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銀河:對賣淫不應採取鴕鳥政策
李銀河:對賣淫不應採取鴕鳥政策(專欄文章)
2012-12-18 1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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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幾十年來,賣淫問題在全國有愈演愈烈之勢。我們已經面臨必須認真研究對策的局面。賣淫不僅是人類最古老的職業,它也是全世界所有國家無一例外都會遇到的問題。
社會學研究設想了解決賣淫問題的五種政策選擇,並研究和論證了這五種政策的利弊:
1、使賣淫非法化,採取法律手段將賣淫活動徹底消滅。這一政策註定失敗,僅僅缺乏警力這一項原因就能使非法化的設想難以有效實施。這一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黑社會插手非法行業,警察腐敗等) 比它想解決的問題更糟,不僅違反了所有的歷史經驗,而且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忽略了男女兩性的生理需求和慾望。
2、使部分賣淫活動非法化,如僅使主動拉客的賣淫活動非法化。如英國的法律就是這樣。這種法律會使嫖客及高級應召女郎逍遙法外,會使法律成為有階級偏向的法律,而不是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的公平的法律。
3、使賣淫合法化並對其加以控制,主要理由是為了防止性病傳播。但是合法化並不能防止性病傳播,還產生了新問題,它使賣淫成為固定職業,使一些本來只是短期從業者變為長期從業者,使警察權力過大,因為他們控制營業執照,會阻止婦女改換職業,在她們想改換職業時訛詐她們。
4、建立「紅燈區」,使警察較易控制賣淫活動。這種作法也有兩個不利因素,一是各個社區的居民們都會提出「不要在我們這個地區建紅燈區」的抗議,那麼紅燈區究竟應當建在哪裡呢?二是如果在這些地區加強警察控制,娼妓會轉移到其他地區,還會造成人們的行為在同一個城市中某些地方違法某些地方不違法的混亂局面。
5、在成年人之間發生的自願的性活動的非罪化,不論其中有無金錢交易。這一政策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節省大量警力去對付有受害人的犯罪。娼妓可以在地下刊物中做廣告,可以在按摩房、成人書店或特殊伴侶機構找到顧客,可以建立性俱樂部。這樣就使那些想找娼妓的人能找到他們,同時也使不想找他們的人能夠避開他們。
一般來說,第五種方案被公認為最佳方案。賣淫非罪化這一立場之所以極其重要是因為它揭示出很多人、特別是道德保守派不願意正視的一個現實:免費和雙方自願的性僅僅是兩性關係的理想境界,而現實中存在著大量不免費或不自願的性關係。在這些關係當中,女性的角色有以下三類:
第一類:妓。短期交易關係,無婚約。第二類:除丈夫外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妾。長期供養關係,無婚約。第三類:除丈夫外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妻。長期供養關係,有婚約。顯而易見,這三類人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因此,只制裁其中的一類或兩類是不合邏輯、也是不公平的。而全世界不會有人認為與丈夫有供養關係的妻子是應受法律制裁的,同理,另兩類人也不應受法律的制裁。按照一般的社會道德標準,免費和雙方自願的性才是道德高尚的,而不免費的性是道德低下的。但是,一位成年人、一位公民有權選擇自己的道德標準。如果他選擇了一種不道德的生活方式,社會道德可以批評他,教育他,卻沒有權利用法律去處罰他。用法律的形式來處罰公民的不道德行為,這是一種立法上的道德清高主義。現代法律體系的基本原則在於:不應當以社會上一部分人的道德標準作為依據訂立法律,去懲罰社會上另一部分人不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私人的不道德不應當成為刑事犯罪法制裁的對象。
對付賣淫行為,只能採用提高婦女地位、提高婦女道德水平和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的辦法,而不可採用將賣淫行為非法化、刑事化的辦法來加以解決。總之,對賣淫的社會活動和賣淫人群採取「鴕鳥政策」是不行的,應當加以通盤研究,制定系統的治理方案。
(本網特約專欄,未經允許,不得轉載。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
不排除李銀河是政策的投河石
賣淫非罪化加禁止公務員嫖娼是最佳政策選擇2011-12-15 01:35:01李銀河的個人空間
讀李銀河女士的文章有感
鳳凰網:韓寒《紐約時報》開專欄 首篇文章聲討李彥宏
關於 李銀河1012月16日,「2012年度中國十大性與性別事件」評選出爐,38歲女碩士網曬貞操、十元店免費性服務、成都同妻跳樓自殺、互聯網艷照反腐和84歲跨性別者高調出櫃等事件入選。
據悉,「年度性與性別事件評點」活動始於2008年,由北京林業大學副教授、性與性別研究所所長方剛召集發起,由十餘位性與性別領域的中青年學者和社會活動家組成評委會。該活動旨在通過評點每年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性與性別」事件,傳播性人權與社會性別平等理念,促進社會性與性別觀念的進步,增加社會民主和寬容,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今年,公職人員艷照與視頻不斷遭網路曝光,當事人受到「嚴懲」。8月,某高校團委副書記及妻子二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1月,山東某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副書記被開除團籍,離開學院。11月,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被免職,並立案調查等。
對此,方剛點評認為,在網路集體狂歡式的「艷照反腐」中,「性道德」成為人們反對公權力腐敗的一把利器。而無論當事人的「性事」是否存在腐敗行為,均成為「性政治」砧板上的魚肉。以偷窺、曝光、濫用個人隱私為方式的「反腐」,使當事人個體受到了更加深刻的傷害,網路「艷照反腐」,已經成為公然侵犯公民私權利的「性暴力」。
在談及到今年6月15日發生的成都某高校教師羅洪玲因丈夫是同性戀而跳樓自殺事件時,評委會點評認為該事件不僅引發了大量媒體的關注,而且在同性戀社區引發了關於同性戀走入異性婚姻及同性戀婚姻權的大討論,「同妻」(指男同性戀的妻子)悲劇事件背後有許多社會深層次原因,一味地反對同性戀者進入異性戀婚姻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此事件讓我們反思性和婚姻的關係及其意義,同時,也要警惕「同妻」議題變成男同性戀和女性兩個弱勢群體之間的戰爭。
除此之外,剛剛於12月10日結束的「男性承諾制止針對婦女暴力」活動也入選今年的十大事件,該活動由聯合國人口基金駐華代表處和方剛共同發起,在16天內共有300餘名男性以實名做出承諾。據方剛介紹,早在2008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發起了「聯合起來制止侵害婦女的暴力行為」行動,在每年的11月25日即國際消除婦女暴力日前後,全球各地都會組織大量活動倡導消除性別暴力。方剛點評認為,性別暴力是強調陽剛主宰的男性氣質的體現,根源在於社會性別不平等,反對性別暴力的運動不應該將生理男性作為對手,而應培養、激勵、支持具有社會性別平等意識的男性。男性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性別平等運動,將有力推動消除針對女性的歧視與傷害,男性自身也將成為性別平等的受益者。
2012年年度十大性與性別事件:
1.38歲女碩士塗世友網曬貞操2.葉海燕「十元店」免費提供性服務3.鄭州、上海兩中學推行性別教育4.嫖宿幼女罪存廢爭議持續5.同妻自殺案6.地鐵「我可以騷,你不能擾」行動7.84歲跨性別者高調出櫃8.男性參與反對性別暴力9.互聯網「艷照反腐」10.女權主義者在行動您可能也喜歡:第五屆(2012年)年度中國性與性別事件評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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