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關係:新時代的新鮮發明(摘錄)

曖昧關係:新時代的新鮮發明

曖昧是改革之後新流行起來的詞,而且以驚人的速度在城市傳播。以曖昧關係為關鍵詞,用baidu搜索查找到相關網頁約1,150,000篇,以google搜索,約有2,210,000項符合查詢結果。到如今,曖昧關係快要成為城市人所要面對的一種生活了。

  為什麼現在會有一種男女關係叫曖昧關係呢,而且還那麼的多?為什麼改革之前就沒有呢?

  在改革之間,中國人的男女關係很簡單,不是情愛關係(包括戀人關係、夫妻關係),就是非情愛關係,很少有所謂中間狀態的曖昧關係。改革以後,男女交往不論是在身體接觸上,還是在感情交往上都不再像以前那樣畫地為牢了,而是呈現了一種相對輕鬆的男女交往。除了性敏感部位的其他身體接觸放開了,感情交流也不再僅僅局限於和自己的戀人,於是,出現了一種男女關係:說是朋友嘛,但是已經超過朋友的界限了;說是戀人關係嘛,雙方都還有自己的戀人。那到底是什麼關係呢?這個關係總得有個叫法吧,那叫什麼呢?於是發明了曖昧關係這個叫法。

  然而,很少有當事人承認他們的男女關係是曖昧關係的,中國人是最討厭所謂的不清不白的,於是,聰明的中國人發明了很多可以用來判定曖昧關係的辭彙,比如標定為兄妹、標定為紅顏知己、標定為特殊的朋友、標定為第四種感情(親情、愛情、友情為三種,第四種則位於愛情和友情之間)。似乎做出這種標定,曖昧關係就不會不清不白了。

  不管當事人如何地辯解他們是如何的清白,旁觀者還是會將他們的關係標定為曖昧關係。曖昧關係到底什麼意思呢?曖昧關係的核心含義,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法形成明確的關係判定,注意,這裡的主語是旁觀者。曖昧關係,其本質是從他者立場對別人關係的一種判定。是"他者"根據當事人的交往行為來判定他們的關係時,無法形成明確的關係判定。那麼,為什麼會無法形成明確的關係判定呢?

  在多數中國人的概念中,情愛關係是接納性接觸的,非情愛關係是不接納性接觸。在曖昧關係中是會發生一些親密接觸的,比如挎著胳膊、擁抱等,這些身體接觸在當事人看來是合情的,因為有感情才發生的,於是被解釋為親密,所以這些行為對當事人而言就不算是性接觸了。然而,"他者"看待挎著胳膊、擁抱這些行為的時候,是從是否合理的角度看的,"你這麼做你的戀人知道了肯定會收拾你",所以挎著胳膊、擁抱這些行為在"他者"來看是性接觸。於是就有了一個問題,那些發生了性接觸但又不能標定為情愛關係的關係到底是什麼關係,於是就標定為曖昧關係了。

  可事實上,在一些所謂的曖昧關係中,真的不存在任何的身體接觸,那為什麼還是會被標定為曖昧關係呢?這是因為多數中國人都相信,愛是唯一的。

  在曖昧關係中,是有很多感情支持和感情交流在裡面。這些感情支持和感情交流表現在行為有:

  比如遇到重要決策的時候往往會求助於對方,而且僅僅、經常地求助對方;

  比如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往往會向對方傾訴,而且僅僅、經常地向對方傾訴;

  比如外出的時候經常會惦記著給對方帶禮物,而且僅僅、經常地這麼做;

  比如有些心裡的秘密會向對方傾訴,而且僅僅、經常地向對方傾訴。

  ……

  從"他者"的立場看,會得到這樣的結論:"你對你的戀人/愛人都做不到這點"。在我們的文化觀念中,上述行為是在"愛"的範疇內的,這些行為本是應該在情愛關係中發生的,結果卻發生在了情愛關係之外。說不是愛,卻顯得比對自己的戀人/愛人還要愛;說是愛吧,可是愛卻是唯一的,怎麼可能在愛一個人之外還愛另外一個人呢?所以實在說不清楚,那就只能是曖昧了。

曖昧經濟學(1)

代栓平

  經濟學博士

  在我的知識範圍內,對曖昧這一現象進行獨立的經濟學研究,還是一個空白。之所以要寫這樣的經濟學散文文章,完全是偶然所致。這個事關本書的編者丁建略博士。本人經常潛水校園BBS,看別人討論一些家長里短的事情。"想聽聽經濟學對曖昧現象的理解",這是丁建略博士發在BBS上的一個帖子。一看蠻有趣,就隨便回了一個帖子,非常簡單。沒想到丁博士和我一來一往地開始探討,交流中得知他正在組織一部關於"曖昧"的研究著作。承蒙厚愛,邀我從經濟學的角度談一下這個問題。不過說實在話,我此前並未對此問題有過任何深入的思考,但是又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探索性研究。"讓我試試吧!"我非常曖昧地接受了這項重任。這不是非常嚴格的學術研究,但卻是非常嚴肅的思考。僅是從幾個經濟學概念和現象來展現一個經濟學人對曖昧的理解而已。

  一、機會、成本與機會成本

  曖昧,通常是用來描述異性間的一種特殊關係。這種關係似乎是模糊的,但確切地講,對當事人來說,又是特別清晰的,正如隔著窗戶紙一般。雙方都知道這種感覺背後意味著什麼,彼此間又心照不宣。本書提供了許多關於曖昧的真實案例,曖昧因產生的原因、地點、背景,以及當事人的不同年齡、目的,甚至是非人格間的關係,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和方式。但是僅僅限於曖昧。

  在現代社會,人際交往廣度和深度在不斷拓展,其中所表現出來的複雜性,讓很多人都無所適從,難以選擇最優行為。與曖昧直接相關的有戀愛、婚姻、性關係等,社會中的每一個個體都會圍繞著這些基本元素,進行判斷、選擇和計算。無論是曖昧,還是其他相關活動,都需要每一個個體進行相應的投入,並獲得相應的收益。如果需要保持這種曖昧關係能夠在合理的範圍內存在,那麼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而且這是一種高水平的均衡關係。

  假設在整個社會中,任何兩個人的相遇都是隨機的。曖昧關係的形成,亦如婚配關係一樣複雜,經濟學家、社會學家、生物學家都已經關注到了這一問題的複雜性。具體來講,曖昧關係的形成至少需要付出以下主要的成本:

  (1)搜尋成本

  曖昧狀態的確立,是一個充滿風險的過程。進入這個市場以後,對曖昧對象的搜尋是首先完成的事前投資,需要付出相應的搜尋成本。搜尋成本主要包括尋找最佳交易對象和交易標的物所付出的成本。我們把曖昧關係分為主動曖昧與被動曖昧兩種類型。被動曖昧是指曖昧是無意中產生的,是長期交往的結果;主動曖昧是指行為人一方或雙方是因為主動尋找曖昧而產生的曖昧關係。顯然,被動曖昧的搜尋成本可以忽略不計。而主動曖昧是一種獨特的心理現象,行為人雙方或一方會在可能發生曖昧關係的個體間不斷進行信息交換,以確認曖昧關係可以達成。這個搜尋的過程是非常複雜的,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以及信息確認的機制。如果搜尋手段和機制運用成功,一次性搜尋成功,那麼搜尋成本就是在這個確認的過程中所有的交易費用。而如果搜尋過程反覆,並出現搜尋失敗,那麼不僅要付出較多的交易費用,而且還可能被認為行為異常或不檢點之類,承擔更大的損失。這正如在經濟活動中,買賣雙方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必須通過價格機制和場所快速實現匹配,否則雙方也會為交易的發生付出較多的交易成本。因此,曖昧關係的確立,為了避免如此大的搜尋成本,必須有相應的機制或手段,例如,為主動尋找曖昧關係的一方提供信息發布的渠道,或者建立使曖昧雙方信息匹配的場所或中介。

(2)維護成本

  曖昧關係確立以後,使之維持在曖昧狀態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假設至少曖昧一方只希望處於曖昧狀態,不希望進一步深入,那麼保持這種關係能在一定時間內存續,至少需要滿足兩個方面的條件:首先,雙方曖昧信息是對稱的,即雙方都知道僅限於曖昧;其次,雙方對曖昧的期望效用一致。很顯然,這兩個條件是非常難以實現的。如果是主動曖昧關係,那麼曖昧雙方對這些條件的滿足就相對容易一些,維護這種曖昧關係的成本就會很低。但是,曖昧這種關係對雙方來講更多的是信息不對稱,雙方的效用評價有很大的不同。在多數情況下,單相思、暗戀等都是這種曖昧關係發展的不正常狀態。如果是被動條件下的曖昧關係,那麼進行維護所付出的成本會大很多,雙方對這種曖昧的感覺幾乎是無知的,可能他們時時刻刻都在為判斷這種關係付出很大的成本。如果維護不善,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賈平凹的小說《秦腔》所講述的關於清風街的許多故事都是事關曖昧的。引生與白雪的曖昧關係是屬於主動曖昧的(儘管白雪根本看不上引生),引生因把持不住想越雷池半步,因此自殘,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更有許多清風街男男女女的故事,都是因曖昧而起,結果許多家庭因此破裂。小說是虛構的,但卻是現實的寫照。曖昧與婚外情、戀愛等是有嚴格區別的,但由於缺乏有效的鑒定手段,經常會被誤以為其他難以從道德上接受的行為,或被一方誤解,這都是維護成本產生的根源,並且難以消除。因此,在現實的曖昧故事中,一旦其中一方感受到其中的曖昧元素,通常會採取"快刀斬亂麻"的手段,以避免不必要的維護成本。

  另外,一個理性的人,在其做出行為時必然會權衡得失,現在以及未來。曖昧行為的行動者,儘管在曖昧表達時,可以感受到甜蜜、愉悅、興奮,但這些個體會保證其行為可以界定為曖昧,而非超越基本道德約束。因為他們不想在未來被指為行為不檢點,更不願意承擔婚外戀、腳踏多隻船等帶來的各類成本。這種成本是發生在曖昧關係的維護過程當中,因此,我們可以把它算作曖昧的維護成本。

  (3)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是經濟學最為核心的概念。這種成本是因為經濟個體的選擇行為而產生的,它是指經濟決策過程中,因選擇其中一種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的潛在收益。也就是說,任何經濟活動都會產生相應的機會成本。我們把曖昧關係看作是一種基於不同個體間的選擇活動的話,曖昧就會產生相應的機會成本。曖昧行為產生的過程,首先是行為個體搜尋曖昧對象的過程,因此,搜尋的過程中總會有在不同個體間進行選擇的機會,那麼如果選擇了甲作為曖昧對象,與乙曖昧的潛在收益就是與甲曖昧的機會成本;其次,曖昧行為本身就存在替代行為。如果一個女孩對一個男孩傾慕已久,但是難以啟齒來表達愛意,反而採取曖昧行為來試探男孩的態度,假設男孩子是一個非常不敏感的人,最後可能就是有情人難成眷屬。相反,如果採取直接告白方式的話,可能就會成功。那麼直接告白的收益就是曖昧的機會成本。再如,政府的經濟政策也會有曖昧、難以琢磨的時候,政策的制定者之所以這樣,其實就是試圖來了解市場對政策的反應程度,但是,這樣通常會給市場其他行為主體帶來料想不到的感受,最終會影響政策效果,那麼指向明確的政策效果就是曖昧政策的機會成本;再次,曖昧通常會持續一個過程,那麼這個過程就會使其他事情被延誤,而這些被耽誤事情的收益也是曖昧行為的機會成本。總之來看,曖昧行為雖然可以規避掉一些不必要的風險,但是其機會成本有時也是非常大的。

  

二、曖昧是對不確定性的特殊偏好

  曖昧可以產生多種結果。參與曖昧,或對曖昧關係保持一種特殊偏好的人,其心理狀態是非常複雜的,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是對不確定性的特殊偏好。

  我們對婚姻圍城之說耳熟能詳,進去或出來,是一個問題。進出圍城的過程是行為人的選擇過程,開始婚姻,或結束婚姻對兩性來講,結果都是確定的。而曖昧與之完全不同,曖昧是站在城牆下的纏綿悱惻,是不需要進出過程的短期投資的。

  偏好或口味在經濟學研究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幾乎一半以上的經濟學理論是從偏好的討論開始的。例如,消費者理論、投資分析、價格制定、職業選擇、投票、家庭組建等都涉及到偏好和口味。對偏好的研究基於這樣的隱含前提:即對某物的偏好,也就是某物能滿足其生理或心理需要。也正是由於偏好的不同,才產生了豐富多彩的世界、特徵各異的行為和形形色色的價值判斷。與偏好緊密相關的一個概念,就是效用。簡單來講,效用就是通過消費或其他行為所帶來的滿足感。到底如何衡量效用,又有不同的手段,如金錢、地位、心理的愉悅等。效用的獲得是在一定偏好引導下,進行事前投資才能獲得的。拿曖昧關係來講,必須做出一定的事前投資,如示好、試探等,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要不斷地進行進一步投資,最後才能獲得曖昧帶來的各種效用。

  把曖昧關係僅限於異性關係來講,曖昧關係是不能被所有人接受的,或者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才能接受。與戀愛、結婚相比,曖昧關係是最為不穩定的,不確定性是最大的。在現代社會交往中,個體之間的關係日益複雜,致使個體行為出現多種分裂性的特徵,例如,婚姻不幸的人,有擺脫婚姻束縛的內在動力,但是又由於各種來自家庭等因素的限制,他(或她)必須尋求一個釋放的渠道;而家庭幸福美滿的成功人士,往往也會有尋找刺激的原始衝動,但是無論如何,他們與外界接觸的程度僅限於曖昧,而不會到婚外戀等嚴重狀態。他們之所以曖昧,只是將曖昧關係作為一種短期投資,但對他們來講,這種投資的回報卻是非常大的。再如,很多性格、癖好相近的人,在接觸的過程中,常常會產生相見恨晚的感覺,在正常狀態下,友誼和愛情就是這種情形下培養出來的。但是由於一方或雙方的條件限制和道德約束,不允許他們深入下去,那麼曖昧關係同樣是短期地釋放這種情愫的方式。

  如前所述,曖昧狀態的確立與維護,是一個充滿風險的過程。無論是何種情形下的曖昧關係,我認為都可以歸結為對不確定性的特殊偏好。這種偏好之所以特殊,首先是因為該偏好的短期特徵明顯,其次是因不確定而產生的對不確定性的偏好。通常來講,偏好是長期的,至少在一定時間段內是不會改變的。而對曖昧的偏好,通常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出現的,不會長期存在。因為作為理性的經濟個體,都知道曖昧使其付出巨大的成本,而曖昧的效用只是在短期內比較明顯,如果產生曖昧的話,給曖昧雙方帶來的效用可能都是負的。總體來講,曖昧只能是一種短期投資行為,曖昧本身不具有長期投資價值。偏好是內生於個體的行為中的,一個個體是否會曖昧,儘管受限於很多偶然的外部因素,但是,這種偏好是與一個人或一個行為主體本身的偏好特徵息息相關的。有時候相同的外部因素同時作用在不同的行為主體上,他們的行為會有非常大的區別。前文分析到的不同國家的政府面對金融危機的態度就可以說明這一點。根據筆者分析,這種偏好一般是與謹慎的性格特徵聯繫在一起的。一個性格偏向謹慎的人,如果不確定對方的信息,就會採取曖昧手段來試探對方反映。這其實可以算作一種博弈策略,也就是說,其中一方發出信號,來試探對方的信號,並依據對方策略來確定自己的策略。例如,如果一個女孩喜歡一個男孩子,而又沒有勇氣去表白的話,那麼她就會使用主動曖昧的方法來試探男孩的態度。在正常條件下,雙方的信息反饋很快就能使雙方的信息實現對稱。無論結果如何,三、曖昧是一個不完全契約

  契約,這一理論在社會科學的不同學科中都有研究。在經濟學中,契約主要是指一種交易關係的確立(口頭或書面)。基於不同的信息結構、契約條件、締約程序,現代契約理論經歷了完全契約和不完全契約兩個階段。完全契約,是指締約雙方都能完全預見契約期內可能發生的重要事件,願意遵守雙方所簽訂的契約條款,當締約條款產生爭議時,第三方比如說法院能夠強制其執行。不完全契約是指由於個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環境的複雜性、不確定性,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性,契約當事人或契約的仲裁者無法證實或觀察一切,造成契約條款是不完全的,需要設計不同的機制以對付契約條款的不完全性,並處理由不確定事件引發的有關契約條款帶來的問題。

  事實上來講,曖昧關係的契約表現更多的是在口頭契約,例如,墨守曖昧的邊界,曖昧對雙方的效用等,這些變數都是口頭的,難以書面表達的。但是,無論何種情況,曖昧雙方都會以一種"心有靈犀"的方式來遵循雙方的契約,當然更沒有適當的第三方來對此做出合理地判斷,甚至置身於曖昧中的當事人都無法證實他是否曖昧。這樣契約的不完全特徵就會特別明顯。雙方根本不能對未來發生的事件做出很好的判斷,如前所述,曖昧關係更多的就是一種不確定性,雙方會為此承擔相應的收益與風險。

  契約的不完全性會帶來相應的成本。著名經濟學家梯若爾(Tirole,1999)對此進行了詳細的劃分,具體包括三方面的成本:(1)不可預見的或有費用(unforeseen contingencies):因為契約雙方並不能確定事後的偶然性因素,所以只能簽訂一個不能包含所有或然性的不完全契約,或者乾脆不簽;(2)締約成本(cost of writing contracts):即便所有的可能性被預測,但是在一個契約中窮盡所有,成本也是非常大的;(3)執行契約的成本(cost of enforcing contracts):為了保證契約能夠執行,必須有第三方(courts)可以解讀契約條款,並對契約之外的或有費用和行動進行驗證,而這都需要付出成本。

  不完全契約所描述的世界更接近於現實的世界,一旦明白了不完全性的影響,我們會對很多事情釋然。與戀愛相比,曖昧的契約不完全性特徵更明顯,各種費用會更大。無論是戀愛的、還是曖昧的,他們總希望有一個合理的渠道來表達感情。看電影可以承擔這個渠道的角色。戀人之間,看場電影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他們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來利用這個渠道。相反,曖昧雙方就不會這麼簡單,擔心對方是不是有超越曖昧的想法,擔心會不會被熟人撞見,擔心影片的內容會不會影響彼此的感覺……可見,在執行這兩個契約的時候,戀愛和曖昧的費用區別是非常大的。其實這種例子可以舉出來很多。

  現代經濟,本質上就是一種契約經濟。曖昧關係從投入產出角度理解,也可以作為一種投資關係來分析。如果投資者(曖昧一方)進行了事前專用性投資(如試探、確認等),但是由於這種投資無法寫入契約或者被第三方證實,那麼事前投入方就可能在事後談判中被套牢(hold-up),對方會攫取專用性投資帶來收益的一部分,從而使投資者無法得到全部的專用性投資收益。而投資者一旦料到這種風險,投資者的積極性就會缺乏足夠的激勵,儘管投資依然會進行,但是社會最優的結果和總產出不能實現,投資是無效率的。因曖昧而產生的很多的悲情故事幾乎可以被納入到這個邏輯框架進行分析。很多婚後的人,會對婚姻生活產生厭倦或不適應,總試圖越雷池半步,為了獲得締約另一方的信息,總是做一些事前專用性投資,如果投資成功,那麼曖昧關係就很容易確立。但是,投資不成,很可能成為對方的把柄或談判條件,正所謂"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也就是被套牢。不過,從現實來看,儘管套牢經常發生,並沒有影響這種投資的快速增長,也許是因為各種技術條件的成熟,為不完全契約的達成和事後處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女孩所付出的成本都是較小的,而其收益又相對較高。

王文卿

  社會學博士

  百度網站上有一個"曖昧吧",裡面記錄著許多與"曖昧"有關的故事。如果您有興趣,可以隨我做一次穿越"曖昧吧"的旅行,而我則擔當起導遊的責任,向您介紹一些我所了解的東西。

  "曖昧吧"就如同一個主題公園。在進入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即將映入眼帘的主題。其實,也就是要回答一個問題:究竟什麼是"曖昧"?

  

何為"曖昧"

要從正面給出直接的回答很難。面對這種情況,人們一般採取迂迴的策略。既然無法清晰地說出"曖昧"是什麼,不如確定"曖昧"不是什麼。那麼,"曖昧"不是什麼呢?估計許多人都會比較容易地說出:""曖昧"不是一般的朋友關係,"曖昧"也不是戀人關係。"在此基礎上,我們或許可以說:"曖昧"是介於一般朋友關係和戀人關係之間的。但這並不是嚴格的界定。

舉個例子,假如玉皇大帝發布一條命令,讓塵世間的我們在黃河與長江之間再挖一條渠。我想,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挖法。有的人可能挖得寬,以致溝渠幾乎填滿了黃河和長江之間的距離。有的人可能挖得窄,僅僅容得下涓涓溪流而已。怎麼挖,取決於我們如何理解天帝的命令。

  如果把戀人關係比作黃河,那麼一般的朋友關係則是長江,而"曖昧"則是中間那條溝渠。"曖昧"有多寬,範圍有多大,從哪裡延展到哪裡,這要取決於大家對"曖昧"的理解。有些人可能會挖一條很寬的渠,然後把許許多多的東西都倒進渠里,然後在渠邊立塊牌子,名曰"曖昧"。有些人對"曖昧"的理解就可能很窄,僅僅指非常特定的東西。但無論如何,如果讓大家都來挖一條渠,以便在其中流淌自己的理解,那麼,各條小渠就可能融合在一起,構成一條寬大的渠。無論你是站在黃河南岸,還是長江北岸,抑或是泛舟於渠水之上,都會感到此渠浩浩蕩蕩,茫無涯際。

  如果你走進"曖昧吧",也會是這種感覺。裡面陳列著各式各樣的故事,各式各樣對"曖昧"的理解。人們把所有無法歸類到"一般朋友關係"和"戀人關係"的內容都塞到了這裡。在它們之中,有的可能很相像,有的可能會非常不同。但無論如何,我們難以用簡短的語言清楚明確地概括它們的整體特徵。為了更好地把握它們,我們最好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和側面進行觀察。

"曖昧"之中的"愛情"

我已經先入為主地將"曖昧"界定為一種關係,認為它描述的是異性之間的一種關係狀況。之所以將同性之間的關係排除出去,原因很簡單:一是因為我自己是異性戀,對同性之間的感情沒有體會;二是我認為同性之間的"曖昧"更加難以分辨,討論起來更複雜。

  "曖昧"不是戀人關係或者愛情關係(love relationship),因為戀愛關係的確立需要雙方的明確承諾。這種承諾在某種意義上類似於婚姻登記。登記確立了婚姻關係,而承諾則確立了愛情關係。"曖昧"中缺少這種承諾,所以才不明不白,"曖昧不清"。

  但"曖昧"卻不排斥愛情,其中可以有愛情。你有沒有聽到某人的嘆息聲:

  "我有男朋友,但我去(卻)和別人玩著曖昧,我愛那個男人,但是我們不可能,我覺得很對不起我男朋友,但是我又放不下那個男人,和他在一起我會很開心,每次想到他就會很心疼。"

  "曖昧"中的愛情可以是單向的"單相思",也可以是雙向的"互愛";可以停留在強烈的愛情體驗(the strong feeling of dropping in love)階段,也可能已經超出這個階段,逐漸變得平淡但卻更加相互依賴。此時,如同許多人所說,愛情演化成了"親情"。

  承認"曖昧"之中也可以有愛情,也許會引起某些人的憤怒。在他們看來,"曖昧"完全是一場遊戲而已,怎麼可能有純潔美麗的愛情?!

  關於這種異議,我並不想辯解或爭論什麼,只是想提醒大家:關於愛情、"曖昧"、朋友以及其他許多東西,世界上並沒有眾人都能接受的權威定義;每個人都有、也都可以有自己的界定和標準。如果某個人根據自己的標準,真誠地認為在自己和他人的關係中存在或不存在愛情,我們該如何與她或他爭辯呢?我們為什麼非要爭辯呢?世界如此廣袤,我們真正了解多少?即使不說千里之外,就是近在咫尺的世界,就是我們自己的身體和心靈,我們又能言說幾何?世界所能容忍的可能性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

  "曖昧"不僅可以包容愛情,還可以發展為愛情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曖昧"就是尚未破曉的黎明。

  "男生們,我不明白,你們男生到底怎樣想……他說他喜歡我,但他卻說要和我在一起,他做不到。他對我百般呵護,寵溺著我。在旁人眼中,我們就是一對。但我們彼此都知道,我們不是。我不明白,他對我到底是什麼……兩年了,他沒有交女朋友,因為我不讓他交。他很帥,家裡條件也不錯。喜歡他的女生很多很多……他的身旁卻一直只有我。這樣的相處,我們卻不是情侶……我以為他只當我是妹妹,可他卻一次又一次地想吻我。他常常用他的額頭貼在我的額頭上,很溫柔地望著我……望得我不知所措,我以為會發生什麼,可當我閉上眼他卻又退開了……(續上)之後我就不再傻傻地閉眼等他吻我了……當從我開始拒絕之後,他卻一次又一次拉著我,要我望他的眼睛,每當他靠近,我們只隔幾厘米的時候我總會別過頭。我和他到底算什麼?我好愛他,所以我選擇繼續和他這樣曖昧不明,那他呢?他又為何和我如此曖昧呢?曖昧真的讓人很傷很傷。我們就要畢業了,相處兩年都沒有讓他愛我,那分開以後,他還會愛我嗎?……(續上)我是37樓的……我和他已經在一起了……現在每天都過得很幸福……所以我認為,兩個沒有感情的人是曖昧不起來的,只是有時候會被某些東西蒙蔽了

  雙眼……"

  這是一位姑娘的三次留言,從中我們可以掌握事態的變化:曾經的"曖昧"不再晦暗不明,"名分"已定,"愛情"的存在已經被挑明,"愛情關係"被登記在情侶的心中。

  這種故事告訴我們,"曖昧"至少還有這樣一種用法,即"曖昧"這個"詞"可以被人用來"遮蓋"、"彰顯"或者描述愛情關係確立之前的關係狀況。

  在愛情關係確立之前,沒有人能夠確切地知道某兩人的關係能否發展為愛情關係,所以一個省事的做法是,把它扔到一個邊界模糊的框子里。所以,我們在"曖昧吧"里也能夠看到"love story"。

  

但在"曖昧吧"中,圓滿的愛情故事很少,更多的是人們"刻意經營"的一種"遊戲"。

  "我還不知道什麼叫曖昧,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寫的這個故事和主題是否

  貼切?

  我曾經在別的城市很喜歡過一個人,他也喜歡我,後來被迫分開了,來到了現在這個城市。

  一開始我不喜歡這裡,每天都很難受。只是和另一個男生打打鬧鬧,覺得很好玩,心裡才舒服一些。

  他比我小,我叫他小弟。他對所有的女生都很好,對我也很溫柔。我曾經因為他說的一句不要煩我,而哭出來了。可是,所有的女生對他的評價是,只做朋友,不做戀人。

  也許是我不太會拒絕人,他開始只是摸我的頭髮,摟我的肩。我不知道怎麼拒絕,所以沒說什麼。後來,他就開始抱我,牽著我的手,不管周圍有多少眼睛在注視著,照樣做。一開始我只是說,你別這樣,後來,我發現,我自己開始想著他,我告訴自己不能這麼做,開始躲著他。並且不讓他抱我。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越這麼做,他也越是敢勇往直前……後來,我終於不再抗拒了。我開始喜歡躺在他懷裡的感受,喜歡被他雙臂緊緊摟著的感覺。我居然發現,我自己無可救藥地喜歡上了他。

  我告訴自己,我不能跟他說,否則我會失去現在和他在一起的一切,儘管我不是他女朋友,他也沒有說他喜歡過我。可是,我太喜歡他了,我也不想這樣不明不白的。我還是跟他說了。他拒絕了我,我好傷心。我愛他,好愛好愛他。

  也許我真的很煩,他對我越來越冷淡,我現在覺得快受不了了,我要虛脫了。"

  這是一種"許做不許說"的遊戲,是一種刻意維持緘默的遊戲,正是緘默製造了"曖昧不清"、"不明不白"。但這種緘默是在炎炎烈日之下刻意製造的陰影,如同"皇帝的新衣",很容易被突然迸發出來的天真所刺破。明知"不能跟他說",但"還是跟他說",天真地盼望著能有圓滿的收穫。殊不知,這份天真乃是極其鋒利的刀刃,可以輕易地挑落皇帝的"遮羞布"和"戲子"的面具。面子被撕破,人就很難做。"曖昧"不成,各奔東西。

  

"曖昧"不只是一個情意綿綿的"溫柔鄉",還是一個權力鬥爭的場域。來到"曖昧吧",請你細心觀察,究竟是誰掌握著主動權?誰在主宰著關係發展的方向?誰會判決"曖昧"的死亡?

  在關係的主宰者當中,有男人,也有女人。但是,更多的是男人。在"曖昧吧"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上面那樣的故事:女人在"曖昧"的纏綿中,禁不住愛上了男人,產生了要求"名分"的衝動,但"說"了之後的結果卻令她失望,男人非但沒有走近,相反卻漸行漸遠。

  "曖昧吧"其實是整個人類社會的縮影。我們不能說所有的女性在"曖昧"關係的遊戲中都處於弱勢,但可以預見的是,女性更經常地處於這樣的地位。

  在我們的文化中,男性被塑造得更加鐵石心腸,更容易以一種冷冰冰的態度去投身一種"遊戲"。而女性則被塑造得更加多愁善感、溫柔善良,因而更容易被觸動,陷入情感的漩渦,即使明知是遊戲,也仍然難以自拔。

  結果是,男性更容易把"曖昧"當作一種單純的遊戲來看待,而女性則更容易"入戲太深"和"假戲真做"。男性發現遊戲被女性當真,可以比較容易地抽身而退,而女性則因此而心生煩惱,甚至"虛脫"。

  "曖昧"與孤獨

  許多人也許都會問,人們為什麼要刻意地經營這麼容易使人受傷的遊戲?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要問自己:我們為什麼要和人做遊戲?我們為什麼要和其他人生活在一起?

  人生的所有活動都可以看作是遊戲。只不過其中一些比較輕鬆,另外一些則比較嚴肅。在所有這些遊戲中,大部分都是我們與他人一起做的。為什麼大家不各玩自己的"獨角戲"?

  答案其實很簡單:一個是社會分工的需要,一個是社會交往的需要。我們不是老虎,是螞蟻,實力比較弱,所以需要集體行動並進行分工,以延續我們的生命。我們害怕孤獨,所以需要一起"玩"。

  說到"曖昧",也是如此。隨著社會的分化,人類的孤獨分化了,解除孤獨的活動也分化了。某些孤獨因性別差異而產生,也只能經由異性之間的活動來消除。"曖昧"正是建立在此類孤獨的基礎上。

  也許有人會問,為了消除這種孤獨,未必需要採取"曖昧"的方式,為什麼不直接通過"愛情"關係或者婚姻關係?人們在猶豫什麼?

  是啊,他們在猶豫和擔心什麼?

  

克爾凱郭爾的一句話給我很大的啟發,其大意是:焦慮源自自由。

  因為自由,你有選擇的權利。正因為你有很多的選擇,而且只能選擇非常有限的幾個甚至一個,所以你焦慮,擔心選擇的任何一個都不是最好的。因此,你遲遲做不出決定。

  對於現代中國社會中的異性關係而言,也是如此。

  許多人不是不想找到自己的戀人,許多人不是不想走進婚姻的殿堂。但是,他們面臨的問題是:究竟和哪一個、什麼樣的異性結成愛情或者婚姻的伴侶?

  關於愛情或者婚姻的伴侶,他們為自己設定了一個標準,但這個標準有可能過於理想化,很難找到現實的化身。按照這個標準,許多異性都是既有優點,又有缺點,很難讓他們徹底滿意。因此,他們焦慮、彷徨,不願意做出最後的決定,擔心任何一個選擇都會導致最後的失望。

  但是,他們也不願在孤獨中等待。或者抱著嘗試的心理,或者為了填補內心的空白,或者百無聊賴地聽從內心深處某種潛流的召喚,他們開始精心經營一片叫做"曖昧"的土地。在這裡,可以種植許多東西:關心、愛護、甜言蜜語、拉手、擁抱,甚至性關係。但唯獨不能播種"承諾"。"承諾"如同一種化學藥劑,能夠把分離的兩者在情感上融合在一起。但在"曖昧"的領地中,人們苦心經營的卻是一種距離。

 人們害怕這種距離的喪失。因為距離排斥著責任,走近就意味著責任。投身"曖昧"的人不願為對方負責,說到底,他們是沒有碰到自己願意為之負責的人。他們在內心裡渴望一步到位,一勞永逸地解決責任問題,沒有意識到或者不願意承認:責任的擔當是需要學習的,在看似不負責任的行為中人們學會了承擔責任,"一步到位"的企圖反而製造了許多責任的真空。

  說得更直白一點:當前的中國社會給了我們許多選擇的自由,但是,許多人在生活中的許多方面卻喪失了選擇能力。在眾多的選擇面前,我們變得眼花繚亂,優柔寡斷。

  可能,在過去的歲月中,我們更多地關注周遭的花花世界,而忽視了對自身的關懷,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自己想要什麼。可能,我們自身就是由各種凌亂的物品的碎片堆積而成的,缺少一條可以縱貫全身的筋骨和主線。或許,我們該停下來,看看自己的那身百衲被,以確定能不能識別出一個比較清晰的圖案來。如果不能,看通過穿針引線,能否創造出一個新的圖案來。

  圖案可以千變萬化,生活充滿著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但在我看來,在焦慮中等待不是面對這些可能性的最好方式。自由產生焦慮,但為了消除焦慮,我們不能消除自由,而是應該積極地進行選擇。選擇在表面上消除了自由,實際上卻在眾多不同的選擇中保存了自由。

  最後,我必須說明,在這眾多的選擇當中也包括維持"曖昧"的選擇。如果"曖昧"讓其中的當事人感到舒服自在,如果"曖昧"雖讓人感覺不自在,但當事人卻希望能夠"自在地"享受這些"不自在",那我們就沒有理由反對他們的選擇。

  千萬不要以為只有消滅少數的異己才可以保護人類的自由。恰恰相反,只有尊重少數無害的異己,人類的自由才能夠得到保證。當然,你想不想做這些異己是另一回事。

  好了,咱們的行程結束了。對不起,忘記告訴大家,"曖昧吧"沒有回程的路,你只能向前走。"曖昧吧"也沒有圍牆,你可能發現自己永遠也沒有走出。如果是這樣,在我看來,你的路就走對了。

問題一:上床,會不會損失曖昧的美感?

三年來,我們同乘一部電梯。我知道他在25樓上班,我在他樓下。我們總是遇見,中午吃飯的時候也幾乎每天都選擇同一家快餐店。一年前,我們開始通過電話交流,偶爾他會開玩笑說點過火的話。那天他突然到我工作的樓層找我,很直接地說:"都是成年人了,可以更進一步嗎?"說實話,我有的時候也很想進一步,只是,又害怕失去了這種曖昧的感覺,所以猶豫不定。

  解答:

  男女曖昧,從若有若無,到若即若離,再到心知肚明,整個過程,猶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任何一個環節,任何一方不再繼續跟進,關係就會退到原始狀態。

  心知肚明階段,其實是感情最美的階段,是一種巨大的快樂。這種快樂是發自心底的快樂,想起來就會充滿微笑,可是卻無法與人分享,只能是獨樂。一旦與人分享,別人就會說你在幻想,可是,你又是那麼確定它的存在,於是,只能自己偷著使勁的樂。

  當發展到心知肚明階段的時候,人類追求更大快樂的本性就會把人推入到下一個階段--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過了這個階段,曖昧就變成了一種"東西",這種"東西"用人類的語言很難進行確定的表述。因為,如果雙方是你待嫁我待娶,人類叫愛情;如果一方單身,一方有婚戀,人類叫第三者插足;如果雙方都有婚戀,人類叫婚外情或者情變。

  享受這種心知肚明的快樂,是需要雙方的境界的。這就好比吃螃蟹,吃了一口,真好吃,回味嘴巴里的香味而忍受住不再去吃,是需要很大的剋制力的。可是,如果你轉身而去,說老娘不吃了,螃蟹就傷心了,你不吃,好歹也繼續坐著別走啊。所以說,在這個階段,任何一方的貪婪或者放棄,都會導致快樂的變性。

問題二:曖昧挑破後被拒絕,還能做朋友嗎?

畢業之後很多年沒見,兩年前在一個同學的婚禮上重逢。我高中的時候就很喜歡她,恰好我們都沒結婚,又都在一個城市,我覺得自己很有希望追到她。這兩年來我們每周都會見面。有的時候看電影,有的時候吃飯唱歌。我發現她對我的態度有所改變,去年我生日的時候她還送了我一條她自己織的圍巾。前幾天我鼓起勇氣向她表白,結果她紅著臉說只是把我當朋友。我忽然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不過似乎她真的很希望我們能保持現在的關係。

  解答:

  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你傻。人家是小姑娘是欲就還推式的矜持,在小說裡面的表述是"小丫紅著臉,羞答答的說不要嘛"。你只是看到了她的"推",沒有看到她的"就"。矜持是女性一種很有效的自我保護。因為,假如你表白了,人家小姑娘馬上歡天喜地地同意了,第二天你說,對不起,昨天我衝動了,現在我後悔了,人家的面子不得往廁所擱啊。所以說,女性的矜持是一種有效的自我保護,也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它是在等待男性更執著的追求,等待非我莫娶的表白和一往無前的勇氣,到這個時候,矜持就變成瘋狂了。

  第二種,她傻。不想和你好好處,還要自己織個圍巾送給你。這就是壞女人逗扯忠良漢,"你好不錯啊,我對你好有意思哦,真的,是真的!你敢不?"當忠良漢下定決心起身接招的時候,她葉公好龍了。在小說裡面的表述是"小丫知道自己錯了,不好意思地紅著臉說,對不起"。

  第三種,你把大家當傻子。或許這只是你鬱悶的時候發的一堆"牢騷"而已,說完這堆"騷擾"以後,說不定你抄起電話就給女孩打了過去,說,那我們就做朋友啊。對方說,別的啊,我都和我媽說了,你這樣讓我怎麼面對我媽啊。講個故事,說,有個人餓了,想去吃個漢堡,不知道去肯德基好,還是去麥當勞好,於是,就是在網上發個帖子向大家徵求意見。大家就七嘴八舌地開始提供各種意見,蔚為壯觀。可是,發帖的人,發完這個帖子關了電腦轉身就出去了,出門聞到飄來的烤肉香,一頭鑽進烤肉店吃烤肉去了。

問題三:談戀愛,非得先曖昧曖昧?

有人說時間可以考驗一切,還有人說沉澱的都是精華。可我沒發現,我是一個沒什麼耐性的人。我喜歡哪個女孩子就會直接出擊,只要她肯和我一起吃晚飯我就追求她,結果都是不了了之。有幾個女性朋友含蓄地指出我的毛病了,說:你就不能多玩玩曖昧的感覺嗎?我覺得奇怪了,曖昧那麼重要嗎?曖昧的長短能決定愛情的質量嗎?

  解答:

  如果一個男生追求一個女生,這個女生一般會這麼想:"我是接受還是不接受呢?"

  如果兩個男生同時追求一個女生,這個女生一般會這麼想:"我是選擇這個,還是選擇那個呢?"

  為什麼多了一個追求者以後,女生的想法就變化了呢?

  這是因為,當人面對一個選擇的時候,人傾向於作出"接受還是放棄"的選擇;當面對兩個選擇的時候,人傾向於在得到"這個還是那個"之間作出選擇。其實,面對兩個選擇的時候,真正的選擇是"我是接受選擇,還是放棄選擇"。即,這個女生真正的選擇是:我是否要開始戀愛,然後才是,是否從這兩個裡面選擇一個,然後才是選擇哪一個。

  上述案例中,主人公呈現的姿態是"主動出擊"、"開始追求"。這種姿態換句話說是,我已經準備好讓你接受了,"你是接受還是不接受呢?"面對這樣的情況,女性如果想接受,她需要給自己一個理由,那這個理由是什麼呢?選擇一個人,不像選擇一件商品,是需要冒各種風險的,人抗拒風險的辦法就是給自己找到足夠多的理由,你給不了足夠的理由,那對不起,我害怕冒險,算了。如果女性不想接受,理由可就是隨手拈來,就連"放屁沒聲,肯定蔫壞"都可能會成為理由。

  那麼,為什麼曖昧了以後,愛情就更有可能呢?先不直接回答問題,說個比喻你就明白了。

  如果你給人一樣東西,要給,又猶豫;不想給,又猶豫。這個時候,對方多半會一把把東西搶過去,嘴裡說著,"趕快拿來"。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你把對方置於"可能得到、也可能得不到的不確定性"中,而人是無法忍受不確定性的,同時,人又是貪婪的,所以,人會在貪婪的驅使下,為了迴避不確定性而去得到。曖昧,就是這個過程。在若有若無之間,人忍受不了這種不確定性,因為貪婪又害怕失去,於是一出手就變成"得到"了。而這個得到的過程,風險已經完全地被拋棄到腦後了。

  總結來說,人有一個本性:真要給對方一個好東西的時候,對方想的是,我要還是不要呢?相反,如果給對方一個壞東西,想給又不想給,對方多半會一把搶過去。這個就是人性,一個字,賤。所以說,做好人,做好事,有的時候也需要藝術。

問題四:藉助和領導曖昧升遷,道德不道德?

我知道他對我有想法,作為一名人人敬重的領導,他總是在開會的時候盯著我的關鍵部位看。其實我也樂於享受這種曖昧,有的時候他看似無意實則有心地觸碰我的腰,我從不表示出反感。工作的這幾年,他對我特照顧,好事從來沒落下過我。最近我和閨蜜聊天說起這個,她認為我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可是我並沒做過分的事情,人家也沒有過分的要求。難道我該反思一下?

  解答:

  是否曖昧、是否過分每個人心中的尺度是不一樣的。但曖昧更多表現在交往過程中的情感方面。如果僅僅是行動上的"小動作",應該不能看做是曖昧。實際上,你認為他對你有想法,這個想法不過是從男性和女性之間的"性關係"角度,他對你是有"需求"的,而你也不拒絕他的"需求"。當然這在你看來是件小事,但在你閨密看來卻是大事。就是因為這樣的"需求"是超越正常工作關係的,而且如果你把它當作"升遷的籌碼",那麼"需求"會不會"升遷",如果他對你的"需求"升遷之後你是否還會接受?所以,你現在面對的不是一個道德問題,從道德的角度上看,你們之間的關係已經"不道德"了。實際上你想追問的是這樣做下去好不好?而且,你在心裡也為自己設置過"底線",但是這個"底線"是會隨著利益的變換而不斷被降低的。所以你應該清楚,你所真正應該依靠的不是這個"底線"而是你自己工作能力的提高,否則一旦你對他的"需求"所帶來的"利益"形成某種依賴,後果只能是你們之間形成一種"利益交換"的關係。所以,在你看來是一件小事的背後,可能隱藏著巨大的隱患。

  

  

問題五:鐵哥們,真的只是曖昧的幌子?

我們是發小,雙方的父母都認識,我們從幼兒園就在一起,特瓷實的那種哥們兒!我從來沒想過我們之間能有什麼事兒。但是誰欺負她也不行,天皇老子都不行。現在我們都結婚了,我老婆和他老公也認識,四個人總在一起混。有一次我正陪老婆逛商店呢,她電話來說肚子疼她老公又不在家,我必須得去啊。我就去了,回來我老婆就不高興了,和我大鬧了一頓。說她老公心裡也明鏡似的,都知道我們兩個人的戲碼。我們什麼戲碼啊?還說我們的關係曖昧,在我看來,就是哥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解答:

  男女戀愛,發展到要成沒成的階段,大約會發生這樣類似的對話:

  "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恩,好的"。

  於是,他們就自然地發生了牽手、接吻、愛撫等性接觸行為。

  這個過程,大家覺得是很自然的。但是,問題是,如果沒有上述的對話,或者說,就在對話的前一天,男的想進行性接觸,對方會感覺到突然,甚至認為是性騷擾。那麼,問題是,為什麼有了這樣的對話以後,性接觸就顯得那麼自然呢?

  因為上述對話完成了對關係的標定工作。這個過程叫對男女關係貼標籤。男女關係的標籤有很多種,比如一般朋友、哥們、愛情、地下情、網戀、婚外戀。當給男女關係貼上了標籤以後,就可以按照標籤標定的方式進行交往了。不同的標籤所規定的交往模式是不一樣的。朋友,就不可以做愛;愛情就能接吻。

  你把你和發小的關係標定為"哥們",於是你按照哥們的交往模式來進行,按照你的說法是,"我們沒有想過那個事;誰欺負她都不行;她需要你的時候,你就會站出來",這個的確是在哥們交往模式下的。但是,為什麼你的妻子沒有和你一樣把你們的關係標定為"哥們"呢,而是把你們的關係標定為"曖昧"呢?這是因為,你的行為從他人的立場來標定,可以標定為"愛"。

  在我們的文化中,包含在愛的範疇內的行為有:

  遇到重要決策的時候往往會求助於對方,而且僅僅、經常地求助對方;

  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往往會向對方傾訴,而且僅僅、經常地向對方傾訴;

  當對方需要的時候,你就要責無旁貸地站出來,而且必須站出來。

  ……

  同時,在我們的文化中,愛是唯一的。也就是說,這些行為只能發生在"愛"的交往模式中。你把它發生在了"哥們"的交往模式中,而且還是個女的,別人就有理由懷疑你這麼做是否真的是"哥們"感情,還是出於"愛"的感情。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對你的愛人都做不到在愛人需要的時候和這次一樣責無旁貸地出現,那麼,懷疑就更徹底了。

  想要迴避這個懷疑,以後遇到這樣的情況,就這麼辦:

  你帶著你的媳婦一起去找你的發小,然後把媳婦留在那裡照顧她。或者,你讓你的媳婦去找她並且照顧她。這樣就萬事大吉了。

  這麼做,你就把發小和你的感情,變成了發小和你的家庭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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