子先生的高徒、魏國(今河南中部)人張儀為相,實行了「七國連橫」戰略,瓦解了六國聯盟、使韓國和魏國投降、沉重打擊了鄰近的強敵楚國。 秦昭王任用了職業經理人、在秦國一位官員家裡做門客的魏國人范雎(jǖ)為相,實行「遠交近攻」戰略,並最終在「長平之戰」中徹底擊敗了另一個強敵趙國。從此,秦國統一天下已經沒有懸念,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了。 張儀、范雎這兩位職業經理人,是在商鞅為秦國建立的良好「法治」平台基礎上,發揮了自身傑出的戰略策劃才能,指揮秦國取得了外交和軍事的一系列勝利。 選賢任能、制定並執行發展戰略,這都是屬於「人治」的範疇。「戰略」是靠「人」的智能、洞察力、鬥爭藝術制定出來的、沒有任何法律或者制度能夠規定。識人的能力,尤其是識別高層的、「空降」的、來自底層的職業經理人的評估,幾乎完全取決於最高領導人的敏銳的判斷力。 「人治」很重要,然而識人、用人卻最難。
第五篇:「白道」與「黑道」的鬥爭 從單純的企業管理理論上講,公司治理本身,公司治理者只關注了「白道」層面的東西——那些正面的東西、明面上的規章制度、能擺在檯面上的東西、那些建設性的力量。沒有關注「黑道」層面的東西——那些反面的東西、那些上不了檯面的、隱藏在暗處的、伺機破壞性的力量。 「白道」與「黑道」爭奪統治權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這在政治上是如此,企業里也是如此,在古代是如此,現代也是如此。 無論是政治,還是公司治理,都是這麼一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道高一丈,魔在天上」的較量。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處在「白道」上的皇帝/企業主/忠臣,都是宵衣旰食、努力工作、盡忠盡責、剷除姦邪、開創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 處在「黑道」上的權臣/奸臣,卻是通過擅行威福、結黨營私、毀壞忠良、蒙蔽皇帝/老闆、然後象鑽進神像裡面的老鼠,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損公肥私。 最高領導人英明、處理得好了,「白道」勢力昌盛,「黑道」雖然存在、但是如過街老鼠、成不了氣候,這就是一個太平盛世。 最高領導人糊塗,處理不好,「白道「勢力形同傀儡、形不成氣候,而「黑道」勢力卻異常猖獗、那裡的老鼠連貓都敢欺負,那麼,這就是一個末法亂世。 不管多麼成功,多麼風光的企業,其實內部都是暗潮洶湧、危機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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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話點出了做領導人、管理人員的核心價值。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窺一斑可以知全豹」。真正的管理,最講究的就是「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洞察姦邪、消除混亂」。是超前的預見、超前的管理,而不是去當救火隊、甚至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被混亂所控制。 如果領導層不具備這種敏銳的洞察力、不善於預見問題、提前預防和解決問題,那就做不好領導,公司的治理必然混亂。在整個公司的價值鏈上,領導人產生不了應有的價值,就阻礙了公司的運轉。 很多公司治理的現狀是——很多問題已經大量出現、非常明顯、非常普遍,在公司內部已經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卻長期得不到治理。公司存在的問題太多,到底應該怎麼治理也不清楚。領導層不能提前預見並防範混亂,忙於當救火隊,普遍安於現狀,對大量出現、明顯、普遍的問題心安理得。員工對這種現象習以為常,一切損失都由老闆買單。一切矛盾,都在比較高的行業利潤率的掩蓋下,沒有爆發,一旦行業形勢緊張,就會面臨重新洗牌的嚴峻考驗。 隨波逐流的人永遠是大多數,憂國憂民的人本來就很少。如果不在老闆身邊、人微言輕,敢於冒險提意見的人就一定很少;敢提意見又能提出解決方案的人更少;提出的方案能衝破中高層的重重阻力、被老闆看到並重視的,更是少之又少;即使象鄭觀應那樣,寫出振聾發聵的《盛世危言》,可能還會被人說成是「不了解情況、理想化、不可取」。即使被老闆下令執行,執行中不被歪曲篡改、最後不是不了了之的,更是鳳毛麟角。第二篇:商鞅「徙木立信」樹「法治」 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秦王朝的開創者秦始皇,依靠秦國賞罰嚴明的「法治」,完成了秦國六代國王夢想的、消滅六國、統一天下的大業,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疆域遼闊的、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的封建王朝。 秦國的成功,追本溯源,首先要歸功於秦始皇的六世祖先秦孝公。 秦孝公一生中有一次最重要的決策,就是他任用了一位職業經理人——衛國(今河南北部)人商鞅,在秦國進行變法,改革秦國原已因循守舊、積重難返的「法治」。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是一個粗放型管理的、貴族大臣任意橫行、而國王的政令卻不暢通、賞罰不明、百姓對政府根本不信任的國家。這隻須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來——
商鞅剛剛上任後,請求用國王的名義發布一個公告——「誰能把北城門口的這根百十斤重的木頭,扛到南城門口,就賞五十兩金子」。結果,百姓看到以後,都不相信他們的國王說的話真管用。你看,在重賞之下,這件很簡單的小事,好多天都竟然沒有人願意去干。 最後,終於有一個百姓不信邪,把那根木頭扛過去了,商鞅當場兌現獎勵,秦國百姓才相信國王的話管用了。 商鞅就是用這個土得不能再土的辦法,樹立了推行「法治」的信譽。這就是被歷史上稱為「商鞅徙木立信」的事件。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變成了一個規範型管理的、甚至是精細化管理的、國王權威如日中天、政府賞罰嚴明、信譽卓著、百姓踴躍效忠國家的、國富民強的國家,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變法的核心管理機制是什麼? 商鞅在秦國推行的是「以功績論英雄」的賞罰嚴明的「法治」,用現代的話說就是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這是商鞅推行「法治」改革的中心。 商鞅以此為基礎重新建立了政府的信譽,逐步完善了秦國的各項管理制度,從根本上扭轉了本來已經積重難返的世道人心。 「管理以人為本」。這既是對現代企業績效管理作用的認識,也是對商鞅變法的核心機制的概括。 因此說,「法治」是公司治理的基礎,是必要條件。同時,「法治」又以管理人心為根本,最終體現在人上。齊桓公靠著管仲(管子)當相國,取得了「九合諸侯、一框天下」的、東周列國的霸主地位。以管仲那樣具有非凡、傑出才能的人,如果不是靠著善於識人並且胸懷寬廣的鮑叔牙的舉薦,也只能做一個普通幕僚,齊桓公也不會重用他的。
管仲第一次面見齊桓公的時候,齊桓公問他:「我有很多毛病啊,我好遊玩打獵、又好女色,我想改還是改不了啊。都說玩物喪志,我知道這樣當不好國君,你說我該怎麼辦?」管仲回答說:「這些事並不影響當好一位國君,影響當好國君的是四件事—— 1、不知賢——不知誰是賢人、誰是奸佞小人; 2、知賢而不用——知道賢人卻不用人家,知道奸佞小人卻離不開; 3、用而不任——用了賢人但是不重用、不讓人家真正管事; 4、任而復以小人蔘之——重用賢人以後,又聽小人的讒言毀掉人家。」 如果不會用人,即使有食客三千,如果象齊宣王那樣天天讓他們集體吹竽、大合唱,還美其名曰:「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不但濫竽充數的人無法被淘汰,有能人、有責任心的人也無法脫穎而出。 因此說,「人治」的核心是「用人」。「戰略」是制勝的根源,「用人」是戰略的源頭。 第四篇 諸葛亮談「法治」與「人治」的關係三國時期的一代名相諸葛亮,在七擒孟獲、平定南中、穩定蜀漢政權的後方以後,曾經準備出師北上、九伐中原、復興大漢王朝。
在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之際,雄才大略而又赤膽忠心的諸葛亮,用飽經滄桑的筆觸、披肝瀝膽的語言、滿懷憂國憂民的情懷,給蜀漢王朝第二代皇帝、幼主劉禪上奏了一篇表章,希望皇帝陛下勵精圖治、君臣協力,再造乾坤。這就是被千古傳誦、永垂萬世的《前出師表》。 諸葛亮《出師表》感人至深,讀來催人淚下,被稱為「鞠躬盡瘁的典範」、「位極人臣的楷模」。宋代詩人陸遊在《書憤》詩中贊之為:「出師一表真名世,千載誰堪伯仲間?」唐代詩人杜甫在《蜀相》詩中感嘆說:「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智者見智,仁者見仁。一千八百年以來,不為人們所注意的是,諸葛亮的《前出師表》,還隱約點出了人治與法治的辨證關係。 《出師表》先講法治——「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姦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 《出師表》後講人治——「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 《出師表》先講法治,後講人治。原因就是:沒有法治的人治是不完善的;同時,沒有好的人治,法治也會淪為小人為所欲為的工具。 人們不能忘記,秦始皇的成功,首先要歸功於他的六世祖秦孝公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因此,「法治」的來源還是「人治」。 同樣是秦國的這套法治,秦始皇可以用來統一天下,而秦始皇的兒子秦二世卻在短短几年內就亡國了。這不是秦國的法治不行了,而是秦二世沒有駕御這套法治的能力,被奸臣趙高篡了權。趙高用「指鹿為馬」的欺上瞞下手段,把忠臣良將、甚至把太子都殺掉了,所以秦朝就不可避免滅亡的命運。 因此說,「法治」只是「人治」的工具和延伸,「法治」不能脫離「人治」。「人治」甚至比「法治」更重要。關鍵是讓賢人來推行法治,還是讓小人來推行法治。「白道」往往是「法治」的。而「黑道」卻往往是沒有任何法治的絕對「人治」。法治全在明處,但是黑道在暗處、它更有效率、更有保密性,法治往往被內部的奸臣劫持和利用。
法治在實施懲罰時講究「證據」,而黑道化的勢力(包括腐敗)卻可以用「指鹿為馬」的方式打擊異己。 例如:黑道的人把一隻鹿說成「是一隻馬」時,哪個不識相的敢說「明明是一隻鹿」,黑道最多表面上承認「哎呀,我看錯了」。而不久之後,那個說「是一隻鹿」的人,就被他們加以其它罪名、或者乾脆暗殺清除掉。這樣,黑道悄悄完成了肅清異己的陰謀、鞏固了自己的非法統治,卻沒有人能夠拿到直接的證據。 2200年前的秦國奸臣、太監頭子——趙高,就是用「指鹿為馬」這種黑道方式欺上瞞下、剪除異己,實現自己一手遮天的陰謀,把忠臣良將、甚至把太子都殺掉了。 雖然趙高是「指鹿為馬」這種的黑道手段的名義上的專利權人,然而,趙高既不是第一個用這種手段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在古代,中國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並沒有活到趙高專權那一天,《韓非子》中沒有「指鹿為馬」的故事,但是有類似的論述。 《韓非子?孤憤篇》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奸臣可以羅織罪名誣陷忠於國君的人,用國家的法令誅殺他們;不能強加罪名的,就派刺客追殺他們……而與奸臣狼狽為奸、結成黨羽蒙蔽君主、損公肥私的人,會受到奸臣信任,這些人若有小小的功勞,就作為借口迅速提拔,若沒有什麼功勞,就借同黨的頌揚作為借口抬高他的身價、加以提拔」。 在現代,政治制度是如此——西方成功的民主法治,雖然號稱便於制衡,而到了由中國人(包括港澳台地區)操作,就會變成黑道化的勢力(包括腐敗)實際統治,至少是分庭抗禮。不過有時黑道與白道互相合作、暫時誰也不吃掉誰而已。有時黑道老大轉為白道老大的現象也屢見不鮮。 經濟制度也是如此——股市的制度在西方運行存在幾百年,紐約的華爾街兩百年都沒有崩潰。可是這套經濟制度照搬到中國來,證券業到中國十幾年就被搞砸了,獲利的是一幫黑道化的勢力(包括腐敗),廣大股民都被坑了。 在企業裡面更是如此——當權者也是處處結黨營私、卻打擊忠於老闆的人——對於犯了法的私黨處處保護,結成死黨,當權者一手遮天、變成土皇帝,而把真正的老闆架空。老闆的指示經過他們操作,總是落不到實處;而奸臣的意圖,總是得到聖旨一樣地執行。
對於忠於老闆的人,能給你羅織罪名的就用公司制度除掉你。不能用公司制度趕走你的,就利用一切機會處處給你穿小鞋,讓你不舒服、逼你自動離開公司。對於那些無法趕走的老闆的皇親國戚、或者那些暫時無法被趕走的對立面,就採取孤立政策,結果沒有人敢答理他們、敢和他們走得近。否則,你還沒有得到「白道」的支持,「黑道」就下手了,你的屁股就炸了,奸臣就已經羅織好罪名、找機會除掉你了。 形成這種「逆向淘汰」怪圈以後,正直、有道德操守的好人很快被清除掉、大多數人就會見風使舵、隨風倒向黑道、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黑道更加氣焰囂張,殘存的好人惶惶不可終日。 《韓非子》講「和氏之璧」的故事,說明——對君主有利的,未必對權臣有利,可能相反。所以,推行法治的人雖然符合君主的利益,卻與當權者是勢不兩立的仇敵。 君主讓推行法治的人,去和那些權臣商量改革,這就象是「與虎謀皮」,讓獵人與老虎商量要它的虎皮,註定是要失敗的。 《韓非子?孤憤篇》對這種情況,一針見血地指出——推行法制的「法治者」,處於五種不可能取勝的形勢下: 1、推行法治的人與君主的關係疏遠,而權臣被君主信任、寵愛; 2、推行法治的人是新來者的身份,而權臣是君主的老相識; 3、推行法治的人可能要矯正君主的錯誤,而權臣卻專門琢磨投合君主的好惡;4、推行法治的人地位低賤,而權臣地位尊貴、位高權重;
5、推行法治的人憑自己一張嘴,而權臣卻有眾人眾口一辭地稱譽。 再加上法治者一年半載都見不到君主;當權者卻能從早到晚在君主前說長道短。這樣,法治者什麼時候能被重用?君主什麼時候才能醒悟?法治者哪能不危險? 「法治」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黑道在和白道的鬥爭中佔據天然的優勢。在「白道」與「黑道」的鬥爭中,如果最高領導人不具備政治鬥爭的敏感性,往往還會重複以上註定要失敗的過程。這是因為,中國人太聰明了,單純的「白道」在中國根本行不通。 中國的歷代統治者都是在「白道」統治裡面吸收了「黑道」統治的精華——既有嚴格的「法治」,又有靈活而敏銳的「人治」。這正是中國傳統管理思想的指導思想。 關於中國傳統管理思想與制度設計中的精華,在接下來的部分再深入探討。 第六篇:中國房地產產業變革的前兆 整個中國房地產開發業,對這個行業的產業鏈的理解,絕大多數還停留在工業界早期的階段,這比工業界對其產業鏈的管理,落後了整整一個時代。 中國只有萬科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在幾年以前,主動向工業學習產業鏈管理,有意識地把工業界已經非常成熟的經驗,移植到房地產開發業中來。 幾年以前,萬科提出「地產工業化」的概念,模仿工業界的產業鏈管理,以供應鏈管理「工業化」為中心,梳理了各階段的控制要素和業務流程,建立了類似於工業廠商的精細化管理模式。萬科設計和材料的標準化,實現了產品的標準化、供應商的相對固定化(類似於工業的ODM供應商模式),進而實現了異地開發的規模化效益,設計、材料、建築都實現了成本最低、質量最可靠、周期最短。不消說供應鏈的相對穩定,萬科甚至連裝修樣板房的「工法」都已確定,依照工業工藝規程進行控制。最近幾天,萬科在深圳梅山苑建立的「住宅工業化」示範基地,已經憑藉「建築節能化」的成果,受到了政府的政策性推廣。 醫藥行業被政府強制「招標」以後,結果是演變成內外串通暗箱操作、聯合抬價、公開走走過場,結果百姓的醫藥費打著滾往上番!工廠的供應鏈管理已經發展到ODM、OEM的合作方式。地產商年年都在開發、相當於工廠每天都在生產產品,卻沒有形成固定而可靠的合作方。?? 若說地產開發的管理比工業界落後,絕大多數地產商會不服氣。多年來,房地產企業工作都是以拿地、營銷為中心,一路高歌猛進,市場上持續多年的「好日子」,掩蓋了地產企業自身管理的落後。儘管多數地產開發商「強化管理」的調子很高,潛意識裡總是把管理工作視為錦上添花的陪襯。只要有錢賺,管理中暴露的問題,總認為不是大問題。很多開發商都不設專職企業管理部門,對管理人員的重視可能還不如普通工程師。 地產業最終會象工業企業一樣,利潤率趨向社會平均水平。當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不放慢速度、審視現狀、思考未來的時候,就會發現,自身的管理竟然非常薄弱。粗放的管理產生的驚人暗耗,將會吞噬掉已經變得微薄的利潤。於是,大規模的行業洗牌將會上演,只有少量實現了精細化管理的企業,才能得到正常的利潤、生存下來、發展下去。 第七篇:西方的制度管不住中國人 現今,中國管理領域的指導思想極為混亂。管理學界鸚鵡學舌、人云亦云,把照抄來的西方管理學的皮毛奉若神明,不研究其來源和適用模型,一味地以洋為鏡、生搬硬套。企業里也推波助瀾、盲從西方管理理論,致使此種情況越演越烈。 其實,無數事實證明,在西方成功的制度,根本管不住中國人。任何在西方成功的制度,用不了幾年、幾十年,中國人就可以把它敗壞掉。 西方國家用君主立憲或者民主共和制度,在西方也是成功的。可是為什麼到了由中國人操作,就變了味,就亂了套?會變成黑道化的勢力(包括腐敗)實際統治? 西方經濟制度在西方運行了幾百年,紐約的華爾街股市兩百年都沒有崩潰。為什麼這套經濟制度照搬到中國來,證券業到中國十幾年就被搞砸了? 西方許多私營企業用這套公司治理結構也成功了。為什麼中國的老闆用這套辦法,老是走不出「一放權就亂,一抓權就死」的怪圈? 這是為什麼? 對中國式管理有著極為獨到研究的管理大師曾仕強,曾經一語道破了天機——「中國人實在是太聰明了。在西方成功的制度用到中國來,就一定會被篡改、執行得面目全非。」 西方現代政治的核心就是要取消君權,要「民主」不要「君主」。然而,民主法制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雖然號稱便於制衡,但它很容易被內部的黑道化的勢力(包括腐敗)所利用。天生「太聰明」的中國人,很快就會發現、並利用這些體制性的漏洞。於是,在中國的政府部門、在社會上、在企業裡面,一些沒有道德的人,紛紛組成黑道化勢力竊取權力、攫取利益。他們得到機會以後,一定是去結黨營私、陷害忠良、蒙蔽領袖、劫持民眾。這些人象白蟻一樣,肆無忌憚地糟蹋國家、領袖、民眾的利益。最終演變成架空甚至取消皇帝/老闆,掌權的高官/高層真做主的局面。這就是早在2200多年前,就已經被《韓非子?五蠹篇》中明確斷言的「國之蠹蟲」。今天,這些蛀蟲更加猖獗、更加厲害。 為什麼在西方這種情況不是很嚴重? 以美國為例,美國從200多年前建國開始,人人都有持有武器的權利,也有言論自由。所以,在美國誰敢欺人太甚?(這個話不正確,美國白人在二戰前對印第安人和黑人的屠殺私刑,太多了,那又是為什麼呢?)當今中國百姓沒有武器,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在言論威脅到官僚的時候,官僚就會用自己壟斷的武器、撲滅自己不喜歡(哪怕最高領導喜歡)的言論。因此,西方的權力層如同狼群裡面的狼,它如果敢咬別的狼,任何一隻狼都敢咬它,它是不得不「文明」一些的。而中國的權力層,卻是羊群裡面的狼,而且這些羊被狼命令不準叫,所以,狼是可以無法無天的。西方企業里人人都可以表達意見,溝通渠道千條萬條、暢通無阻,人人都可以發現問題,無形中人人都是監督者,所以,西方企業好管理。中國很多企業里,一些人竊取了權力,第一個就是要搞一言堂,肅清異己、搞得人人噤若寒蟬,專門的監督機構也一樣的被腐蝕成擺設,奸臣胡作非為而無人敢說、無人敢頂、員工被任意操縱、老闆被蒙蔽。 所以,能管住西方人的制度,根本管不住中國人。 (以上這段分析比較重要,由此可見人民群眾的四大自由,公有制條件下,不被操縱的毫無限制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和大字報多麼重要!同時還要注意到的是,大民主只適用於工人農民同資產階級的鬥爭,對剝削階級是不給他們大民主權利的。)" H& N* i第八篇:什麼樣的制度才能管住中國人?究竟什麼制度才能管住中國人? 極為聰明的中國人,卻長達幾千年都篡改不了中國傳統的政治制度。中國傳統政治制度,以確保家族傳承為中心、進行精巧的權力分工、信息處理、監督制衡,是一套異常精密、異常穩定可靠的、異常有效率的制度。最適合私營企業設計治理結構借鑒。兩千年來,王朝政治制度統治著整個中國和周邊的藩屬國,絕大多數王朝總能統治幾百年之久。即使改朝換代,新朝也只承認前朝是「人治」的失敗,仍然沿用這一套制度,只在必要時做一些並不傷筋動骨的改變。由此看來,中國傳統制度,真是一套當之無愧的、世界上最穩定的「超穩定治理結構」。中國傳統制度實際上集成了民主的制衡、以及黑道化統治的效率兩種優點,兼有黑白兩道統治藝術的精華。特別是明清兩朝的制度,達到了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的顛峰,可以說是已經登峰造極、臻於極致。西方的政治制度,實際上類似中國早期不成熟的王朝政治制度。中國王朝制度早期,確切地說是在明朝以前,皇帝依靠宰相治理國家,有時宰相權力一大,皇帝就被架空了。西方的政治制度與中國封建早期(明朝以前)的制度如出一轍——君主立憲制相當於皇帝被宰相(首相)架空;民主共和制相當於真皇帝沒有了,由宰相輪流做「假皇帝」(總統/主席)。明朝以前的王朝制度是不完善的,有很大的隱患。這就是權臣容易篡權、結黨營私、架空皇帝,最後可能沒有皇帝。而到了封建統治的成熟時期明清兩朝,早已從消除了早期制度的不完善。所以,在明清500年間,即使發生奸臣亂政,也無一例外,全部是違背這套「法治」亂授權、造成一些人職務上兼并多項本來分開的權力造成的。中國傳統政治制度,從中央到地方,在議事規則、權力分工、監督制衡、信息溝通、賞罰升降任免、倫理文化等機制上,都是共同互相合作互相監督,設計得非常精密、科學、和完善。除了皇帝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專權,有效防止了權臣亂政。經過兩千多年血與火的洗禮,歷代聖賢的完善修改,中國傳統的政治制度凝結了中華民族5000年管理智慧的精華,是世界管理藝術的顛峰,在很多方面是西方制度望塵莫及的。那麼,為什麼西方不成熟的制度打敗了中國成熟的制度?問題還是出在「人治」上。例如:野蠻民族蒙古,曾經靠軍事上的優勢,打敗了高度文明的大宋王朝,建立了元朝。野蠻民族滿族,也曾經靠明朝軍事上的失誤,打敗了高度文明的大明王朝,建立了清朝。這都不是他們的制度先進,他們的制度實際上是遠遠落後的奴隸制。他們取得勝利以後,都沿用了「失敗者」封建王朝的統治制度,不得不承認這套制度的先進性。近代所謂西方制度優越,僅僅是「一美遮百丑」。近100年里中國對科技不重視,西方人憑藉科技進步,打敗了早已暮年衰落的清王朝,使人們誤以為西方制度優越,不分青紅皂白地認為西方什麼都是先進的。其實,如果不是光緒皇帝,而是雄才大略的康熙皇帝面臨清末的格局,他一定會領導帝國操練洋槍隊,最終打敗洋人,繼續稱霸亞洲,甚至有可能稱霸全球。 在引進西方制度之前,中國傳統的制度,也曾孕育了規模龐大、歷時百年以上的家族企業。中國當時的家族企業規模已經遠遠領先於世界,遠比當時的美國摩根、洛克菲勒等財團實力雄厚。例如:清朝的一家——山西的「喬家大院」的喬家,他們在200多年前的康熙年間開創的商業帝國,延續了150餘年。喬家「復盛公」商號帶動了整個包頭城的興起;他們建立的「大德通」、「大德恆」兩家票號,是世界商業銀行的先驅。1876年左宗棠帶兵去新疆平叛時軍餉就是從山西喬家借的錢,1900年慈禧從北京往西安逃難也從喬家借錢。但是,由於國家政治的腐敗、官僚資本(現代俗稱「官倒」)的傾軋,喬家的商業帝國終於被毀掉了,取代他們的是官僚資本家——民國時期的「四大家族」。日本從明治維新開始,到1945年之前,實行的是皇帝掌實權的君主立憲制,這和中國的封建王朝實際上沒什麼兩樣,只是換了個標籤。一樣的富國強兵、稱雄世界。後來,日本戰敗,美國強制把日本改成皇帝被架空的「首相負責制」。而後來的中國人則是把老祖宗的統治藝術的精華徹底拋棄。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現在似乎被破壞了。但是用不了幾代人,早晚又有復興的趨勢。黑道化勢力在獲得足夠的實力和機緣以後,就會竊取政權,轉變成名正言順的政府;就象曹操從丞相篡位後曹丕就廢除丞相、趙匡胤從武將篡位後宋朝就極力防範武將一樣,新的統治者會廢除這種容易被黑道化勢力利用的制度。以上是單純從制度上分析,其實其他分析渠道的結果也大致相同——中國的預言書:1500年前唐朝國師袁天罡、李淳風的《推背圖》、和600年前明朝國師劉伯溫的《燒餅歌》,也早就預言了這個結局。- 第九篇:傳統制度設計的演變第九篇:傳統制度設計的演變要想切中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設計的核心要害,就不能不研究中國傳統制度設計,研究幾千年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較量與演變。中國是有5000年以上歷史的文明古國,從秦朝以來的2200來,中國200年以上的長命王朝有7個,有規模的政權約有30個。經過血與火的洗禮,演變出中國管理制度的精華,留下了豐富的管理經驗。中國傳統制度以「確保家族傳承」為中心、建立了精巧的權力分工、信息處理、監督制衡機制。經過歷代聖賢的完善修改,凝結了中華民族管理智慧的精華,是世界管理藝術的顛峰,在很多方面是西方制度望塵莫及的。中國傳統制度是一套異常精密、異常穩定可靠的、異常有效率的制度,是一套當之無愧的、世界上最穩定的「超穩定治理結構」。特別是明清兩朝的制度,達到了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的顛峰,可以說是已經登峰造極、臻於極致。下面簡要說一下中國傳統制度設計的演變:1、先秦時期——「三公九卿制」從距今5000年前的「五帝」時期、以及夏商周三代,一直到距今2200年前秦統一中國,這3000年里中國實行的是「分封制」。分封到各地的諸侯國眾多,號稱有「萬邦」。當時對諸侯國的管理接近於放任自流的鬆散聯盟形式。從西周開始,中央機構實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最尊顯的三個官職:司馬、司徒、司空。「九卿」是三公下面的九個中央機構: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內史、少府。 東周時期,諸侯國互相兼并,形成戰國七雄,各諸侯國基本沿用西周的官制。後來,由秦國完成了中國歷史上真正的大統一。2、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丞相」和「三公」的拉鋸戰從距今2200年前的秦朝,一直到距今1500年前的南北朝結束,這700年里,中國處於封建制的早期探索階段。「分封制」逐漸廢除,「郡縣制」確立。中央政府圍繞「丞相」和「三公」的權力進行拉鋸戰,逐步從「三公九卿」制過渡到「三省六部制」的雛形。秦朝統一後,廢除諸侯「分封制」,實行中央直轄的「郡縣制」。秦朝開始設置丞相,廢除了三公,保留九卿。丞相權力很大。秦始皇一死,丞相李斯和宦官趙高勾結,假傳聖旨殺死大將蒙恬和公子扶蘇,秦朝很快就滅亡了。 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漢朝重新實行「分封制」,分封皇族諸子為各地諸侯王,與中央直轄的「郡縣制」並行。西漢初中央機構基本沿用秦朝的設置。漢武帝時,感到丞相的權力太大,就削弱丞相的權力,改為以太尉(大司馬)為首,太尉和丞相(司徒)、御史大夫(大司空)為三公。東漢光武帝將「三公」變成虛職,東漢時實權漸歸內廷少府設置的 「尚書台」。 三國時,曹操罷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任丞相,把少府下的尚書各部曹改為歸丞相管,還設立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曹丕篡漢建魏以後,削弱丞相和尚書各部的權力,在「秘書省」基礎上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發布詔令。同時恢復「三公」虛職。 晉代,正式有「門下省」的建制,「尚書省」成為中央執政機構,下分為各曹(部門)。南北朝時,權力進一步向尚書機構轉移。北朝的「門下」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心。3、唐宋元時期——「三省」和「一省」的反覆演變從1500年前的隋唐時期,到600年前元朝結束,這900年里,中國處於封建制的過渡期,研究出一套相對成熟的「三省六部制」管理制度。但是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從「三省」到「一省」的反覆演變。 隋朝時,「三公」完全變成虛銜,而丞相的權力則一分為三(產生三個「宰相」),「三省六部制」逐漸成型。 唐朝正式設立「三省六部」為中央機構。「三省」即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尚書省下的各曹漸漸演化為「六部」。另設「御史台」管監察。「三省」沿用到明朝朱元璋廢除中書省丞相,沿用了1000年,「六部」和「御史台」一直沿用到1911年清朝結束,沿用了1500年。唐代初期,尚書省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後來為了制衡尚書省的權力,又建立了中書省(相當於中央書記處)、門下省(相當於人大),互相牽制,總為「三省」。 中書省與門下省合稱為「北省」或「內朝」,直接為皇帝服務。尚書省稱為「南省」或「外朝」,起到執行皇帝命令、反饋治理狀況的呈上啟下作用。 凡軍國要政,皆由中書省起草政令,交門下省審議後上奏皇帝批准,然後付尚書省頒發執行。中央各部、寺、監及地方呈上的奏章,交尚書省,需要請旨定奪的,轉交門下省審議後,送中書省草擬批答,再由門下省審議後呈請皇帝批閱。 中書省——相當於企業里的董事長辦公室/秘書處。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門下省——相當於企業里的董事會。(御史台相當於企業的監事會。)負責事項的審議、勸諫。 尚書省——相當於企業里的總經理與公司各部。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刑部。尚書省左右丞相分管六部。六部下有二十四司。 「三省」的尚書,理論上相當於三個互相制衡的「宰相」,但實際操作上做不到有效制衡,往往皇帝寵信哪個「省」的宰相,他就實際上兼有「二省」、甚至「三省」的權力。於是,唐代「三省」制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也就是三個「宰相」最終還是變成一個「丞相」,倒退回去了)。為了便於控制,皇帝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漸漸的,宰相(三省的長官)已經變成了虛銜,而真正行使「宰相」權力的卻是一些臨時性的職務。於是,三省之中,「尚書令」(相當於企業里的總經理)名義上位極人臣而無實權。實際行使相權的是「中書」、「門下」兩省的權臣。唐玄宗時先後寵信奸相李林甫、楊國忠,造成「三省」實際上變成由一個「中書省」或者「門下省」宰相控制,變成「一省」。這些奸相沒有深謀遠慮,最終在軍事上失控,釀成「安史之亂」。五代制度與唐無異,連年戰亂,「三省」形同虛設,宰相併不掌權,政事多由皇帝特派「差遣官」(類似後來的「欽差」)辦理。 北宋神宗在1082年進行「元豐改制」,廢除龐雜的「差遣官」制度,從形式上恢復了「三省制」和宰相,但同時設立樞密院掌軍權、三司掌財權,「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三省」已經基本被廢除成為「一省」。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4、明清兩朝——封建制度的成熟期從距今600年前明朝到100年前的清朝,這500年里,是中國封建制度的成熟期。突出表現是廢除了「三省」和「宰相」,代之以內閣、軍機、御使台等幾套班子輔佐皇帝,與「六部」分權制衡的管理制度。 明清兩朝在政治制度上的組織形式和工作程序,規定得比以前任何朝代都更為周密。 明太祖朱元璋在統一全國之後,多次反覆修改制度。從周朝、漢朝初期的 「王國分封制」,到唐朝的宰相輔政的「三省六部制」、到自己廢除丞相、創立的制度,等於是把3000年來的制度,在自己執政的30多年裡,整個又濃縮演化了一遍,並升華提高。自從明初朱元璋毅然撤銷中書省,廢除丞相制度開始,明清兩朝500年里根本就不設宰相,三省六部制的「三省」被徹底廢止,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清朝從康熙、雍正開始建立了南書房或軍機處,專門處理機要奏章,加強了與內閣、各部、御史台等的分工制衡,輔政機關實行內閣與軍機處雙軌制。一起作為中央機構,輔助皇帝統治。 明清兩朝的制度,真正做到了從中央到地方,在議事規則、權力分工、監督制衡、信息溝通、賞罰升降任免等機制上,都是共同互相合作互相監督。除了皇帝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專權,有效防止了權臣亂政。 前面已經指出,西方現代的公司治理結構,以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和各部為框架,還停留在唐代的「三省六部制」的模型上。與明清兩代的制度設計相比,可以說落後了500年。第十篇:傳統制度2000年來沉澱的精華傳統制度2000多年沉澱的精華,盡體現在明清兩代的制度設計中。明清兩代的制度設計中,信息溝通和處理渠道、權力分工機制、監督制衡機制等、設計得非常精密、科學、和完善,達到了制度設計的顛峰。明清兩代的中央輔政機關是圍繞著加強君主專制,加強中央朝廷對全國的控制和指揮而演變的,繼承和發展了中國近2000年來不斷壓抑相權、提高君權,不斷防範和限制權臣的治國秘訣——即在體制上極力做到中央權重、地方權輕;君主集權、臣僚分權;君主掌握一切重大決策、親自駕馭國家機器運轉,而各機關部門的職權則必須做到互相制約和監督。明初的中書省(相當於企業里的總經理班子)組織龐大,設左右丞相,職權很重。當時中書省「總理機務」,六部(相當於企業里的各職能部門)是中書省下屬的機構,六部的領導是丞相的下屬。各級人員給皇帝上奏也要先經過中書省,以皇帝名義發出的詔令也要經中書省下達。丞相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據歷史記載,胡惟庸任丞相時,「專生殺黜陟,以恣威福(擅行威福)。內外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視之(給皇帝的奏摺他先看),有病己者輒匿不聞(有對自己不利的信息都壓住不往上報)。由是奔競之徒趨其門下(於是那些趨炎附勢的人都爭著投靠了他)」。對於中書省對皇權造成威脅,明太祖朱元璋早就高度不滿和戒備,曾幾度要削減中書省的權力。洪武十一年(1378年)三月下旨命令官員的奏摺不用通過中書省。但這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卻促使了矛盾激化。朱元璋就決定由皇權完全兼并相權、帥權,希望一勞永逸地解決歷史上長期存在的皇權與相權、帥權的矛盾。洪武十二年(1380年)朱元璋斷然以「謀反」罪殺胡惟庸,並對中央機構作了大的改變: 1.撤銷中書省,宣布永遠廢除丞相。2.提高六部的官職,直接由皇帝領導指揮。3.將統領軍權的大都督府分為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 但是,這樣一來,皇帝就要以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來駕馭一個龐大的帝國,是極難做到的。例如:僅洪武十七年(1384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8天之間,收到中央和地方各部門的奏件就有1660份,反映的事件共3391件。皇帝要親自裁決如此多的事件,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朱元璋在廢除丞相後,苦思到底怎樣設置中央輔政機構,才能既幫助自己辦事,又不會使自己大權旁落?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朱元璋仿照周制,設置「四輔官」制度(相當於企業里的董事長秘書處)。為了不會威脅皇帝,「四輔官」由在全國挑選沒有官僚背景老朽儒生擔任,到中央協助皇帝做具體工作。但是他們沒有政治經驗、不能有效地輔政,兩年後這套辦法被廢除。朱元璋又創造了用「內閣」以作為皇帝的輔政部門。「內閣」使用翰林學土,協助皇帝閱看各機關送來的奏章,根據皇帝的意圖草擬處理意見等等。不得干預各機關的事務,各機關奏事也不許通過內閣。朱元璋時期的內閣實際上相當於皇帝的「文秘」班子,而不是機要班子。到明成祖朱棣時期,「內閣」的演變成皇帝的「秘書班子」兼「機要班子」。朱棣在全國範圍內精選了七位年輕有才能的「大學士」進入內閣,並對他們放手重用。有關重大軍國政務上都徵求他們的意見,在御前進行高層次的審議,讓他們參與論議國家的核心機密。在這種體制下,皇帝必須具有高度的權威、能力並勤於政事,才能有效地直接指揮「內閣」和「六部」。但是,明朝後來的皇帝做不到勤政,日常國務依靠「內閣」去辦,六部就要聽「內閣」的,內閣就會演變成從前的「中書省」,實際上還是「中書省統率六部」。例如:洪熙、宣德以後皇帝年幼,正統以後的皇帝懶惰或寵信宦官,日常國務只能推給內閣。這樣,相繼出現了像夏言、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這樣的沒有「丞相」名義的「權相」。正統以後的皇帝寵信宦官,甚至將「批紅」大權也交給宦官頭子代行。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大宦官,得勢時都壓抑和控制著內閣。所以,實際上存在著「內閣」與「司禮監」雙軌輔政的局面。清代輔政機關實行「內閣」與「軍機處」雙軌制。清朝的內閣只辦理一般性的日常公事(工作量也很大),但不掌管重大的機密重務。機要事務由皇帝直轄的機要部門(最初是南書房、後來是軍機處)處理。清朝康熙九年(1670年),立翰林院、恢復「內閣」。內閣負責組織文書運轉、票擬及保管檔案等工作,而不許「潛操威福」(相當於企業里的董事長秘書處、行政部)。清初的機要事件都由議政王大臣議奏(相當於企業里副總以上的聯席會議)。康熙時抽調一些翰林到皇宮裡南書房辦事,「南書房」實際上成為皇帝個人的「機要秘書處」。(注意,康熙大帝時,這些去南書房掌管機要的翰林,可是不兼任其他部門官員的。這樣就避免了權臣兼并權力的危險。)從康熙開始,推行了一種「密奏」制度。密奏與一般的奏摺不同,一般奏摺由內閣、通政使司等正常途徑遞送上來,但密奏要求直接報給皇帝。康熙諭令全國的重要大臣,如領侍衛大臣、內閣大學士、尚書、侍郎、正副都御史、正副都統、總兵、總督、巡撫等人,要求他們把職務內外所知所聞,凡有關政治和社會經濟、民間輿論、官員動態等等都寫成密件報來,不可令人知道。這些密奏件可以直接送到宮門遞進,也可以送到南書房,有時也由南書房將批件發回。南書房人員當然也有責任上密奏。康熙通過南書房的工作不但直接下達旨意,而且能夠廣泛地了解到全國各方面各級官吏的情況。「軍機處」是雍正皇帝在南書房的基礎上擴大形成的。雍正十年以後,「軍機處」便成為輔佐皇帝工作的主要辦事部門,一直存在到清末改設內閣總理大臣時止,共存在了約180年。軍機處由皇帝直接指揮,人員精幹,工作高度機密而又高效。軍機處大多是從內閣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中挑選那些得到皇帝信任而又熟悉政務的人來擔任。設「首席軍機大臣」、「軍機大臣」、「軍機大臣上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等。此外,又考試錄取一些中書、郎中等官到軍機處擔任「軍機章京」、協助軍機大臣處理工作。清朝規定,軍機處一律不許使用書吏(文員)辦事,以防止泄密。(注意,雍正四年設立最初的軍機處時,其人員完全是秘密的、專職的。從雍正十年後,這些軍機大臣有些是兼任其他部門官員的。就是說,後來雍正帝改了康熙大帝「南書房」制度的精華。這樣雖然暫時提高了效率,卻帶來了條塊分割的「山頭主義」的危險。因為,軍機大臣兼任其他部門的官員,就會製造出新的權臣,這些人各自把持自己的勢力範圍,搞派系鬥爭。這一點,在乾隆帝以後,逐漸表現得非常明顯。)雍正皇帝進一步擴大密奏的範圍,充分發揮密奏及親筆批示的作用。允許上密奏的大臣擴大到各省主要官員,甚至特許一些道、府、縣甚至更低的一些中下級官吏給他上奏摺。規定,在通過內閣上報的報告中不便反映的情況,在秘密奏摺中報告。同一部門和同一省的官員,不許互相告知上奏及批示的內容,所得皇帝親筆批示必須及時繳回。這實際上就是通過密奏廣泛收集情報,並驅使官吏們互相防範和戒備,可以收到制衡的作用。皇帝收閱密奏並作批示後即交軍機處錄副保存,有時也命軍機大臣參與研究處理,它比南書房的工作範圍更為廣泛,工作量更為繁重,地位更為重要。一般例行公事,正式奏章還是由內閣上報下達的。正因為有內閣來處理極其大量的公開性的政務,才能保證軍機處不陷於一般公務中。有些軍機大臣由內閣大學士兼充,有些問題要知會內閣然後施行,兩者之間有配合。 軍機大臣差不多每天都要朝見皇帝,報告和請示工作,諸如呈交遵照皇帝意圖起草的各種「上諭」草稿和轉達皇帝指示的「廷案」草稿、提出人事任免名單以及回答皇帝詢問的各種問題等等。這是當時清朝中央最重要的領導工作方式之一。但軍機處從來沒有過獨立執政的大權,一切都必須經過皇帝批准。明朝廢中書省,提高六部的地位,六部尚書(部長)成為法定的九卿中的成員,直接受皇帝領導,不聽命於丞相。六部分別管理國政,六部下有二十四司,部的首長稱尚書,副首長稱侍郎。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戶部負責財政、國庫。禮部負責科舉、禮儀、教育。兵部負責軍事。工部負責工程。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大理寺負責司法解釋和最高審判)。清朝對六部的控制比明朝更嚴密。明朝中後期個別部尚書是內閣大學士,清朝的六部尚書全是內閣大學士。 六部(相當於企業里的各職能部門)由皇帝直接指揮,尚書(部長)大都由大學士兼任,六部一切決議必須請示皇帝批准。 內閣、軍機處都無權向六部發布指示,如有所見,只能奏請皇帝同意,以皇帝名義,用諭旨的形式發布。 部的尚書(部長)、侍郎(副部長)也沒有向各省、地方發布指示之權,也必須奏請皇帝,以皇帝諭旨的形式發布。 一部之內,清朝允許尚書(部長)、侍郎(副部長)各有單獨的上奏的權利,尚書與侍郎意見不一致時,除了兩方各自奏請皇帝裁決之外,別無他法。 而且,尚書和侍郎各有糾奏對方不守法、不稱職的責任,如對方有不守法不稱職行為而不及時上奏彈劾,應負連帶責任。 清朝在六部不設總負責人,而以滿漢2位尚書,2位侍郎,4個人均列為「堂官」,均可參加領導而又不能單獨決定任何重要政務,正是在這方面的巧妙運用。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類似企業里的各地的項目公司) 在省一級的管理,有幾次較大的變動。朝廷既要緊密控制各省的權力,將財權、軍權、司法權儘可能集中於中央,但又深感地區分散遼闊,不給予地方一定的權力,很難充分履行統治職能。 明朝在省一級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別掌管行政、監察司法、軍事行政,稱「三司」,將一省的地方軍政權力一分為三。一省之內並沒有任何一個部門或官員可以單獨決定大事。「三司」之間雖有分工,但加強了相互監督制衡。遇有重大問題,要由「三司」領導共同議定出來一致意見以後,上奏皇帝,聽候聖旨批辦。「三司」如果達不成共識,只能各自單獨上奏皇帝請示。 遇有軍務緊急、及大規模地修建工程或發生重大騷亂等情況下,「三司」分治就暴露出指揮不靈。明成祖開始,以監察官或臨時軍事首長的身份臨時派遣特派員(類似於「欽差大臣」),到各地統一指揮「三司」完成特定任務,逐漸形成總督、巡撫、經略等職位。清朝省一級的地方行政沿用明朝由總督、巡撫統領省政的做法,並規定為正式制度。清代在省一級確定了以總督、巡撫為軍政首長,但中央對督撫們的工作控制極嚴。一切較為重大的政務,必須按照事情的性質,通過六部或內閣,機密的通過軍機處奏報皇帝,等候皇帝批示(內閣或軍機處協助)。清代的皇帝通過批示,對各省地方政務,能夠做到具體安排和指示。如果督撫們有越軌行為和不服從命令之處,立予法辦。故清代督撫們雖被授予一省甚至兩三省的軍權,但並沒有能力和機會對抗朝廷。因此清代曾有過約200年的相對穩定。 (註:可見,清朝對於地方,從組織機構上就是二元制領導,而且再加上中央機構的領導、監察機構的監察、同事之間互相密奏的監督,控制得非常完善。)明清兩代的監察機構(相當於企業里的監事會) 明代將御史台改為都察院,專門負責維持朝廷利益及綱紀,「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負責對全國的監察工作。都察院的主要工作人員是都御史、按地區劃分13道御史。 御史是言官,是最直接維護朝廷利益的人物,他們的職級不一定高,但權力很大,所監察的範圍也較為廣泛。御史們凡認為各級官僚有姦邪亂政、結黨營私、作威作福、貪冒壞紀、甚至學術不正的,每個御史都有單獨上奏彈劾之權,可以公開當面劾舉,也可以秘密上奏,其副本可以不送交都察院。都察院還會同吏部考察官員是否賢能,提出意見。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共同會審重大案件。重大的案件,要「三法司議奏」,就是說要三個機關共同議定,上奏皇帝請旨定奪。 除了都察院系統的各種御史外,在六部之中又設六科「給事中」,對六部的業務進行對口監察。「給事中」的職名表示他們仍然是直接為皇帝服務的,即「給事」於宮中。要求「給事中」在工作中便發現並糾正可能的危害,消滅可能造成的損失;御史則比較側重於對所謂觸犯綱常禮教、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的彈劾。給事中也同樣可以像御史一樣對各級機關和官吏進行彈劾,疏議論朝政得失。 朝廷對監察人員要求更嚴厲,規定:凡御史犯罪,罪加三等處罰,有贓私的從重處理。 清朝的監察制度大體上沿襲明代,但將御史、給事中統歸都察院領導。但各省總督、巡撫,兼「右(副)都御史」職務,從名義上也歸督察院。 明代還設有龐大的宦官機關,但後來皇帝害怕大臣和自己爭權,依靠身邊的宦官,造成明代的宦官勢力膨脹。逐漸地,司禮監的秉筆太監竟然擁有對內閣所擬諭旨的最後判定權,事實上變成皇帝的代表、內閣的領導。明代最重要的特種監察部門是錦衣衛和東廠,合稱廠衛。錦衣衛是皇帝的親衛軍,又是內廷的偵察機關,有權偵察一切官民,不經過法定手續逮捕和審問。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廠,東廠由最親信的宦官(一般是由司禮監的掌印太監)主持,直接受皇帝指揮。東廠除有權偵察一切官民以外,還可以偵察錦衣衛。明憲宗曾設立過西廠,但存在時間較短。武宗朱厚照正德九年(1514年),劉瑾曾設立過內行廠,來偵察東廠、錦衣衛,使廠衛之間互相勾結配合但又互相鉗制。第十一篇:現代私營企業治理結構的弊端前面已經比較分析,西方現代的公司治理結構,以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和各部為框架,還停留在唐代的「三省六部制」的政治結構模型上。 而「三省六部制」 與明清兩代的制度設計相比,可以說落後了500年,甚至是1000年。所以,西方的公司治理結構,比起中國傳統制度設計的精華,落後了至少500年。這種治理結構弊端也很明顯——在國家裡,「三省」最終混同成「一省」,不是皇帝被權臣架空成為衣帽架,就是宰相被架空成為衣帽架,最後皇帝也忙得象沒頭蒼蠅。總之高層內部總有人心有不甘,結果也是最終沒有人真正能管好,亂作一團。這種局面在歷史上已經反覆出現過。在企業里,不是董事長被總經理/其他高層架空,就是總經理等高層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最後董事長也忙得象沒頭蒼蠅。總之高層內部總有人心有不甘,結果最終沒有人真正能管好,亂作一團。今人不察,反認為西方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先進」制度。人類社會這種幾百年、上千年的輪迴怪圈,已經不是什麼秘密,而是一種「老鼠克大象」規律。法家思想家韓非子,他生活的時代,離真正出現「三省六部制」還有七八百年,但是《韓非子?亡征篇》里,卻對最終這種「三省變一省」的、權臣專權的混亂局面的描述,卻是如同穿越千年時空親眼所見、洞若觀火,還是古今治亂興衰原本是一理?私營企業本質上是一個商業帝國。私營企業是老闆自己的企業,股權是老闆自己的,是要傳之於子孫後代的。哪能讓別人把自己架空?哪能讓公眾做老闆、讓人把自己的股權瓜分?西方的政治制度,本質上都是對君主個人權力的顛覆,從結構上,又是中國淘汰了1000多年以前的政治結構模型。中國的私營企業卻糊裡糊塗地跟在西方公司制的後面,照搬照套上了西方的政治原型,從形式上盲從公司法的框架,又不進行實質性改造,就像「戴著枷鎖跳舞」,非常彆扭。中國人與西方人的文化本身就不同,中國的老闆用這套公司治理結構,老是走不出「一放權就亂,一抓權就死」的怪圈。對於一個成長期的私營企業來講,當務之急也許不是制度,而是發展。就象那些正在打天下的王朝一樣,重要的是軍事鬥爭,而不是建立和完善制度。但是,當一個企業達到一定的規模,開始著眼於長遠的發展,著眼於長期穩定發展,著眼於子孫後代對企業的有效傳承、掌控的時候,公司的治理結構,以及在它基礎上的制度建設,就成為生死存亡的關鍵。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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