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推動中國融入現代文明[大家論壇]
06-02
《新青年》:推動中國融入現代文明袁偉時 《新青年》:推動中國融入現代文明 《新青年》90華誕。正如胡適所說:它是曾經影響中國歷史行程的少數報刊之一。它在抨擊兩千多年的政教合一的宗法專制社會,推動中國向現代社會轉型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勛。不過,新文化運動沒有完成自己的歷史任務,《新青年》一直毀譽參半。它究竟有哪些建樹和闕失,給我們留下什麼歷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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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綿不斷的新文化運動的基本動力
新文化運動是救國的思想文化啟蒙運動。廣義的新文化運動萌發於鴉片戰爭前後,魏源、馮桂芬、王韜、郭嵩燾、鄭觀應等人和一批外國在華人士通過辦報、撰文,傳播來自海外的新文化;當時的代表性報刊是《循環日報》和《萬國公報》。甲午戰爭失敗和隨之而來的割地賠款、搶佔勢力範圍的狂潮催生了以嚴復和梁啟超為思想領袖的第一次群眾性啟蒙運動,影響最大的報刊是梁啟超主編的《時務報》和《新民叢報》。後來被稱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近代中國第二次群眾性思想啟蒙運動,源於辛亥革命的勝利和失敗;主要旗幟是陳獨秀創辦的《新青年》。 延綿不斷的啟蒙,基本動力來自對中國落後、腐敗的震驚和對自己的祖國趕上人類文明發展水平的渴望。 魏源沒有到過外國,閱讀外國歷史和現狀的資料後忍不住大聲呼喊:「天地之氣其至明而一變乎!滄海之運隨地圓體其自西而東乎!」企盼古老的中國「風氣日開,智慧日出,方見東海之民,猶西海之民」(《海國圖志》)。這是驚見文明標杆已經插在西方,中國不僅船炮落後,必須祛除愚昧,追趕「西海之民」的第一聲呼喊。1867年,王韜到英法國考察兩年多後得出一個結論:全球在走向一體化,現代文明之「道」是普世性的。「今日歐洲諸國日晉強盛……夫民既由分而合,則道亦將由異而同……道不能即通,則先假器而通之。」(《原道》)甲午以後,形勢更加緊迫,在梁啟超看來:「大地既通,萬國蒸蒸日趨於上。大勢相迫,非可閼制。變亦變,不變亦變。」(《變法通議》一)唯一出路在全面學習西方,而且從本原學起。他所推動的啟蒙運動,就是圍繞這個中心展開的。 辛亥革命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但是,國運多蹇。如何讓「民國」名副其實?從改變思想觀念入手,為民國奠立堅實基礎,不是從陳獨秀創辦《新青年》開始的,蔡元培、黃遠生、章士釗等人已先後動手做了不少有關工作。1915年9月《新青年》創刊,幾年內竟有為數高達一千左右的認同它的理念的報刊在全國各地破土而出,表明經過70多年的耕耘,新文化的傳播勢若燎原大火,上合「天意」(社會前進的方向),下得民心(廣大知識階層的認同),任何力量都無法撲滅了。 新文化運動不是書齋中的學術探討,其實質是以人類文明已有的高度為標準,揭露和批判中國制度和思想文化的落後面,推動思想變革,為國家現代化開路。因此,它往往以普世性的外來文明與本國固有文明對立的形式出現。 只要國家現代化沒有實現,關心國家命運的志士仁人必然頑強地以各種形式繼續推動這一思想變革。理解新文化運動的實質和出發點,是我們觀察《新青年》的歷史貢獻和闕失的前提。眾多對新文化運動的誤解正是忽視了這個前提。 催促公民意識覺醒是新文化運動的基本追求 有些朋友迄今仍對新文化運動批判中國傳統文化耿耿於懷。應該思考的問題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們為什麼要批判傳統文化,究竟批判了哪些傳統文化? 任何國家從前現代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核心都是推動國人從俯伏在專制統治者腳下的臣民蛻變為現代公民,並建立相應的公民權利保障制度。人的地位高低是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最重要指標之一,也是民國初年中國與人類文明發展水平最大差距所在。因此,清末民初的新文化運動很自然地圍繞這個根本問題展開。《青年雜誌》(《新青年》)創刊,陳獨秀在《敬告青年》中開宗明義:「國人慾脫蒙昧時代,羞為淺化之民,則急起直追,當以科學與人權並重。」 首要問題是要認識「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權,絕無奴隸他人之權利,亦絕無以奴自處之義務……我有手足,自謀溫飽;我有口舌,自陳好惡;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絕不認他人之越俎,亦不應主我而奴他人。」人權與科學就是新文化運動的根本宗旨;後來改為民主與科學,而基本內容未變。有「自主自由之人格」 的人就是現代公民。
「人有自主之權」是19世紀30年代由西方傳教士傳進中國的,是自由和人權的同義詞。到戊戌維新運動興起,它已成為耳熟能詳的常用語;也是20世紀初啟蒙高潮中梁啟超反覆宣揚的核心觀念。在現代化國家,這是公民的常識。辛亥革命後,距離它來到中國80年,陳獨秀重申這個現代文明的核心觀念,既是歷史發展遲滯的記錄,又是新的啟蒙高潮貫徹始終的指導思想。 為什麼要堅持公民的自由?如何才能保障公民大自由? 關鍵是如何認識國家、政府和個人的關係。他們的答案是:「夫國為人而設者也。國家權利,即以人民權利為根基。自由人格,全為蘄求權利之梯階。……人生歸宿還在人生;非一有國家,便為歸宿之所,以人民為國家之犧牲品。」弄清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就要建設一個實行憲政的法治國家,公民權利方能得到切實保障:「立憲國家之第一要義,即在限制其政權,而範圍之於法律之中。國家違法,與人民違法,厥責維均。」(高一涵:<近世國家觀念與古相異之概略>,《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二號) 為了維護人民的自由,還要有獨立的輿論:「天性之發展持自由,自由之表見為輿論。」「輿論在共和國家,實為指道政府引誘社會之具。……但當問其發之者果為獨立之見與否,不當先較其是非。」「須有敬重少數意見之雅量,不得持多數之威勢,抹煞異己者之主張。」(高一涵:<共和國家與青年之自覺>,《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一號) 從傳統的自然經濟為主的社會向現代工商社會轉型,必然伴隨著從家族本位向公民個人本位轉移。清末新政時期,清政府已經意識到這個轉變勢不可擋,因而在《大清民律草案》中明確規定:「權利能力於出生完全時為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自由不得拋棄。」清政府制定的這個草案和《刑律》等在辛亥革命後為民國政府採納,成為現行法律,加上《臨時約法》對公民權利的規定,都確認中國人應該成為堂堂正正的享有充分自由的現代公民,一切專制統治都失去合法性。 《新青年》為什麼要那麼堅決批判以三綱為核心的舊意識形態或儒學的有關部分?為的是喚醒中國人的公民意識,反抗袁世凱及其繼承人專制統治!為的是「民國」不要墮落成為各級官員腐敗、專制的帝國!用他們的話來說是: 「乃回顧吾邦,事事返古,出死力以排除近世國家原理。似維民主主義能行萬方者,獨不能行於吾國。非持數千年前陳言古義,逆系人心,則其群必將立渙……自由平權人格權利,在他國視為天經地義,傾國家全力以保護之者,在吾國必視為離經叛道,傾國家全力以剷除之。」(高一涵:《近世國家觀念與古相異之概略》) 「率天下之男女,為臣為子為妻而不見有一獨立自主之人者,三綱之說為之也。」(陳獨秀:《一九一六年》) 說到底,關鍵在於如何回答一個根本問題:中國人應該同世界一切文明國家一樣,成為獨立自主人格的自由公民,還是繼續成為俯伏在統治者腳下的臣民?這是文藝復興以降,各國現代化過程中無法迴避的「人的解放」問題。歷史事實證明,這一波的新文化運動在實現公民權利上有三點切切實實的成效:一是肆虐兩千年的三綱之說經過辛亥革命的打擊和新文化運動的掃蕩,公眾輿論已經棄若敝屣。二是婚姻自由至少在城市中,逐步成了時尚。三是言論自由的合法性得到公認,而且在新文化運動期間基本成為事實,為一個中國歷史上罕見的學術文化發展的黃金時代提供了制度保證。
若果有人冀圖否定新文化運動,必須首先回答:您贊成還是反對中國人成為現代公民? 推動中國學術、文化發展的三大業績 再從學術、文化發展的實績來看新文化運動究竟給中國帶來什麼吧。 第一.推動現代學術文化在中國生根。 翻檢近代中國學術史和出版史,我們看到19世紀中國仍然是經學和儒學占統治地位的年代。在科學技術領域,是翻譯的世界。人文與社會科學園地中,一些傳統學者皓首窮經,在整理和注釋古籍特別是子書中成績卓著;但是,最具時代氣息的開新之作通常都來自致力於傳播新文化的先驅。《海國圖志》、《瀛寰志略》、《校邠廬抗議》、《盛世危言》、《日本國志》、《變法通議》等等就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巨著;而「新史學」、「詩界革命」也綻出花蕾。 20世紀中國的科學技術固然是引進西學後的成果,中國現代人文和社會科學也是在新文化拓展中確立的。從梁啟超提倡新史學、王國維的《宋明戲曲史》到繁花似錦的各種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著作,無一不是新文化的產物,而絕非抱殘守缺、固守傳統的儒者所能寫出來的。 中國傳統將圖書分為經史子集四大類,沒有一類的出版和研究不超越前人。 第二.實現了語文合一。1920年教育部接受學者意見,下令採用白話文。白話文學成了文學創作的主流,開闢了中國文學的前所未有的新時代。 第三.以北大為代表,建立了學術自由、教授治校的制度,而且廣泛影響到各大學和一批中學,為中國現代學術文化提供了制度保證。那麼,為什麼有些人總是喋喋不休說新文化運動造成中國文化的斷裂呢?他們發思古之幽情,為中國的傳統道德和安身立命的觀念被摧毀而痛心疾首。
請從道德說起。些人提出,抽象繼承傳統道德就很好,何必全盤否定儒學?陳獨秀早就說過:「本志詆孔,以為宗法社會之道德,不適於現代生活,未嘗過此以立論也。」(《答佩劍青年》)《新青年》既沒有全盤反孔,更沒有全盤反傳統。以此為攻擊《新青年》的藉口,不過是與風車作戰。至於抽象繼承傳統道德,陳獨秀不愧為先驅之一。早在1916年,他就公開撰文提倡勤、儉、廉、潔、誠、信,說這些「固老生之常談,實救國之要道。」(《我之愛國主義》)翌年再次申明:「記者之非孔,非謂其溫良恭儉讓信義廉恥諸德及忠恕之道不足取……士若私淑孔子,立身行己,忠恕有恥,固不失為一鄉之善士,記者敢不敬其為人?」他反對的「乃在以周代禮教齊家、治國、平天下,且以為天經地義,強人人之同然,否則為名教罪人。」(《答<新青年>愛讀者》)話說得如此明晰、平實,有什麼好非難的呢? 其實,現代工商社會與前現代農業社會,人際關係和道德規範的核心都不能不變。個人的獨立、自由取代等級服從為特徵的宗法關係,是無法抗拒的大勢。人們對「人心不古」的埋怨,不過是無法抗拒這個發展大勢的逆反心理。儒教的恭順和釋老的與世無爭,作為個人愛好和選擇,無可非議;要公眾奉為金科玉律,恐怕很難辦到。 主要思想障礙和尚未消失的威脅 舊的意識形態消逝是非常困難的。新文化運動沒有完成推動中國向現代社會轉型的歷史任務。它所遭遇的主要思想障礙是民族文化主義:19世紀是「嚴華夷之辨」;辛亥革命後則是「國家自由」論。 後者的首倡者是孫中山。他說:「中國自古以來,雖無自由之名,而確有自由之實,且極其充分,不必再去多求了。」「我們因為自由太多,沒有團體,沒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所以受帝國主義的侵略」;因此「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三民主義?民權主義》)所謂國家「完全自由」,從理論和實際看,就是政府官員或「領袖」可以以國家利益的名義肆意侵犯公民個人的權利或自由。如此膚淺抹煞國家、政府和個人的界線,輕率否定現代國家的基礎,在理論上不值一駁;但與武力相結合,卻成了蔣介石國民黨專制統治的思想支柱。 於是,和平進化的主張被激進的國民革命取代;公民自由被國家主義的呼喊所壓倒;現代大學制度被國民黨的黨化教育擊敗;好不容易得到的言論自由,被國民黨的新聞出版和圖書檢查制度所取代。 國民黨專制統治的建立是多種因素匯合的惡果。就思想文化領域而言,值得記取的首先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宗法——集體的傳統根深柢固,要清除其影響十分困難。 而就新文化運動自身而言,內在的缺陷成了被壓倒的重要根源。 首先,陳獨秀是一個理論上不徹底和不成熟的思想家。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主要領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思潮激蕩中,他的認識出現了含混不清和後退的現象。1919年底,他執筆寫成的《新青年宣言》寫道:「理想的新時代新社會,是誠實的,進步的,積極的,自由的,平等的,創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愛互助的,勞動而愉快的,全社會幸福的。」用12個形容詞描繪了一個虛無縹渺的天國,就是不知道這個社會確切的政治、經濟架構是怎樣的!1919年6月,五四愛國運動進入高潮,陳獨秀曾明確表示:「現在人人都要覺悟起來,立憲政治和政黨,馬上都要成歷史上過去的名詞了,我們從此不要迷信他罷。」(《立憲政治與政黨》)立憲政治主要內容是以法治和民主保障公民的權利,是《新青年》一貫堅持的主張。一旦被拋棄,公民權利往哪裡放?這是明顯的動搖、倒退。其次,他的極端和固執的性格,加上缺少實際政治經驗,也不利於他作出冷靜的選擇。例如,在實現民主的方法上,他把民眾的「直接行動」看成是首要的。1919年6月,他在《北京市民宣言》中提出要「取消步軍統領及警備司令兩機關」;「北京保安隊改由市民組織」;如不採納則「惟有直接行動」!當時,他手無寸鐵,這個威脅沒有嚇倒有關當局,反而被官府捉去坐了三個月的牢。
進入20年代,新文化運動迅速分化。以胡適為代表的一派,堅持固有宗旨。五四一周年,胡適就發出警告:「現在學生會議上,對不肯迎合群眾心理的言論,往往有許多威壓的表示,這是暴民專制,不是民治精神。民治主義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使各方面的意見都可自由發表。」(《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以後又一再重申:「彼此尊重異己的主張是政治生活的首要條件。」(《論學潮》)可以,言者諄諄,聽者藐藐,自由和法治在政權和群眾運動夾擊下黯然退隱。 在劫難逃。民族主義或激進言詞的蠱惑輕易被人們廣泛接受,無非是一個沒有法治和自由傳統的東方國家的國民成長過程的幼稚病。以民族特點為由抗拒普世性的人類現代文明,是19、20世紀中國遭受挫折的最重要根源。令人憂心的是人們似乎沒有學到足夠的歷史智慧。 永遠站在人類文明的制高點上 最新的奇特觀點是「中國應該選擇自己固有的文明為建國的基礎」!應該把中國傳統文化變為「准國教」!如果熟悉近代中國思想史,這其實不是什麼新東西。 90年前,康有為便主張:「今欲救人心,美風俗,惟有亟定國教而已;欲定國教,惟有尊孔而已。」(《以孔教為國教配天議》) 《東方雜誌》的主編杜亞泉則認為:「吾人今日在迷途中之救濟……決不能希望於自外輸入之西洋文明,而當希望於己國固有之文明」,「西洋之斷片文明,如滿地散錢,以吾固有文明為線索,一以貫之。……則非特吾人之自身得賴以救濟,全世界之救濟亦在於是。」(《杜亞泉文存》第366、367頁,上海教育出版社) 這些主張,當年便遭到陳獨秀撰文在《新青年》上痛斥。這些主張的是非不值得認真討論。引人深思的倒是為什麼人們會念念不忘這些陳芝麻、爛穀子。 中國是個文明古國。在民眾的集體潛意識中虛幻的天朝意識揮之不去。有些知識精英自覺不自覺還在做「重睹漢官威儀」、「再現漢唐盛世」的好夢。 問題是「人心」、「風俗」,或者今天人們津津樂道的道德,都是政府無權干預的私人事情。當前社會秩序或者道德狀況不佳,最突出表現是官場腐敗,這主要是公民權利沒有得到切實保障和法治不健全的惡果,也是中國幾千年來的痼疾回潮。真正關心良好社會秩序形成和道德水準的提高,就要致力於落實《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和健全法治。求助於「固有文明」,無異火上加油。從清末新政以來,中國的法律,大體上已經採納了源於西方的現代文明的成就。如果要回到以「中國固有文明」為立國基礎,拒絕「現代國家」,建設什麼「文明國家」,就要把憲法和法律的基礎全部摧毀重來!何況正如陳寅恪所說,中國固有文明的核心就是「三綱六紀」。回到「固有文明」,豈不是為宗法專制或所謂「開明專制」招魂? 不必懷疑這些人士的良好用心。他們不太措意的是,19、20世紀世界各國史證明:能不能站在人類文明制高點上,勇敢地接納人類已有文明的成就,是國家盛衰和人民能否安居樂業的關鍵。一切文化民族主義的鼓吹者,不管主觀意圖如何,都是在構築把國家封閉起來的思想堡壘,在為不恰當地干預私人生活和壓制公民權利提供藉口。 2005年9月7日星期三 原載《新京報》(2005年9月14日)、《南方都市報》(2005年9月27日)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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