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花樣文章易,尋真心漢子難

  普天之下,莫非娛土。想躲開娛樂八卦,比逃出孔明八卦陣還難。這幾天,雖然蟄居幽深的江南名山莫干山,幾無網路信號,仍避免不了文章八卦的轟炸。等到下了山,網路通暢時,微博上、朋友圈裡,一干男女早已沸反盈天。有的因掌握所謂的獨家,或故作神秘,或沾沾自喜;有的因偶像的坍塌,如喪考妣,昨天還在為馬航點蠟燭,今天又喊馬伊俐挺住……

  既逃不了,乾脆趟進渾水中。一些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御姐之怒

  按我對女性的了解,像文章這樣的花樣男生,粉絲應該是御姐居多。他在御姐中的地位,應該就相當於那些女神在宅男心中的地位。人不帥,不Man,但乖巧可愛,又長著一副很容易被欺負的外表,叫人一看頓生保護之心——更難得還不娘,簡直就是他演過的唐僧現實版嘛——修鍊多年的各路女妖,冒著粉骨碎屍的危險,也想啃他一口呢。

  文章和馬伊琍在一起了,姐們該很鬱悶了吧?這倒不會,她們會覺得,放著這樣的小正太在外面亂跑,好好危險的,外面小妖精太多了嘛。現在好了,有個大他八歲的姐姐收了他,擱家裡替姐們兒好好寵著,養得精精神神的,偶爾在熒屏上扮屌絲、裝苦情,姐們兒滿腔柔情有所寄託,不亦樂乎?

  受眾心理學上,這就叫代入感。這種代入感,讓御姐們一聽到文章公開宣示「我這輩子最驕傲的事就是我的女人叫馬伊琍」,立馬就幸福得淚奔;一看到標題是《文章:是個男人就為老婆做的××件事》的心靈雞湯,就不管真假,先飆淚,再加一句「是個男人就轉」,然後在空間或朋友圈裡瘋轉……這種精神自慰,所消耗的紙巾,並不比男人少。

  也是這種代入感,使得她們在文章婚外戀曝光後,覺得自己滿腔柔情被辜負了,群起而攻之,微博上口誅筆伐尚嫌不夠,恨不得立馬組個鋤奸團,跨省追捕,把那小三遞光頭,胸口再吊雙破鞋,押著全國遊街,方消姐心頭之恨。

  御姐之怒,轉發百萬,口水漂杵。但不知她們是真沒看清男人真面目,還是選擇性地遺忘了——文章,這樣一個娛樂圈裡人見人愛車見車載的主兒,會對一個大他八歲的姐妻永遠保持精神和肉體上的忠貞?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前列腺之錯

  「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這話我不愛聽——下半身範圍太寬泛了,這麼說會連累腿、腳等無辜部位的。男人,是用前列腺思考的動物。前列腺時刻都在新陳代謝,分泌前列腺液,兢兢業業扮演情慾發動機的角色。這就決定了,男人的情慾對象不可能固定不變。幻想通過法律或道德約束,將前列腺液納入固定軌道,規定它們只能沿著那條軌道前進,如此逆天的行徑,是「註定不會得逞」的。一夫多妻制時代,有條件的男人三妻四妾,多軌並進,尚且攔不住他到處拈花惹草逛窯子,所以才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的至理名言。一夫一妻制反而能保證男人對愛情的專一?鬼扯嘛。

  所以,天下男人分兩種:一種是出軌的,一種是想出軌而不得的。

  一個女人,遇到一個她所愛的男人,那男人又能在肉體、精神上滿足她,那麼她是不會有出軌之心的。而一個男人,就算真讓他解放台灣擄了林志玲當壓寨夫人,過不了多久,在前列腺教唆下,他又謀劃著要攻佔東京納了瀧澤蘿拉了。

  別說普通男人,那些叫囂「存天理滅人慾」的聖男,都控制不好自己的前列腺。朱熹,夠聖了吧?據《宋史》卷三十七載,監察御史沈繼祖彈劾朱熹十大罪狀,除不敬不忠不廉等大罪外,還有「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常男女關係」的內容:「誘引尼姑二人以為寵妾,每之官則與之偕行」;「家婦不夫而孕」。也就是說,朱熹曾包養兩個尼姑,做官時還帶出去同游;而朱熹的兒媳則在丈夫死後還懷孕了,言下之意,朱熹有扒灰之嫌。有人說這是政敵抹黑朱老,問題是,當時的朱熹,可是不折不扣的帝王師,整天給宋寧宗背書的,若沒證據,抹黑他不等於找死?這事到後來,朱熹上表認罪,承認「私故人財」、「納其尼女」等數條,並保證「深省昨非,細尋今是」——怎麼,為聖男辯護者,有沒有被打臉的感覺?

  儒聖如此,情聖又如何?卓文君與司馬相如,聽琴、私奔,新寡的卓文君為窮屌絲放棄土豪之家,兩人開個小酒吧相濡以沫,浪漫吧,真愛吧?想那司馬相如心中,又何嘗沒有過「我這輩子最大的驕傲就是我的女人叫卓文君」的想法?那麼,「從此他們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嗎?No,司馬相如因文采超炫被漢武帝聘為「國務院秘書長」,剛進京,就陷進脂肪堆里,八大胡同、天上人間之類,那是絕對的VIP,後來他甚至直接玩劈腿——納妾。卓文君聽到此消息,也如晴天霹靂,但才女畢竟是才女,傷心之餘,她寫了一首《白頭吟》,並附上一封《訣別書》,快遞到京城。那詩及書,哀婉動人,翻譯過來,也有「且行且珍惜」之意。據說,司馬相如收件展閱,感動之餘,便斷了納妾之念——問題是,出軌之心如脫韁野馬,還收得回來嗎?

  儒聖為凡人規劃軌道,情聖為凡人營造榜樣,後來更有政治聖人通過嚴刑峻法厲行禁慾……可掀開他們賴以遮羞的道德聖衣,便可看到,這些儒聖、情聖、政聖個頂個都是劈腿渣男。你還相信真愛嗎?

  成龍當年說:「我只不過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這話倒不假,但更準確點不如說:「我沒錯,只是我的前列腺犯錯了。」

制度之惑

  不管是法律或道德的禁忌,都會刺激人犯禁的快感。所以,出軌的前提,是心中有「軌」。

  現代社會裡,這個軌,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這個制度在中國真正實行,是1949年以後的事,迄今只有六十多年時間——如果把有文字記載的中國歷史壓縮成一百天的話,它大概是從第99天才開始實施的。而且,這還是一個「全盤西化」的婚姻制度。放到整個人類歷史去考量,它的成文及真實執行,也只是到16世紀中葉才從義大利開始的。而這個制度的出現,則源於基督教義:上帝造人,起初只創造了一男一女,所以,一夫一妻是神聖的婚姻制度。

  漫長的人類歷史中,從群婚到對偶婚再到單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到底是文明的進步,還是反人類的退步,現在還難以下結論。但從1960年代美國的「性解放」運動開始,一夫一妻制就在全球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也許有一天,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甚至是一妻多夫制,都可以交由每個人類個體去自由選擇。

  但是,在一夫一妻制還是由法律來保障的當下,知道每個男人都有可能出軌,則是女人必須掌握的常識。當男人出軌時,你該如何應對,這種心理準備,女人也是不可或缺的。未雨綢繆,總比亡羊補牢好。

  也許,每個陷入熱戀的女人,都會痴心妄想:不會的,他對我這麼好,信誓旦旦,肯定是個例外。請相信,大多數男人對你好的時候,情到濃處,所說的話確是出自真心的。問題只在於,這份真心,在前列腺液的催化下,能保鮮多久? 

  粵語俗語說,食得鹹魚抵得渴。一個成年女人,不管你是被愛情沖昏頭腦,相信男人那些信誓旦旦的忠貞表白;還是明知男人就這德性,卻為了種種原因仍選擇與他結合,那麼,當發現他真的出軌了,你就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或打落牙齒和血吞,或主動甩了他爭一口氣,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應得利益——甚至你做十五我做初一。當然,有烈性女子利用所掌握的解剖知識去除男人的作案工具,也不失為一勞永逸的方法,痛快,解恨,只是,你就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不管如何,愛情充滿感性,婚姻需要理性。因害怕男人出軌而選擇單身主義,則是因噎廢食。只有破除「永遠」、「唯一」的愛情神話,才能冷靜、理智地對待婚姻,謀求「白頭到老」的可能結局——如果,那就是你要的幸福的話。至於如何冷靜、如何理智、如何博弈,那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題了。

  回頭想想,馬伊琍「戀愛易、婚姻難」的感嘆,又何嘗不是對小三敲響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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