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歲孩子立規矩指南
文/冬平 北京師範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碩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兩個孩子的媽媽
有些家長反映說,孩子總是學不會規矩,比如吃飯時邊吃邊玩,不好好吃飯;規定的睡覺時間到了,孩子還是在玩玩具,對父母的要求置之不理;早上起床後時間緊張,可孩子不肯自己穿衣服,到最後父母要趕著出門上班,忍不住向孩子發火;明明說好了在商店一次只能買一個玩具,可孩子見到想要的玩具就哭鬧,拿著玩具不撒手……
其實,孩子不守規矩,並不是因為孩子蠻不講理,更不是孩子故意和父母作對,有時候,僅僅因為孩子只是孩子,在他們的年齡階段,他們會有自己的願望和需要,會有自己對事物的理解和感受,同時他們也會從自己的角度解讀父母的回應。那麼,在每一個年齡階段,孩子都需要學習哪些規矩?父母又應該如何幫助孩子培養規矩意識呢?
一、0-1歲:滿足孩子需要第一,適當兼顧大人需要
在生命的第一年裡,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對他的需要的敏感而及時的回應,比如,當孩子餓了渴了,拉了尿了,不舒服了……他們都會發出自己的信號,父母需要理解孩子的需要,給予孩子恰當的回應,讓孩子感到這個世界是可信賴的,是安全的,孩子最初的安全感也是在這個階段形成的。
一歲以內的孩子需要規矩嗎?對嬰兒來說,他不能判斷什麼是對錯,也不能判斷什麼樣的行為讓大人喜歡,什麼樣的行為讓大人煩躁,但是這時候的小寶寶已經發展出了一種能力,就是記住父母對他特定行為的反應,比如他對父母微笑時,父母也會對他微笑,或者高興地與他多玩一會兒;他大聲哭泣時,父母會過來照顧他,或者煩躁地走開。
對6-12個月的孩子來說,所謂的「規矩」,就是他對自己的行為與父母的反應之間關聯性的直觀理解。
比如,有的父母在孩子睡覺時抱著孩子來回走,把孩子哄睡著了才放下,小寶寶就可能會有這樣的關聯性推論:
「我只有被爸爸媽媽抱著到處走,才能睡著。」
當「被抱」和「睡覺」之間建立了關聯,小寶寶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爸爸媽媽累不累一點兒也不重要。」
如果父母不能及時回應嬰兒,比如小寶寶吃完飯就立刻被放到旁邊,父母與孩子互動較少的話,小寶寶可能會有這樣的關聯性推論:
「每次吃完飯我就會被放到一邊,沒有人理我。」
小寶寶學到的規矩就是:
「爸爸媽媽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的需求不會受到重視。」
上面這兩種做法,要麼完全滿足孩子,要麼忽視孩子,都不是理想的回應孩子的方式。
那麼,是不是有第三種做法呢?我們既可以在孩子需要的時候及時回應,又能兼顧自己的一些需求,當我們這樣做時,孩子就可能有這樣的關聯性推論:
「當我吃飽了,向媽媽微笑時,媽媽就會跟我玩一會兒;但是媽媽也有她自己的事情要做,她不會時時刻刻都在我身邊。」
小寶寶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從爸爸媽媽那裡可以得到我需要的一切,他們會滿足我的需要,但並不是我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他們也有自己的需要。」
當然,對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最主要的是給予溫暖、敏感、及時的回應,幫助孩子發展對於他人和世界的信任感,為孩子一生安全感的建立奠定基礎。所謂的「規矩」,指的是有助於孩子健康發展的心理認知和行為習慣。
二、1-3歲:尊重自主意識,給予孩子選擇
從大約18個月開始,孩子已經能夠清晰地表現出自我感,典型的一個現象是他們會對著鏡子里的自己微笑,知道鏡子里的那個小人兒就是他自己。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自主意識開始萌發,喜歡到處探索,這時候父母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要特別尊重孩子的這種自主性,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給予孩子選擇的權利,同時堅持溫和而堅定的教養態度。
比如,孩子在商場哭鬧著要買玩具,父母邊嘴裡說著「下不為例」,邊掏出錢包為孩子買單,孩子就可能從父母的反應中得出下面的推論:
「如果我哭鬧/哭鬧得時間長一點的話,爸爸媽媽就會滿足我的願望。」
那麼,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要什麼就會有什麼,別人怎麼樣不重要。」
如果孩子在商場哭鬧著要買玩具,父母把孩子呵斥一通甚至打孩子一頓,孩子就可能從父母的反應中得出下面的推論:
「如果我哭鬧/哭鬧得時間長一點的話,我就會挨罵或者挨打。」
那麼,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的父母掌控一切,他們不會考慮我的願望和感受。」
上面這兩種做法,要麼父母言行不一致,只考慮孩子的需要,完全滿足孩子;要麼完全不考慮孩子的感受,否定孩子的願望,只維護自己的權威。從長遠來看,這兩種做法對孩子樹立規則意識都沒有幫助,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那麼,是不是有第三種做法,既照顧孩子的感受,又讓孩子學會規矩呢?
當孩子在商場哭鬧著要買玩具時,媽媽可以先接納孩子的情緒和感受,比如對孩子說:「我看出你很喜歡這個玩具,很遺憾根據我們的約定,一次只能買一個玩具,所以我們今天不能把它買回家,這讓你感到很難過。」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找一個不影響他人的地方,讓孩子發泄自己的情緒。
然後,等孩子平復下來之後,跟孩子一起商量解決的辦法,這時候可以給孩子提供選擇:「你可以選擇在這裡看這個玩具五分鐘,然後我們跟它說再見;也可以選擇現在離開這裡,然後我們儘快去餐廳吃飯。」
當我們以同理心來回應孩子看似不講理的哭鬧行為時,孩子就可能從父母的反應中得出下面的推論:
「如果我因為想要玩具而哭鬧,媽媽會理解我的願望和感受,但她不會滿足我,我必須遵守之前跟媽媽約定的規則。」
那麼,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父母尊重和理解我的願望和感受,但是我不能隨心所欲,制定的規則需要遵守。」
當然,對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更多地是應該鼓勵他們進行探索,如果給他們立太多的規矩和限制或者過分保護,就會阻礙孩子獨立自主意識的發展,讓孩子變得自我懷疑。
三、3-6歲:發展主動意識,讓孩子學會對自己負責
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想要自己做事情,希望能自己做主,自己來做決定。他們也會開始有初步的自我概念,以表示自己與其他孩子不同。比如,孩子有自己喜歡的顏色,有自己喜歡的運動,等等。
在這個年齡階段,給孩子立規矩,是希望孩子能夠學會對自己負責,同時能逐漸體諒他人,在考慮自己需要的時候照顧他人的感受。
比如,孩子在玩完玩具後不收拾,媽媽在說過幾遍之後就放棄了,然後邊嘆氣邊自己收拾,那麼孩子可能得出這樣的推論:
「如果我拒絕收拾玩具,媽媽就會幫我收拾。」
那麼,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說了算,我做事情不必考慮爸爸媽媽或者其他人。」
如果孩子不收拾玩具,就遭到了嚴厲的懲罰,那麼孩子可能得出這樣的推論:
「如果我拒絕收拾玩具,就會受到嚴厲懲罰。」
那麼,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是弱小的,爸爸媽媽是強大的,我是任憑他們擺布的。」
那麼,第三種做法是什麼呢?
如果孩子不收拾玩具,我們可以對孩子說:「自己的玩具玩完後必須收拾好,收拾好之後我們就到外面去玩。」
孩子得到的推論是:
「我的玩具必須自己收拾,只有收拾好了才可以出去玩。」
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制定的規矩是要遵守的,選擇遵守規矩對我是有好處的。」
當然,對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要尊重孩子的主動意識,在制定規矩時要跟孩子一起商量,讓孩子參與到做決策的過程中,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和獨特性,同時幫助孩子發展同理心,學習體諒和照顧他人的感受。
四、6-12歲:保護孩子的自尊心,為孩子提供協助
進入學齡期的孩子,開始努力掌握學校要求的知識,參加各種興趣班,學習成為他們的主要任務,能力的發展成為這個年齡階段孩子主要的發展任務。
在這個年齡階段,對孩子立規矩時要尊重孩子,尤其要尊重孩子付出的努力,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支持,讓孩子擁有對事情的掌控感,同時幫孩子樹立明確的界限和規矩。
比如,許多家長反映孩子寫作業磨蹭,在這個問題上,首先父母需要明確,寫作業是孩子的責任,而不是父母的責任。所以,如果在孩子寫作業時,家長總是表現得比孩子還焦急,孩子就會幹脆「讓權」,造成「皇帝不急太監急」的局面。孩子從中也會得出這樣的推論:
「寫作業是媽媽和我兩個人的事情,我可以寫得慢一點,反正媽媽每天都會坐在我旁邊陪著我寫作業。」
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我可以實現自己的意願,可以控制媽媽的情緒,我贏了。」
有些父母對孩子過於嚴厲,在孩子作業上出現一個錯誤時就要求孩子整頁重寫,那孩子從中會得出這樣的推論:
「我的作業不允許出現錯誤,媽媽會決定我怎麼寫作業,我輸了。」
孩子學到的規矩就是:
「規矩是爸爸媽媽來決定的,我是個失敗者,什麼事情都做不好。」
那麼,第三種做法是什麼呢?
把寫作業的責任交給孩子,爸爸媽媽只在孩子需要的時候提供幫助和支持,孩子從中會得出這樣的推論:
「寫作業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必須自己來負責任,爸爸媽媽很尊重我,也會幫助和支持我。」
對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勤奮感的獲得非常重要,他們需要通過不斷學習和練習,應對學業挑戰,學會同伴交往,學會為自己負責,在立規矩時要注意保護他們的自尊心,培養他們的自信心。
總結來看,規矩的制定既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和相應的發展任務,又要考慮不同孩子的不同特點;既要滿足孩子的合理需要,又要考慮家長的現實需求;既要為孩子設定合理的界限,又不會限制孩子個性的發展。
規矩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制定合理的規矩並執行,是我們以孩子的健康發展為出發點,為孩子將來的幸福人生所著想,而需要認真考量的一件事情。
本文圖片來自《大衛不可以》、《小兔傑瑞情商培育繪本系列》、幾米插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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