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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解釋頌文(22)

② 略述十因十因者:謂隨說、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相違、不相違,如是十因,《成唯識論》依十五依處立。1. 語依處立隨說因:謂世出世間染凈一切諸法皆依語言文字 而起言說,即此語言文字是所說一切事的因。具體言之:語依處是 從三法所起的語,謂「法、名、想」。「法」者,即一切法;「名」者,謂 諸概念;「想」者,想像。謂染凈一切法,先立假名,如此名為心、心 所、色等;由聞諸法種種名已,內心起想,取其相狀,而後發言吐語, 此說之語,名語依處,也就是能說之語,為所說一切法的因。故依 語依處立隨說因。《成唯識論》卷八雲:「謂法名想所起語性,即依 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即能說為所說因〇」((大正藏》卷31 .頁4丨中欄)2. 領受依處立觀待因:領謂領納,受謂攝受,於諸法事領納攝 受,彼待於此,名觀待因。也就是觀待此物而有彼物的生住成得, 此物即為彼物的觀待因。如人們因渴得茶,因飢得食,渴與飢是茶 與食的觀待因;得茶口潤,得食腹飽,茶與食又是潤與飽的觀待因。 《成唯識論》卷八云:「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處立觀待因;謂 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大正藏》卷31 ·頁41中欄)3. 習氣依處立牽引因:習氣是指未成熟的種子。謂內外諸種, 未得滋潤,雖不能立地起用,而可遠引自果,故名牽引因。《成唯 識論》卷八雲:「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能牽引遠自果故〇」((大正藏》卷31 .頁41中欄)4. 有潤種子依處立生起因:謂內外種已得諸緣的滋潤,便能引 生自果。此指已成熟的種子,名生起因。《成唯識論》卷八雲:「謂 內外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起近自果故。」(〈大正藏》卷31 ·頁41中欄)5. 無間滅依處、境界依處、根依處、作用依處、士用依處、真實 見依處,依此六種依處立攝受因。謂現行心心所法,自類無間,前 念滅對接著生起的第二念有開導用,名無間滅依處,也就是等無間 緣。色、聲、香、味、觸、法等,是識認識的對象,為所緣緣,名境界依 處(指疏所緣緣)。眼等諸根是識生起的勝增上緣,故根為識依, 名根依處。謂作業、作具所起的作用,名作用依處。作業者:謂有 情營造工巧業處的智慧,如造修房舍,或製造種種器具等物;作具 者:謂作業時所使用的種種器具,如刀有砍殺用,筆有書寫用等。 除內外種生現、現生種及親作現緣外,其餘一切疏助現緣,能成辦 種種事業者,都是此作用依處。謂從事農、工、商、學、兵的各項人 士,用相應的工具造作所起的作用,名士用依處(助現緣者,名作 用依處,作現緣者,名士用依處)。謂除無漏智種外,凡能協助智 慧生起,成就無漏正見的法,皆名真實見依處(但此處主要指無為 真如)。於上六處中,攝受無間、所緣、諸根三處,能助生心心所 法;攝受作用、士用二處,能成辦種種生產用品和生活用品;攝受真 實見依處,能證涅槃。總攬此六依處能成辦諸有為法和能證無為 法,故名攝受因。《成唯識論》卷八雲·/『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 等無間緣;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緣;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 依六根;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余助現 緣;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余作現緣;十、 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種,余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 六,立攝受因;謂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大正藏》卷31 ·頁41中欄一下欄)6. 隨順依處立引發因:謂諸種子及與現行,對同類法有隨順引 發的力量,名引發因。《成唯識論》卷八雲:「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 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發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為法故。」(《大正藏》卷31 ·頁41下欄)7. 差別功能依處立定異因:謂一切有為諸法,自種生自現行, 自現行復熏成自種。如眼識自種能生眼識現行,現行眼識復熏成 眼識自種;耳鼻舌身等諸識,種現各個自類相生,亦復如是。總之, 善種生善法,惡種生惡法;有漏種生有漏法,無漏種生無漏法,性質 不同,定有差異,名定異因。《成唯識論》卷八云:「謂有為法各於 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〇」(《大正藏》卷31 ·頁41下欄)8. 和合依處立同事因:謂由此中觀待、牽引、生起乃至定異六 因,和合能共辦一事,同成一果,名同事因。《成唯識論》卷八云: 「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 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大正藏》卷31 ·頁41下欄)9. 障礙依處立相違因:凡對有為法的生住成得能作障礙,令不 生成,名相違因。《成唯識論》卷八雲:「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 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違生等事故。」(《大正藏》卷31 ·頁41下欄)10. 不障礙依處立不相違因:凡對有為法的生住成得給予一定 的協助力量,而不發生障礙者,名不相違因。《成唯識論》卷八云: 「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彼不違生 等事故。」(《大正藏》卷M ·頁41下欄)如上十因,《成唯識論》說由二因攝。二因者:謂「能生因」和 「方便因」。具體言之: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此六 由「能生因」攝。而能生因中的「牽引種」屬「未熟位」;「生起種」 屬「已熟位」;凡屬「能生因」都是種子部分,由因緣所攝。十因中 的另一部分:隨說、觀待、攝受、相違,此四由「方便因」攝;而引發、 定異、同事、不相違四因,於中亦有一分「方便因」攝。《成唯識論》 卷八雲:「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 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余諸因,方便因攝。此說牽引、生起、 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已成熟 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故……所余因, 謂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種,余故總說為方便因攝。」(< 大正藏》卷31 ·頁41下欄)?牽引生起同事十因t不相違J I隨說1註: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四因中,亦有非種子部分的方 便因。③ 略述五果五果者:謂異熟、等流、士用、增上、離系,是為五果。1. 異熟果:異熟有三義:謂異時、異性、變異熟故。(1)異時而 熟:謂業在過去,果在現在,業在現在,果在未來,不同時位變異成 熟,故名異時而熟;(2)異性而熟:謂業因有善惡,業果是苦樂,性 屬無記,故名異性而熟;(3)變異而熟:謂業因酬果,前生後熟,前 隱後顯,因果變轉,故名變異而熟。又一切不善之業於諸惡趣受異 熟果,一切有漏善法於諸善趣受異熟果,是名異熟果。《成唯識 論》卷八雲:「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大正藏》卷31 ·頁42上欄一中欄)2. 等流果:等謂等同,流是類義,同類之法.,相續發展,因與果 同,果似於因,名等流果。《人阿毗達磨論》卷下雲:「同類遍行因, 得等流果。果似因故,說名為等;從因生故,復說名流。果即等流, 名等流果。」((大正藏》卷28 ·頁988中欄〉《成唯識論》卷八亦云:「謂習 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彼果隨轉〇」(《大正藏》卷31 ·頁42中欄)3_ 士用果:謂農、工、商、學、兵等人士,用一定的作業工具,作 種種業,成種種果,此果由人士作用所成,名士用果。《成唯識論》 卷八云:「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大正藏》卷31 .頁42中 欄)4. 增上果:一切諸法之間,或相隨順,增添力量,以助其生成; 或雖不予以力量,但不作障礙,這種生成的諸法,名增上果。《人 阿毗達磨論》卷下云:「由前增上,後法得生,增上之果,名增上果〇」(《大正藏》卷28 ·頁988中欄)5. 離系果:系謂系縛,一切眾生由煩惱而造染業,由染業而感 世間生死苦果,作作受受,受受作作,展轉系縛,不得解脫;人們若 能發菩提心,親近真正的大善知識,聽聞正法,勤修三學,便會破執 斷障,生清凈正智,證涅槃,得菩提,永離世間生死系縛,而得解脫, 故名離系果。《成唯識論》卷八云:「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為 法〇」(《大正藏》卷31 .頁42中欄)④ 四緣、十因、五果彼此相攝問:上說四緣、十因、五果彼此的關係怎樣?答.·一切事物,皆從緣生,離緣就沒有事物,當然也就沒有因果 了。因此,十因必依四緣立。十因中的「隨說因」,此是隨見聞覺 知所起的文字言說,故語言文字是所說一切事物的因,於四緣中此 多依增上緣立。一切事物皆待眾緣而生,若缺一緣,果即不生,故 心心所的觀待因必依四緣立。物質色法必待「因緣、增上緣」的二 緣方能形成,故色法的觀待因必依「因緣」和「增上緣」立。「牽 引」和「生起」二因,其性一是未成熟種,一是已成熟種,種子親能 生果,是因緣性,故此二因(牽引、生起)主要依「因緣」立。「攝受 因」所依五處,是「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故「攝受因」主要依 此三緣立。「引發因」中若前自類種引起後自類種,屬「因緣」;若 現行法相互引發後後果生,多屬「增上緣」。故此(引發因)是以 「因緣、增上緣」立。種子中善性生善法,惡性生惡法,無記性生無 記法,其性決定,不相雜亂;又牽引自果時,八識及諸心所皆各由自 種生;無漏種姓中,聲聞種姓,獨覺種姓,如來種姓,各成一乘,各成 各的離系果,故「定異因」無論染凈,皆主要依「因緣」立。從觀待 至定異,六因和合,任何事物,皆能成辦,同生一物,名「同事因」, 故此(同事)因,依四緣立,而「相違因」和「不相違因」,前者依增 上緣立,後者依因緣、增上二緣立。《成唯識論》卷八云:「所說四 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能生因、方便因)?論說因緣 依種子立,依無間滅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緣,依所余立增上。此 中種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依十五依處而說三、四 等數)。」(《大正藏》卷3卜頁42上欄)十因依四緣立,已如上述,五果與十因的關係又怎樣呢?簡言 之:異熟果多由習氣依處牽引因生,等流果多由有潤種子依處生起 因和隨j概依處引發因生,士用果多由士用依處攝受因生,離系果由 真實見依處攝受因生,增上果多由余依處余因而生。《成唯識論》 轉引《瑜伽論》說:「習氣依處得異熟果,隨順依處得等流果,真見 依處得離系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余依處得增上果。」(《大正藏》 卷31 ·頁42中欄)這是從主要部分而說的。其實前說十因中的能生 因——種子部分,就能感生異熟、等流二果,只不過從「異熟」而 言,因果時有差異,故《瑜伽論》特從招引遠果的「習氣依處牽引 因」說;說等流果由隨順依處得,亦是從果順於因的同類因感同類 果的相似相續而說,並非定異、同事等因中不能得異熟、等流二果。現將四緣、十因、五果彼此的關係列一簡表如下:?f異熟果 L等流果士用果 ·離系果總之,一切諸法從眾緣而生,故首立四緣,依四緣力而有十因, 依十因作用的效果而有五果。人們若能徹底了達這一系列的具體 內容,就可能徹底通達和善巧掌握宇宙萬有一切諸法的因果規 律了。?(3) 業感緣起唯識講因果特別重視業報的酬引。從世間造業來說,業有福 業、非福業、不動業三種。造自利利他帶道德性的善業,名為福業; 造自害害他帶非道德性的惡業,名為非福業;厭下趨上,修世間離 欲定,是名不動業。善業一般說有十種:在身業方面:慈物放生,廉 正好施和離欲戒(邪)淫三種;在語業方面:說誠實語、柔順語、和 合語和莊嚴語四種;在意業方面:少欲無貪、慈悲無嗔和明達無痴 三種,合稱十善業。惡業者亦有十種:在身業方面:有殺、盜、邪淫 三種;在語業方面:有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四種;在意業方面:有 貪慾、嗔恚、愚痴三種,合稱為十惡業。在業力修善造惡的程度上,隨淺深的不同,而各有上、中、下三 品。由上品善業感天道,中品善業感人道,下品善業感阿修羅道。 由上品惡業感地獄道,中品惡業感餓鬼道,下品惡業感旁生道。由 此,世間的六道輪迴全由人們造善惡業分別招感形成。何謂不動業?就是有情厭離欲界之欲,欣羨色無色界之樂而 修世間離欲道,也就是呵五欲(色、聲、香、味、觸),棄五蓋(貪慾、 嗔恚、昏沉睡眠、掉舉惡作、疑),人初禪五支(尋、伺、喜、樂、心一 境性),然後再由初禪逐步上升,乃至修無色界定,而達到非想非 非想處的有頂天。以故色無色界亦是全由眾生不動業分別招感 形成。頌曰:「由諸業習氣」者:前已說過,業有善、惡、不動三種,非只一 種,故稱「諸業」。人們身、口、意三業的造作活動能夠熏習本識, 阿賴耶識受此熏習,成為種子,名為習氣。「習氣」者,此是由現行 六識造作活動時熏習而來的一種氣氛,名為習氣,也就是種子的異 名。一般說來習氣有三:一、名言習氣:此是變生一切有為法的親 因。名言習氣又二:1.表義名言:即是能詮表一切諸法的語言概念 所熏習的種子;2.顯境名言:即是被語言文字所檢表的色心諸法所 熏習的種子。二、二取習氣,又名我執習氣:即能取所取兩種虛妄 執著所熏成的種子。此我執習氣又二:1.俱生我執:謂無始時來先 天本有的我執,此是修道位所斷的我我所執;2.分別我執:謂後天 隨邪教邪分別所起的我執,此是見道位所斷的我我所執。三、有支 習氣,又名業習氣:此是招感三界異熟果的習氣。有支習氣又二:1. 有漏善:即是能招人天的可愛果業;2.諸不善:即是能招三塗的 非愛果業。如上三類習氣,名言習氣實有其種,尤其是色心諸法; 二取習氣嚴格說來僅由六七二識的見分所形成,也就是六七二識 的見分在認識相分時,沒有認識清楚他的真實相,而產生的實我實 法的錯誤執著,這種執著是不能離開六七二識而單獨存在的。再 者,能取是見分,所取是一切諸法(能取亦所取攝),能所二取亦是 色心諸法,同以名言習氣為親因而生,若在種子階段,亦為名言習 氣所攝,所以二取習氣完全是依附在名言習氣之上的,離開名言習 氣,別無有二取習氣可得。業習氣也是前六識心所與之相應時造 作活動熏習形成,同樣不離名言習氣而單獨有種,他的存在形式與 二取習氣相似。因此,如上三種習氣,唯有色心諸法的顯境名言習 氣是有體的,餘二習氣(二取習氣、業習氣)是依轉識認識(六七二 識見分的錯誤認識)、活動(前六識的造作活動)時所熏成的種子 假立的,意思是說整個前七轉識熏成的種子,仍然屬於名言習氣的 範疇。所以說名言習氣是實,餘二習氣是假,就是這個道理。.「二取習氣俱」者:能所名二,我法名二;取我我所,及取名言 熏習而成,皆說名取。實能所、實我法是空,似能所、似我法是有;前是遍計所執自性,後是依他起自性。此處的二取習氣是指的能 取的見分及所取的相分所熏習的習氣,也就是似能所、似我法的依 他起自性的種子。「俱」者:指業習氣及二取習氣同時存在;意謂 在業習氣與二取習氣同倶的情況下,便有下句所說的異熟果生。「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者:這兩句主要說明一切眾生由 於有二取習氣與業習氣的緣故,便有「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 的前後生死永恆相續不斷。此二取習氣中屬於能所二取、見相二 分的種子,是生起有情根身、器界的親因緣;二取習氣中屬於實我 實法執著熏習的種子(六七二識見分上的顛倒執著熏習的種子) 以及業種子,是生起有情根身器界的增上緣。在增上緣中,所不同 者,前一習氣是決定根身、器界其性是雜染的、是有漏的,後一習氣 是形成根身、器界有種種千差萬別的外貌形態的。如以人為例,每 一個人的外貌形態都有一定的差別,這就是業力構成的;無論是什 么人,根身都是雜染的、有漏的,這就是二取習氣形成的;一切有情 都有心、心所法,其根身都不能離開地、水、火、風四大,這就是名言 習氣、或者說是由二取習氣中見相二分的種子構成的。那麼業是怎樣感果的呢?具體說來,人們每作一較大的業都 有兩部分,一是表現在外現實感果的部分,其果為增上果;一是內 熏本識,形成業種,此種藏於賴耶識中,潛滋暗長,通過一定的時 間,變異成熟,感未來世的根身(正報)、器界(依報)的異熟果。增 上果與異熟果的關係,異熟果是前世業種中有引滿二力,由引業力 使第八識隨內外四大種變現,屬於人天或三惡道某趣的根身成為 一定的生命體,同時變現維護此生命體生活所需的器界共完成 「總報」,亦名「異熟」。此引業中分有「共業」和「不共業」兩類。 共業中又分「共中共」和「共中不共」。感器界的業力是共業,器界 中屬於根身所依住的主要區域,此由「共中不共」所招感·,器界其 他部分,大家可以互相往來,互相受用的,此由「共中共」所招感。 而「不共業」中又分「不共中共」和「不共中不共」。感根身的業力 是不共業,根身中感四大聚集屬於「扶根塵」的業力,是「不共中 共」;感內五根屬於「造色」部分的業力,是「不共中不共」。因為有 情的身(扶根塵)彼此可以發生損益,互相受用;而根惟能各發自 識,不能互相受用,這些從作增上的業力來說,是有一定差別的。 (關於阿賴耶識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的詳細情景,筆者已在前部分 阿賴耶識的五種作用中作了論述,此不復贅。)由滿業力感眼耳鼻 舌身意前六識,使之依異熟總報中的六根發出,緣異熟中的根身器 界為本質而別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為境,於中造作營為以滿其一 生的果報,這種果報隨業不同,人各有別,是為「別報」,亦名「異熟 生」;異熟與異熟生,總名異熟果。業先果後,異時而熟故。現業 所感的增上果在現生,它的作用多是維護和協助異熟果的。其次,世間是雜染的,多屬相對,在業的善惡問題上,往往是彼 此混雜,就是說善中有惡,若以善為主,故稱善業;惡中有善,若以 惡為主,故稱惡業。由於善中有惡,故人天有情樂報受盡必然下 墮;由於惡中有善,故惡道有情苦報受盡又得上升。這就是業果問 題上循環往複的現象。① 十二有支緣起略述.三世業報酬引佛教常用十二緣起加以說明,故十二緣起又稱 十二有支緣起,又稱業感緣起,又稱愛非愛緣起。十二緣起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 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此中緣 是條件義,就是以此物為條件,便能引生它物義。無明至老死十二 法皆是次第前者引起後者,而形成一條必然性的業報因果規律,故 名「十二緣起」。「無明」是愚痴,不明人生宇宙的實相,不明世出世間的因果 規律,以此為本,便生貪嗔等煩惱,而起種種惡行欲行,所以說「無 明緣行」。行即是業,業熏本識,成為業習氣,亦稱業種,潛伏在藏 識內,發展變異,促使本識成為招感根身、器界異熟果報的識,簡稱 異熟識,所以說「行緣識」。異熟識所藏心、心所、色等諸法種子, 由業力支配協助而起現行,即為色、受、想、行、識五蘊,這就是組成 生命根身(正報)及其依住器界(依報)的五類根本法,所以說「識 緣名色」;色即色蘊,名即受想行識四蘊。由名色中的色引生眼耳 鼻舌身五根,由名色中的名引生意根,如是六根,亦稱「六人」,所 以說「名色緣六入」。有了六根,自會引發六識而緣色聲香味觸法 六塵,根境識三,和合名觸,所以說「六人緣觸」。根境相觸,六識 緣慮,自會有苦樂舍的諸受,所以說「觸緣受」。既有諸受,自會於 內身外器執為實有,而貪愛不舍,於中求生取樂,所以說「受緣 愛」。既然於境生愛,自必採取一定的行動,而有所造作,所以說 「愛緣取」;取是執取造作義。有了造作,必然熏習本識,成為業 種,而有感生當來的生命之因,所以說「取緣有」。既有感生當來 的生命之因,因必生果,而有再生的生命出現,所以說「有緣生」。 有了新的生命,自會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不斷變異,不斷衰 老,直至死亡,所以說「生緣老死」。此十二緣起可以用下列幾種形式來加以概括說明:1. 三世說:無明、行二支是過去世,識、名色、六人、觸、受、愛、 取、有八支是現在世,生與老死二支是未來世。表一:『過去 無明、行二支三世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八支 1未來 生、老死二支2. 二重因果說:無明、行二支是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 是果,愛、取、有三支是因,生、老死二支是果。?無明、行二支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 愛、取、有三支 生、老死二支3. 三雜染說: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雜染,行、有二支是業雜 染,識、名色、六人、觸、受、生、老死七支是生雜染。表三:「煩惱……無明、愛、取三支三雜染,業 行、有二支,生 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4. 四支說:無明、行二支能引發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果, 故名能引支;識、名色、六人、觸、受五支為無明、行二支為因所引 生,故名所引支;受、取、有三支能生生、老死二支果,故名能生支; 生、老死二支由愛、取、有三支為因所生,故名所生支。表四:f能引支… …無明、行二支所引支… …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能生支… …愛、取、有三支1所生支… …生、老死二支四支

這就是以十二緣起為主的業感緣起論的思想。不過此處必須 說明的是:前面的因緣緣起論中,也有增上因果和異熟因果,此二 多屬業感緣起的內容;而後面業感緣起的十二因緣中,識、名色、六 人、觸、受五支,此屬因緣緣起的內容。而因緣緣起是生起一切諸 法的親因,是決定一切事物的性質的;業感緣起是生起一切諸法的 助緣,是決定一切事物的形態的。而人生宇宙的一切諸法,無不是 因緣和合而形成,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法安立,此理安住。明白 緣起法就能明白真實之佛法。② 略述緣起甚深義不過緣起法的道理,甚深最甚深,微妙極微妙,難通達實難通 達。《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中世尊說緣起法有五甚深:「 一、因甚 深,二、相甚深,三、生甚深,四、差別甚深,五、流轉甚深。」(《大正藏》 卷16 .頁841下欄)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中亦說有五種甚深,與 上不同者,將第四「差別甚深」說為「住甚深」。為何立此五種甚深?為了對治諸法以自性、宿作、自在變化、 實我實法的「不平等因」及無因無緣的「無因」而生,故說「因甚 深」。為了對治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法相、非法相,故說 「相甚深」;以顯無我相等。為了對治我為作者、我為受者等,故說 「生甚深」;以顯眾緣和合,果法得生。為了對治諸法有體、恆可安 立及諸法生已即住,停頓不變,故說「住甚深」;以顯諸法無常,實 無安立,雖生以後而是似住,有剎那滅義。為了對治有因無果,或 無因有果,善惡染凈各不相類,因果無別,以及自作他受,他作自受 的因果不定,故立「流轉甚深」;以顯有因有果,相續成流,善惡性 別,互不混淆,自作自受,他作他受。《雜集論》卷四雲:「謂即由此 無作者等義(等取有因義、離有情義、依他起義、無作用義,無常 義、有剎那義、因果相續不斷義、因果相似攝受義、因果差別義、因 果決定義),顯緣起法五種甚深。由二種(無作者、有因)義,顯因 甚深;對治不平等因、無因論故。由一種(離有情)義,顯相甚深;是無我相故。由二種(依他起、無作用)義,顯生甚深;雖從眾緣, 果法得生,然非彼所作故。由二種(無常、有剎那)義,顯住甚深, 實無安立,顯現似住故。由四種(因果相續不斷、因果相攝受、因 果差別、因果決定)義,顯轉甚深;因果流轉,難了知故。」(《大正藏》卷31 .頁712中欄)《雜集論》同卷中亦云:「又諸緣起法,雖剎那滅而住可得,雖 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雖離有情而有有情可得,雖無作者而諸 業果不壞可得,是故甚深。……又諸緣起法不從自生,不從他生, 不從共生,非不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不從自生者,謂一切法 非自所作,彼未生時,無自性故;不從他生者,謂彼諸緣,非作者故; 不從共生者,謂即由此二種因故;非不自作他作因生者,緣望果生 有功能故;又有差別,謂待眾緣生,故非自作;雖有眾緣,無種子不 生,故非他作;彼俱無作用故,非共作;種子及眾緣皆有功能故,非 無因生。是故如是說: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 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若緣起理,非自非他遣雙句者,猶為 甚深,況總亡四句?是故緣起,最極甚深。」({大正藏》卷31 · M 712中 欄一下欄)(4) 明三自性「自性」者,法之別名。唯識說自性有三,一是實我實法之自 性,此自性稱為遍計所執自性;二是緣生有為法之自性,此自性稱 為依他起自性;三是清凈無為法之自性,此自性稱為圓成實自性。 —般說自性是空無者,是指實我實法的遍計所執自性;說自性如幻 者,是指緣生有為法的依他起自性;說自性是真實者,是指清凈無 為法的圓成實自性(因為一切緣生法上實我實法是空的道理是真 實的,不變的,故稱此為圓成實自性。所以說自性是法之別名)。 《成唯識論》卷八云:「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大正藏》卷3卜頁45下欄) 頌曰: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裱也會另』ui命生。 ii成賣龠侖#。如上三頌中,第一頌講遍計所執自性;第二頌的前兩句講依他 起自性,後兩句講圓成實自性;第三頌講依他起自性與圓成實自性 彼此之間的關係。在第一頌講遍計所執自性中,「由彼彼遍計」一句,顯能遍計; 「遍計種種物」一句,顯所遍計境;後半頌的兩句,顯遍計所執自性 的真實相。① 解遍計所執自性「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者:什麼是遍計所執自性呢?遍 是周遍義,計是計度分別義,也就是遍於染凈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上 計度分別執有我法,故名遍計所執自性,若對無而執為有者,名增 益遍計所執自性;若對有而執為無者,名損減遍計所執自性。《解 深密經》卷二雲:「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 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該經同卷中又云:「相名相應以為緣 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大正藏》卷16 ·頁693上欄一中欄)由此可 知,以假名安立一切法有自性、有差別者,名遍計所執自性,也就是 依名取相義。所以《顯揚聖教論》卷六亦作如是說:「遍計所執自 性者:謂依名言假立自性。」(《大正藏》卷31 ·頁507中欄)《瑜伽師地論》 卷七十三亦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大正藏》卷30 ·頁703中欄)·名 遍計所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有能遍計,有所遍計,有遍計所執。「由彼彼遍 計」一句,顯能遍計。「彼彼」是形容很多的意思,也就是於蘊、處、 界等一切諸法,依種種名進行自性、差別等遍計。具體地說,八識 中第六第七二識的見分是能遍計;末那識不用名言,直接遍計阿賴 耶識見分為我;第六意識依種種名,對一切染凈諸法進行分別遍 計。總此六七二識的種種遍計,名「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 者:指遍計的對象,此對象有二:一是所遍計,如阿賴耶識的見分是 末那識的所遍計,一切染凈諸法是第六意識的所遍計;二是遍計所 執自性,謂於所遍計的一切法上,內執實我,外執實法,這種實我實 法亦屬遍計的對象,故是遍計所執自性。前者所遍計是有為無為 諸法,此法是有而非無;後者遍計所執自性是主觀顛倒妄計的我 法,而此我法,體相俱無,是空非有。兩者(所遍計、遍計所執自 性)結合,故稱「遍計種種物」。種種似物是有,種種實物是空。無 似物故不會起實物之執,無實物之執故不會成遍計所執自性。因 此,遍計種種物一句,理應包括兩種遍計的對象。「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者:遍計執自性就是指實我實 法,此實我實法,空無所有,故稱「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詳細說來遍計所執自性有多種差別,所謂有「遍計義、遍計 名、遍計雜染、遍計清凈、遍計非雜染非清凈」五種。遍計義自性又有四種:①自相遍計:謂於五蘊,遍計此是色自 相,此是受、想、行、識自相;或於十二處,遍計此是眼自相,乃至此 是意自相,此是色自相,乃至此是法自相。②差別相遍計:謂遍計 色等五蘊是可意是不可意,是有對是無對,是有漏是無漏,是善性 是不善性等。③所取相遍計:謂遍計色是眼所取,聲是耳所取,乃 至法是意所取;或遍計五蘊是欲界意所取,或是色界意所取,或是 無色界意所取。④能取相遍計:謂於五蘊中此色是色能取,此色是 聲、香、味、觸、法能取;或遍計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是聲、香、味、 觸、法能取。遍計名自性有二種:①無差別遍計:謂遍計一切法所有名。② 有差別遍計:謂遍計此名為色,此名為受,乃至遍計此名為識,於如 是無量無邊差別中,一一遍計種種別名。遍計雜染者:謂遍計此色有貪嗔痴,而不能遠離貪嗔痴的一切 系縛;又與信等十一善法而不相應;又遍計此受、想、行、識有貪嗔 痴而不能遠離貪嗔痴的一切系縛,與信等十一善法亦不相應。遍計清凈者:謂遍計此色無有貪嗔痴,已離一切系縛,與信等 十一善法相應;遍計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無有貪嗔痴,已離一切系 縛,與信等十一善法相應。遍計非雜染非清凈者:謂於無記五蘊,遍計此是能取,此是所 取等。上說五種遍計所執自性,茲列一表如下:I·遍計義自性 五種遍計所執自性j遍計名自性遍計雜染 遍計清凈I遍計非雜染非清凈另外,於遍計所執自性中,又有依名遍計義、依義遍計名、依名?遍計名、依義遍計義、依二遍計二五種自性。依名遍計義者:義即諸法,亦即所認識的境界。如聞天名,立 即會依名遍計茫茫蒼蒼、倒掛於頭頂上無邊無際的是天。如《說 文解字》雲:「天者顛也。」故名依名遍計義自性。依義遍計名者:如見有髙聳入雲,蒼松翠柏長滿其間者,即呼 之為山。見有其事,隨即依名遍計進行認識,故名依義遍計名 自性。依名遍計名者: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四雲:「謂如生在椰子洲 人,聞說牛聲,不了其義,數數分別如是牛聲。」(《大正藏》卷31 ·頁404 下欄)又如人聞說鳳聲,不了其義,數數分別如是鳳聲。依此名言概 念分別名言概念,是名依名遍計名自性。依義遍計義者:如從未見過飛機的人,忽見空中飛機飛行,於 是不了此是何物,便用大雁飛翔來作對比而知,以彼物來比知認識 此物。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四云:「謂曾未習想與有想,更互相 應,欸見牛身,數數分別如是牛義。」(《大正藏》卷31 ·頁404下欄)是名 依義遍計義自性。依二遍計二者:謂依名計名,依名計義,依義計義,依義計名, 合稱為依二遍計二。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四云:「謂依假立能詮 所檢分別二種。」(《大正藏》卷31 ·頁404下欄)能詮即名,所詮即義 (事),依此能詮所詮,分別能詮所詮。《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云: 「云何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名之為色,此事是 受想行識自性,名受想行識。」(《大正藏》卷30 ·頁704上欄)如上是為依 二遍計二自性。遍計又有自性遍計、差別遍計二種:遍計此是色,此是受等,是 名自性遍計;遍計色是常、是無常等,遍計受是常、是無常等,是名 差別遍計。遍計又有有覺遍計和無覺遍計兩種:謂善用名言推比認識一 切事理並能說示他人者,名有覺遍計;雖用名言分別領解,但不能 說示他人者,如牛羊等,名無覺遍計。前者是名言隨覺,後者是名 言隨眠。廣說遍計所執自性者,當知如《瑜伽》卷七十三、七十四及《攝 論》卷二中。② 解依他起自性「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者:依他起自性者:「他」指因緣, 意謂依他因緣而生起的法,名依他起自性。依他起自性又名緣生 法,或名有為法。若是世間緣生有為法者名為染分依他起自性;若 是出世間緣生有為法者,名為凈分依他起自性。而一般經論中所 說的依他起自性,多指染分依他起自性。《解深密經》卷二雲:「雲 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 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大正藏》卷16 ·頁693上欄)這 就是緣生法相待而有的染分依他起自性。《瑜伽師地論》卷六十 四雲:「依他起自性者,謂眾緣生,他力所起,諸法自性,非自然 有。』』(《大正藏》卷30 .頁656下欄)而《攝大乘論》對依他起自性解釋得 更為明白,如該論卷二云:「云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 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 自在住故,名依他起。」(《大正藏》卷31 ·頁139上欄)由此顯示依他起自 性,一是依他因緣而起,二是依他因緣而住。依他因緣而起者,顯 有為法無有自體;依他因緣而住者,顯諸法生已,剎那無常,不得 久立。「分別緣所生」者:識名分別,依識為緣所變生的緣生有為諸 法,名「分別緣所生」。具體地說,依他起自性主要是指現行的色 心諸法,此現行的色心諸法,依虛妄分別的識為緣所生,可從兩個 方面加以解說:一是根身、器界的四大色及造色,是以賴耶識中的 四大種和五根的造色種為因緣,以引業力為增上緣,因緣和合,變 造而成。不過在種子階段,皆是阿賴耶識的相分,是不離阿賴耶識 而有,故統以阿賴耶識相稱;現行的根身、器界雖然是各由自種為 因緣所生,不由阿賴耶識直接派生,但他可以稱之曰是阿賴耶識隨 內因緣力之所變現。同時眼等諸識所緣的色等諸法,亦是眼等諸 識生現行時各各挾帶的相分種而別變的,在種子階段亦是阿賴耶 識的相分,是不離阿賴耶識而有,生現行時一方面還要靠滿業作增 上,另一方面還要靠眼等諸識挾帶增上才能起現行。因此,色聲等 法同樣是識隨內因緣力變現而成,是不離識而有。這就是現行色 法的依他起自性是由分別的識為緣而變生的所以然之理。這是從 色法方面講的。二是現行的八識亦是隨內識為緣之所變生。如前 面已經講過了,眼識具九緣而生,耳識具八緣而生,鼻舌身三識各 具七緣而生,意識具六緣而生,就是末那識和阿賴耶識雖恆常以現 行的形式存在著,但他們也要分別具備五緣和四緣,並不是識起現 行就不須待緣。而這些因和緣都不在識外,而在識內,都不是離識 而有,而就是識的一部分。這就是現行眼等諸識的依他起自性是 由分別的識為緣而生的所以然之理。既然依他起自性的一切緣生 諸法是由識作內因緣力變生而成,是故可以說,緣生是唯識的緣 生;反過來也可以說,唯識是緣生的唯識。識既是緣生,所以識不 實有,如夢幻泡影,我法之性恆空非有;緣生既是識,所以法不在 外,實境雖空,但內識不無。非有非無,是中道也。依他起自性有幾種?根據《顯揚》卷六說:有色相、心相、心法 相、心不相應相四種,在五位百法中,除最後一位無為法,其餘心、 心所、色、不相應四位,皆是依他起自性。《攝大乘論》卷二云:「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 子,虛妄分別所攝諸義。此復云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 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 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 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 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 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 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〇」(《大正藏》卷31 ·頁137下欄一138上欄)阿賴耶識中有名言種子、我見(二取)種子及有支(業)種子三 類。依於名言熏習的種子,能生身,身者,受者識的內六根(身即 前五根;身者即諸根所依,能執受意界的阿賴耶識;受者識即第六 識所依之根的末那識,意識等依之而起,領受種種苦樂等境),生 所受識的外六塵,生能受識的內六識,生世識的過、現、未三世因 果,生數識的無量界趣,生處識的村邑田園國土等處所,及生隨見 聞覺知而起言說、詮表境界的言說識。依於我見(二取)熏習的種 子,對身、身者等識,相續不斷,生我我所見,執此執彼,執假執實, 執人我有別,執凡聖有異,形成自他差別,故名自他差別識。依於 有支(業)熏習的種子,能使身等諸識或生於人天、或生於三塗的 善惡諸趣中,死此生彼,相續成流,形成世間雜染的業報因果,故名 善趣惡趣死生識。如上所說通名識者,依識現似諸影像的分位差別而得建立。 同時也說明了依阿賴耶識中三類不同的種子為因緣所生之法,是 名真正的依他起自性。《攝論》如是而言依他起性,不僅講出了依 他起性的種類差別,而且還講出了依他一名的深刻含義。如是而 講,殊勝微妙。③ 解圓成實自性「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者:這半頌是解釋圓成實自性的。 圓成實自性者:圓謂圓滿,成謂現成,實謂真實,圓滿現成真實不虛 之法,名圓成實自性,也就是遍於染凈一切緣生有為法上的二空真 理。二空真理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理恆恆常常安立安住,永無變轉。圓成實性又名無為法、一真法界、真如、實相、空相、實際、 法性、空性、法無我性或二空真理。《解深密經》卷二雲:「云何諸 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同經同卷中又云:「依他起相 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大正藏》卷16 · 頁693上欄一中欄)所謂平等真如名圓成實相者,謂流轉、實相、了別、 安立、邪行、清凈、正行七方面平等所顯示的二空真理。若欲親見 圓成實相者,必於一切緣生依他起相上了知種種遍計所執相,體相 俱無,無執為緣,便可了知圓成實自相。《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 雲:「云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 緣,乃至能令證得清凈,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大正藏》卷30 ·頁703中欄)「彼」指依他起自性,「前性」指前面的遍計所執自性。意思是 說圓成實自性就是在彼依他起自性上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自性,是為圓成實自性。圓成實自性有幾種?《辯中邊論》說有兩種。如云:「此圓成 實總有二種,無為有為有差別故。無為總攝真如涅槃,無變異故, 名圓成實。有為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大正 藏》卷31 .頁469下欄)諸法平等一味的實相,亦即圓滿真實、永無變轉 的清凈無為法,名圓成實。另一類是包括無漏清凈智慧在內的有 為聖道,名圓成實。故說圓成實有兩種。《攝大乘論》卷二說圓成實有四種,也就是四種清凈法。①自 性清凈: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此為一切情與無情平 等共有的無為法。自體本凈,名自性清凈;此自性清凈,隨義有別, 故立種種名。所謂「理非妄倒,故名真如」;離諸障礙,故名為空; 永離一切色等諸相,說名無相;勝智所行之境,故名勝義;為清凈法 之因故名法界。②離垢清凈:謂此真如乃至法界,離煩惱所知二障 垢染,在大乘果位中,名為離垢清凈。③得此道清凈:謂真如聖道, 於境無倒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及諸波羅蜜多,名得此道清凈。④生 此境清凈: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五雲:「生此能證菩提分法所緣境 界,生此境界,即是清凈,故名生此境清凈,即契經等十二分教。何 以故?若此聖教是遍計所執,應成雜染因;若是依他起,應成虛妄; 最凈法界等流性故,非是虛妄;既離二自性,故成圓成實。」(《大正 藏》卷31 ·頁344上欄)此四清凈在大乘中,隨說一種,應知即是圓成實 性。世親說:「於中初二(自性清凈、離垢清凈),無有變異,圓成實 故名圓成實;後之二種(得此道清凈、生此境清凈),無有顛倒,圓 成實故名圓成實。」(《大正藏》卷31 ·頁344上欄)無變異,屬無為,是理; 無顛倒,屬有為,是智。而前《辯中邊論》所說的兩種圓成實,一是 無為、一是有為,無為攝真如涅槃,其性無有變異,有為攝聖道,其 性無有顛倒,與《攝論》四清凈分為兩類,完全相同。上說圓成實雖分為二,所謂「無為有為有差別故」。但有為無 顛倒性的聖道——無分別智,同樣是緣起性空,無有實體,於中我 我所性了不可得,同屬於清凈無相的無為真如所攝。依此道理,故 又不可說圓成實自性有種類差別可得。《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 雲:「問:圓成實自性有幾種?答:於一切處,皆一味故;圓成實自 性無有安立品數差別。」(《大正藏》卷30 .頁705中欄)《顯揚聖教論》卷 六亦作如是說,如雲:「問:圓成實自性有幾種?答:圓成實自性於 一切處一味故,不可建立差別。」(《大正藏》卷31 ·頁508中欄)④ 辨依圓二性非一非異「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者:這 一頌是講說圓成實自性與依他起自性的關係。「故此與依他」的 「此」指的是圓成實自性,此圓成實自性與依他起自性的關係是非 一非異的。何故非異?當然非異也就是彼此無有差異的意思。依 他起自性上的二空真理是圓成實自性,圓成實自性上的有為法相 是依他起自性。依他起自性是有為法,圓成實自性是無為法。所 謂空由有顯,故無為不異有為;有攬空成,故有為不異無為。《中 論》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大正藏》卷30 ·頁3S中欄)這也 說明了空是由緣生法所顯示。《百法明門論》說無為法為「四所顯 示故」,也就是指無為法是由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的四類有為法 所顯示的真實性。故無為不異有為。《中論》又說:「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大正藏》卷30 ·頁33上欄)這 便說明了緣生法因有空義方得成就,若無空義,一切緣生法則不成 就,故有為不異無為。《辯中邊論》說圓成實自性與依他起自性彼 此非異時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 此。」這一頌中,第一句講虛妄分別的依他起自性是有,第二句講 於此虛妄分別的依他起自性上能取的實我和所取的實法二皆無 有,第三句講於此依他起自性中唯有彼二空真理的圓成實自性,第 四句講於彼二空真理的圓成實自性上亦有此虛妄分別的依他起自 性。從這一頌的後兩句也說明了依圓二種自性彼此是非異的。所 以《心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依他起自性,空是指依他起 自性上的二空真理是圓成實自性,五蘊即是空,空即是五蘊。這也 正好說明了依圓二種自性是不異的。何謂非不異?意思是說依他 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彼此並不是完全無有差異,還是有差異的。 所謂依他起自性是有為法,緣生法,有染凈、有大小、有變異、有作 用,如幻如化,有是似有。而圓成實自性是無為法,不從緣生,本自 現成,無大小之分,無染凈之別,永無變異,如虛空無相,它是有為 法上的二空真理,真實不虛。所以彼此並不是完全沒有差別。 《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一段,雖是從依圓不二上講的,但 《心經》又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這種 無有增減、垢凈、生滅的諸法空相就是無為法的圓成實自性,它與 有增減、垢凈、生滅的依他起自性是有差別的。因此,從《心經》來 看,他也是從依圓非異和依圓非不異的兩方面來講的。這一頌中「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的後兩句,是世親舉法 喻來證明依圓二種自性是非異非不異的。在佛教中講苦諦時有四 相,所謂無常、苦、空、無我。此中的無常、苦是有為法,屬依他起自 性;空、無我是無為法,屬圓成實自性。若無有無常與苦,則無有空 和無我,故空和無我是無常、苦的真實相。因此,空和無我的圓成 實自性與無常、苦的依他起自性則非異。但是空與無我並不完全 等同於無常和苦,因為空和無我是無形無相、永無變異的,而無常 和苦又是有生滅變異的,所以它們並不是非不異。這就是頌文中 所說的「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之義。此中的「等」者,等取苦; 「性」者,指空和無我。「此」指圓成實自性,「彼」指依他起自性。 整句話連起來的意思是,猶如在無常、苦、空、無我上,並不是不見 此圓成實自性及彼依他起自性的非異非不異。如上依於頌文釋三自性竟。不過,三自性是唯識學的核心理 論,徹底弄懂三自性義有助於正確把握整個唯識思想,所以有必要 再把三自性的譬喻相、依三自性顯現中道以及依三自性建立生死 涅槃等如是諸義作一介紹。⑤ 明三自性的各個譬喻相遍計所執自性如龜毛、兔角、石女兒。龜、兔、石女是緣生法, 此是能遍計和所遍計,由虛妄分別的依他起性所攝。龜之毛、兔之 角、石女之兒,不僅無體,而且無相,稱為體相俱無,是空非有,遍計 所執自性者如是。(遍計所執與遍計所執自性不同。遍計所執是 執著,此是有,而非無,若無執著,則無凡夫,盡成聖者;遍計所執自 相的「自相」二字,此是指所執著的實我實法,實我實法恆恆皆空, 如龜之毛,兔之角,了不可得。故《攝大乘論》卷二無著菩薩說: 「云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 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惟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 遍計所執。」(《大正藏》卷31 ·頁丨39中欄)此處的「自相實無,唯有遍計 所執可得」,這就說明了「自相」與「遍計所執」是截然不同的兩個 概念。雖合說名為遍計所執自相,甚至說此為空,但主要是從「自 相」上說的,並非指遍計所執亦空,不然者,無著菩薩決不會說「惟 有遍計所執可得」的話了。)依他起自性如幻、炎、夢、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何故說 此八喻?為了除遣眾生有虛妄疑惑故。如問:既然一切唯識,為何 有六塵境界為其所緣?為除此疑,說幻事喻;幻相雖非真實,但有 幻境為其所緣。既然無境,為何能引心、心所生?為除此疑,說陽 炎喻;渴鹿執陽炎為水,故生欲飲的心、心所法。既然無境,為何有 苦、樂的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夢境雖不真實,但於其中 有受用差別。既然無境,為何有善惡業果生起?為除此疑,說影像 喻;影像雖不真實,但能依本質而顯現,業果雖如幻,但能隨善惡業 因而酬感。既然無境,為何有種種識生?為除此疑,說光影喻;顯 依他起如弄影者,有其種種光影可得。雖有多種光影可得,而光影 義實無所有,識亦如是,無種種義,而有種種義現可得。既無有境, 為何而有種種戲論言說生起?為除此疑,說谷響喻;谷中聲響雖非 實有,但能依風聲等起。既無有境,為何於定中有種種境生?為除 此疑,說水月喻;水月由真月所現,定中諸境由定心所生。既無有 境,為何已離顛倒心的諸菩薩眾為度眾生而思受生?為除此疑,說 變化喻。(說依他起自性有八喻者,見《攝論》卷二中。)總之,假相 是有,實體是無,依他起性有相無體者如是。圓成實自性如凈虛空,清凈無相。問:何故圓成實自性喻如虛 空?答:謂有五義:①虛空無相:謂圓成實性是諸法的實相,實相無 相,無相不相,故如虛空。②虛空寂靜:謂圓成實性,恆恆常常,本 來寂靜,無雜亂相,故如虛空。③虛空真常:謂圓成實性,真實不 虛,常如不變,遠離生滅,為二空真理,非虛假性,故如虛空。④虛 空離障:謂圓成實性,"寂寞沖虛,離諸障礙,故如虛空。⑤虛空遍 滿:謂圓成實性,周遍圓滿,是諸有為法的一切一味相,平等平等, 本自現成,故如虛空。《解深密經》卷二佛陀說三自相的譬喻相雲:「善男子!如眩 翳人,眼中所有眩黯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翳人眩翳眾 相,或發、毛、輪、蜂、蠅、苣藤,或復青、黃、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 他起相當知亦爾。如凈眼人,遠離眼中眩翳過患,即此凈眼本性所 行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大正藏》卷16 ·頁693上欄一中欄)「眩翳人」者,指患有眼病的人,意指虛妄分別、執有我法的凡 夫。「眼中所有眩翳過患」者,眩翳喻染分依他起性,也就是虛妄 分別的識;過患喻遍計所執性,也就是由眩翳染分依他的識所引生 的毛輪等似我似法相,執此似我似法相為實我實法相,是過患的遍 計所執相,此由眩翳的妄識所引生。「發、毛、輪、蜂、繩、苣藤、青、 黃、赤、白」等差別相,此相似有而實非有,雜染依他起相如是,這 就是「眩翳眾相」;若執此眾相為實有者,遍計所執相如是,這就是 「眩翳過患」。「凈眼人」者,凈眼喻無分別智;遠離顛倒夢想,具無 分別智的人,名凈眼人。「無亂境界」,喻無分別理,也就是真如實 性。無分別智實證無分別理,親證現觀,遠離一切分別執著,猶如 凈眼人所見的無亂境界一樣,這就是圓成實性,而這種圓成實性正 好賅括了前面《辯中邊論》所說的無為、有為二圓成實在內。⑥ 依三自性顯現中道《辯中邊論·辯相品》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 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 中道。」(《大正藏》卷31 .頁464中欄)此中的「虛妄分別」是心心所法,亦 即依他起自性。如該品中慈氏菩薩說:「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 別。」(《大正藏》卷31 ·頁477下欄)既然虛妄分別是心心所的依他起性, 而依他起性則是有非空。所以說「虛妄分別有」。而此虛妄分別 的依他起性上,實有能取的我及實有所取的法,體相俱空,了不可 得,故說「於此二都無」。虛妄分別的依他起上,唯有離能所二取 的圓成空理,故說「此中唯有空」。(「此中」者:指虛妄分別中; 「空」指空性的圓成實性,因圓成實性是我法二空的真理。)而圓成 空理中亦有此虛妄分別的依他起性,故說「於彼亦有此」。(「彼」 指圓成實性,「此」指依他起性。)故說虛妄分別的有為法及二空真 理的無為法,此二是有而非空;於中能所二取的遍計所執性,是空 而非有。所以雲「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非空」者:有為無 為不空;「非不空」者:實我實法非不空。)此中虛妄分別是有,故說 「有」;能所二取其性是空,故說「無」;虛妄分別的有為法中有二取 空性的無為法;二取空性的無為法中亦有虛妄分別的有為法。故 說「及有故」。合稱雲「有無及有故」。於諸法中,有為無為非一向 空;能所二取之性非一向不空。如是妙理,正契中道。故說「是則 契中道」。以上是就三自性彼此對望所談的中道,以下再談談三自性一 一各具的中道義。三自性中,遍計執著一切迷情凡夫皆有,若無有此遍計執著, 則不得名為凡夫了。所以稱為「情有」,也就是迷情皆有實我實法 之執。若從理講,此所執的實我實法(自性),如龜毛兔角,是空非 有,故說「理無」。理無者,即是非有;情有者即是非空;非有非空, 是為中道。三自性中,依他起自性皆是依因緣而生之法,緣起性空,有相 無體,如幻如化,似有非有。緣起故似有,此即非空;性空故非有, 此即非不空,·非有非空,亦是中道。三自性中,圓成實自性是無為法,也就是二空真理。二空真理 者,無始時來,恆恆皆有,清凈無相,如太虛空,此亦名為真空妙有。 真空者,非有;妙有者,非空;非有非空,更是中道。茲列表顯示:?⑦ 依三自性建立生死涅槃於三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建立生死,而成世間;依圓成實 自性建立涅槃,而成出世間;依依他起自性建立生死涅槃二性平 等。又依依他起自性中的遍計所執自性,建立雜染分;依依他起自 性中的圓成實自性,建立清凈分;而依他起自性為雜染清凈二分所 依,故依之建立為彼二分。《攝大乘論》卷中云:「世尊依何密意於 《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 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 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於依他 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凈分,BP依他起 是彼二分。」(《大正藏》卷31 ·頁140下欄)此中的雜染分是世間生死,清 凈分是出世間涅槃。一切眾生,無始時來,為無明所盲,不明依他緣生法的真實相, 起顛倒夢想,生我法執著,迷事迷理,故於依他起性上不證圓成實 性,而得遍計所執。諸佛菩薩具無分別智,見相證性,證性達相,遠 離顛倒夢想,無有我法執著,故於依他起性上親證圓成實性,而不 得遍計所執自性。所以《攝大乘論》卷中雲:「無分別智火未燒時, 於此識中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不顯 現。此識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 顯現,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大正藏》卷31 ·頁140下欄)這 就是無性菩薩所說的:「凡夫於依他起自性中見圓成實性無,遍計 所執性有;聖者於依他起性中見遍計所執性無,圓成實性有。由顛 倒見,非有見有,有見非有,故成世間生死;由真實見,有見為有,無 見為無,實事求是,不增不減,故成出世間涅槃。」(《大正藏》卷31 ·頁 409中欄)這就是依三自性建立生死與涅槃的道理。(5) 明三無性上面已經講了三自性義。《成唯識論》說:「若有三性,如何世 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大正藏》卷31 ·頁47下欄)為了解答這個問 題,故說三無性。頌曰:此三頌中,初頌上兩句總說依三自性立三無性,下兩句明一切 法無性是佛密意說;第二頌中上兩句舉三無性中前二無性名,後兩 句及最後一頌對三無性中最後一勝義無性既舉其名,又釋其義。依三自性立三無性al.總說三無性「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者:三無性謂相無性、生無性和勝 義無性,此三無性依三自性而建立。謂遍計所執自性,不僅無體, 而且無相,體相俱無,故立相無性;依他起性,由眾緣所生,有相無 體,其中無有自然所生不從緣生之法,故立生無性;圓成實性是諸 法的實相真理,此中無有戲論執著的我法性可得,唯勝智所證,無 相所行,離諸言語,絕諸表示,息諸浄論,故立勝義無性。《顯揚聖 教論》卷六云:「如是三種自性,當知由三無自性,故說三無性。 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 依他起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三、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 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大正藏》卷31 ·頁557中 欄)同論同卷中又雲:「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說為無性。何以 故?由此自性,即是勝義,亦是無性,由無戲論我法性故。是故圓 成實自性是勝義故,及無戲論性故,說為勝義無性。」(《大正藏》卷31 ·頁559中欄)另外在勝義無性中,除圓成實性是一分勝義無性外,依 他起性亦有一分勝義無性。何以故?若是凈分依他,則是後得無 分別智所緣的境界,理應屬於勝義無性的圓成實攝,而染分依他雖 不是後得無分別智直接所緣的境界,但亦可作為此智間接所緣的 境界,(直接所緣的境界為自識親變,聖者的親所緣境是清凈而非 雜染,若是雜染境界,則為世間凡夫所變現。而聖者對凡夫所變現 的雜染境界並非不能了知,仗彼為本質境間接了知。同時染分依 他亦是緣起性空,二無我理恆常存在,依此道理故亦可說為一分勝 義無性。)而勝義無性便成二種。《解深密經》卷二佛告勝義生菩 薩曰:「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謂諸法中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 自性性,即緣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 凈所緣境界,我顯示彼以為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凈所緣 境界,是故亦說名為勝義無自性性。」({大正藏》卷16 ·頁694上欄)a2·明一切法無性是佛密意說「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者:世尊所說的「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此是依三無性密意而說,並非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何以 故?依他起性上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於恆恆時,於常常時,皆無 自性,體相俱空,世尊為破一切眾生的遍計所執自性,故依「相無 性理」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同時亦依依他起性所顯 示的「生無性理」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因為生是緣生, 無自然而生,相雖有,如夢幻,實體無,故說空,從無實體的空上言 「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並不是依他起自性也同遍計所執自性一 樣,全無自性。又佛依兩種勝義無自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因為勝義無自性是由法無我性之所顯示,一切一味,平等 周遍。其實勝義無性就是清凈無相之相的真如及總攝聖道、於境 無倒的無漏有為法,此清凈無為法及無漏有為法亦非全無自性。 所以說:佛講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是密意說,非顯了說,就是這個道 理。《解深密經》卷二世尊云:「勝義生丨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 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 義無自性性……善男子!譬如空花,相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幻 像,生無自性性當知亦爾,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虛空, 惟是眾色無性所顯,遍一切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法無 我性之所顯故,遍一切處。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密意 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大正藏》卷16 .頁6糾上欄一中欄)所以 《唯識三十頌》中有「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的頌語。若依三自 性,立三無性,依三無性,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此則名為顯了 說。若不講出三自性的道理,而僅是暗依三無性的道理講說諸法 無自性,此則名為密意說;公開顯了依三性三無性的道理講說諸法 無自性,此則名為顯了說。又有暗依三無性中「相無性」理及「勝 義無性」理講說諸法無自性,此亦名為密意說。a3 ·別說三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者:前 面已經說了,三無性中第一是相無性,此是依遍計所執自性而立; 第二是無自然性,也就是生無性,此是依依他起自性而立;第三是 勝義無性,此是依圓成實自性而立,同時依他起自性中亦有一分勝 義無性。此三無性,前己作了解釋,現在只將「後由遠離前,所執 我法性」兩句作一說明。「後」是指三無性中最後一勝義無性,此 勝義無性是由依他起自性上遠離前面遍計所執我法二性,也就是 依他起自性上無有遍計所執自性,是為勝義無性。2.唯識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者.·這 是進一步解釋唯識性的。勝義無性與圓成實性以及與前二性二無 性的關係,在前都作了說明,此不更述。而世親在這一頌中說,勝 義又名真如,又名唯識實性。何謂勝義? 「勝」謂殊勝的無漏智慧,「義」即是境,也就是真 如實相。意思是說,諸法的真如實相,是最勝智慧所行(證)之境, 故名「勝義」。《集論》卷一云:「何故真如名為勝義?最勝聖智所 行處故。」(《大正藏》卷31,頁666上欄)《成唯識論》卷九說勝義有四種, 如雲.·「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諳; 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大正藏》卷 31 -頁48上欄)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二諦義》中說··「一、世間 勝義諦,亦名體用顯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 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詩,亦名廢詮談旨諦…… 世間勝義者:事相粗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 (四種世俗中的第一,世間世俗諦),名為勝義。道理勝義者:知、 斷、證、修(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 理;無漏智境,過前二俗(第二、道理世俗諦),名為勝義。證得勝 義者:聖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不測,過前三俗(第三、 證得世俗謙)名為勝義。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迥超眾法,名為 勝義;聖智內證,過前四俗(第四、勝義世俗諦),複名勝義。」(《大正藏》卷45 ·頁D8下欄)何謂真如?真是真實,不虛妄義;如是恆常,不變異義。謂此 真如是一切法平等所顯的二無我性,為諸聖者智慧所證,言語不可 施,分別不可用。《成唯識論》卷九云:「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 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 湛然不虛妄義。」(《大正藏》卷31 ·頁48上欄)真如一名除上所說又名勝 義外,更名實際、實相、空性、空相、圓成實性、一真法界、法無我性 或二空真理等。真如亦是隨機安立,假施設有。《佛地經論》卷七雲:「由離一 切虛妄顛倒,假名真如。」(《大正藏》卷26 ·頁3M上欄)問:何故假立真如?答:若執有實我實法者,為破此執,故說無 我無法,或說我法二空,故依二空真理建立真如。若執眾多諸法定 有差別,對待而有,為破此執,故說真如又名一真法界。若執諸法 從過去來生於現在,由現在滅生於未來,為破此執,故說真如又名 實際。若執諸法有體有用,恆常真實,為破此執,故說真如又名空 性。若於二無我理,不知是本自現成,真實不虛的,故於染凈法上, 執人我是空,法我是有;執世間是空,出世間是有;執凡夫是空,聖 者是有。為破此執,故說真如又名圓成實性。若執無為法是離有 為法而有,而不知有為法的真實相就是無為法,為破此執,故說真 如又名實相。若執諸法有實生滅,有實增減,有來去相,有變異相, 而不知諸法生滅、增減、來去變異皆空無所有,為破此執,故說真如 又名空相。若執諸法有實作用,有實行相,為破此執,故說真如又 名無為法。無為法者:諸法唯有功能緣,而無實在的作用和行相。 總之,法無定法,為破迷執,隨緣假立,不可固執。《成唯識論》卷 二雲:「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 為空;勿謂虛妄,故說為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大正藏》卷31 ·頁 6下欄)正好道出了建立真如的實質。何謂唯識實性?唯識即包括一切有為法的皓識相一依他起 自性和無為法的唯識性——圓成實自性。此二自性上,實有我法 之性不可得故,也就是一切有為無為法上的法無我性,是唯識實 性。《百法明門論》所說的「一切法無我」,就是唯識實性。因為一 切法就是唯識,所謂「萬法唯識」者是;無我(指人法二種無我)是 一切法的真實性。所以「一切法無我」與「唯識實性」同義。所不 同者,此處的唯識實性,可能是單指的二無我性而言。3. 唯識位(1)資糧位資糧位是從最初深發大菩提心至未起順抉擇識,所有求住真 勝義性,如是皆名資糧位攝。「資糧」者:資為資助,糧為糧食,如人遠行,必假糧食以資助 其身;欲證菩提聖果者,宜以善根功德之糧資助己身。諸經中每以 「資糧」一詞引申為趨向菩提之資本,或說為資益長養菩提之因的 諸善法。資糧有二,謂福德與智慧。《解深密經》卷四、《大寶積 經》卷五十二等,皆言資糧為福慧兩種。《攝大乘論》卷中引《大乘 經莊嚴論》頌雲:「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大正藏》卷 31 ·頁143下欄)故積集資糧,廣種善根者,便能順趨菩提涅槃,終至 解脫出離。因此,資糧位又名順解脫分。頌曰: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者:乃至是超越之詞,這是指從最 初發堅固不壞的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抉擇識,中間包括依四勝力 信受唯識,依六度等修積資糧,依三種相練磨其心,所以用「乃至」 一詞來賅括。「未起識」的「識」,指的是順抉擇識。因為加行位名 「順抉擇分」,抉擇之體是無分別智,「分」是因義。意思是說,依四 加行位努力修行,便能隨順見道,成就無分別智,故加行位是引生 無分別智現行的引發因,故名「順抉擇分」。不過加行位雖在努力 修觀行,此時稱為加行無分別智,但不是真智,仍然是依於聖教對 唯識實性以真比量的形式而知,而不是以無分別智的真現量而證。 所以把加行位這一階段稱為順抉擇識。資糧位的菩薩從發大菩提 心開始,到加行位的中間階段,順抉擇識雖未現前,但都是為求住 唯識實性而修積資糧。最初住唯識實性是見道位,圓滿則是究竟 位了。① 依四勝力信受唯識在此位中,菩薩依「因力、善友力、作意力、資糧力」的四種殊 勝之力,於唯識義深信受學。「因力」者:謂具大乘種姓者,於唯識聖教,多聞熏習,長時相 續,資益堅固菩提大心,努力弓丨發覺慧現行,如是之力,名為因力。「善友力」者:諸佛菩薩,大善知識,名為善友,依此善友之力, 聞聽受教,修學佛法。非惡友力所能傾動。「作意力」者:於大乘唯識聖教,如理思維,作意參悟,得勝 解力。「資糧力」者:廣積福德智慧兩種殊勝資糧。《攝大乘論本》卷中〈入所知相分〉云:「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 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決 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菩薩。」(《大正藏》卷31 -頁 142中欄)此段說明了能夠悟人唯識實性者,必須是具備四種勝力的 資糧位菩薩。論中的「大乘多聞熏習相續」者:謂具大乘種姓的 人,於唯識聖教,多聞熏習,長時相續,此為「因力」。「已得逢事無 量諸佛出現於世」者:此為「善友力」。「已得一向決定勝解」者:此 為「作意力」。「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者:此為「資糧 力」。此四力中第一為因,第二為緣,第三能正修行,第四由積集 善根名資糧菩薩。由此四力能勝二乘性、惡友緣、任運心、下資糧, 故稱「四勝力」。② 依六度等修積資糧若欲廣積福慧兩種資糧,必有所修之法,所修之法為何?謂六 度、四無量心等。六度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智慧,修此六法,能使自 他度脫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故稱六度,梵雲六波羅蜜多。施 等六度各有三種差別:謂法、財、無畏三種是布施度;律儀、攝善法、 饒益有情三種是持戒度;耐怨害、安受苦、諳察法三種是忍辱度;披 甲、加行、無退轉無怯弱無喜足三種是精進度;安住、引發、成所作事三種是靜慮度;聞、思、修三種,或世俗、勝義、饒益有情三種是智慧度。修習六度,一能對治「不發趣因、發已退還因、雖不退還而已 失壞因」的三種障縛;二能最終證得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 一切佛法;三能攝受成熟所有一切有情。修習六度中的前三度可以利他,修習六度中的後一度可以自 利,修習精進靜慮二度可以自他倶利。又利他中屬於戒學所攝,自 利中屬於慧學所攝,靜慮一度定學所攝,精進一度三學倶攝。又修 習戒學可以積福,修習慧學可以積慧,修習精進靜慮通積福慧。 《解深密經》卷四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當知初三(施、戒、 忍)但是增上戒學所攝,靜慮一種但是增上心學所攝,慧是增上慧 學所攝,我說精進遍於一切。」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 六種所應學事,幾是福德資糧所攝,幾是智慧資糧所攝?」佛告觀 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若增上戒學所攝者,是名福德資糧所攝, 若增上慧學所攝者,是名智慧資糧所攝,我說精進、靜慮二種,遍於 一切。」(《大正藏》卷16 ·頁705上欄)故資糧位菩薩主要是修學六度以 積福慧資糧。(若欲詳細了解六度的思想內容,可閱拙文《六波羅蜜多與菩薩行》 或《佛學三字經新注》中的(六度章〉便知。>四無量心是慈、悲、喜、舍。慈謂與樂,見眾生無有涅槃安樂, 而施之以樂,故名慈心。悲謂拔苦,見眾生有生死大苦,而拔其大 苦,故名悲心。喜謂歡喜,見眾生離苦得樂,破迷開悟,心生歡喜, 故名喜心;同時學佛之人,內心清凈,無我我所執,而常受法喜,故 亦名喜心。舍謂棄捨,菩薩見眾生有苦無樂,不得解脫,故對身內 髓腦、血肉,身外金銀財寶以及破迷開悟的佛法,儘其所有而施捨 之,以利眾生,故名舍心;又心不取相,安住上舍,無有我我所執,一 心清凈,故亦名舍心。菩薩對此四種,常起廣大無量之心,故名四無量心。又因此四 種能緣無量有情,能生無量善法,能招無量勝果,故亦名四無量心。菩薩常起慈悲二心,便能積集福德資糧;常起喜舍二心,便能積集 智慧資糧。又四無量心中,慈與悲可攝布施、持戒、忍辱三度及精 進、靜慮一分,喜與舍可攝智慧度及前五度少分,所以起四無量心, 修六波羅蜜,便可廣積無量福慧資糧。③ 依十住等進修六度資糧位的菩薩,初修六度,功行粗淺,故得住名。住有十種,故 名十住。1.發心住:謂最初發大菩提心,依於「信、勤、念、定、慧、 施、戒、護、願、迴向」的十信而修。2.治地住:謂菩薩凈治三業,使 三業漸次如律,同時又生大悲,拔濟有情,故能生一切功德,猶如大 地,能生萬物一樣;又《金剛經》中「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一段,即是此處所說的「治地住」義。3.修行住:謂修勝理正 觀,起六度妙行。4.生貴住:謂從賢聖正法中生,種姓高貴。5.方 便住:謂所修善根,所積功德,皆為救濟一切有情。6.正心住:於 稱、譏、毀、譽、利、衰、苦、樂,不動於心。7·不退住:聞熏正法,進趨 不逆。8.童真住:又作鳩摩羅浮童男菩薩法住。謂從發菩提心起, 始終不倒退,不起邪惡之念破菩提心。9.法王子住:謂從最初發心 住至第四生貴住,稱為「人聖胎」;從第五方便住至第八童真住,稱 為「長養聖胎」;而此法王子住,則形相具足,稱為「分娩出胎」,猶 如從佛王教法中生解而出,乃可紹隆佛位。10.灌頂住:既為佛子, 堪行佛事,故佛以智水灌灑其頂,如王太子受權灌頂,堪受王位。十住已滿,菩薩修六度行漸次殊勝,便有十行之稱。十行者: 1.歡喜行:此位菩薩,作大施主,能喜舍一切,不慕世間利譽,上求 大法,下憫有情,見者歡喜恭敬。2.饒益行:此位菩薩,常持三聚凈 戒,不染五欲,能伏眾魔,使一切眾生住無上戒,得不退地。3.無嗔 恨行:謂常修忍辱,謙卑恭敬,和顏愛語,不害自他,悟身空寂,能忍 怨對。4.無盡行:菩薩發心,縱經多劫,受諸大苦,上成下化,念念 不息。5.離痴亂行:菩薩常常正念住心,於世出世間所有諸法及人 住出胎,無有痴亂。6.善現行:菩薩能夠了達人法皆無自性,三業 寂靜,無縛無著,而又不舍化度一切眾生。7.無著行:菩薩歷經塵 劫,供佛求法,自度度他,心無厭足,而又能觀諸法寂滅,心凈無著。 8.尊重行:菩薩尊重善根,智慧等法,由之更增修自利利他之善 (凈)行。9.善法行:此位菩薩得四無礙陀羅尼門諸善法,能為眾 生作清涼池,除煩惱熱,守護正法,令佛種不斷。10.真實行:謂菩 薩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學三世佛,真實之語,無二之語,如說能行, 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身心隨順。菩薩將上成下化,自利利他所成就的善根功德,普皆迴向法界 令其功德真正增廣增勝,故十行之後,定有十種迴向。1.救護一切 眾生離眾生相迴向:即以六度等法攝受救護一切眾生,令離苦海, 得涅梁樂,故名「救護一切眾生」;怨親平等,染凈如幻,不取於相, 如如不動,故名「離眾生相」。2.不壞迴向:菩薩於三寶所得堅固 不壞之正信,以己善根,迴向眾生,令得善利。3.等一切佛迴向:菩 薩學三世佛,悲智雙行,不著生死,不離菩提,修迴向事。4.至一切 處迴向:菩薩迴向所修善根,供養一切賢聖三寶,利益一切受苦有 情,無處不至。5.無盡功德藏迴向:謂此菩薩,常修悔過善根,離一 切業障,於諸佛如來及無量眾生所有善根皆悉隨喜,迴向此隨喜善 根,莊嚴佛土,常作佛事,具諸功德,得無盡善根。6.隨順平等善根 迴向:謂此菩薩能將身軀珍財施與眾生,以身代眾生苦,願一切眾 生離苦得樂,成就堅固善根。7.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謂此菩 薩,能增長一切善根,永離顛倒,不著諸行,一切善根悉皆迴向,為 一切眾生作功德藏,普覆一切,拔除生死,得善安樂,等無差別。8. 真如相迴向:謂此菩薩,正念住心,不違一切平等正法,嚴剎度生, 皆能隨順真如無相之實相。9.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謂此菩薩,於所 攝善根,離驕慢等所有縛著,得解脫心,以善法迴向,得普賢行,無 著無縛,饒益一切眾生。10.法界無量迴向:謂此菩薩將所得一切無量善根,悉皆迴向於十方法界,願求等同虛空、法界無量之功德。④ 依三種相練磨其心此位菩薩雖以四種勝力,於十住、十行、十迴向中修習六度,起 四無量心,廣積福慧,深信理解唯識性相,但未能了二取皆空,多住 外門(散心)修菩薩行,少能人定,故於粗分別二障現行雖已伏除, 而細分別二障現行及與種子未能伏滅。(依邪教邪分別所起者, 名粗分別;依自心不正思維所起者,名細分別。又此位菩薩止觀力 微,於細分別所起二障現行及彼種子尚還存在,故名多住散心修菩 薩行。)既如此,初業菩薩對所求之菩提、所修之正行等,皆廣大難 修,在行道時易生三種退屈心:i.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 退屈;2·聞六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3.聞諸佛圓滿轉依極 難可證,心便退屈。菩薩於此故須以三種相練磨其心,令心勇猛堅 固不退。三相練磨其心者:《攝大乘論本》卷中云:「無量諸世界, 無量人有情,剎那剎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由 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 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為第二練磨其心。若有成就諸 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 善,云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為第三練磨其心。」(《大正藏》卷31 頁142中欄)此中的「練」謂陶練,「磨」謂磨瑩,即修治義。一者常觀十方 世界無量有情,每時第刻(剎那剎那)念念皆有成就無上正等正覺 者,彼既丈夫,我亦丈夫,不應自輕而生退屈,應該發廣大願,勇猛 向上,是為對治和練磨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所生的屈弱心。 「廣大深遠」者:《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雲:「廣者無邊,大者無上, 深者難測,遠者時長。」(《大正藏》卷43 ·頁514上欄)二者觀察施等六 度,雖然希有難修,但在世間有得自他一體,清凈意樂者,修六度時 都無所難,如母對子,意樂極勝,一切能施,都不求報;如是意樂,我 今已得,對六波羅蜜多隻須少用功力便可修習,直至圓滿,云何我 今心生退屈?是故應該積極有為,勇猛無畏,發起勝行,不應退屈。 是為對治和練磨聞六波羅蜜多甚難可修所生的屈弱心。三者觀察 世間有情,若有成就有漏諸善(有障善)者,在臨命終時都可招感 世間殊勝的人天(可愛)樂異熟果,我由修習六波羅蜜多,對治諸 障,善業清凈(無障妙善),云何不得三十二相,八十隨好、十力、四 無畏、十八不共法等圓滿佛果?有如是妙善無障凈因,必得如是圓 滿轉依妙善無障佛果。是為對治和練磨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 所生的屈弱心。「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者:在資糧位階段,雖以四種勝力 信受唯識,依六度十信等修積資糧,依三種相練磨其心,但對於二 取隨眠未能伏滅。前已說過,能取所取,我法執著熏習的種子,名 二取習氣,又名二取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是隨眠義。不說資 糧位中二取隨眠未能伏滅,就是加行位中二取隨眠同樣未能伏滅, 唯有現觀見道時,分別二取隨眠才能徹底斷滅除遣。此中的「伏」 謂降伏,不令現行;「滅」謂斷滅,徹底除遣。資糧位菩薩只能降伏 現行中的一部分二取執著,不僅煩惱習氣有時還會現行,就是正念 有時也會忘失,被煩惱所覆。如《解深密經》卷四釋尊解釋波羅蜜 多、近波羅蜜多和大波羅蜜多時云:「善男子!若諸菩薩經無量 時,修行施等,成就善法,而諸煩惱猶故現行,未能制伏,然為彼伏, 謂於勝解行地軟中勝解轉時,是名波羅蜜多。」(《大正藏》卷16 ·頁707 下欄)資糧、加行二位,統稱勝解行地。在此地中,煩惱猶故現行,不 僅不能制伏,不令現行,反而有時還會被煩惱所伏。加行位中尚且 如是,何況資糧位中。(2)加行位「加行」者:加功修行,順趨見道,名為加行。菩薩在第一阿僧 祇劫中,由修無量福智資糧,使初順解脫分而得圓滿。為了進人見 道位,親證唯識真勝義性,故依「暖、頂、忍、世第一法」四位,修「四 尋思」,得「四三摩地」及「四如實智」。此位菩薩雖能通達「無二 我」而有「二無我」的道理,但心中仍有如性的空相執未除,不是真 正安住在實證唯識真勝義性的一切無所得的境界中,故稱此位名 大乘「加行位」,又名「順抉擇分」。「抉擇分」者,抉擇之體是無分 別智,分是因義,意指依四加行位努力修行,此是隨順見道,成就無 分別智的引發因,故名「順抉擇分」。頌曰:這一頌是解釋見道前加行位中的修行境界的。由於資糧位 中,二取隨眠未能伏滅,故未能安住於唯識實性之中。正因為未能 安住於唯識實性之中,所以在資糧位後還要繼續勤修加行,以期真 正能夠現證唯識實性。《成唯識論》卷九云:「菩薩先於初無數劫 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人見道,住唯識性,復修 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 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大正藏》卷31 ·頁49上欄)「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者:在加行位中,依暖、頂、忍、世 第一法四位及四種三摩地,而修四尋思得四如實智,以印可二取皆 空。這時似乎真如境界已現於前,所謂能所雙遣,心境倶空。不過 這時還有一點障礙,那就是現前立有少物可得。少物者,我法二空 之空也。既有少物之空可得,所以不是真正住在唯識實性中。但 作為加行位的菩薩,有時也會把實我實法皆空之空認為是唯識實 性,這就叫「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者:正因為加行位中還立有少物 可得,與真唯識性不相契合,所以不是實住唯識實性。而實住唯識 實性者,不僅我空,而且法空;不僅法空,而且空也空。所謂境識俱 空,如智亦空,空境識、如智之空同樣空。這就是「無智亦無得,以 無所得故」的無所得亦無所得的真現量境界,這才是見道。有所 得者,最多也只能稱現觀邊。以下把四加行位中所修所得的四尋思、四三摩地及四如實智, 分別作一介紹。① 略述四尋思的名義四尋思者:謂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 依於聖言,推求諸法因、果、性、相、假、實、有、無,名為「尋思」。1. 名尋思:名是概念語言,亦即名、句、文三身。名尋思是依於 定地,借用聖言,對所有一切概念名言進行詳審觀察,思維分析,力 求真正地認識到概念虛假性和不真實性。又名有名自性、名差別 兩種。名自性者:謂能檢聲,即名、句、文三身;名差別者:即語言聲 音上的屈曲差別。又名者不外是語言和文字兩類,語言是口所發, 耳所聞;文字是手所寫,眼所見,除眼耳口手外,別無有語言文字可 得,但眼耳口手並不是語言文字,就是意識所想,同樣也找不到有 名的自相。由此反覆推求,便可在名上離著去縛,從而還一名言的 本來面目。《雜集論》卷十一云:「名尋思者:謂推求諸法名身、句 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由名身等是假有故,觀彼自相皆不成 實。」(《大正藏》卷31 ·頁743中欄一下欄)名既是假,當然人們由名計事 也就不成實了,所謂「名事互為客」,而名也就唯是其名了。《瑜伽 師地論》卷三十六〈真實義品〉中云:「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是名 名尋思。」(《大正藏》卷3〇 -頁490中欄)2. 事尋思:事謂蘊、處、界等一切緣生諸法。事尋思是依於定 地,借用聖言,對所有一切緣生事物進行詳審觀察,思維分析,力求 認識到事物的虛假性和不真實性,同時通過進一步觀察,認識到用 名等概念來宣說檢表的事物,實與事物無關,而真實的緣生事上實 是無有名的。通達此中道理,一方面可以遠離對事物的分別執著, 不認為有自性差別的實事可得,另一方面還能深知名與事是無有 任何關係的,而人們認為事上有名,實是不達事物的真實相而起的 顛倒夢想罷了。所以《雜集論》卷十一云:「事尋思者:謂推求諸法 蘊界處相皆不成實。由諸蘊等,知名身等所宣說事,皆不成實,是 故觀彼相不成實。推求者,是觀察義。」(《大正藏》卷31 ·頁743下欄) 《顯揚聖教論》卷六亦云:「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大 正藏》卷31 .頁507下欄)又事有事自性、事差別兩種。事自性者:謂蘊 處界法;事差別者:謂蘊等諸事上的常、無常、苦、不苦、有見無見、 有對無對等。3. 自性假立尋思:自性就是諸法的體性,也就是包括名、事兩 種自性在內。自性假立尋思是菩薩依於定地,借用聖言,對所有一 切名事自性進行詳審觀察,思維分析,力求認識到依名取相的遍計 自性實是空無所有,依他緣生法的自性是如幻如化,二無我理的自 性是清凈離言,宣說詮表此三自性的名言實是假施設而有,由是推 求和觀察實有的自性實是了不可得的。《雜集論》卷十一云:「自 體性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唯是假立言 說因性。能檢所詮相應者:謂此二種互為領解因性。所以者何? 善名言者,但聞能詮,由憶念門,便於所詮得生領解。或但得所詮, 由憶念門便於能檢得生領解。於如是種類共立相應中,眼等自相 唯是假立,但於肉團等名言因中,起此名言故。若如是觀察,是名自體(性)假立尋思。」(《大正藏》卷3丨.頁743下欄)4. 差別假立尋思:自性既是假立,當然依自性而起的常、無常、 苦、不苦、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的種種差別,亦是借用名言而假立 的,菩薩在定地中認真觀察,便可依於聖言在認識上去掉不如法的 差別尋思,最終而得親見諸法平等一味的離言實相。《雜集論》卷 十一雲:「差別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 唯是假立名言因性。所以者何?以於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若常 無常、有上無上、有見無見等差別相,唯是假立名言因性。如是觀 察,是名差別假立尋思。」(<大正藏》卷31 ·頁743下欄)凡夫在此名、事、自性、差別的四法上,不如實知,起邪分別,顛 倒執著名事一體,自性差別為是實有,由如是執著雜染諸法,造業 感果,流轉生死,不生正智,不得解脫。欲除此過患者,菩薩對此四 法,必須尋求觀察,如實而知。② 依四尋思得四如實智加行菩薩以四尋思為因,引發四種印可決定智,謂如實遍知所 取的名、義等四,離識非有,故實無有四所取可得,而悟人所取皆 空;又能遍知能取識的名義等四,離識內境亦不可得,而悟入能取 亦空,依此四法悟人能所俱空,名「四如實智」。不變名「如」,不虛 名「實」,無倒正知名「智」。於所緣境如理無謬而知,故名「如實 智」。1.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菩薩了知名唯是名,名上無有事已,進 一步了知,名亦是緣生事中的一分,故於一切緣生事上,包括名言 在內無有實在的自性,亦無實在的差別,故見色不起名言想,見受 想行識亦不起名言想,無有此想,故無有增益執著;無此執著,則無 有言說,若能如是如實了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2. 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菩薩了知事唯是事,事上無有名已,進 一步了知包括名在內的一切事,同樣無有實在的自性和差別可得, 離一切言說,去一切尋思分別,若能如是如實了知,是名第二事尋 思所引如實智。《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云:「云何事尋思所引如 實智?謂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事已,觀見一切色等想事,性離言 說,不可言說。若能如是如實了知,是名事尋思所引如實智。」(《大正藏》卷30 ·頁490中欄)3. 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菩薩對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 假立已,通達內心意言境上所有的事自性假立,不是離開意言境上 的事自性,而只是像離開意言境上的事自性顯現;同時更能了知彼 事自性,如夢如幻,相似顯現,而不是彼事的真實性。若能如是如 實了知此中所說的甚深境界,是名第三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云:「云何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 諸菩薩,於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 事中所有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又能了知彼 事自性,猶如變化、影像、響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相似顯現, 而非彼體,若能如是如實了知最甚深義所行境界,是名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大正藏》卷30 .頁490中欄一下欄)4. 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菩薩對差別假立,尋思唯有差別 假立已,進一步在色等五蘊自性所起的種種差別假立中,如實善巧 通達不二之義,即色等五蘊,非有性,非無性。由可言說自性不成 就故,非有性;由不可言說自性成就故,非無性。如是非有五蘊,是 勝義諦攝;非無五蘊,是世俗諦中假立五蘊故。如有性無性,有色 無色;如是有見無見等諸差別假立法門亦爾。若能如實了知差別 假立不二之義,是名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瑜伽師地 論》卷三十六雲:「云何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諸菩薩,於 差別假立,尋思唯有差別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差別 假立不二之義。謂彼諸事非有性,非無性。可言說性不成實故,非 有性;離言說性實成立故,非無性。如是由勝義諦故非有色,於中 無有諸色法故;由世俗諦故,非無色,於中說有諸色法故。如有性、 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見等差別假立門,由如是道理,一切 皆應了知。若能如是如實了知差別假立不二之義,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大正藏》卷30 ·頁490下欄)四尋思、四如實智者:於名、事、自性、差別之義,未能決了,推 求觀察,名四尋思;已善決了,印可勝解,名四如實智;前是方便因 相,後是方便果相。無性《攝大乘論釋》云:「於加行時,推求行見 假有實無,方便因相,說名尋思;了知假有實無所得,決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實智。」(《大正藏》卷31 .頁425上欄)③ 依四位四定修尋思如實觀加行位有暖、頂、忍、世第一法四位,故名四加行位,又名四善 根位。此四位如其次第依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和無間定,修尋 思如實智觀,觀所能二取皆空。具體說來:1. 暖位依明得定修觀:「明」者,無漏智慧,而此處所說的明即 「加行無分別智」,非真無漏智。暖位菩薩發下品尋思,觀名言遍 計上的名、事、自性、差別四法體相俱空,所謂識外之境,是不可得 的。不過這一階段是初觀,對境空的認識略有所知,智慧光明其勢 甚弱,如早晨大霧將盡,紅日初出,能感受到微弱陽光的照耀,略有 暖氣。這就是對於所取境空剛有初步勝解認同,能隨順生起真實 道火,是道火前相,因此稱為「暖」位。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六云: 「此定創得無義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名,譬如最初求得火等。暖 者即是暖品善根,譬如鑽火,暖為前相,此亦如是,真智前相。」(《大 正藏》卷31 ·頁417上欄)《成唯識論》卷九更云:「依明得定,發下尋思, 觀無所取,立為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 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 前相,故亦名暖〇」(《大正藏》卷31 ·頁49中欄)2. 頂位依明增定修觀:頂位菩薩,發上尋思,觀名言遍計上的 名、事、自性、差別四法,體相俱空。不過這一階段隨著加行的深 人,對於所取境空之理,通達了悟至極,故名「頂」位。定力更深, 智光更明,所以此位所依之定名為「明增定」。《成唯識論》卷九 雲:「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重觀 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明 增;尋思位極,故複名頂。」(《大正藏》卷31 ·頁49中欄)3. 忍位依印順定修觀:菩薩在進人忍位時,已對名等四法的尋 思從所取境是空上,到達了四種如實遍智的程度,在加行四位的後 二位中,主要是由前的通達境空,轉入到對心識的實相進行觀察和 趨證,也就是通達能取心空的階段。「忍」者:發印可智,忍境識 空,故名為忍,亦即通達理解義。菩薩在此位中,由於對四尋思觀 的深入,對所取法空堅決忍解,同時另一方面又對能取心空隨順通 達,初步解了,所謂印前境空,順後心空,故此位所依的三摩地,名 「印順三摩地(定)」。又此忍位有下中上三品。在下品忍位,決定 印持前二位所觀所取境空;在中品忍位,順印能取識也如所取境一 樣是空,所謂順樂忍可;在上品忍位,印前能取空;在此位印前所取 無,順後能取無及印能取無。所以此定名「印順定」。《成唯識論》 卷九云:「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 亦順樂忍。即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 立故。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〇」({大正藏》卷31 ·頁明中欄)4. 世第一位依無間定修觀:如忍位中是發下如實智,而此世第 一位是發上如實智,已對忍位能觀的心空有了比較徹底的勝解,平 等雙印能所二取皆空。此位是世間諸行最後界畔邊際,也是異生 最後之心,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故名「世第一」位。又因此位雙印 能所俱空,力求實證空空,已臨現觀,非真現觀,故又稱此位名「現 觀邊」位。如果無間對此能所二取空相作意棄捨伏除,即得見道, 證人離生聖位。因此世第一法的現觀邊位,所依三摩地名「無間 定」。「無間」者,剎那便人見道位而得真現觀。《成唯識論》云: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 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 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〇 」(《大正藏》卷31 ·頁49中欄)如上四加行位,前二是以觀遍計所執自性空為主,屬「依識有 所得,境無所得生」的「識有境空」階段,後二位是觀依他起自性和 圓成實自性的識亦無實體,從而遠離對識的分別執著,屬「依境無 所得,識無所得生的」境識俱空階段。再具體地說:暖、頂二位中, 已在意言上通達了「相無性理」;在忍位中於意言境上通達了「生 無性理」;在世第一位中,於意言境上通達了依他、圓成所顯的兩 分「勝義無性理」。若能無間對此分別三無性理的意言棄捨斷滅,即人見道位,而得親證三無性理 真法界。《攝論》、《成唯識論》倶弓丨《分別瑜伽論》頌以明加行位的修 行次第及尋思境界。如《攝大乘論本》卷中雲:「菩薩於定位,觀影 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 取亦無,後觸無所得。」(《大正藏》卷31 ·頁M3下欄)「菩薩於定位」者:顯在諸三摩地的四加行位中,非是散心地 的資糧位。修定的人名菩薩。「觀影唯是心」者:在定中所見的不 凈相,水火相,全由自心所現,同為一心所攝。《解深密經》卷三雲 「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 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大正藏》卷16 ·頁698中欄)明白影像 唯是心現,自能滅除心外有境的執著,所以名「義相既滅除」。「義 相」者,境相也。因為除內識外,別無有一外境可得,一切皆唯有 識,是為「審觀唯自想」。(如上總在暖頂二位中)如是住在意言境 上,知所取境非有,進一步又知能取的識亦非有,這就是頌中所說 的「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之義。(若在下忍位, 即屬忍位;上忍位,即在世第一位中。)若能無間舍離意言上的能 所二空,住於一切無所得、無所得亦無所得的境界中,即名見道。 這就是頌中所說「後觸無所得」之義。《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窺 基法師釋此頌雲:「菩薩於定位者:顯非散,資糧位中多住外門,此 多在定,內門修行。觀影唯是心者:觀內心境影,離心非有,唯是內 心。此初位觀即在暖位,遍計所執心外之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 自想:唯有內心也,即在頂位。以上總是暖、頂二位。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次能取亦無:中上忍位,合此俱印二 空,即世第一法,以時少故從忍位說。後觸無所得:人真見道。」(《大正藏》卷43 ·頁517上欄)問:此位與前資糧位修行有何不同?答:資糧位多住散心而修 行,此位則多住定心而修行。又問:此位與後見道位修行有何不 同?答:見道位以真如實相為所緣,此位以意言境為所緣。又問: 此位與外道尋思有何不同?答:外道依邪教而尋思,此位依聖教諦 理而尋思。(3) 通達位此位菩薩以無分別智實證唯識真勝義性,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能所雙遣,智如俱空,現觀寂照,證受如如,名通達位。「通達」 者:體會證悟是通達義。又因此位菩薩最初照見真如實相,初人聖 位,故又名見道位。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者:菩 薩於通達位親證現觀之時,名為「若時」。不僅在所緣上對清凈無 相的真如離有所得見,就是在能緣上對清凈無染的正智亦離一切 有所得見。如、智無我故,俱不可得故,這就是「若時於所緣,智都 無所得」的意義。虛妄分別名識,如理觀照名智,智依識而立,實 識不可得,實智亦不可得。因為根本無分別智現起之時,包括緣如 的智在內,與真如平等,同樣離能取所取諸相,而不可分別執著。 何以故?真如是一切法上二無我理的真實性,所以《解深密經》又 稱真如為法無我性。當然一切法既包括識,也包括智,雜染法上無 有實體,清凈法上亦無實體。《解深密經》卷五云:「 一切雜染清凈 法,皆無作用數取趣。」(《大正藏》卷16 ·頁710中欄)「無作用」,說明無 有實法可得;「無數取趣」,說明無有實我可得。因此,既應對識 (雜染法)離分別執著,同時也應對智(清凈法)離分別執著。遠離 一切分別執著,才能證受諸法平等不二的清凈真如,也才是《金剛 經》所說的「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 正藏》卷8 ·頁75丨下欄)以及《心、經》所說的,無三科、四締、十二緣起的 世間諸法和無智亦無得的出世間諸法。這時安住的唯識實性,才 是真正遠離了能所二取之相的。故說「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 故一般說來,通達位菩薩有兩種見道,一是真見道,二是相見道。 具體內容如下:① 真見道「真見道」者,根本無分別智實證唯識真勝義性時,既斷分別 我法二執的隨眠,又斷分別煩惱所知二障的隨眠,其心不動,常住 於清凈無相一切無所得的一真法界之中,心行平等,智理冥合。 《成唯識論》卷九雲:「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 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 一心。」(《大正藏》卷31 ·頁50上欄)見道位菩薩是從最初發心,中間經 過資糧、加行二位的一大阿僧祇劫,由無間、解脫二道,並一勝進道 而至通達位登初地的,故名「雖多剎那,事方究竟」。又所經之位 雖多剎那,而相相似,總為一心所攝,故名「而相等故,總說一心。」② 相見道「相見道」者,得根本智之後所得的一種善觀諸法事相——證 唯識相的無分別智,此智是對真如理從三心和十六心兩方面來進 行觀察,故又稱「三心相見道」和「十六心相見道」。三心相見道屬 於「觀非安立諦(觀二空真如,非觀四諦差別)」,十六心相見道屬 於「觀安立謫(即觀四諦之差別相)」。1.三心觀非安立諦:「三心」即三智,也就是依於三種觀法能 得三種智慧,此三智皆由內心對人法從三方面的如實觀察而得,所 以又稱「三心」。《成唯識論》卷九雲:「一、內遣有情假緣智,能除 軟品分別隨眠;二、內遣諸法假緣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遍遣 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能除上品分別隨眠。」(《大正藏》卷31 ·頁50上 欄)在此三種中,第一是緣內身遣有情假,便能獲得觀人我空的智 慧,證人空真如,從而斷除粗淺的軟品(下品)分別隨眠(分別煩惱 障種子)。第二是緣內身遣諸法假,便能獲得觀法我空的智慧,證 法空真如,從而斷除粗淺的中品分別隨眠(分別所知障種子)。第 三是遍緣內外一切有情諸法而遣為假,便能獲得觀人法二空、甚至 空也空的智慧,證人法俱空真如,從而斷除上品分別隨眠(最極微 細的分別煩惱所知二障種子)。《雜集論》卷九對三心觀非安立謫 說得更為明白,如雲:「云何遣各別有情假法智為相?由此智於自 相續,不分別我相故;不分別者是除遣義。云何遣各別法假所緣法 智為相?由此智於自相續中,不分別色等法相故。云何遍遣二假 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一切處無有差別,不分別我及法相故。」(《大正藏》卷31 .頁735上欄)有說此三心觀非安立諦是真見道,非相見道攝,而《成唯識 論》將此三心列入相見道中。其實此三心中,前二別觀人法二假, 理應攝於相見道中;後一總觀人法二假,不以差別相為其所緣,是 直達法性,親證真如,理應攝於真見道中。再者:真見道和相見道從理上為度眾生故,可說有別(為二), 若從自身修證的行持上,此二又不可定說有別。如見相時,知其如 幻無體,而內心寂然不動是根本智;心雖不動,但又能了 了分明,事 理不昧,是為後得智。根本智實證真如時,是親證包括兩種無分別 智在內的(能證亦是所證)一切法相的真實性;後得智見法相時, 是親見包括兩種無分別智在內的一切緣生如幻的種種法相。性由 相顯,故證性必於相中(色即是空),相攬性成,故見相必於性內 (空即是色)。性相不能截然分離,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的關係 亦復如是。知此理者,故不可說真見道與相見道全完定別。2.十六心觀安立諦:前面說過,「心」即是「智」,十六心也就是 十六種智。此是依於苦、集、滅、道四諦而觀。不過依四諦而觀又 分所取能取的十六心和上下八謝的十六心。何謂所取能取十六心?謂觀所緣諦理的法智與觀能緣正智的 類智,各有忍智二種,便成四心,而四諦各有四心,共成十六種心。 所謂苦謙四心者:一、苦法智忍:「苦」謂苦謫,「法」是依於苦諦所 建立的契經教法;「法智」者,加行位的菩薩在加行道中,依於宣說 苦謙的契經教法,如理作意,參悟通達所獲得的智慧;「忍」是忍解 通達義,由於對苦詩的如實觀察,從而生起了證彼真如的出世間 慧,由此智慧,永舍見苦所斷三界所系的一切煩惱,故名「苦法智 忍」。二、苦法智:全稱為「苦法智忍智」,謂忍無間,重觀前真如, 證前所斷煩惱解脫。三、苦類智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前苦法 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證,自此以後所起一切無漏修道、無學道聖 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全稱為「苦類智忍智」。謂忍無間,無 漏智生,於苦類智忍,審定印可。苦諦有四種心,其餘集、滅、道三 諦亦復如是,共成十六種心。此十六心中「法忍、法智」是由觀真 如覺悟所取建立,「類忍、類智」是由觀正智覺悟能取建立。「法 忍」屬真無間道的見分,「法智」屬真解脫道的見分,「類忍」屬無間 道的自證分,「類智」屬解脫道的自證分。《成唯識論》卷九雲:「 一 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界見苦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 眠(欲界有十根本煩惱,色、無色二界各於十煩惱中除嗔,故成二 十八種分別隨眠)。二、苦法智:謂忍無間,觀前真如,證前所斷煩 惱解脫。三、苦類智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智忍,各別內證; 言後聖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 苦類智忍。如於苦詩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十六心, 八觀真如,八觀正智,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大正藏》卷31 ·頁50上欄-下欄)《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云:「所取謂諦理,能取謂緣理之智。 法忍、法智緣詩理為境觀所取也。類忍、類智緣前智品觀能取也。 此唯別立無間、解脫,不總合說,故名別立有十六心。《對法》云: 『法智品道真如為境,類智品道法智為境。』苦者,苦諦;法者,苦諦 教;智者,加行道中緣苦法之智;忍者,無漏忍,忍前苦法智。苦法 智者:法謂苦如,能緣苦如之智,名苦法智。苦類智忍者:謂後聖 法,是此苦智之類,名苦類智,緣此之慧,名苦類智忍。苦類智:印 可緣苦類之智,名苦類智。」又云:「法忍法,真無間道見分,法智 法,真解脫道見分;類忍法,無間之自證分,類智法,解脫之自證分〇 (《大正藏》卷43 .頁52〇下欄一5〇3上欄)何謂上下八諦十六心?謂觀現前不現前界苦等四諦各有現觀 忍、現觀智二心。現觀忍者,三界四諦忍;現觀智者,三界四諳智。 即觀欲界四諦各有法忍、法智二心;觀上二界四諦,各有類忍、類智 二心,合此故稱十六種心。此中現觀忍,屬真無間道的見分;現觀 智,屬真解脫道的見分。《成唯識論》卷九云:「二者,依觀下上諦 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不現前界苦等四謫各有二心。一 現觀忍,二現觀智。如其所應,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分觀諦,斷見 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三界各有四諦,每一諦又各有十種根本 煩惱,不過上二界除嗔,故成一百一十二種分別隨眠)。」(《大正藏》卷31 ·頁50中欄)另外,從利他布教方面說,相見道還有九種心。謂依前十六種 心,將「忍智」合說,即一、苦法智忍、苦法智,二、苦類智忍、苦類 智,三、集法智忍、集法智,四、集類智忍、集類智,五、滅法智忍、滅 法智,六、滅類智忍、滅類智,七、道法智忍、道法智,八、道類智忍、 道類智。如是八種,總為一心「止」之所攝,故加止之一心,共成九 心。或有將忍合為四、智合為四的,如苦法智忍、苦類智忍,此為一 心,苦法智、苦類智,此又為一心,其他以此類推,共成八心,此八心 亦總為止之一心所攝,故亦名九心。如上所說兩種見道,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二見道中,前勝後劣,是 故頌中偏於能所俱潤、智理皆不可得的真見道而說。既然兩種見道就是兩種無分別智的境界,試問此兩種智其義 云何?答:根本無分別智者,此智是生起後得無分別智的根本,故 得是名;後得無分別智者,此智是由得根本無分別智之後所得的一 種智慧,故名「後得」。「無分別智」者,此智遠離世間一切非理分 別、顛倒分別、邪見分別、虛妄分別,故名「無分別」。《攝大乘論 本》卷下無著菩薩說無分別智由遠離五種相,是為其自性。如云: 「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 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大正藏》卷31 ·頁147中欄) 而無分別智還是有如理分別和善巧分別的,非是全無分別。《攝大乘論本》卷下說根本無分別智有三種,後得無分別智有 五種。如雲:「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倒、無戲論無 分別差別故。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 意思擇差別故。」(《大正藏》卷31 ·頁148上欄)此中喜足者,初獲正智, 親見法性,過此別無餘性可見,故名「喜足」;又超凡人聖,獲大法 喜,故亦名「喜足」。有即知有,空即知空,實事求是,如理正知,故 名「無顛倒」。遠離無義言語,斷除邪見分別,故名「無戲論」。具 此「喜足、無顛倒、無戲論」三種無分別差別,故名「根本無分別 智」。得此根本智後,審諳思擇諸法,便能如理通達真如實義,故 名「通達」。自在無礙,念念皆能成就證如之智,故名「隨念」。自 此以後,以諸名言,權巧安立諦理,為他宣說殊勝法要,故名「安 立」。集一切諸法,為一團、一積、一聚、一分,和合一處,皆同此平 等的真如法性,故名「和合」。依無分別智,隨勝解力,於諸境界如 意轉變,故名「如意」,亦即如意通。具此「通達、隨念、安立、和合、 如意」五種思擇差別,故名「後得無分別智」。③ 現觀類別與大二乘的差異遠離執著分別,現觀認識諸法事理,故名「現觀」,亦即「勝義 現量」。《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云:「現謂現前,明了現前,觀此現 境,故名現觀。」(《大正藏》卷43 ·頁522中欄)《成唯識論》卷九說現觀有 六:「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 相,引生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暖等不能 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 決定凈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 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 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 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此 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 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大正藏》卷31 ·頁50下欄)此 六現觀中,第四、第五少分通見道位的現觀;第四、第五現觀中,另 一少分通修道位;第六究竟現觀,惟在果位,·前三現觀,非真現觀, 假立彼名。又現觀者,通大小乘,但彼此有別。《攝大乘論本》卷中說有 十一,如雲:「聲聞現觀與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 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 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 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 差別:依於十地而求出離故;六、七、由清凈差別:斷煩惱習凈佛土 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 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 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大正藏》卷31 ·頁M3中欄)④ 見道所得利益菩薩見道時,一、六七二識已經開始轉識成智:即第六意識轉 得一分妙觀察智,第七末那識轉得一分平等性智,雖未圓滿,但已 獲得了一分二無分別智。二、分別二執二障的現行及種子皆已斷 除;菩薩通過第一阿僧祇劫的精勤修習,在加行位的最後「世第一 法」時,便已除遣了分別二執二障的現行部分,入見道位得真相二 見道時,分別二執二障的種子剎那頓斷,超凡人聖,而得現證唯識 性相。三、遠離三塗,斷異生性障:菩薩見道即登初地,異趣流轉、 下墮三惡道的有漏業力及引生邪見煩惱的分別執障皆已除遣,自 此以後,隨慈悲及大願力,於人天善趣之中,往返受生(示現),以 度無量眾生。四、生如來家:菩薩見道之後為真佛子,證受清涼凈 妙法界,常在諸佛他受用身土中生,上以諸佛如來為導師,中以諸 大菩薩為伴侶,下0無量有情為眷屬,自度度他,紹繼佛種,不久當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五、成就百門:見道菩薩能在須臾證百三 摩地,游百世界,事百如來,化百類身,成熟百類所化有情,壽命百 劫,能知前後百劫之事,於百法門能正思擇,身身能現百菩薩眷屬 圍繞,以神通力能夠同時振動百個三千大千世界。總之,見道聖位 菩薩,智悲願力皆無窮盡,功德殊勝廣大,境界甚深難思,所得勝利 碩果,凡夫二乘經百千萬億那庾多劫說不能盡。(4) 修道位菩薩見道以後,還要經過兩大阿僧衹劫的認真修習,一方面使 無漏福慧增長圓滿,一方面使未斷除的俱生二執二障(現行及種 子)徹底斷除,當然在這當中就少不了對十波羅蜜多的認真修學, 其間根據菩薩修行、斷障、生智、證如的淺深程度,而善巧地建立了 修道位的十地。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f;「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者:菩薩自見道以來,為了斷除余 障,證得轉依,不斷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及離一 切顛倒戲論、言說分別,故名「無得」。無分別智的境界,甚深微 妙,凡夫不能思,二乘不可測,性離分別,故名「不思議」。又此智 能斷隨眠,超越世間,證受真如,本性無漏,故得「出世間」名。「無 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此二句顯示了真空妙有,亦顯示了無得 而又無不得的道理。並不是畢竟空的無所得後,就什麼也無有了, 果如是者,則成了斷滅頑空。而唯識正是在畢竟空的無所得後,還 講出了勝義有,這種把偉大的理論、中正的行持和圓滿的佛果都講 得非常清楚的,恰好就是唯識學的特色,也是依於如來所說的大乘 經典講說的。如《心經》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 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 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 波羅蜜多,故得阿縛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就是從畢竟空講到勝義 有的。不過這種勝義有的涅槃和菩提都是不離出世間智(無漏般 若)而另有,智所緣的如境圓滿即涅槃,本身的出世間智圓滿即菩 提。因此,真正圓滿無所得的當下,便是無不得的妙有。「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者:由於有此無分別智的成就,自 能除遣和對治阿賴耶識中無始時來俱生煩惱障和俱生所知障的種 子,空異熟識,轉阿賴耶識為大圓鏡智和無垢識,成就轉依,證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粗重」者:二執二障的種子及與業種子,名為粗重。也可以 說煩惱種現行令心煩動不安,故名粗;業種現行能引生死、將有情 鎮住在三界之中,故名重。故煩惱業種,總名粗重。《成唯識論》 卷九與無性《攝論釋》卷七俱言二障種子,名為粗重。而《瑜伽師 地論》卷二說:「於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粗重, 亦名隨眠;若異熟品所攝及余無記品所攝,唯名粗重,不名隨眠。」(《大正藏》卷30 ·頁284下欄)「轉依」者:此有轉舍和轉得義,即轉舍煩惱,轉得菩提;轉舍 生死,轉得涅槃;轉舍有漏的八識,轉得無漏的四智。因為凡夫所 依的是生死苦海,虛妄的八識;聖者所依的是涅槃彼岸,清凈的四 智。又轉依者,即轉舍唯識依他起性上的遍計所執性,轉得唯識依 他起性上的圓成實自性,簡言之,就是轉舍依他起性上的雜染分, 轉得依他起性上的清凈分。若詳細解說,依《成唯識論》等論,便 有「能轉道、所轉依、所轉舍、所轉得」四義。能轉道者:能轉舍二障,轉得二果義。此有「能伏道、能斷道」 二類。何謂能伏道?謂地前有漏的加行智及見道後的根本、後得 智,此三智慧能伏二障種子,能使二障永不現行,故稱「能伏道」。 何謂「能斷道」?謂見道後,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能斷二障種子, 即見道時斷分別二障種子,金剛道後,異熟識空,能斷俱生二障種 子,故稱斷滅二障種子為「能斷道」。所轉依者:謂轉舍染法所依,轉得凈法所依義。此有「持種 依」和「迷悟依」兩種。何謂「持種依」?在有漏位,阿賴耶識能持 一切染法種子,在無漏位,無垢識能持一切凈法種子,本識與染凈 法俱為所依。另外,在有漏位,阿賴耶識中的菩提種子雖是寄居, 但仍為賴耶識所持,不然無「無垢識」,凈菩提種為何不失?故名 「持種依」。何謂「迷悟依」?謂實相真如。凡夫迷實相真如,則真 如「在纏」,故得遍計執著,而不得圓成實性;聖者悟實相真如,則 真如「出纏」,故得圓成實性,而不得遍計執著。是故真如實相則 成為凡聖迷悟所依之根本,所以名「迷悟依」。所轉舍者:此有「所斷舍」及「所棄捨」兩種。何謂「所斷舍」? 謂真無間道現在前時,二障種子永遠斷舍,不再現行;種子既已斷 舍,周遍計度的我法執著自然亦舍。《成唯識論》卷十云:「謂二障 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舍。 彼種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為舍,由此 名舍遍計所執。」(《大正藏》卷31 ·頁55上欄)故名「所斷舍」。何謂「所 棄捨」?此指其餘有漏法及劣無漏種。謂菩薩人金剛喻定成佛 時,也就是真解脫道現在前時,能持雜染諸法的阿賴耶識轉為圓明 純凈的無垢識,一切有漏諸法及劣無漏種咸皆棄捨,因為無垢識非 彼有漏諸法及劣無漏種所依,故名「所棄捨」。所轉得者:謂由能轉道,轉舍二障,轉得佛果義。此有「所顯 得」和「所生得」兩種。何謂「所顯得」?謂無住涅槃。涅槃以真如 為體,真如雖本自清凈,但由客塵二障覆蔽纏縛,而不顯現;真聖道 生,斷除二障,令其顯現,名得涅槃,亦即擇滅無為,出纏真如,故名 「所顯得」。何謂「所生得」?謂大菩提。菩提以無漏凈智為體,凈 智雖由種生(菩提種姓),但此種子無始時來法爾寄居於第八識 中,由所知障覆蔽而不現行,後由聖道力斷所知障,使無漏智種生 起現行,增長廣大,直至圓滿,名得菩提,故名「所生得」。《攝大乘論本》卷三說,略有六種名為轉依:1. 損力益能轉:此在資糧加行二位。謂由多聞熏習,如理作 意,勤修加行的勝解行力及由慚愧(羞恥)心力,使諸煩惱少分現 行或不現行,由此便能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內凈種功能,雖 未能斷分別二障粗重種子,但能摧伏現行,順趨轉依,故名為轉。2. 通達轉:在見道位及修道位的前六地,諸菩薩眾依勝解行地 修習圓滿,次人見道,住極喜地,乃至六地,由此已能通達真如圓成 實性,故名「通達轉」。不過在此通達轉位,真如圓成實性不能長 時任運現前,入觀位後,真實顯現,非真不現;出觀位後,非真顯現, 真實不現。又此位中已能頓斷分別二障,修道諸地別斷所知重障, 煩惱障種雖不刻意斷除,但能伏盡,不令現行,為利眾生,偶起現 行。由是無漏福慧漸漸增長,是謂已得少分轉依。3. 修習轉:此在七、八、九、十後四地中。謂俱生二障未盡除 滅,所知障品時有現行,故須長時勇猛修習現觀,以治諸障,乃至為 令徹底斷除,以是因緣,能使一切不真實相永不顯現,實相真如長 時顯現,是故此位名「修習轉」。4. 果圓滿轉:此在究竟果位。謂由十地修習圓滿,佛果功德皆 已成就,永斷二障粗重隨眠,一切雜染永不顯現,最清凈真實圓滿 顯現,成就佛果,究竟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量諸有情眾,故名 「果圓滿轉」。5. 下劣轉:謂二乘轉。聲聞獨覺僅能通達人空真如,亦唯能斷 煩惱障縛,唯求自利,不樂利他,悲小智微,厭苦趨寂,只得小果,不 得佛果,以是故名「下劣轉依」。6. 廣大轉:謂大乘轉。大乘轉依,二執俱破,二空倶證,二障粗 重亦永除遣,大智大悲,大願大行,真俗圓融,自他俱度,平等觀察, 生死涅槃,二倶不住,得大菩提,證大涅槃,以是故名「廣大轉依」。 《成唯識論》卷十雲:「謂大乘位,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 無欣厭,能通達二空真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勝堪能,名廣大轉。」(《大正藏》卷3卜頁54下欄)問:如何才能成就圓滿轉依?答:依於十地,修十勝行,斷十重 障,證十真如,圓滿轉依,方能成就。① 十地十地謂:極喜地(又名歡喜地或名初地)、離垢地、發光地、焰 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1. 極喜地:此地菩薩已超凡位,已獲勝智,證二空理,自他俱 利,生大歡喜,故名「極喜」。《解深密經》卷四說:「成就大義,得未 曾得出世間心,生大歡喜,是故最初名極喜地。」(《大正藏》卷16 ·頁 704上欄)所謂「得未曾得出世間心」者:八十《華嚴經·十地品》中 說:得「利益心、柔軟心、隨順心、寂靜心、調伏心、寂滅心、謙下心、 潤澤心、不動心、不濁心」。(《大正藏》卷10 ·頁182下欄)此十種心,世 間不得,見道後初地方得,故得名為「出世間心」。2. 離垢地:此地菩薩具凈律行,遠離一切犯戒塵垢,故名「離 垢」。《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云:「諸微細垢犯戒過失皆得清凈, 是故二地,名為無垢。」(《大正藏》卷16 ·頁仙下欄)3. 發光地:此地菩薩成就勝定,又能獲得無量聞持陀羅尼,能 發無量妙智光明,故名「發光」。《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云:「無量 智慧三昧光明不可傾動,不可摧伏,聞持陀羅尼以為根本。」(《大正 藏》卷16 ·頁419下欄)《解深密經》卷四也說:「由彼所得三摩地及聞 持陀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止,是故第三名發光地。」(《大正藏》卷16·頁704上欄)4. 焰慧地:智慧火焰燒煩惱薪,故稱「焰慧」。此地菩薩安住 在最勝的菩提分法中,妙慧殊勝,能斷煩惱,如火焚薪。《解深密 經》卷四雲:「由彼所得菩提分法,燒諸煩惱,智如火焰,是故第四 名焰慧地。」(《大正藏》卷I6 ·頁7〇1上欄)5. 極難勝地:極難勝者,謂此地菩薩以出世智修習四諦,不住 生死;由大悲力,以世俗智工巧業等攝受眾生,引入聖道。如是真 俗二智,行相互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名「極難勝」。《成唯識 論》卷九雲:「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大正藏》 卷31 .頁51上欄)《解深密經》卷四亦云:「由即於彼菩提分法方便修 習,最極艱難,方得自在,是故第五名極難勝地。」(《大正藏》卷16 ·頁704上欄)6. 現前地:此地菩薩順逆觀察十二緣起,便能引發了知染凈諸 法平等一味的無相智現在其前。《攝大乘論本》卷下云:「何故六 地說名現前?由緣起智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 (《大正藏》卷31 .頁45下欄)《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云:「行法相續,了 了顯現,無相思維,皆悉現前,是故六地名為現前。」(《大正藏》卷16 ·頁419下欄)7. 遠行地:此地菩薩無相有功用行已到後邊,超過出世二乘聖 道。因為七地以前於無相住有時現前,有時不現前,人此地中於無 相住由加行力恆常現前。自此以後人第八地,即得恆時無相無功 用住。是故此地用功修行至為高遠,到最後邊,故名「遠行地」。 《解深密經》卷四雲:「能速證人無缺無間無相作意,與清凈地共相 鄰接,是故第七名遠行地。」(《大正藏》卷16 ·頁704上欄)8. 不動地:此地菩薩無相智能及無功用行任運相續,一切諸 相、有功用行及現行煩惱皆不能動。《解深密經》卷四云:「由於無 相得無功用,於諸相中不為現行煩惱所動,是故第八名不動地。」(《大正藏》卷16 ·頁7〇4上欄)9. 善慧地:此地菩薩已成就了最勝的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訓 詞無礙解和辯說無礙解的廣大智慧,能遍十方善說法要。《成唯 識論》卷九雲:「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大正藏》 卷31 ·頁51上欄)《解深密經》卷四云:「於一切種說法自在,獲得無礙 廣大智慧,是故第九名善慧地。」(《大正藏》卷16 ·頁704上欄)10. 法雲地:《攝大乘論本》卷下云:「何故十地說名法雲?由 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譬如大雲能覆如 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大正藏》卷31 ·頁145下欄)世親 《攝論釋》雲:「何故十地名為法雲?由此地中所有總緣一切法智, 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凈水。此智所藏,如雲含水,又 如大雲能覆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普能覆滅諸廣大障。又於 法身能圓滿者:如大雲起,周遍虛空。如是此智於諸菩薩所依法 身,悉能周遍,此中圓滿,意說周遍。」(《大正藏》卷31 ·頁359上欄)無性 解釋與世親稍異。如云:「言法雲者,由得總緣一切法智,總緣一 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 三摩地門猶如凈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又 如大雲,覆隱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 障。言覆隱者,隔義、斷義。又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虛空。如是 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身。」(《大正藏》 卷31 ·頁424中欄一下欄)總之,此地總有三義說名法雲。一者、所得總 緣一切法智含眾德水;二者、能斷一切廣大諸障;三者、能夠遍證圓 滿法身。《攝大乘論本》卷下說由四種相得此十地。「一、得勝解:謂得 諸地深信解故(在諸地中能夠親證印可教法所說修道十地絕對真 實);二、得正行:謂得諸地相應十種正法行故(對諸地相應教法書 寫、供養、轉施、聽聞、披讀、受持、開示、諷誦、思維、修習);三、得 通達:謂於初地達法界時,遍能通達一切地故(若於初地正通達 時,速能通達後一切地,如有頌言:如竹破初節,余節速能破,得初 地真智,諸地疾當成);四、得成滿:由修諸地到究竟故。」(《大正賴》 卷31 .頁145下欄一 146上欄)王恩洋先生云:「如是四相,依前後立,最 初信解,最後成滿。由信解故,而得正行,得正行故,而得通達,由 得通達,而得成滿。前前為因得,後後為果得,彼得因及得彼果,通名為得,故得有四種相也。」(見《王恩洋先生論著集》第三卷《攝大乘論疏>180 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如上十地各各皆有「人、住、出」三心,謂人某地之最初剎那, 名為「人心」;入某地以後,久住彼地,名為「住心」;久住之後,漸近 後位,名為「出心」。其中正斷惑位,名「無間道」;現證理位,名「解 脫道」。十地一一都具此二道,若是第十地滿入如來地時,頓斷極 微細最極微細的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空異熟識,此時名為「金剛心 位」,又名「金剛無間道」;轉識成智,證得二果——菩提、涅槃,名 「解脫道,,〇② 修十勝行十地所修的勝行,雖然廣大無邊,但總不超出十波羅蜜。「波 羅蜜」,漢譯為「度」,又譯為「到彼岸」,意思是從生死苦海的此岸 到達無生無死的涅槃彼岸。又一切諸大菩薩所作名波羅蜜多,一 切諸佛如來所至名波羅蜜多,度濟自他災橫名波羅蜜多。《金光 明最勝王經》卷四說波羅蜜有十七義,如云:「善男子!何者是波 羅蜜義?所謂修習勝利是波羅蜜義;滿足無量大甚深智是波羅蜜 義;行非行法,心不執著是波羅蜜義;生死過失,涅槃功德,正覺正 觀是波羅蜜義;愚人智人皆悉攝受是波羅蜜義;能現種種珍妙法寶 是波羅蜜義;無礙解脫智慧滿足是波羅蜜義;法界、眾生界正分別 知是波羅蜜義;施等及智慧令至不退轉是波羅蜜義;無生法忍能令 滿足是波羅蜜義;一切眾生功德善根能令成熟是波羅蜜義;能於菩 提,成佛十力、四無所畏、不共法等皆悉成就是波羅蜜義;生死捏槃 了無二相是波羅蜜義;濟度一切是波羅蜜義;一切外道來相詰難, 善能解釋,令其降伏,是波羅蜜義;能轉十二妙行法輪是波羅蜜義; 無所著、無所見、無患累是波羅蜜義。」(《大正藏》卷16 ·頁419上欄一中 欄)另外《大寶積經》卷五十三說波羅蜜有二十義,恐繁不引。1. 布施波羅蜜:此有三種:a.法布施;b.財布施;C.無畏布施。 如悲愍眾生愚痴,解除眾生迷惑,成就眾生善根,而為眾生宣說正 法正教者,名「法布施」。如悲憫眾生貧窮,拔除眾生饑寒,延續眾 生生命,而施與一切飲食、衣服等資生眾具者,名「財布施」。如悲 憫眾生災難,除遣眾生怖畏,令其獲得安隱,而為眾生施與一切力 與方便者,名「無畏布施」。世親《攝大乘論釋》雲:「由法施故,資 他善根;由財施故,資益他身;由無畏施故,資益他心。以是因緣,故說三施。」(《大正藏》卷31 -頁356下欄)2. 持戒波羅蜜:此有三種:a.律儀戒;b.攝善法戒;c.饒益有情 戒。防護一切惡不善法而不造作,如殺生等十惡性罪戒及招人譏 嫌的遮罪戒,是名「律儀戒」;攝受廣修一切善法,如悲憫他人苦厄 所修的施戒忍等,明因識果,通達真理的聞思修等,福慧雙修,積集 資糧,以成熟一切佛法,是名「攝善法戒」;對諸有情常行四攝,力 修六度,拔苦與樂,廣行利益,故名「饒益有情戒」。世親《攝大乘 論釋》雲:「三種戒中,律儀戒是依持戒,為欲建立其餘二戒,是故 安立。所以者何?住律儀者,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 法,證大菩提。復能建立饒益有情戒,由此故能成熟有情。」(《大正 藏》卷31 ·頁356下欄)以是因緣,故說戒有三種。3. 忍辱波羅蜜:此有三種:a.耐怨害忍;b.安受苦忍;C.諦察法 忍。謂於一切有情不饒益事,打罵飢毀,種種違害,以慈悲心,不生 嗔恚,而忍耐之,故名「耐怨害忍」;謂修正行,於正行時,所有饑寒 渴熱,險難勞累,皆能安受,而不退轉,故名「安受苦忍」;於佛聖 教,堅固信受,於諸邪教,力摧決了,道心堅固,永不移易,故名「諦 察法忍」。世親《攝大乘論釋》云:「三種忍中,耐怨害忍能忍受他 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遭生死苦而不退轉。安 受苦忍,能正忍受所遭眾苦,由此忍力,於生死中雖受眾苦而不退 轉。諳察法忍,堪能審諦觀察諸法,由此忍力,建立次前所說二忍。」(《大正藏》卷31 ·頁356下欄一357上欄)以是因緣,故說三忍。4. 精進波羅蜜:此有三種:a.披甲精進;b.加行精進;C.無退 轉、無怯弱、無喜足精進。謂求無上正等菩提,為度無量受苦有情, 於中應行種種難行,大誓莊嚴,勇決無畏,如將上陣,身披鎧甲,勇 往向前,故名「披甲精進」;謂於止惡修善,自利利他之事,精勤加 行,不懈、不怠,故名「加行精進」;謂修加行時,設遇阻撓,心不退 轉,設遇艱險,心不怯弱,設諸所行如願成就,心無喜足,如是便能 不屈不撓,精進不息,直趨無上正等菩提。世親《攝論釋》云:「三 精進中,其體差別,即薄伽梵契經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舍 善軛。由披甲精進故,最初有勢;由加行精進故,於加行時,能有精 勤;由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故,如其次第,於此後時,有勇、 堅猛、不舍善軛。所以者何?或有最初為求無上正等菩提,雖有勢 力,而加行時,不能策勵,故說有勤。雖復有勤,心或怯弱,為對治 彼,故說有勇。由有勇故,心無退屈;應知怯弱,即是退屈。心雖無 怯,逢生死苦,心或退轉,由此退失所求佛果,為對治彼,立無退轉。 無退轉者,即是堅猛,故無退轉,顯示堅猛。由堅猛故,逢苦不退, 有雖逢苦,能不退轉,而得少善,便生喜足,由此不證無上菩提,是 故次須說無喜足,是不得少生喜足義,此即顯示不舍善軛。」(《大正 藏》卷31 ·頁357上欄)以是因緣,說三精進。5. 靜慮波羅蜜:《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三云:「言靜慮者,於一 所緣,繫念寂靜,正審思慮,故名靜慮(《大正藏》卷30 ·頁467下欄) 《攝大乘論本》卷中亦云:「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大正藏》卷30 .頁144中欄)靜慮有三:a·安住靜慮;b.引發靜慮;c.成所作事靜慮。謂於所觀境(菩薩藏法),專註一趣, 心不散亂,無倒分別,如理思維,得現法樂住,遠離慢見貪愛,身心 適悅,無染無罪,故名「安住靜慮」;以此靜慮,能引廣大神通及無 量智慧,故名「引發靜慮」;又能成辦所作,饒益有情,除自他苦,得 樂法樂,故名「成所作事靜慮」。無性《攝論釋》雲:「安住靜慮:為 得現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凈故;引發靜慮:為能引發六神通等殊 勝功德;成所作事靜慮:為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諸儉疾疫諸怖畏等苦惱事故。」(《大正藏》卷31 ·頁422上欄一中欄)6. 般若波羅蜜:梵語般若,此屬「五不翻」中的「尊重」不翻,玄 奘法師譯為智慧,也就是清凈無漏的大智慧。此有三種:a.文字般 若;b.觀照般若;c.實相般若。《攝大乘論·彼入因果分》中稱為: a.無分別加行慧;b.無分別慧;c.無分別後得慧。《解深密經·地 波羅蜜多品》中又稱為:a.世俗諦慧;b.勝義諦慧;c.饒益有情慧。 《成唯識論》中更稱為:a.生空無分別慧;b.法空無分別慧;c.俱空 無分別慧。此中依於文字聖教受學通達所獲得的智能,名「文字 般若」;依解起行,觀照諸法事相因果的智慧,名「觀照般若」;實證 法性,言亡慮絕,心行處滅的智慧,名「實相般若」。依暖、頂、忍、 世第一法的四加行位,努力修學四尋思,得四如實智,名「無分別 加行慧」;加行至極,見道開悟,一相無相,豁然現前,名「無分別 慧」(根本無分別慧);見道之後,方便善巧,借用文字語言,說法廣 度所有眾生,名「後得無分別慧」。如理通達內明、聲明、因明、醫 方明、工巧明的「五明」,也就是通達「盡所有性一切性」的智慧,名 「世俗諳慧」;通達流轉、實相、了別、安立、邪行、清凈、正行的「七 真如」,也就是通達「如所有性真實性」的智慧,名「勝義諦慧」;成 就不取不舍,真俗圓融,自他兩利,同得解脫的智慧,名「饒益有情 慧」。通達能取之性本空,而無實人我的智慧,名「生空無分別 慧」;通達所取之性亦空,而無實法我的智慧,名「法空無分別慧」; 通達我空、法空及以空空的智慧,名「俱空無分別慧」。其他還有 「方便、實相、權智、實智、世間、出世間、眷屬、境界」諸般若之說, 恐繁不述。7. 方便善巧波羅蜜:此有二種:a.迴向方便善巧;b.拔濟方便 善巧。謂將修習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普皆迴向無上菩提,不求 人天等富樂果報,是名「迴向方便善巧」。不舍世間,對機說法,方 便修行施戒忍三度。如修施時,或先施法,或先施財,或先施無畏; 如修戒時,或三戒並守,或舍律儀戒而守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如修忍時,或安受眾苦,或發願除遣,或耐他怨害,或善巧勸阻。權 衡審量,方便修習和拔濟,是為「拔濟方便善巧」。《攝大乘論本》 卷下雲:「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 情回求無上正等菩提故。」(《大正藏》卷31 ·頁146上欄)無性釋云:「不 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說名方便善巧。若以六度所集善根共諸有 情,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舍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若以此善回 求無上正等菩提,為證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大正藏》卷 31 ·頁425中欄)悲智等運,福慧雙修,不捨生死,不求涅槃,是故說名 方便善巧。此方便善巧波羅蜜又是協助前施、戒、忍三波羅蜜的, 也就是為前三度之助伴。所以《解深密經》卷四佛對觀自在菩薩 雲:「謂諸菩薩於前三種波羅蜜多所攝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 而攝受之,安置善品,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與前三種而為助伴。」(《大正藏》卷丨6 ·頁7〇5中欄)8. 願波羅蜜:此有二種:a.求菩提願;b.利有情願。謂諸菩薩 發如是願言:諸佛如來福慧圓滿,轉識成智,障染已離,三界已出, 無生死苦,恆受無邊廣大法樂,故應發願,志求佛果,自己將來一定 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求菩提願」。諸菩薩眾,見無量 眾生,起我法執,造有漏業,流轉三界,備受眾苦,故發大願,一定要 將胎、卵、濕、化所有眾生度到無餘依涅槃的彼岸去,故名「利有情 願」。又願波羅蜜能夠協助前精進波羅蜜,謂諸菩薩修正行時,若 欲遠離懈怠及以放逸,無喜無足,不舍善軛,有勇堅猛,大雄無畏, 無有怯弱,亦無退轉,勤修加行,精進勇猛,煩惱不侵,具大威勢,則 必須大願恆住於心,方可成辦;猶如良將,披甲人陣,勇決無畏。 《解深密經》雲:「若諸菩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修無間,無有堪 能,羸劣意樂故,下界勝解故,於內心住,無有堪能,於菩薩藏不能 聞緣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出世間慧,彼便攝受少分狹劣福 德資糧。為未來世煩惱輕微,心生正願,如是名願波羅蜜多。由此 願故,煩惱微薄,能修精進,故我說願波羅蜜多與精進波羅蜜多而為助伴。」(《大正藏》卷16 ·頁705中欄)9. 力波羅蜜:此有二種:a.思擇力;b.修習力。諸菩薩眾,獨處 空閑,收攝身心,於佛聖教,如理參悟,作意思維,以比量智,決定印 持,善達因果,善識方便,能使前六波羅蜜多無間現行而不退失,故 名「思擇力」。諸菩薩眾,通達聖教,修習善法,勤苦用功,策勵向 前,正知而住,以現證智攝持六度無間修習,故名「修習力」。此思 擇、修習二力能夠協助靜慮波羅蜜多,能使心學修習圓滿。所謂諸 菩薩眾,發大願已,於十二分教,聽聞受持,如理思維,無倒分別,能 於其心,正知而住,已能獲得上界勝解,是名為「力」;由此力故,能 使其心,住正念中,是名力助靜慮。《解深密經》卷四云:「若諸菩 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劣意樂為勝意樂, 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如是名力波羅蜜多。由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 堪能,是故我說力波羅蜜多與靜慮波羅蜜多而為助伴。」(《大正藏》卷16 ·頁7〇5中欄)10. 智波羅蜜:此有二種:a.受用法樂智;b.成熟有情智。謂無 分別智實證真如實相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現觀親證,寂靜無 相,安住上舍,恆自受用輕安自在的無量法樂,故名「受用法樂 智」,也可以說就是根本無分別智的境界。菩薩雖能證受清涼法 界,受用法樂,但又不耽著於涅槃之中,而是常以大悲之心,修習布 施、持戒、忍辱等諸波羅蜜以饒益一切受苦眾生,令其解脫出離,故 名「成熟有情智」,也可以說就是後得無分別智的境界。此中「受 用法樂智」,是於法不取;「成熟有情智」是於法不舍。不取不舍, 即是真俗圓融、自覺覺他的菩薩行,也是遠離二邊、行契中道的不 二境界,故說智有兩種。另外智波羅蜜多還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助 伴。謂諸菩薩,於菩薩藏法聞緣修習,已能獲得聞思修慧及以神 通,「安住、引發、成所作事」三種靜慮亦常現其前,是名為智;由此 智故,能夠引發出世間慧,是故說名智助般若。《解深密經》卷四 雲:「若諸菩薩,於菩薩藏,已能聞緣,善修習故,能發靜慮,如是名 智波羅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發出世間慧,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 與慧波羅蜜多而為助伴。」(《大正藏》卷16 ·頁705中欄一下欄)問:智波羅蜜多與般若波羅蜜多有何差別?答:《瑜伽師地 論》卷四十九云:「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清凈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 多;今於此中能取勝義,無分別轉清凈妙慧,當知名慧波羅蜜多;能 取世俗有分別轉清凈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多。如是名為二種差別。」(<大正藏》卷30 ·頁565下欄)如上十度,後四可以攝在前六度中,故正說為六,開演為十。 《解深密經》卷四及《攝大乘論本》卷下,皆稱後四為助伴波羅 蜜多。如上十種波羅蜜多,《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說各以五法而得 成就。謂以「信根、慈悲、無求欲心、攝受一切眾生、願求一切智 智」的五法,成就布施波羅蜜多。「三業清凈,不為一切眾生作煩 惱因緣,閉諸惡道,開善趣門,過於聲聞獨覺之地,一切功德皆悉滿 足」,以此五法成就持戒波羅蜜多。「能伏貪嗔煩惱,不惜身命、不 求安樂止息之想,思維往業遭苦能忍,發慈悲心成就眾生諸善根, 為得甚深無生法忍」,以此五法成就忍辱波羅蜜多。「與煩惱不樂 共住,福德未具不受安樂,於諸難行苦行不生厭心,以大慈悲攝受 利益方便成熟一切眾生,願求不退轉地」,以此五法成就精進波羅 蜜多。「於諸善法攝令不散,常願解脫不著二邊,願得神通成就眾 生一切善根,為凈法界蠲除心垢,為斷眾生煩惱根本」,以此五法 成就靜慮波羅蜜多。「常於一切諸佛菩薩及明智者供養親近不生 厭背,諸佛如來說甚深法心常樂聞無有厭足,真俗勝智樂善分別, 見修煩惱咸速斷除,世間技術五明之法皆悉通達」,以此五法成就 智慧波羅蜜多。「於一切眾生意樂煩惱心行差別悉皆通達,無量 諸法對治之門心皆曉了,大慈悲定出人自在,於諸波羅蜜多皆願修 行成就滿足,一切佛法皆願了達攝受無遺」,以此五法成就方便波 羅蜜多。「於一切法從本以來不生不滅、非有非無心得安住,觀一 切法最妙理趣離垢清凈心得安住,過一切想是本真如、無作無行、 不異不動心得安住,為欲利益諸眾生事於俗諦中心得安住,於奢摩 他毗缽舍那同時運行心得安住」,以此五法成就願波羅蜜多。「以 正智力能了一切眾生心行善惡,能令一切眾生人於甚深微妙之法, 一切眾生輪迴生死隨其緣業如實了知,於諸眾生三種根性以正智 力能分別知,於諸眾生如理為說令種善根、成熟度脫皆是智力 故」,以此五法成就力波羅蜜多。「能於諸法分別善惡,於黑白法 遠離攝受,能於生死涅槃不厭不喜,具福智行至究竟處,受勝灌頂 能得諸佛不共法等及一切智智」,以此五法成就智波羅蜜多。(《大 正藏》卷16 ·頁418中欄一419上欄)《寶雨經》卷一說施等十度各以十法 成就圓滿,恐繁不引,讀者可自參閱。如上十度在因位修習有三種名,謂見道以前勝解行地所修名 「波羅蜜多」;見道以後至修道位八地前所修,名「近波羅蜜多」;八 地以上至成佛所修,名「大波羅蜜多」。《解深密經》卷四佛告觀自 在菩薩曰:「善男子!若諸菩薩經無量時修行施等,成就善法,而 諸煩惱猶故現行,未能制伏,然為彼伏,謂於勝解行地軟中勝解轉 時,是名波羅蜜多。復於無量時修行施等,漸復增上,成就善法,而 諸煩惱猶故現行,然能制伏,非彼所伏,謂從初地以上,是名近波羅 蜜多。復於無量時修行布施等,轉復增上,成就善法,一切煩惱皆 不現行,謂從八地以上,是名大波羅蜜多。」(《大正藏》卷16 ·頁707下 欄)修習如上十波羅蜜多能以無量大悲為因,以無量微妙諸果異 熟利益一切有情為果,以圓滿無上廣大菩提為大義利。③ 斷十重障依於十地,修習十種波羅蜜多,自能漸漸地增長無漏福慧資 糧,由於福慧的增長,俱生二執二障的現行及與種子也自能漸漸地 減少以至於全無,這就是佛法所講的對治法,也就是以楔出楔的修 習方便。具體說來,分別二執二障的現行在地前漸漸伏除,見道登 初地時頓斷其種子;俱生二執二障的現行在初地至八地前漸漸伏 除,八地以後至成佛時頓斷賴耶識中倶生二執二障的種子。《解 深密經》卷三云:「復於後後一切地中進修修道,即於如是三種所 緣(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及事邊際所緣),作意思維, 譬如有人以其細楔出於粗楔,如是菩薩依此以楔出楔方便遣內相 故,一切隨順雜染分相皆悉除遣,相除遣故,粗重亦遣,永害一切相 粗重故,漸次於彼後後地中如煉金法,陶練其心,乃至證得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大正藏》卷16 ·頁702中欄)·在十地中對此重障地地別斷,分為十種。1. 異生性障,《深密》稱為「惡趣煩惱業生雜染障」。謂障生善 道,乃至三乘聖性,能夠下墮惡趣的極重「煩惱、業、生」三雜染法, 稱為「異生性障」,此障初地能斷。諸菩薩眾一旦見道登人初地, 一者超五怖畏,入聖道中;二者不墮三塗,善趣受生;三者諸度齊 修,以施為主;四者分別二執及險難惡趣咸能斷除。2. 邪行障,《深密》稱為「微細誤犯現行障」。謂身、口、意三業 不如律行,與凈戒相違,障清凈行,故名「邪行障」。不過聖位菩薩 非有意犯戒,而是在不知不覺中現行違犯,故稱「誤犯」;所犯微 小,非粗大型,故稱「微細」。離垢地斷除此障,故稱「斷邪行障」。3. 暗鈍障,《深密》稱為「欲貪障」。無定發慧,昏暗無智,不明 事理,止觀俱障,故名「暗鈍障」。又貪著定味,安受法樂,障生聞 持陀羅尼智,故名「欲貪障」。三地菩薩由修「集福王、賢首、健行、 大乘光明」諸定,自能以定得慧,而斷除欲貪、暗鈍重障。4. 微細煩惱現行障,《深密》稱為「定愛及法愛障」。謂第六識 中俱生的身見等,行相最細,任運而起,障生正見慧生,故名「微細 煩惱現行障」。又勝定現前,耽著愛戀,故名「定愛」;求法真切,設 投火坑,皆無畏懼,故名「法愛」,此等諸障,於四地中,由勤修道 品,而得斷除。5. 下乘般涅槃障,《深密》稱為「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對上 乘而言的小乘,稱為「下乘」。聲聞獨覺樂涅槃樂,厭生死苦,慈悲 薄弱,不願利生,無大智慧,執法實有,福慧未圓,非時而入涅槃,障 生死涅槃無差別道,故名「下乘般涅槃障」,也就是一向背生死,一 向趣涅槃的「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五地菩薩悲智等運,不取不 舍,故斷此障。6. 粗相現行障,《深密》稱為「相多現行障」。謂五地雖斷「生 死涅槃一向背趣障」,但世間流轉是染,出世還滅是凈的染凈粗 相,或苦集是染,滅道是凈的染凈粗相多有現行,障無染凈道,故名 「粗相現行障」,或「相多現行障」。六地深觀緣起,生大般若,於此 重障,故能斷除。7·細相現行障,《深密》所說與此同名。謂六地菩薩觀緣起 時,粗相雖能斷除,但細相猶存,不時現行,障妙善道,故名「細相 現行障」。七地菩薩觀察諸法平等一味,性無差別,所謂「性相空 寂,無大無小,無內無外,不住不動,非進非退」,故斷此障。8. 無相中作加行障,《深密》稱為「無相作功用及於有相不得 自在障」。在無相中作功用行,使無相觀不能任運而起,障無功用 道,故名「無相中作加行障」。對有形的相、土不能隨心變轉,障三 種勝智隨轉妙智自在現前,故名「於有相不得自在障」。八地菩薩 遠離有相及有功用行,隨緣任運,寂照明澈,不用功力,而法事成 辦,故斷此障。9. 利他中不欲行障,《深密》稱為「於一切種善巧言辭不得自 在障」。謂樂於修行,自利自樂,不欲攝他廣利眾生,障礙「法、義、 訓詞、辯說」四無礙解,故名「利他中不欲行障」,也就是不能自在 無滯成就「四無礙解智」,所以《深密》稱為「於一切種善巧言辭不 得自在障」。九地菩薩成就了「四無礙解智」,說法化眾,方便善 巧,智慧廣大,無不自在,故斷此障。10·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深密》稱為「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 謂智慧未圓,法身未滿,障礙於諸法中得大自在,故名「諸法中未 得自在障」。十地智慧圓滿,法身成就,無量三摩地、陀羅尼諸門 亦已獲得,三業清凈,於諸法中得大自在,故斷此障。另外,根據《金光明最勝王經》及《解深密經》等大乘經說,十 地菩薩除斷十種重障外,還要斷除二十種無明(愚痴),若加如來 地所斷則成二十二種。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云:「善男子! 執著有相我法無明,怖畏生死惡趣無明;此二無明障於初地。微細 學處誤犯無明,發起種種業行無明;此二無明障於二地。未得令得 愛著無明,能障殊勝總持無明;此二無明障於三地。味著等至喜悅 無明,微妙凈法愛樂無明;此二無明障於四地。欲背生死無明,希 趣涅樂無明;此二無明障於五地。觀行流轉無明,粗相現前無明; 此二無明障於六地。微細諸相現行無明,作意欣樂無相無明;此二 無明障於七地。於無相觀功用無明,執相自在無明;此二無明障於 /V地。於所說義及名句文此二無礙未善巧無明,於詞辯才不隨意 無明;此二無明障於九地。於大神通未得自在變現無明,微細秘密 未能悟解事業無明;此二無明障於十地。於一切境微細所知障礙 無明,極細煩惱粗重無明;此二無明障於佛地。」(《大正藏》卷16 ·頁419下欄^20上欄)④ 征十真如諸菩薩眾,依於十地,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自能證得諸法平等 一味的清凈真如。問:真如既是諸法平等一味的真實相,理應為一,為何說有 十種?答:其理有三:一、圓滿平等的清凈真如非是剎那便能圓證,必 須經過漫長的時間,由無漏智慧的逐漸增長,二執二障的逐漸斷 除,而真如也由分分證受才能達到最終的徹底圓滿,故從分證真如 言,假立十種。二、真如是無為法,它必由有為法所顯,如《百法》 中說第五位的無為法為「四所顯示故」。「四」指心、心所、色、不相 應行的四位有為法。有為法有多種,而無為法也就隨有為法說有 多種。如「流轉、實相、了別、安立、邪行、清凈、正行」七真如,就是 根據凡聖染凈一切諸法而建立的。三、真如亦是隨機安立,假施設 有,《佛地經論》卷七云:「由離一切虛妄顛倒,假名真如。」(《大正 藏》卷26 ·頁323下欄)《成唯識論》卷二也說:『『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 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為空;勿謂虛妄,故說為實;理非 妄倒,故名真如。」(《大正藏》卷31 ·頁6下欄)總之,法無定法,為破迷執,隨緣假立,故有十種真如之名。十 真如者:1. 遍行真如:此由初地菩薩斷異生性障所證,即我法二空所顯 真如,此真如遍於一切法中,故名「遍行」。又小乘見道時只證我 空真如,不證法空真如,初地菩薩破除了我法二執,證得了我法二 空所顯的真如,故名「遍行真如」。2. 最勝真如:此由二地菩薩斷邪行障所證。謂此真如具極凈 屍羅,而此極凈屍羅具無邊功德,於一切法,最為殊勝,故名「最 勝」。又真如為最勝智慧所行之境,於此勝境,必由斷除障蔽真如 的種種邪行方可證得,二地菩薩持無漏戒,斷邪行障,於此勝境能 證能受;故亦名「最勝真如」。3·勝流真如:此由三地菩薩斷暗鈍障所證。謂三地菩薩因修 「集福王、賢首、健行、大乘光明」諸定,由此勝定,發無漏慧,照了 真如,所流大乘教法;由此教法對余教法最為殊勝,故稱「勝流」。4. 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由斷微細煩惱現行障所證。四地菩 薩智慧猛烈,猶如火焰,除煩惱薪,滅人我執,清凈真如不是人我執 著所依止處,也就是不為人我執著之所攝受,無遮蔽,無系縛,自在 彰顯(出纏),故名「無攝受」。5. 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由斷下乘般涅槃障所證。五地菩薩 深觀世出世間生死涅槃其性平等,凡聖一如,由此了知真如類無差 別,不同眼等隨諸有情相續差別各個有異,故名「類無別」。6. 無染凈真如:謂此真如由斷粗相現行障所證。六地菩薩由 觀十二緣起,了知真如無雜染,無清凈;所謂順觀世間法空,故無 染;逆觀出世間法空,故無凈,消除染凈二法之差別,故說「無染 凈,』。7. 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由斷細相現行障所證。《成唯識論》 卷十雲:「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大正藏》卷31 ·頁54中欄)真如又名勝義、法界、實相、無為法等名,而其體性,無 二無別,故名「法無別"8. 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由斷無相中作加行障所證。真如法 性,如如不動,無有生滅,不隨諸法染而減,亦不隨諸法凈而增,恆 恆常常,安立安住,故名「不增減」。而此不增減真如又名「相土自 在所依真如」,因為證此真如後,現相現土無不自在。9. 智自在所依真如:謂此真如由斷利他不欲行障所證。九地 菩薩成就了「法、義、訓詞、辯說」四無礙解智,利他說法之智無不 自在,故名「智自在所依真如」。10. 業自在所依真如:謂此真如由斷諸法未得自在障所證。十 地菩薩,證此真如,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得自在,故名 「業自在所依」。又修道位中諸菩薩眾,法雲地前,身、口、意三業 還未做到全隨智慧而行,故有一分不自在轉;法雲地菩薩覺悟與佛 相等,故又稱等覺位菩薩,等覺位菩薩的身、口、意三業常隨智慧而 行,故神通、作業等,無不自在。如上十種真如妙理,不可稱、不可說、不可思議,而亦不可得。 唯菩薩內自分證,亦唯諸佛究竟滿覺,是謂之廢詮談旨。若強立言 詮,而說常住一味者,是謂之依詮談旨。又《攝大乘論》、《辯中邊論》等,皆稱此十種真如為十法界。 總之,修道位中,依於十地,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修 行圓滿,自能獲大轉依,究竟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 究竟位究竟位,即果位,亦稱無學位。小乘的阿羅漢、辟支佛是究竟 位,大乘的佛果位是究竟位。而此處所說的究竟位,主要是指大乘 的佛果位。大菩提與大涅槃即是佛果位的主要內容。前已說過, 大涅槃由轉舍煩惱障所獲得,大菩提由轉舍所知障所獲得,故又稱 菩提涅槃為二轉依果。頌曰:.豐:_¥亭,?·早?畢_〇「此即無漏界」者:何謂「無漏界」?煩惱染業,二俱斷凈,超越 生死,證受涅槃,清凈圓明,故名「無漏」。「漏」者,流轉生死義。 「界」者,一具「藏」義,二具「因」義。菩提勝果能藏無漏有為功 德,涅槃勝果能藏清凈無為功德,以是故說,界是藏義。又三身、四 智、五眼、六通、十力、無畏、不共佛法,一切妙善鮮白佛法,皆由清 凈無漏界出,非由他界能生佛法,以是故說,界是因義。「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者:「不思議」者:此轉依果,甚 深微妙,超諸尋思,絕諸對待,清凈內證,無有世間諸法所能喻者, 故名「不思議」。《攝大乘論本》卷三說「不可思議」相雲:「謂真如 清凈,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喻能喻故,非諸尋思所行處故。」(《大正 藏》卷31 .頁149中欄)無性菩薩解釋云:「言思議者,謂依道理,審諦思 維,起分別智,尋思所攝,譬喻所顯,諸佛非此所行處故,不可思議, 超過一切尋思地故,唯應信解,不應思議。」({大正藏》卷31 ·頁437中 欄〉「善」者:此有四義:①清凈法界,實相涅槃,遠離生滅,最極安 隱;②四智相應心品的大菩提,妙用無邊,最極巧便;③有為無為二 皆順益;④與有漏善相違。具此四義,總說名善。「善」者,白法為 性,遠離不善,能斷黑法。《攝論》卷三說,由修六度圓滿,得十自 在,故名「白法」所成為相,亦名為「善」。「常」者:此有三義:①實相涅槃,無生無滅,性無變異,湛若虛 空;②大願恆住,永不能窮,所謂虛空無盡,願力無盡,眾生無窮,願 力無窮;③常現他受用身及變化身,饒益有情,所作無竟。具是三 義,故名為「常」。又真性無異,故常;報身無斷,故常;化身無盡, 故常。「安樂」者:謂身無危險名安,心無憂惱名樂。一般說來樂有 五種:①出離樂:指出家求道而得解脫之樂;②遠離樂:指初禪之 樂,即遠離了諸欲與惡不善法而所得之樂;③寂靜樂:為第二禪以 上之樂,即止息尋伺等所得內心裡的快樂。④菩提樂:即遠離了煩 惱障而獲得的真實智慧樂;⑤涅槃樂:即超越了生死而獲得的清凈 寂滅樂。「安樂解脫身」的樂,應屬後二菩提、涅槃樂。又「安樂」 者:清凈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 樂;有為無為兩種功德皆無逼惱,又能安樂無量有情,故二轉依果 俱名「安樂」。「解脫身」者:體依聚義,說名為「身」。二乘唯破我執,斷煩惱 障,超越三界,不受生死後有,故名「解脫身」。無有煩惱生死之所 纏縛,故名「解脫」,但無有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佛法等殊勝功 德之所莊嚴,故不稱法身,僅稱「解脫身」。《解深密經》卷五雲: 「『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世尊!當名何身?』『善男子!名解脫身。由解脫身故,說一切聲 聞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如來法身有差別 故,無量功德最勝差別,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大正藏》卷16 ·頁708 中欄)「大牟尼名法」者:梵語「牟尼」,漢譯「寂默」,默謂離言,即一 切諸法性相離言,不二法門義。大覺世尊成就此不二法門的無上 大寂默法,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無量無邊 力、無畏等大功德法之所莊嚴,不獨名解脫身,亦名法身,「法身」 者,非三身中之法身,而是指一切有為無為諸功德法之所聚集,說 名法身,也就是指圓滿的佛果。「法」者:法即是功德法,也就是圓滿的法身義。①大菩提「菩提」是覺義,此有能覺的智慧與所覺的實相兩種。能覺的 智慧圓滿,名大菩提,也就是四智相應心品;所覺的實相圓滿,名大 涅槃。涅槃是所顯得,此由斷煩惱障所成就,《攝論》稱為「彼果 斷」;菩提是所生得,此由斷所知障轉識成智所成就,《攝論》稱為 「彼果智」。此處主要言大菩提,故首講四智相應心品。「心品」者:此對心所而言。在有漏位與識相應的遍行等法, 名為「心所」。心所者,謂恆依心(王)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意 謂遍行等法是心王所有的法,故全稱「心所有法」。在無漏位與四 智相應的法,故稱「心品」。品謂品類,非只一種,此有無漏五遍 行、無漏五別境、無漏十一善及各自凈識,共二十二法,與智相應, 故稱「四智相應心品」。1.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此由第八阿賴耶識所轉得。《佛地經》 雲:「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 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 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大正藏》卷16 ·頁721中欄)圓鏡心品離我我 所執及一切能取所取分別,能緣行相,所緣內境,微細難知。於一 切境,不妄不愚,性相清凈,離諸雜染,為一切純凈圓滿色心現行功 德所依,又能任持無漏功德凈種,更能現生佛果依正二報,無間無 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2.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此由第七末那識所轉得。在有漏位,末 那i只恆執賴耶見分為自我,故有人法之執,能所差別,而不平等。 轉識成智之後,無我我所執,能觀一切諸法及自他有情悉皆平等, 大慈大悲恆共相應,隨十地菩薩所樂,示現種種他受用身土影像差 別。《佛地經》說平等性智由十種平等法性圓滿成就。如云:「平 等性智者:由十種相圓滿成就。證得諸相增上喜愛,平等法性圓滿 成故;證得一切領受緣起,平等法性圓滿成故;證得遠離異相非相, 平等法性圓滿成故;弘濟大悲,平等法性圓滿成故;無待大悲,平等 法性圓滿成故;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一切眾生 敬愛所說,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世間寂靜皆同一味,平等法性圓滿 成故;世間諸法苦樂一味,平等法性圓滿成故;修植無量功德究竟,平等法性圓滿成故。」(《大正藏》卷16 .頁721下欄一722上欄)3.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此由第六意識所轉得。謂此智心品,善 觀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善觀一切有情諸根勝劣,攝諸法門,無礙而 轉,又能發生六度、十力等無量功德財寶,於大眾會,起無邊神通, 說法利導,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使諸有情,獲大利樂。《成唯識 論》卷十雲:「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 無礙而轉,善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 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大正藏》卷3丨·頁56上欄)4.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此由前五識所轉得。謂此智心品,成本 願力,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利樂人天二乘及地前菩薩。 《佛地經》雲:「成所作智者:如諸眾生,勤勵身業,由是眾生趣求種 種殉利務農勤工等事。如是如來成所作智勤身化業,由是如來示 現種種工巧等處,摧伏諸技傲慢眾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 生令人聖教,成熟解脫。又如眾生受用身業,由是眾生受用種種色 等境界,如是如來成所作智受身化業。由是如來往諸眾生種種生 處,示同類生而居尊位,由其示現同類生故,攝伏一切異類眾生。 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人聖教,成熟解脫。」(《大正藏》卷16·頁722中欄)②三身一般說來,依於四智,便能成就三身。三身者,即法身、報身、 化身。1. 法身:此有廣中狹三種。廣義的法身指整個無漏佛果,一切 無漏有為功德法及清凈無為功德法之所聚集,故名法身。《解深 密經》卷五云:「善男子!若於諸地波羅蜜多,善修出離,轉依成 滿,是名如來法身之相。」(《大正藏》卷16 ·頁708中欄)《成唯識論》卷十 亦云:「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大正藏》卷31 ·頁 57下欄)既然法身包括二果(菩提涅槃),當然一切有為無為功德咸 在其中了,這就是廣義的法身。中義的法身即是《攝論》所說的 「自性身」。如該論卷三云:「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 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大正藏》卷31 ·頁149上欄)此中的自性身,即是 如來的自受用身,或名自報身,他受用身和變化身依此法身常作種 種利生事業,前者度化地上菩薩,後者度化人天二乘及勝解行地諸 菩薩眾。《攝大乘論本》卷三雲:「受用身者(指他受用身),謂依法 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凈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變化身者, 亦依法身,從覩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逾城、出家、往外道所修 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人大涅槃故。」(《大正藏》卷31 .頁149上 欄)是故應知此處在法身外又建立了他受用身和變化身,而法身便 成了三身之一,同時又未談及自報身,由此可以說這裡的法身即指 自報身而言。這就是中義的法身。狹義的法身專指法性身,亦即 有為報身的真實性。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九雲:「法性即身,故名 法身。」(《大正藏》卷31 .頁436上欄)《佛地經論》卷七云:「法身者,究 竟轉依,真如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同論同卷又云:「法身清 凈,真如為體,真如即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遍一切法, 無處不有,猶如虛空,不可說其形量大小。」(《大正藏》卷26 ·頁326中 欄)是為狹義之法身。2. 報身:又名受用身,此有自受用和他受用兩種。自受用身是 諸如來經三無數大劫修積無量福慧所招感的清凈圓滿的果報之 身,故名自報身,亦即無取五蘊。此身常能受用無邊廣大法樂,故 又名自受用身。自受用身由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所變現;他受用身 是諸如來大慈大悲為度地上諸菩薩眾令其受用無邊法樂,由平等 性智相應心品所示現。《成唯識論》卷十云:「受用身,此有二種:一、 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 德,及極圓凈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自受用廣大法樂。二、 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凈功德身,居純凈土,為 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 樂。此二種身,合稱名為受用身。」(《大正藏》卷31 .頁57下欄)3. 化身:又名變化身,此由成所作智所變現。若對地前加行位 菩薩,則現千丈大身,說法利導;若對資糧位菩薩、二乘及人天大 眾,則現丈六金身,說法度化;若度三惡道眾生,則現隨類化身進行 拔濟。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雲:「三、變化身,即是後得智之差 別,即能變化,名變化身,此增上力之所顯現,即智差別。謂由此 故,摧伏他論,與諸菩薩共受法樂,無有斷絕,成辦初業諸菩薩眾、 諸聲聞等所應作事。」(《大正藏》卷31 ·頁381下欄)《成唯識論》云: 「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凈穢土, 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 利樂事〇」(《大正載》卷31 ·頁58上欄)以其由智通力之所化現,故名 化身。③ 三土身為正報,土為依報,佛的正報是由無漏的內四大種作因緣, 以不共凈業(福德)作增上緣,因緣和合,而成就的正報根身;佛的 依報亦由無漏的外四大種作因緣,以清凈的共業作增上緣,因緣和 合,而成就的依報凈土。因此,佛的身與土同樣是緣生法(法性身 土除外),其中我我所性仍不可得。上說身有三種,此說土亦有三。1. 法性土:即真如,此由法性身所居,亦由自報土所顯,無為法 性由有為事相所顯故,雖然法性身土體無差別,同屬佛法,但性相 不同。又法性身土不由色法所攝,故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 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云:「自 性身土即真如理,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義 相為身,以體性為土;以覺相為身,以法性為土。體具恆沙真理功 德。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非心心所,但依一如差別義說。」(《大正藏》卷幻·頁37〇中欄)2. 受用土:受用身所居,無漏有為色蘊為體,此亦有自受用土 和他受用土二種。自受用土者:此由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所變現。 因為佛在因位中經三無數大劫所修自利無漏純凈佛土因緣成熟, 即依因中本願力及修習因,從初成佛以來,盡未來際,相續變為周 圓無際、眾寶莊嚴的純凈佛土。此土雖亦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 證及所依身,同樣可說遍一切處。《成唯識論》卷十云:「自受用身 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凈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凈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凈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 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凈土量,身量亦爾。」 ({大正藏》卷3卜頁58下欄) 他受用土者:此由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所變現。因為佛在因位中經 三無數大劫由慈悲力所修利他無漏純凈佛土因緣成熟,隨地上諸 菩薩所宜,變現大小勝劣的純凈佛土,他受用身依之而住。《大乘 法苑義林章》卷七雲:「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 凈佛土因緣成就,隨於十地菩薩所宜,變為凈土。器土亦以無漏色蘊四塵、五塵而為體性〇」(<大正藏>卷45 ·頁370中欄)3. 變化土:變化身所居。此以有情五蘊及器界五塵為本質境、 疏所緣緣而別變現。變化土由成所作智大慈悲力,以因中所修利 他無漏凈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諸菩薩眾或二乘凡夫所宜,化 為凈穢佛土。《成唯識論》卷十雲:「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 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凈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 宜,化為佛土,或凈或穢,或大或小,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 能依身量亦無定限。』』(《大正藏>卷3丨·頁58下欄)如上三種身土,法性身土諸佛同證,自受用身土諸佛各變不 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 不共。④ 涅槃涅槃:漢譯寂靜、寂滅、圓寂。此有四種:謂自性涅槃、有餘依 涅槃、無餘依涅槃和無住涅槃。1. 自性浬槃:此多取寂靜義立。三法印中「諸行無常,諸法無 我,涅槃寂靜」,即說明了寂靜涅槃由諸法無常、無我所顯。《解深 密經》卷二雲:「 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大正 藏》卷16 ·頁694上欄)更說明了這一點。《無量義經》云:「 一切諸法, 自本來今,性相空寂,無大無小,無生無滅,非住非動,不進不退,猶 如虛空,無有二法。」(《大正藏》卷9 ·頁385下欄)即是此自性涅槃的真 實寫照。「自性」者,本性也。此顯諸法本性即是涅槃。何以故? 宇宙人生,染凈諸法,無一不是心造識變,所謂「未曾有一法,不從 因緣生,是故一切法(實我實法),無不是空者」。(《中論》卷四,大正藏 30 ·頁33中欄)既是緣起性空,當然諸法則生無實生,滅無實滅,無實 生滅,本來寂靜,故自性涅槃了。《成唯識論》卷十云:「一、本來自 性清凈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凈,具無數量微 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 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 其性本寂,故名涅槃〇」(《大正藏》卷31 ·頁55中欄)2. 有餘依涅槃:「依」指有漏根身器界。謂三乘聖者,依智慧 力,簡擇諸法性相,斷滅煩惱業障,使真如出纏證受,但還有微苦所 依未滅。皞名有餘依涅槃。《成唯識論》卷十雲:「有餘依涅槃,謂 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大正藏》卷31 ·貪55中欄)3. 無餘依涅槃:謂三乘聖者,依智慧力,既滅苦因,又滅苦果, 煩惱障盡,余依永滅,也就是一切異熟(有漏器界及與根身)滅盡 無餘,故名無餘依涅槃。《成唯識論》卷十雲:「三、無餘依涅槃:謂 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捏槃。」(《大正藏》卷31 ·頁55中欄)如上有餘依、無餘依二涅槃,多依寂滅義說。4. 無住涅槃:又稱無住大涅槃或無上大涅槃,此多依圓寂義 說。《六祖法寶壇經·機緣品》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 (《大正藏》卷48 ·頁357上欄)即顯圓寂義是無住大捏樂。謂此捏梁,艮P 真如出所知障。諸大乘人,由大智大悲之力平等運用,不住生死, 不住涅槃,遠離二邊,見一味相,窮未來際,度化眾生,寂照同時,無 住而住,故名無住大涅槃。《佛地經論》卷五雲:「悲智無斷所證得 故,亦名無住大浬槃界。」(《大正藏》卷26 ·頁312中欄)無住大涅槃是依 斷所知障所顯的法空真如建立的。因所知障能障智慧,二乘人有 所知障,不了生死涅樂無差別理,故執著生死為可厭離,涅槃為可 趣證。諸佛如來,諸大菩薩,具大智慧,了知生死涅槃平等平等,於 生死而不舍離,亦不安住;於涅槃而不趣證,亦不舍離。大智大悲 平等輔翼,不住二邊,不住中間,住無住處,故名涅槃。《成唯識 論》卷十雲:「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 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用而常寂,故名涅槃。」(《大正 藏>卷31 ·頁55中欄)如上四種涅槃,一切有情有初一的「自性涅槃」;一切無學二 乘有「自性、有餘依、無餘依」三浬槃;八地以前諸菩薩有「自性、無 住」二涅槃,不過無住涅槃雖能證受,但不圓滿;八地以上諸菩薩 眾有「自性、有餘依、無住」三涅槃;一切諸佛如來有四種圓滿的涅槃。問:諸佛如來,位登極果,已證無上大菩提和無住大涅槃,為何 還有有餘依和無餘依二涅槃?答:化身如來多有此四種涅槃,報身如來嚴格說唯有自性涅槃 和圓滿的無住大涅槃。若論有餘依和無餘依二涅槃,則可說在因 位八地以後唯有最後修變異生死之身尚存,此時可名「有餘依涅 槃」。(此身是有漏位最後之身);在證金剛喻定成佛時,異熟識 空,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已經轉得,無漏清凈的自報身取代了有漏雜 染的業報身,此時可名「無餘依涅槃」(有漏之身永不存在,不僅世 間因滅,而且世間果亦滅)。《佛地經論》卷五云:「若諸菩薩斷二 障盡,得佛果時,即得說明證無餘依大涅槃界。」(《大正藏》卷26 .頁 312中欄)因此,說如來有四種涅槃者,主要是說他已經證得了四種 涅槃。此四浬槃,以自性涅槃為體,在此自性涅槃上,依斷煩惱障證人 空真如而建立有餘依和無餘依二涅槃;在此自性涅槃上依斷煩惱所 知二障,證人法二空真如,而建立無住大涅槃。由此可以說自性涅 槃就是《百法》六無為中的「非擇滅」;後三涅槃就是《百法》六無為 中的「擇滅」。自性涅槃多為「在纏真如」;證得自性涅槃,使真如出 纏而彰顯,名有餘依、無餘依和無住三涅槃。唐思鵬寫於北京中國佛學院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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